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岩石公司格力是国企还是私企企?

原标题:国企薪酬改革有望覆盖3600万基层员工 谨防重蹈一刀切覆辙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或全班子覆盖 可能逐级递减【中金视听】

   时代周报记者 谢江珊 发自上海

时隔三年半,新一轮国企薪酬改革再启幕。

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央企薪酬改革率先起跑。4月16日,在国新办召开的一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对央企工资总额进行备案制或核准制的分类管理,将工资总额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这意味着,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成为决定国企工资的两个重要因素。今后,国企不能再依靠劳动力扩张的增长模式,而应通过激发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本质上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同时把劳动力市场、劳动生产率作为重要考评指标,从而突出职工的主体地位。

“恰逢时机。为什么这么说?今年是十九大开局年,是"十三五"的关键年,也是质量变革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动力变革的根本一定要调动人的积极性。”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指出,国资国企这一轮薪酬体制的调整,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完全一致。

第一轮薪酬改革:一刀切的伤害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将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调整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且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不超过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8倍。

此次改革方案的适用范围,最终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72家副部级央企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方案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一轮薪酬改革虽然是针对央企负责人,但国企同期都跟着改了,实施了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了"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强激励硬约束机制。”李锦解释道,推行之后,高管尤其是央企高管的薪酬大幅度下降,“这一轮薪酬改革侧重的指标主要是经济效益,实际上只是开了个头,并没有完全覆盖到基层职工层面,没有深入进行下去。”

“这次薪酬改革不是最好的,但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张春晓用这句话总结第一轮国企薪酬体制改革的实际效果。“从2014年至今,薪酬体制改革是稳步推进的,虽然看起来是慢了,但毕竟薪酬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不仅影响到人才队伍结构以及运行效率,也影响到整个社会,所以第一轮薪酬体制改革,更多是在基薪和绩效上做了一定的改革,使薪酬和市场达到了一般意义上的匹配,但不是完全匹配。市场化跟进还是不行,市场化程度较弱,薪酬体制没有根据市场化拉开差距,内部市场化还没有全面起来。”张春晓补充说道。

李锦指出,第一轮国企薪酬改革以后,大量人才特别是各家央企集团公司的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流失率偏高,“都说央企是民企和外企的黄埔军校,主要是因为职业经理人制度没有实行,薪酬一刀切先行了”。

近年来,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这个文件原则性地提出了很多问题,但只是一个方向,在当时没有办法落实。三年多了,现在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李锦表示。

4月16日,在国新办召开的一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据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是在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里面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项制度改革包括薪酬制度改革都提出了重要的原则性要求,《意见》也是在贯彻落实这个要求。”

“国资委在这方面开展了相应工作,这几年我们也一直在研究薪酬改革、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彭华岗透露,“这几年虽然有一些文件还在制定当中,但是有一些改革的措施已经在企业很好地发挥了效果。”

事实上,相关试点一直在持续推进。2014年,中粮集团作为投资公司试点,被授权的18项权责中,工资总额由“审批”改为“备案”。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在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中,也将工资总额由“审批”改为“备案”,要求授权事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授予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

在放开竞争类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上,地方探索先行。目前,江西省国资委已经将监管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工资总额下放给集团本部审核;山东省国资委不再审批省管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备案管理;重庆市国资委全面下放工资总额管理权限,明确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薪酬不受工资总额限制等。

2013年,我国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三管方式,“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工资总额限制也是三管方式里一个重要内容。”张春晓指出,当时实行工资总额制是无奈之举,是为了防止管理不善、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工资总额限制相当于一个紧箍咒,保证国企改革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相一致,实现稳步推进。”

李锦认为,国资委按照人头管理的工资总额有较多缺陷,难以满足市场化用人机制的需求。一旦减员,工资总额相应地减少,企业内部分配的腾挪空间就会缩小。因此,很多企业希望在工资总额管理上更大的灵活空间,其中竞争类企业尤其要放宽或下放。

这一轮改革能否触及多家国企关注的工资总额制度?彭华岗回应:“下一步,我们会对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十三五"以管资本为主,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必须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全部放给企业。企业经过这么多年治理体系的试点,法人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公司制形成,如果继续推行工资总额,将成为企业运行市场激励机制的最大障碍,让管理者束手无策。我们要让国有企业在市场运行中做强做优,关键是做大,内部市场化必须全部形成,第一个要素就是薪酬体制改革,而打破工资总额限制就是薪酬体制改革的关键因素。”张春晓进一步表示。

基层员工迎“重大利好”

这一轮国企薪酬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是有望覆盖基层职工。

今年是周琦(化名)进入沪上某国企的第6个年头。年初,在全体职工的强烈要求下,公司领导向集团领导“诉苦”:“工资低于市场价太多,员工没法过了。”终于实现全公司大幅涨薪。

说是大幅,但根据岗位和入公司时间不同,每个人涨幅不一样,“最低800元/月,我加了1800元/月”。在周琦的印象里,公司每两年涨薪一次,幅度为基本工资的8%,公司领导也会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有选择性地加薪,但这次是6年来第一次突然调整。

周琦所在公司待遇构成为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过节费、高温费、年终奖以及交通费、伙食补贴。以周琦为例,去年每月工资税前6000多元(各种补贴在内),年终奖23000元,年金1000多元,过节费6000元—所有收入平均下来,每月工资为税前10000元。

生活在上海这座以高消费著称的城市,对背负房贷和养娃压力的周琦来说,这份工作收入不高,却是她目前最好的选择:专业对口,压力不大,赶项目时虽然也需加班加点,但不是常态:“事实上,我没有办法牺牲家庭去做很多工作,我晚上8点要哄两岁多的孩子睡觉。”

但让周琦一直心存疑惑的是,同为国企,自己所在公司与其他国企职工的待遇相比,差了很多:“问题是我们的业绩很好,而且没有补充公积金,也没有每年正常幅度的上涨。大概是因为集团调配工资份额,集团有赚钱的企业但也有亏损的企业。”周琦颇为无奈地说道。

“重大利好啊!”对此前国企薪酬改革,周琦并没有太深的印象,听闻新一轮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欲打破工资总额限制,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时,周琦满心期待。

但到目前为止,国企3600多万基层员工薪酬如何调整,还没有明确方案。对此,张春晓强调,如果拿出统一方案,取消工资总额制就没有意义了,反而给了更大的限制,还是一刀切行为,与市场化运行背道而驰:“国务院、国资委只需拿出一个指导意见就可以了,指明方向就好。真正关于基层职工薪酬改革的具体方案,一定要根据其所处产业及行业,根据其在国际和国内运行的情况和特点来决定。所以,最好就是一个行业有一个薪酬方案,甚至大的企业聚在一起定一个薪酬方案。”

“下一步,国企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应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分别实施改革,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由企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坚持和完善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机制。”李锦建议。

中国民企生存环境和经济刑法的重构

(民营企业家都在通往监狱的路上)

在天则经济研究所的演讲

(第一次 鄂尔多斯)

主持人:下面我们请著名律师、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先生演讲,大家欢迎!

陈有西:谢谢各位!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讲一些客套的话了。

刚才听了盛洪教授、曙光教授精彩的分析。盛教授对我们国企的垄断,和依托行政权力进行的一些垄断,对我们国家经济的阻碍,造成的经济市场地位的不公平,做了非常精辟的分析。前面三位专家都给了我很多的启发。那么我想从一个比较专业的、我自己职业的角度、从经济刑法的角度、从民营企业生存环境的角度,做一个补充的分析。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我尽量在30分钟内结束,因为这个课件提纲原准备的是两个小时的时间。

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民企的生存环境和经济刑罚的重构》,这个课题我在上次的亚布力论坛和大午论坛上都讲过,今天我向大家再汇报一下。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非常不好,这是有目共睹的,我今天重点讲我自己处理的一些重大的案子。这是最近的一些涉案企业家的照片。这是顾雏军,就是格林柯尔系和科龙系的老总,当时上百亿的资产,几家上市公司,现在全都剥夺光了。抓他的时候,证监会移送公安部时给他按的罪名有九项,结果检察、法院定了三项判了十年。现在我在帮助审查,向最高法院申诉中。我的分析三项罪一项都无法成立。说他“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是指压库销售方式有退货置换,说“业绩虚假”。其实所有的家电行业生产商,压库销售方式都是惯例,只要合同真实、收款真实、提单交付,中间流转商将空调产品放在生产商仓库暂时不提是完全可以的。第二年要退货置换新款式型号的产品也是可以的。并没有虚假销售。因为他的货款已经实际回笼,提单已经交付。还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也是无中生有。因为顾同其他民营企业家不同,他没有资本原始积累时的“原罪”,他是在国外创业成功专利成果发财,带了一点七亿美金到广东佛山创业,收购了当时亏损严重的科龙电器的。他自己的母公司格林科尔,和他收购的科龙,实际都是他的左口袋右口袋,资金在集团内调用,根本不能定性为个人的侵占和挪用,这都是他的钱。而且经过审计,实际上科龙还欠格林科尔钱。由于顾是资本运作高手,不断收购其他上市公司,企业内部资金融通,动用很正常,在私有财产权保护严密的国家,只要没有税务问题,这完全是合法的处分,在中国就不行。还有一个虚假注册罪,都是有政府同意的注资方案。要整他时,就说他虚假注册。所以,人们都说民营企业都有原罪经不起查。其实没有原罪,在中国的刑法框架和司法观念下,你照样逃不出掌心。

这位是兰世立,上个月放出来,判了4年,关了3年7个月,提释放出来,最近我帮他在最高法院打官司,涉及20多亿价值的房产股权。他东星集团公司旗下的一个东星房产股权纠纷,法院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高级法院的一审原判,发回重审。湖北高院审了三年的判决,被最高法院否定,否定的理由是“基本事实不清”,一个高级法院审了三年的案子,“基本事实不清”,就6个字,已经可以充分说明问题了。最近他在一个钟祥风景区,有1000多亩的旅游景风开发,现在值近亿,现在高级法院也发回一审重审了。如果这两个项目他能够胜诉官司,就有数亿的公司资产,兰世立就有东山再起的希望。他的出事是湖北第一家大型民营航空公司,就是曾经赫赫有名的东星航空,他租用了8架飞机,准备再租12架飞机,一共20架飞机的东星航空。有自己的航线,有机场机位,有飞行员,有空姐,好好经营着,由于遇到金融危机,国有航空公司有国家财政救,而民营的不可能。当地政府国进民退,要求他卖给国有航空公司经营,他不干,又碰上2008年的金融危机,政府强制指令法院将他的航空公司破产了,把人以偷税罪为名抓了,判了四年,人关在里面,公司终于被国企无偿收编了。然后说他是资不抵债的。资不抵债可能是真的,但是你也得征求人家同意才能并购。但是把关起来,企业破产,白白拿走了。

接着是江西南昌的唐庆南。他这个案子就是太平洋电子商务,被作为传销把他判了10年。这个案子我在为他辩护,涉及到全国676万人,其中的绝大多数销售商被公安机关列为嫌疑对象,而且抓捕的600多个,被判掉的已经20多个。所以我曾经在法庭上讲,一个法律,一个行为,能让12万人构成犯罪,不是执法出问题了,就是立法出问题了。所以我今天讲的不仅是司法的问题、执法的问题,而且是一个立法的问题,就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刑罚能不能让一个案子就能让12万人犯罪?所以很多时候讲到理论问题都是从我的基础案例上出来的。这个案子涉及到60个亿的整个电子商务的运作资金。像马云都是几百个亿在运营了,他这个还没有到这个程度,但是也有60多个亿在他这个太平洋购物网上面消费的。现在他还在牢里,这是我会见他的照片,他叫唐庆南。

这位是我们辩护的贵州打黑第一大案,黎庆红的案子,他被判了15年,他的爸爸——57个人的黑社会团伙的第二号老大,我为他爸爸辩护,第二也是为他不涉黑辩护,他爸爸是5个罪全部不成立,无罪释放。贵州打黑第一大案,我们这个辩护是成功的。也就是说,57个团伙的第二个被告居然是假的,5 个罪名全部是不能成立的,公安、检察全部把他送上法庭,把他关了将近3年,最后无罪释放。最后把他的儿子坚决要定成黑社会,判他15年。他原来是贵州的政协委员,因为牵涉到黄瑶的案子,想从他这里找到一个行贿的突破口,找来找去找不到行贿,最后把他搞成黑社会了。

几个案例,没有很长的时间,只能扼要地讲了,顾雏军的案子三个罪名,一个是虚假披露信息罪,一个是虚假注册,一个是挪用资金。虚假披露信息罪理由是什么呢?就是他买的、卖的很多电冰箱、空调在他的仓库里,仓单已经交给人家,合同已经签字,货款已经收到,把这些作为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钱都收到了,发票都开了,税也缴了,当然是营业收入了。现在公安机关和国家证监会就把他理解为,你是虚假销售,虚增业绩,欺骗股民。理由是什么呢?就是你今年卖的东西没有拉走。你明年有人退货,你就用新的空调卖给人家,所以你这个业绩是虚增的,虚增就是欺骗股民。实际上,我们这个叫“压库销售”,所有家电企业,人家商场里面仓库不够多,直接放在你厂家的仓库里,我卖多少来拉多少,很正常的,所有家电企业都运行的一种“压库销售”行为,只要开了票,有了合同,有了营业收入,他的业绩根本不是虚增的。但是这样清楚的一种企业家的经营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广东佛山的公安局理解为是虚假销售行为。其他两个罪,我今天没时间分析了,三个罪名全部是假的,但是把他判了10年。所以顾雏军案出来以后,草民确实冤枉,“草民完全无罪”,戴着一个高帽子,像地主老财一样的,像文化大革命一样地搞行为艺术,就这样一个草民完全无罪。他没办法了,只能向社会呼吁了。我们的公、检、法根本不讲法律了,也不讲你的经营规则。

他把公司全部搞好了,几个亿的投资飞机租好了,空姐找好了,飞行员也招好了,航线也批出来了,机位也租下来了,已经正常运营的,武汉市政府办公厅说,你这个航线要给国家,他不同意。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就发了一个文件,给中南航空管理局,说这个航空公司不安全,我们不要他飞。他根本管不了航空的,武汉市政府怎么能管航空呢?但是地方政府这么一个文件,中南航空管理局当天下达禁飞令。那么一个航空公司航线一停掉,每天损失几百万,空姐工资要发的,飞行员工资要发的,机位费、航线费要交的、飞机要维修的,对吧?每天几百万,搞得他没有办法了,怎么办呢?与政府要算账,不同意停飞。不同意停飞就强制停飞,把他的企业就搞破产,不同意就把他抓起来,兰世立就是这样被抓起来的。抓起来的时候把他的公司强行破产,武汉市中级法院受理,他另外一家美国公司说只欠我们7000多万,你们这样把他破产以后我们愿意救他,我们来接盘。政府不同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允许破产重组,我一定要把他破掉。原来政府同意他税款迟缴、晚缴的,这个时候不同意了,说你是故意欠缴税款罪,就把他判了4年。在判刑期间,把他的东星航空破产,然后为了救东星航空,把他的东盛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想把十几个亿的引进来的资金来救东星航空,在他3.25个亿抵押给一家融资公司,这个公司就是把他16亿的房产公司3.25亿就抵押。后来说,抵押我不相信,你要把股权转给我才相信。他没有办法,为了救东星航空,把3.25个亿抵押给人家,二十亿的公司有3.25亿股权就转让了。转让之后人家只出了8千多万,后面的2亿多人家不付了,说我帮你付工程款了,你的房子还在建。把他的房子已经卖掉了近5个亿,然后又把他的房产、股权抵押贷款了3个亿,拿到了8个亿,他还2个多亿不付,借他的鸡下他的蛋,把他的公司掏空了,然后8550万这样的对价就把20个亿的公司,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交易有效,你这不是抵押行为,就是股权转让行为。然后就把他的房地产公司就拿走了,就8550万把人家20个亿的公司判走了。所以这个案子天都黑下来了,所以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这么大的案子付了140多万的上诉费。上诉以后找到我,我们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一位女法官,非常认真地审,听了以后拿了案卷就走了,也不知道她态度是什么样的。

两个多月以后,案子二审判了。湖北高级法院判决被判基本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太过不了理了,这样的黑案子都会判出来的。所以兰是这样被剥夺财产的,还做了三年几个月的牢。

还有一个案例,一个星期前在北京参加一个论证会,号称广东首富,福布斯排行榜的老板,投资3个亿到青海盐田去买了股权,公司原来下面的一个子公司,是国企,他们原来要收购,入股盐田的,因为假的矿产资源挖出来增值会比较高,到了总公司不同意,国企这个投资投到青海去不合算,他不要。不要以后他们就找了这个张克强,张克强不是有钱吗?所以张克强接手这个项目,他也是风投专家。3个亿就这样投进去了,投进去了以后,国企股权不允许转让,那没办法了,这边马上要付钱了,这边转让来不及,那么就来个信托吧,就是虽然没有拿到股权,将来争议的话,拿到信托资产,所以3亿多就信托给他了。信托以后,有一天这个盐田上市了,上市以后,3亿多的投资最高的时候市值达到40多个亿,现在价值,股票下来也还有10多个亿,这样以来,云南方觉得卖亏了。认为这个公司应该在我的国企里面增值,云南的政府要把它拿走,然后就以国有资产流失的名义,把张克强抓起来了。张克强现在已经被关了3年多了,这个首富就因为这么个事情被关了3年多。所以那天的论证会我听了以后,大家可以搜一下视频,对张克强的案子我专门讲了半个多小时,完全是一种所有制歧视。你现在把我抓起来,说国资流失。那么如果我投资3个亿失败,上不了市,亏光了,你政府赔不赔给我?你云南省政府赔不赔给我?就完全是一种所有制歧视。就是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是卖错了我还可以反悔,你不同意还给我,就把你抓起来。

现在还有一个我在处理的在大连,当时处理薄熙来案子的时候,后面再查的就是一个民企,具体名字我就不讲了,中纪委把他弄起来,查来查去跟薄熙来案子没有关系。没有关系有什么呢?搞了那么长时间,总要把他搞个毛病出来,什么毛病呢?房地产整治的时候,这里带过去了,比如说评估的基准日是9月1日,9月1日到股权交割日,可能是到了第二年的3月1日,这段时间这块地不断在涨,涨了多少呢?按照现在中纪委评估,说这块土地增殖了1.5个亿,说这是国有资产在流失。他也不讲整个基准日,双方协商一致,已经评估按照当天价市值土地多少,交割以后多少,在我私营企业的口袋里,增值是买方的,国家没有责任,我的钱已经付了,合同已经生效了。 双方约定的基准日,后面的是我民企的。怎么是国有资产流失呢?中纪委说这不管,反正只要你给1.5个亿就放出去,不给,我们就把你关起来。后来,给了1.5个亿,放出来了。现在把国有资产的原董事长关起来了,说是贪污1亿多。要判无期。这个公司转制时,连监察审计都参加定价的,只有6千万。抵销负债,其实是个负资产。1亿多哪里来的?说你导致国有资产1.5个亿的流失。根本就不讲道理,基本的合同法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都违反了。

还有一个是山西吕梁地区的一个老板,名字我不讲了,网上说他国有资产流失800个亿,你们可以到网上看看,煤企国有流失800个亿就是说他的事。是怎么回事呢?十多年前人民大学的博士毕业,在国家科委工作。后来下海经商。大家以为是煤矿要倒闭了,矿产安全连支架都买不起了,工人工资两三年没得发了,对他求爷爷告奶奶的引回去,你到老家来投资,你要爱党爱家乡。回去了,当时家乡煤矿是很便宜的,一个矿可能是两、三千万,现在的矿山都涨了,都是两亿、三亿了,他发财了。为了翻悔这样的转让行为,怎样计算这800亿呢?说这个矿山下面全是煤,这个煤田能挖100年、200年,煤蕴藏量是多少,按照现在的无烟煤多少钱一吨,那么乘起来是800亿。当年卖的时候根本不是这样算的,卖了以后10多年他翻悔了,这样计算,说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现在这个老板现在不敢在大陆了,他在香港,根本不敢在大陆。抓进去说不清楚的,所以这种案例是大量存在的。这就是这位山西煤老板,说煤老板都是负面的,但是煤老板是很好的,做了很多的公益事业,没有任何的歪门斜道的事情。我要全讲的话,三十分钟讲几个案例都不够,就不讲了。

这是广东打黑第一大案王军华,11.5万亩海面,是政府求他去承包的,现在在增值了,政府要收回了,他不愿意被收回,就把他抓起来,整个公司所有在海里面养贝的人,都打成是黑社会,一下子抓了12个人,这12个人全是黑社会。11万海面里面完全是合法养殖的海贝,搞经营,公安机关就说你是强买强卖,你是欺行霸市,是广东第一海霸,把人家打成黑社会,判决以后就把11万海面可以收回来了嘛。这是政府干的事情。

这是吴英案。这个是我处理的安徽吴尚澧集资诈骗38亿的案子。他和曾成杰一起被报到最高法院,曾成杰死刑被核准了,吴这个案子我们辩护成功了,撤销原判,不判死刑,发回重审。发回到高院,我们提了个意见,发回中级法院重审。这个案子涉及到全国将近十万人,涉及金额38亿元。正在重审中。但曾成杰已经死了。

现在中国民营企业的一些风险类型。一个就是政治历史形态导致的风险,第二种就是打黑扩大化导致的风险,第三种财富的权力化化转移行政干预的风险,第四种是经济行为政治化,把你的企业经营行为、把你作为一个派系斗争、你的人、我的人,政治化的风险;第五种是短期政绩观的风险,就是一个市长,因为希望你这个老板搞大,搞大以后把你放在悬崖上你就下不来了,曾成杰就是这样,三馆公司叫他大量集资的,实际以后政府带头抽资,然后抽资的责任政府不承担说你自己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我还完贷就行了,而他还有30多个亿,2亿多的贷款没有还,不用他还,这个案子的荒谬在什么地方呢?他召集了所有的投资人开会,说资金年底就能回笼了,我保证你们所有的本金、利息我都还给你们,年底肯定还。政府把他叫去训了一通。政府说,你凭什么答应还?民营企业要还债,政府也要去管,你是破坏我们维稳的总体思路,我们说三年才能还,你怎么说一年就能还呢?我们说只还本金不能还利息,你凭什么自己说还利息呢?你这样搞得我们搞不定了嘛,22家企业全部一起整顿,你单独搞利息,搞得我们压力很大,你利息不准还。这样,一万多老百姓去围铁路,一千多人去围政府,围政府的责任是政府造成的,但是推到曾成杰身上,把曾成杰给*毙了。这就是我们政府干的事情。政绩观完全是随心所欲的,他自己当市长、当州长的时候要把三馆搞好,拼命鼓动去搞,把你送到悬崖上,你就下不来了,然后责任就是你的。第六种就是计划经济的余毒,权力来插手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当作国有经济来理解,他没有国家一分投入他国家到处插手来管。第七种就是刑法的犯罪法立法。刑法的市场经济犯罪112个罪名,很多的罪名都是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当然也有专门针对国有企业老总的。经济刑罚八个刑罚修正案1997年刑法以后把很多全国人大的决定都已经归纳到刑法里面去了。我们的刑法体系已经很发达了,但是还不够,不断的刑法犯罪发生以后,我们又不断的立法规制行为。所以我们有刑法修正案一、刑法修正案二、修正案三、四、五、六、七、八,现在在起草刑法修正案九。所以我们的刑法还在发育,发育到现在叫普遍立法,我们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现在就是这样。因为每一个企业家都在笼子里,全在我法网里面,所以每一个人都在违法。因为我们立法很严嘛,每个人都在违法。然后打击的时候是选择性执法,你什么时候让我不高兴了就把你弄起来,如果你听话,愿意交税的,你帮助我搞政绩工程的,我扶着你。一旦让我不高兴了,随时收拾你。所以选择执法。所以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现在严重压制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活力,破坏了我们市场经济的秩序,扼杀中国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我们现在的经济,很多是畸形的,关键就是上层建筑的这个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力是很刚性的,它是用自由刑、生命刑、财产刑对你进行剥夺,所以现在很多人知道,企业家光知道自己做生意这一块,民商法这一块,他不关心刑法这一块是不行的。因为刑法是可以剥夺你的生命,曾成杰的命就没了。剥夺你的财产,一判黑社会,财产就全部没收了。你的经营行为、你的股权随时给你全部剥夺掉。

自由刑,无期徒刑判了很多,无期徒刑就是同死缓差不多。重庆打黑,无期徒刑的老板判了很多,现在一个都不平反,所以有人问我薄熙来案怎么样?我说从审判来说是成功的,从侦察来讲是非常糟糕的。因为重庆整个拨乱反正根本就没有启动。从张德江书记到现在的孙政才书记,根本就不敢启动,因为公、检、法那些全部在台上,文化大革命为什么能一下子拨乱反正?因为粉碎四人帮以后,很大一批掌权的三种人,清理出去了,组织路线改变了,所以才能迅速平反冤假错案。重庆现在的组织路线,根本就没有动,总的意识形态也没有动,所以把薄熙来一个人抓起来,把一个王立军判了,整个重庆路线的危险性毫无改变。冤案也就不可能平反。所以这是非常危险的一种现象。

行政权、司法权的腐败、敲诈勒索,不给就开始整人。象顾雏军说的,就跑到证监会就诬告他。敲诈勒索不给,他说我不是不愿意给钱,不是大钱,完全可以给他,但是给他我就讲不清楚了,万一以后把我讲出来怎么办?如果说我是行贿罪怎么办?500万可以判我的。所以我不是不愿意给,我现在是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不给怕他查我,给了他我将来一辈子的污点。所以这个企业家怎么活?

而第九种就是知识更新的执法水平问题。现在问题也很大,就是我们很多的公安人员、检察官、法官,法律知识非常陈旧,还在用那种计划经济、投机倒把的观念,不是自由经济、市场经济的理论,包括一些金融知识,包括电子商务的知识,包括知识产权的知识,公司法民法的知识非常薄弱,他不学习,一天到晚喝酒唱歌,在KTV,法官在娱乐着呢,他不学习,他不研究新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市场观念的落后、公有制观念的落后、财产性收入制度、保护资本增值的观念接受不了,他认为为富就是不仁的,你有钱的人就是应该无偿地分给老百姓,就应该让老百姓打你土豪,不打你你就应该施舍出来。

社会公平的观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强调积极发展,允许收入拉开差距,这是小平同志理论的一个精髓。现在的要求,大家一起贫穷,绝对不许收入拉开差距,要强调社会公平,大家分蛋糕,不要造蛋糕,社会公平观念被机械理解,也是很落后的。

刑法基础知识也很弱。我们搞了那么多的刑法条文,很多人光会死扣条文,不知道立法的原理在哪里,为什么要立这个法律,像我刚才讲的电子商务案例,非常清楚地是一个电子商务买卖,他理解为一个打击传销的行为,把他作为一个传销给判掉了。按照他这个理论,马云也可以判掉,他搞的电子商务支付宝就是扰乱金融秩序的,电子钱包扰乱银行的金融规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马云也可判掉。我说这个问题,浙江处理得比较冷静,比较客观,浙江对马云不但不打击,还拼命给他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所以才会产生阿里巴巴,才会产生淘宝网。但是南昌搞到60来个亿就把他搞死了。完全看到这一点小钱可以用,所以说你是组织传销,里面的10多个亿都可以没收了嘛。所以里面的问题很多。

包括土地历史的知识,我们***也是承诺人民,土地是免费的,我们打土豪分田地,土地是分给人民的。后来,我们叫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然后把老百姓的土地哄到我们政府手里,之后退社不自由了。怎么不自由了?我们立法了,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用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点不是等价交换,从农民手里拿土地,无偿利用国家法律把他剥夺掉了。那么现在我们能不能免费还给农民呢?不行。拿什么还给他呢?商品房土地流转掉了,每一个10000块钱的房子,有7000元的成本,进了政府口袋。无偿从人民手里拿到的土地,我们又高价卖给人民,这违背***闹革命时,对人民的承诺。我们当时承诺土地就是免费给人民的,你跟我闹革命,我把土地分给你的。

土地里面的很多东西,我们的公、检、法不去研究这段历史,不研究***当年的承诺,所以这样一种环境中间,我上次在天则的论坛里面就讲经济刑法重构的问题,今天是没有时间讲了,那个演讲都有记录稿,大家可以去看。

社会主义的三大理论,三个特征,第一,公有制。现在已经是私有制占主导地位了,除了垄断的还在国家手里,像浙江的财政收入,税收74%靠民营经济,所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很多沿海省份已经改变了。第二,计划经济,我们现在不仅党的纲领,我们的《宪法》都已经修改了,拿掉了,现在是市场经济。还有一个是按劳分配,以前我们只能榔头、锄头带来的钱才是合法的,你用资本获利,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流着工人的血,列宁的理论,斯大林的理论、***宣言的理论,对资本的获利是否定的。

那么现在呢?我们不但支持、不但允许,我们还开放了股市、开放了期货市场、开放了风投市场,开放了股票市场。我们明确讲,要保护财产性收入,也就是资本获利,我们不叫资本收入,叫按资收入。按资分配已经超过了按劳分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三大理论——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三大理论都改变了。

那么改变以后我们的执法指导思想、我们的刑法立法思想能不能改变?我们没有改变,还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那一套。比如说公有制这一块,贪污罪,拿了国有财产1000万,像重庆拿了500万,贪污罪,可以判他无期徒刑,可以判他死刑。但是拿了私营企业的资产,同样的资产,我拿10个亿,我只能判15年,判不了死刑,为什么?我们立的另外一个罪,叫职务侵占罪,不叫贪污罪。同样的行为,拿私企的拿10个亿15年,拿国企的500万可以*毙了。

我们还有一个挪用公款罪,判无期徒刑;挪用资金罪,10年。我们立法本身就是歧视的。我们说执法要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很多人不知道,立法,全国人大搞出来的,立法本身不是人人平等,立法就是歧视的。歧视我们的私营经济,民营经济就是弱保护,公有制经济是强保护,这是我们整个的立法指导思想、宪法指导思想出问题了,是这样的情况。所以三大特征里面,公有制为主体,计划经济理论和按劳分配理论通过30年的改革现在全部都变了,只有我们的执法思想没变,才产生了非常大的冲撞。

还有一个,第四个,小平同志后来发现了什么问题?就是社会公平问题。社会公平到底是大家都贫穷呢,还是先富带后富慢慢梯次发展的公平呢?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时候就讨论这个问题,到底是我们强调国家发展效率优先,还是老百姓一碗稀饭,大家分个半碗喝喝,是这样子公平呢?现在完全走向了极端民粹主义,就是支持这种低水平的均衡,而不强调积极发展。社会公平的观念现在也产生变化了。

所以这四大变化,导致我们整个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已经完全脱节了,而我们的经济越开放越用越好,我们的政治理论、我们的管理国家的理论、我们的法律理论、我们的宪法理念和我们的治国思想,越保守越好,所以这两个跛脚丫在走路,推动不了。所以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冲突是越来越激烈了。在这样激烈的情况下面,最后挤在岩石缝里面的,就是民营企业家。因为你的行为不可能逃过,每天都在做,在这样的冲撞里面,你在磨碎的中间。所以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我以前是呼吁哪个案子冤枉,现在不呼吁了。因为一、两个案子解决了没用,不解决一个刑法的基础思想,不重新改善我们的经济刑法,中国的民营企业永远是会走在通往监狱的路上。

来源 / 陈有西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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