我是一名2002年退伍兵,有退役士兵安置卡卡,单到单位已改制,不让上班,也不下岗,社保局也没档案这种情况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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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退伍兵进铁路,当官的和工人什也不能搞特权,
也谈退伍兵进铁路,当官的和工人什也不能搞特权,你对当官的搞特权那么反对,你当工人的搞特权就合法吗,应当公平招工,不分搞低同等对待
铁路从2006至今都是 惯例,考试备过案铁路子女退伍回来后分配工作。是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更好的为铁路服务。
& & 2011年成都铁路局发文件各单位,由单位通知到各班组对符合条件的子女报名,局教育,劳卫,武装,纪检等部门组织考试并经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并推存入伍。铁路局当时是说了为了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各单位通知去当兵,也就是说退伍是会安排工作的。现在铁路局缺人得很,在外面招工,为什么不安置职工子弟。何况还是考试推荐工作。
& & 危难之际都是军人冲在前面,保家卫国,流血流汗,回到地方就踢出社会。
& & 当兵考试备案在先,不分配的文件是孩子当兵走后下的,不分工作就是他们不对,什么都有个缓冲期,如果你下了文件说不分,人家当兵回来是不会找你的,考试备过案回来的不找他们找谁去?
& && &日公布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作为国企的成都铁路局安置2013年退伍铁路职工子女是受到国家鼓励的,希望成都铁路局劳卫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企业发展。铁路企业能够安置的应给予安置,都是合理合法的.
& & 《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也没有说不安置,说的是提倡货币安置,鼓励企市业单位录用退伍士兵.今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中中军委办公厅下发的(2013)78号文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单位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 && &其实大家看看新的兵役法: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 &&&首先,新的兵役法及条例出台并不反对不符合强制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安排工作而是鼓励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并有相关政策支持;旧法、旧条例企业是无条件的接收、绝对执行,新法、新条例是给企业有选择的权利(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即拒绝接收;同时,中国的所有企业(包括国企)均有义务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的义务。
& & 其次,2011年成都铁路局的一系列文件,包括考试、政审、告示,均鼓励孩子参军,至少有安排工作的本意(也是惯例),等二年后退役就安排工作。实际可以理解为企业招工考试后,所有条件均具备,只等安排工作岗位,特殊一点因为他(她)们是为国家献身的军人。新兵役法的出台,铁路企业的领导、主管领导就片面理解国家政策文件,原先承诺的安排工作,是法律不允许的,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若按此逻辑,任何企业均可以拒绝不具 备退伍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工作,因为铁路企业2年前承的安排工作均不执行,更何况其他企业。
& &看一看国家有关部门对新兵役法的解释就知道,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保护为国献身的军人的权利。
& &第三,如果铁路企业超员,路局执行不安排还能够理解。以前铁路超员时,职工下岗、提前退养均无怨言。但由于铁路的高速发展,铁路企业已经欠员严重,并计划接收高职、技校生。此次这批退伍军人的素质非常高,并不比他们差,其中不乏在部队上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而且大专生同样不少,为什么不按新兵役法“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一句话,对这批军人是带作有色眼镜看的。
记者10月15日召开的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共有1.6万名退役军人需要安置,省政府要求安置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同时,部署2013年度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省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祝列克,省军区副司令员李胜林少将出席。
& &今年是大规模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的最后一年,也是历年来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祝列克要求各地各单位科学编制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年底前彻底处理安置遗留问题,全力做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要以培训促进、以政策扶持、以指导帮助就业,切实推进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和创业。
& & 按照规定,各级编制、人社部门在安排增人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对退役军人的政策性安置,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的企业,要按照企业职工总数1%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新招录职工时,要拿出5%的岗位,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之间公开择优录取。接收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军人上岗的,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军人生活费。省上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解决不力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约谈。
& & 兵役法出来的中心精神就是政府不让企业包管,义务兵和不满12年的士官就业安置问题。也就是说让企业可以自主招收录用或者聘用其它人员就业。但为什么铁路局作为企业有重过失,为何不妥善将过失密补招收录用或者聘用就业。
& &&&铁路局严重违背中央精神,与现在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严重理解错误中央文件安置精神,整不好这次事,有领导要下课
& &成都局也是一级法人单位,2011年红头文件分明就有各位子女考试、公示并且推荐入伍的记录.至于说新兵役法,那更是胡扯淡,新兵役法也没说要求各单位禁止接受退转军人。新兵役法颁布时间和各位子女的推荐时间明明就不是同一个月嘛.
& && &&&.1兵役法出台之后铁路局没有及时下发通告我们的子女在9月份的文化考试不算数了。铁路局的工作失误造成的 这就是他们的责任即便是你不给安置,那么也应该提前一年或者几个月通知!为何还让子女去参加考试登记,并且默不作声?所以路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错误没有尽到应该及时的告知、解答义务从而造成的问题。后果就应该企业承担。&&
& & 也就是说路局领导只套用新兵役法第十八条,不采用新兵役法第二十四条,看使用那条,这就说明问题所在。所以采用十八条让大家不安置就业为他们承担过失。采用第二十四条给予安置就业也不违背新兵役法,应是合理合法,只是路局领导有违误新兵役法中心精神理解。这就要看路局领导,是否是为广大职工退役士兵子女切身利益所想。
& && &为什么成都铁路局在新《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两年了、孩子已退伍了才以种种借口说不解决2013年职工退伍子女的工作,这是与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习总书记的要求背道而驰,是漠视职工,践踏职工知情权,根本不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的体现。
& & 试问成都铁路局党政领导:《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有哪一条、哪一款写了企业解决其职工退伍子女的工作是违法的,不允许的。
& & 解决铁路子女工作就业有多种途径,关键是铁路局能否真正从关心职工利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的目的出发 。
为国家献身?扯淡,为自己的未来献身差不多吧!这年头,不拼爹就拼自己,老子不努力,孩子木出息,鉴定完毕&
铁路从2006至今都是 惯例,考试备过案铁路子女退伍回来后分配工作。是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更好的为铁路服务 ...
明知道没有地方安置卡了你当兵前一天就可以不去当兵,可你偏偏怀着侥幸的心去当兵了,回来还要强词夺理,国家说你们这批没安置卡,铁路给你们安置了不就是和国家对着干吗?还是拿着退伍的钱想想其他的就业渠道吧,今年退伍的貌似能拿不少钱呢
铁路从2006至今都是 惯例,考试备过案铁路子女退伍回来后分配工作。是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更好的为铁路服务 ...
{:soso_e179:} 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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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tmd有病啊!一天到晚就拿退休兵说事。他们碍着你什么事了
真tmd有病啊!一天到晚就拿退休兵说事。他们碍着你什么事了
你才有病呢,自私鬼,,你越自私你是越倒霉。天都不照顾你
你才有病呢,自私鬼,,你越自私你是越倒霉。天都不照顾你
你知道你为什么老倒霉吗,就是你光想着自己
铁路从2006至今都是 惯例,考试备过案铁路子女退伍回来后分配工作。是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更好的为铁路服务。
& & 2011年成都铁路局发文件各单位,由单位通知到各班组对符合条件的子女报名,局教育,劳卫,武装,纪检等部门组织考试并经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并推存入伍。铁路局当时是说了为了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各单位通知去当兵,也就是说退伍是会安排工作的。现在铁路局缺人得很,在外面招工,为什么不安置职工子弟。何况还是考试推荐工作。
& & 危难之际都是军人冲在前面,保家卫国,流血流汗,回到地方就踢出社会。
& & 当兵考试备案在先,不分配的文件是孩子当兵走后下的,不分工作就是他们不对,什么都有个缓冲期,如果你下了文件说不分,人家当兵回来是不会找你的,考试备过案回来的不找他们找谁去?
& && &日公布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作为国企的成都铁路局安置2013年退伍铁路职工子女是受到国家鼓励的,希望成都铁路局劳卫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企业发展。铁路企业能够安置的应给予安置,都是合理合法的.
& & 《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也没有说不安置,说的是提倡货币安置,鼓励企市业单位录用退伍士兵.今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中中军委办公厅下发的(2013)78号文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单位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 && &其实大家看看新的兵役法: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 &&&首先,新的兵役法及条例出台并不反对不符合强制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安排工作而是鼓励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并有相关政策支持;旧法、旧条例企业是无条件的接收、绝对执行,新法、新条例是给企业有选择的权利(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即拒绝接收;同时,中国的所有企业(包括国企)均有义务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的义务。
& & 其次,2011年成都铁路局的一系列文件,包括考试、政审、告示,均鼓励孩子参军,至少有安排工作的本意(也是惯例),等二年后退役就安排工作。实际可以理解为企业招工考试后,所有条件均具备,只等安排工作岗位,特殊一点因为他(她)们是为国家献身的军人。新兵役法的出台,铁路企业的领导、主管领导就片面理解国家政策文件,原先承诺的安排工作,是法律不允许的,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若按此逻辑,任何企业均可以拒绝不具 备退伍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工作,因为铁路企业2年前承的安排工作均不执行,更何况其他企业。
& &看一看国家有关部门对新兵役法的解释就知道,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保护为国献身的军人的权利。
& &第三,如果铁路企业超员,路局执行不安排还能够理解。以前铁路超员时,职工下岗、提前退养均无怨言。但由于铁路的高速发展,铁路企业已经欠员严重,并计划接收高职、技校生。此次这批退伍军人的素质非常高,并不比他们差,其中不乏在部队上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而且大专生同样不少,为什么不按新兵役法“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一句话,对这批军人是带作有色眼镜看的。
记者10月15日召开的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共有1.6万名退役军人需要安置,省政府要求安置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同时,部署2013年度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省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祝列克,省军区副司令员李胜林少将出席。
& &今年是大规模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的最后一年,也是历年来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祝列克要求各地各单位科学编制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年底前彻底处理安置遗留问题,全力做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要以培训促进、以政策扶持、以指导帮助就业,切实推进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和创业。
& & 按照规定,各级编制、人社部门在安排增人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对退役军人的政策性安置,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的企业,要按照企业职工总数1%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新招录职工时,要拿出5%的岗位,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之间公开择优录取。接收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军人上岗的,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军人生活费。省上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解决不力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约谈。
& & 兵役法出来的中心精神就是政府不让企业包管,义务兵和不满12年的士官就业安置问题。也就是说让企业可以自主招收录用或者聘用其它人员就业。但为什么铁路局作为企业有重过失,为何不妥善将过失密补招收录用或者聘用就业。
& &&&铁路局严重违背中央精神,与现在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严重理解错误中央文件安置精神,整不好这次事,有领导要下课
& &成都局也是一级法人单位,2011年红头文件分明就有各位子女考试、公示并且推荐入伍的记录.至于说新兵役法,那更是胡扯淡,新兵役法也没说要求各单位禁止接受退转军人。新兵役法颁布时间和各位子女的推荐时间明明就不是同一个月嘛.
& && &&&.1兵役法出台之后铁路局没有及时下发通告我们的子女在9月份的文化考试不算数了。铁路局的工作失误造成的 这就是他们的责任即便是你不给安置,那么也应该提前一年或者几个月通知!为何还让子女去参加考试登记,并且默不作声?所以路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错误没有尽到应该及时的告知、解答义务从而造成的问题。后果就应该企业承担。&&
& & 也就是说路局领导只套用新兵役法第十八条,不采用新兵役法第二十四条,看使用那条,这就说明问题所在。所以采用十八条让大家不安置就业为他们承担过失。采用第二十四条给予安置就业也不违背新兵役法,应是合理合法,只是路局领导有违误新兵役法中心精神理解。这就要看路局领导,是否是为广大职工退役士兵子女切身利益所想。
& && &为什么成都铁路局在新《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两年了、孩子已退伍了才以种种借口说不解决2013年职工退伍子女的工作,这是与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习总书记的要求背道而驰,是漠视职工,践踏职工知情权,根本不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的体现。
& & 试问成都铁路局党政领导:《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有哪一条、哪一款写了企业解决其职工退伍子女的工作是违法的,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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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义务兵退伍,有安置卡,民政局安置的单位没去,但也不是自谋职业,现_百度知道
义务兵退伍,有安置卡,民政局安置的单位没去,但也不是自谋职业,现
义务兵退伍,有安置卡,民政局安置的单位没去,但也不是自谋职业,现在想找民政局给安排工作还可以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有安置卡,但是民政局给的单位你没去,然后民政局的人告诉你叫你自己去找单位接收你。一般退伍出来的义务兵有安置卡是没什么用的,除非家里有关系能把你搞进国企-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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