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广南最近老房子出售上面有三个水库,最近的离我家只有80米左右,这种情况政府部门有没有政策移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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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高新区的梅里亚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噪音污染严重,现在还在扩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没有进行任何整改。
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6月29日晚10:30,环保分局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南昌市环境监测站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9.4 dB,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夜间50 dB限值)。冷却机组有一定的低频噪声影响,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企业厂界噪声达标。
投诉人反映:红谷滩紫金园沿街的焖锅联盟和辣椒炒肉这两家餐饮店油烟直排,污水直接排放小区内的排污管道排放,但是排污口比较小,水直接往地表上漫出来,味道难闻刺鼻。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6月29日,红谷滩新区组织红角洲管理处燃管办、城管办、城管执法对焖锅联盟、辣椒炒肉2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焖锅联盟取得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等证照,辣椒炒肉(营业执照登记为红谷滩新区龙螺烧菜馆)取得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两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虽然油烟排放经过了油烟净化设施处理,但其排烟管道还存在临街排放情况。辣椒炒肉的厨房污水虽然排入小区内的排污管道,因污水池内杂物多而堵塞管道,导致污水直接溢出来,味道难闻刺鼻。焖锅联盟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停业整改。整改情况:1、6月30日下午,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区城环局、区市场局红角洲分局、紫金园社区、紫金园物业等单位组成综合执法队,责令焖锅联盟、辣椒炒肉等2家餐饮店停业整改,张贴了停业封条,要求餐饮店经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达到环保要求后,再办理营业申请手续,并规范经营。2、督促辣椒炒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紫金园物业与餐饮店主安排人员疏通辣椒炒肉后门外的污水管网,确保污水管网通畅,清洗污水横流的路面。下一步,加强长效化管理,确保污水管网堵塞后,及时有效疏通。3、目前两家餐饮店正在停业整改中。
投诉人反映:南昌县泉岭垃圾焚烧厂味道难闻。
南昌市进贤县
在接到信访件后,县城管局副局长胡远高、县城管局项目办主任涂中平、首创环保能源公司总经理院泽玮、于2018年6月30日现场了解南昌泉岭垃圾焚烧厂排放气体情况。据查实,该项目于2010年10月27日,取得了省环保厅以赣环评字(2010)586号《关于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监测数据结果表明,恶臭气体排放值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经现场察看,有个别垃圾运输车辆密封不严,导致进厂通道处有零星垃圾渗滤液泄漏,导致异味产生。该厂在接到信访件后立即对垃圾运输车进厂通道增加冲洗次数,喷洒除臭液。另外县城管委立即向市城管委报告,要求对南昌县和青云谱的垃圾运输车辆封闭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该厂在接到信访件后立即对垃圾运输车进厂通道增加冲洗次数至5次/日,喷洒除臭液;另外县城管委立即与市城管委报告,要求对垃圾运输车辆的封闭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投诉人反映:广州路社区对面那个5栋5单元宿舍楼下南昌老龙虾和兰州拉面,油烟直排空气当中,或排到下水道,臭味反到我们楼道里,气味实在难闻。还摆煤气罐和炉子到后面的楼道口,公共道路被餐饮店霸占,存在安全隐患。之前有向督查组反映过,城管部门有作出处理,将油烟管道直接拆除乐,有几家有所改善,但是这两家仍然不理会,仍然是继续营业,油烟直接排放,污水直排,占道经营。
南昌市青云谱区
6月24日,青云谱镇工作人员到投诉点位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南昌佬龙虾,该店在辖区围墙边私设了一个煤气灶,晚上在楼道边上炒菜,油烟直排。前期青云谱镇执法中队已对该店的出店经营问题进行了执法,予以了取缔;二是丰城烧烤、油烟是直排的;三是兰州牛肉拉面,油烟是直排的;四是成都担担面,该店的烟道通往了下水道,油烟是从下水道排出去的;五是包子店,该店之前是做烧烤的,现为包子店,烟道未使用;六是福建馄饨店,无油烟排放。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立即整改、长效管理整改情况:6月26日,青云谱镇组织广州路社区工作人员及青云谱镇城管中队对该处烧烤店面油烟直排、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整治,对直排或往下水道排放的油烟管道进行了拆除,并要求店主按相关要求安装排烟管,对占用公用通道的煤气罐和炉子要求店主立即搬离,禁止出店经营。同时要求店主正常经营,降低噪音扰民。后期,青云谱镇将安排青云谱镇城管中队对该处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发生反弹。6月29日,青云谱镇牵头,组织青云谱区市监局、青云谱区执法局、青云谱区环保局再次对南昌佬龙虾、丰城烧烤、兰州拉面油烟扰民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青云谱区市监局、青云谱区执法局对南昌佬龙虾、丰城烧烤、兰州拉面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店主立即停业整改,补办证照,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三家店铺均已停业,实施整改。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东湖区1.富大有路,青山闸的大部分城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赣江,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答复忽悠老百姓,现在仍然24小时直排污水且水体呈黑色,流入鄱阳湖。2.青山闸旁边有个铁矿粉码头,露天存放铁矿粉,粉尘污染严重,同时影响赣江。
南昌市东湖区
2018年6月15日和27日,南昌市水务局人员先后两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青山闸有水排出,水面垃圾由昌南管理处清理完毕。7月1日,东湖区农水局、区环保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青山闸污水排入赣江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经了解,青山闸常年向赣江排水。青山闸水质主要受青山湖、玉带河、青山湖东渠等共同影响。由于目前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容量有限,青山闸上游来水不能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只能由青山闸排入赣江。青山湖、青山湖东渠、玉带河总渠,玉带河西支、南支、东支均在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等城区范围内,只有玉带河北支、青山湖西渠位于东湖区范围内。举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7月1日,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熊文强到现场核实,经查:南昌滨江货物装卸有限公司(青山闸砸口附近运铁砂石的码头),已于6月22日完成了整改,露天堆放的铁砂石防护措施做到全覆盖。举报投诉情况不实。综上,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青山闸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赣江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1、针对华源江纺片区的生活污水问题,2017年底,青山湖区启动实施了截污整治工程,该工程完工后,华源江纺片区的生活污水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再通过青山闸排放到赣江南支。为彻底解决华源江纺片区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治工作。2、针对青山湖西暗涵汇集的玉带河北支来水问题,2016年,我市结合玉带河截污提升工程和玉带河北支黑臭水体治理,投资6100万元,在全长1.6公里河道两岸,拆除原截污管网,设计新建了2.2米×1.5米、3.0米×1.5米、3.2米×1.5米、4.0米×1.5米,大尺寸截污箱涵2.6公里,实现了玉带河北支沿线污水全收集、全纳管,工程于2017年底完工。玉带河北支下游段的西暗涵尚未完全接入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溢流与北支河水溢流与北支河水合流排入青山闸的情况。目前,正在研究相关措施进行系统治理。3、针对青山湖东暗涵溢流水问题,2016年下半年,我局启动了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目前,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取得立项、可研、节能、水保、环评批复和市发改委PPP出库回复,监理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单位招标等程序正在有序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计划2018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编制完项目建议书,可研、节能、水保、环评、监理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单位招标等程序正在有序进行,项目计划2019年2月开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工程实施完后,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将由50万m3/d提高到66万m3/d,出水水质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届时青山湖东暗涵溢流水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局所属市昌南防洪工程管理处正在加紧推进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整治前期论证,计划尽快启动清淤等工程整治措施,确保前池底泥不污染排水水质。(二)南昌滨江货物装卸有限公司(青山闸砸口附近运铁砂石的码头)处理措施:加强监管由东湖区执法局夜间中队执法队员不定期对南昌滨江货物装卸有限公司进行巡查监控,加强监管。
投诉人反映:1、九黎象湖城小区,翰领里和嘉和里通往海嘉路的路上,有人用货车运输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废垃圾)倾倒在小区里面,臭气熏天。2、青山湖区南昌钢铁厂污染空气。
南昌市南昌县、青山湖区
2018年7月3日,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执法人员会同八月湖街办、象北社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确实有乱到垃圾的情况存在。因此,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6月17日晚11点,青山湖区环保局对方大特钢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有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废气情况。6月30日、7月1日,南钢街道会同区环保局对方大特钢相关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核实。现场了解企业生产排污、处理环节和工艺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安装自动监测情况。该企业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烟囱排放白色烟气,在现场未发现方大特钢浓烟四起的情况。并多角度对排放的白色烟气进行观察,发现在不同角度,会看到白色烟气呈现灰色情况。
处理措施:立即整改。由八月湖街办牵头,南昌县城管委配合,立即安排清理垃圾,取缔垃圾堆放点。同时,已安排专门人员对倾倒垃圾点进行蹲守,对乱倒垃圾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处罚。下一步,还将加大对该片区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问题解决不反弹。
投诉人反映:石埠镇竹园村、华山村有十几家养猪场(存栏几百头)无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农田。
南昌市新建区
6月29日,石埠镇政府、镇农业综合站到达现场核实,经核实,反应情况属实。1、竹园村9户养殖场具体情况如下:南昌市建亮畜牧养殖场,法人代表余建亮,该养殖场于2002年建成养猪,2016年5月2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8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700余头,年出栏10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150立方。新建区昌瑞种养殖合作社,法人代表程茶庚,该养殖场于1997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6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300余头,年出栏5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余怀林养猪场,法人代表余怀林,该养殖场于2000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8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3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余怀江养猪场,法人代表余怀江,该养殖场于2003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1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600余头,年出栏10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150立方。余小平养猪场,法人代表余小平,该养殖场于2003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7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15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余日辉养猪场,法人代表余日辉,该养殖场于2008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2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300余头,年出栏4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40立方。石埠中旺养猪场,法人代表余中旺,该养殖场于2002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3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600余头,年出栏7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干粪堆积间1间。南昌市新建区晓艳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余新华,该养殖场于2006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2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350余头,年出栏6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余永辉养猪场,法人代表余永辉,该养殖场于2008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8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600余头,年出栏800余头,有1个沉淀池。2、华山村7户养殖场具体情况如下:南昌顺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法人陈茂信,该养殖场于2000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2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300余头,年出栏4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新建区石埠镇陈氏种养合作社,法人陈林根,该养殖场于2002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20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300余头,年出栏5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30立方。陈阳根养猪场,该养殖场于2007年建成养猪,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9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100余头,年出栏300余头,有干粪堆积池1座。新建区陈海林养猪场,法人陈海林,该养殖场于2001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6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200余头,年出栏3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南昌市云朵养猪场,法人陈海云,该养殖场于2001年建成养猪,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30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200余头,年出栏38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60立方。陈小云养猪场,该养猪场于1994年建成养猪,该养猪场共有栏舍面积260余平方,现生猪存栏110余头,年出栏22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20立方。郭左金养殖场法人代表郭左金,该养殖场于1998年建成养猪,2014年3月2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该养殖场共有栏舍面积1300余平方,在2016年有宋秋生、叶建新、胡金龙三户租用该养殖场养猪,现在有叶建新、胡金龙两户在该养殖场养猪,现生猪共存栏300余头,年出栏600余头,有沼气池设施1座,体积150立方米,沼气池下方有1座沉淀池,体积大约400立方米。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立案处罚整改情况:1、6月30日区人大副主任徐宝林会同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石埠镇政府到达现场督察,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对以上养猪户:余建亮养猪场拟罚款3.1万元、程茶庚养猪场拟罚款1.1万元、余怀林养猪场拟罚款1.1万元、余怀江养猪场拟罚款3.1万元、余日辉养猪场拟罚款1.1万元、余中旺养猪场拟罚款3.1万元、余永辉养猪场拟罚款3.1万元、陈茂信养猪场拟罚款1.1万元、陈林根养猪场拟罚款1.1万元、陈阳根养猪场拟罚款1.1万元。2、对上述16家养殖场责令立即对粪污进行清理,限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环保备案手续,并在2018年11月30日前进一步完善排污处理设施,废水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必须达标排放。3、若以上16家养殖场在2018年11月30日前还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行为,将全部清栏处理。
投诉人反映: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紫金园小区19栋旁边有四五家餐馆油烟污染严重(投诉人上次投诉当地政府已整治四五家)。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6月29日,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组织燃管办、城管办、城管执法对小区19栋旁营业的4家餐饮店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焖锅联盟、鱼来了、方记早餐店等3家餐饮店均取得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辣椒炒肉取得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焖锅联盟、辣椒炒肉、鱼来了等3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方记早餐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核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停业整改。整改情况:1、6月30日下午,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协调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区城环局,区市场局红角洲分局、紫金园社区、紫金园物业等单位组成综合执法队,责令4家餐饮店立即停业整改,张贴了停业封条,一是督促方记早餐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督促辣椒炒肉尽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要求4家餐饮店经第三方有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达到环保要求后,再办理重新营业申请手续,并进行规范经营。2、目前这四家餐饮店正在停业整改中。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南昌县1.武阳镇,海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仍在继续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2.武阳镇安前村,王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有难闻气味,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
南昌市南昌县
1.2018年6月23日下午,武阳镇环保办主任刘勇同南昌县环保局监察人员、监测人员一起到海来建材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其锅炉也在使用,使用的燃料是生物质颗粒,其水膜除尘设施在在使用,除尘废水做到循环使用。其场区内的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中,废砖块、砂石原料均堆放在顶棚内,顶棚旁边有围挡。在蒸压釜生产设备周边能闻到一定的异味,但在厂区外未闻到相关气味。海来建材已安排人员每日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和洒水,但因管理不到位,未做到及时清扫,现场厂区地面上因产品运输及搬运产生了一定的灰尘。南昌县环境监测站对其厂界粉尘及锅炉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其TSP及林格曼黑度达标。此后,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下午,武阳镇环保办主任刘勇与南昌县环保局监察人员、监测人员来到海来建材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自行停产,其锅炉也未使用,现场无生产噪音。2.2018年6月29日上午,武阳镇环保办主任刘勇与南昌县环保局监察监测人员到王氏建材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正在进行生产,在蒸压釜设备周边能闻到一定的石灰味,但在厂区外未能闻到相关异味。王氏建材砂石原料直接堆放在厂区内,未覆盖、未完全围挡,没有顶棚,地面上有较大的灰尘。刷涂用的废机油桶直接放在场地上,未做到防渗防漏,没有相关标识牌。南昌县环境监测站对其厂界粉尘、噪声及锅炉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待分析。因此,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立案处罚南昌县环保局已对王氏建材上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另待厂界粉尘、噪声及锅炉检测报告结果出具后,若相关数据超过执行标准,南昌县环保局将一并进行立案处罚。
投诉人反映:文教路79号旁边,省教委宿舍后门围墙旁边有一个泔水收集桶味道很大,污染严重,一直未清理干净 。诉求:彻底清理
南昌市东湖区
7月1日,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彭家桥街办城管中队队长熊国平到现场核实,经查:被举报人谢水妹,在南昌市文教路79号旁,省教委宿舍后门围墙旁边有个泔水收集桶味道很大,污染严重。
处理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东湖区执法局、东湖区彭家桥街办城管中队接到区督办通知后,立即到现场处理,7月1日下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会同街道环卫部门将泔水桶进行清除,并清洗周边地面。
投诉人反映:龙岗村委会旁边意尔康洗碗厂污水直排,噪音污染严重。
南昌市新建区
6月30日石埠镇政府、镇环保所到达现场核实。经核实,该洗碗厂无环保设施,生产时产生的污水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生产时会产生一定噪音,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整改情况:6月30日区人大副主任徐宝林会同区环保局、石埠镇政府到现场督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进行停电停产处理,并要求其立即拆除设施设备。
投诉人反映:1、安义县莲花村富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厂)烧煤气味难闻,粉尘、噪音污染严重。2、南昌县武阳王氏新型建材厂无证经营,烧煤粉尘污染很大,气味难闻。
南昌市安义县、南昌县
此件属重复信访件。6月29日,安义县鼎湖镇常务副镇长李春桦、安义县鼎湖镇干部魏建礼、安义县市监局鼎湖分局副局长刘受生、安义县市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吴学涌、安义县市监局鼎湖分局科员龚超赴该公司现场核实情况,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进行安全监察,该公司已于6月22日停产,但之前发现厂区内存在积尘较多、设施老旧、跑冒滴漏等问题,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停产整改责令该厂停业整顿,继续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并对该厂特种设备予以查封。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进顺村天香路313号,人民风机有限责任公司里面有许多小厂,厂里环境脏乱差,味道难闻,噪声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南昌市青山湖区
6月30日青山湖湖坊镇政府、区环保局联合督导组到企业,在生产厂区里现场调查厂区内路旁、车间屋边大量杂草,杂物;厂区东边南侧的南昌市强力车辆配件厂生产加工的人力小推车半成品生产浸漆环节有较重油漆气味,油漆存在无组织排放,人民风机厂的板材切割生产环节和强力车辆配件厂的剪板切割生产环节产生噪音,其他企业未发现问题,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1、6月30日到7月2日,对厂区进行了卫生整治,在设置垃圾桶,清理杂草杂物;2、对人力小推车半成品生产浸油漆工艺进行了调整,改为环保水性漆工艺,并将原油漆全部从浸漆槽中收回,拆除该浸漆工装,确保无油漆味;停用小推车钢圈生产设备,防治存在噪音扰民,采取外购半成品,同时拟购置自动设备加工;3、区环保局责令企业进行噪音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4、湖坊镇政府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
投诉人反映:蔚蓝嘉园广场东北角超时空健身会所晚上7点到10点半噪音扰民。
南昌市安义县
接到信访反馈后,6月29日晚19:30,安义县龙津镇副镇长曾强、安义县龙津镇组织员汪双玲、安义县环保局党组成员黄德妹、安义县城管委副主任刘文婷、安义县城管委景区管理所所长陈勇、安义县市监局文峰分局副局长黄伟、安义县龙津镇文峰居委会主任万英开展联合执法,对超时空健身会所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会所正在营业。调查中,县市监局查看了该会所营业手续,发现该会所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发现其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县环保局对该会所前后两侧和居民楼三楼进行了初步噪音检测。经调查,该会所涉及噪音问题主要系营业时音响播放声音较大,营业时间较晚,离附近居民居住地较近产生。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停业整顿发现存在问题后,联合执法组要求该会所停业,拆除室内音响。县城管局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该会所拆除高音音响,规范经营时间。县城管局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巡查,防止反弹。在龙津镇、县城管局等部门督导下,7月1日该会所拆除了室内所有音响设备。同时,正在联系第三方噪音检测机构对其音响拆除后模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
投诉人反映:塘南镇西联村罗田自然村小组,张水宝养猪场建在村庄内,大概养了四五十头猪,猪尿水和猪屎直接排到河道,严重污染村庄的河水,气味相当难闻。
南昌市南昌县
2018年6月29日,南昌县环保局监察人员胡绍辉、吴克峰、塘南镇环保所高道炳、塘南镇畜牧兽医站胡新华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张水保养猪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粪污废水直接排入水沟。因此,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塘南镇在2018年7月15日前将该养猪场关停到位,并对周边水沟粪污进行清理。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新建区松湖镇湾溪村委会,青山村附近有3-4养猪场,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南昌市新建区
6月30日上午,松湖镇组织镇农业技术综合站等相关单位人员前往湾溪村调查,6月30日下午,松湖片挂片领导聂玉华带领湾溪村干部上门进一步核实,情况如下:1、养殖户魏淑兵,养殖场位于湾溪村泉塘自然村上水眼,建造于2006年,于2006年开始进行生猪养殖,面积约1500平米,有母猪31头,肥猪292头,于2008年建造一座50立方米沼气池,未办理环保手续。2、养殖户万义标,养殖场位于湾溪村青山自然村聂家祖坟山,建造于2003年,于2004年开始进行生猪养殖,面积约1300平米,有肥猪164头,于2008年建造一座50立方米沼气池;未办理环保手续。3、养殖户符海东,养殖场位于湾溪村泉塘自然村上水眼,建造于2003年,于2004年开始进行生猪养殖,面积约1300平米,有肥猪25头,于2009年建造一座50立方米沼气池;未办理环保手续。4、养殖户毛小禄,养殖场位于湾溪村青山自然村聂家祖坟山,建造于2003年,于2004年开始进行生猪养殖,面积约1300平米,有母猪32头,肥猪302头,于2008年建造一座50立方米沼气池,未办理环保手续。四家养猪场未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后直接排放,未实现综合利用。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立案处罚整改措施:1、四户养殖户立即对现有粪污进行清理并停止粪污直排;2、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3、确保现有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4、完善氧化塘建设,并做好防渗漏和安全防护处理(确保足够的容纳体积,10头/m3);5、完善综合利用相关手续,养殖户与种植户(苗木、果蔬、水田、旱地等)签订综合利用协议(确保有足够的消纳面积,5头/亩);6、7月底之前完善环保网上登记备案手续。7、若在2018年8月30日不能达到整改要求,将全部清栏处理。8、对养殖污水直排规模化的养猪场(魏淑兵、毛小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分别处罚金1.1万元。
投诉人表示:位于南昌县岗上镇清农村北面两百米不到有一家大型养猪场占地面积约30亩地(现在还在扩建钢棚),老板姓彭。猪场味道难闻,污水,猪粪,直排水沟流入池塘,汇入小河,影响了农田灌溉,村民担心会污染地下水。曾向乡镇及南昌县环保局反映该问题,该问题依然存在。
南昌市南昌县
2018年7月1日,冈上镇副镇长晏建新、兽医站站长雷小平、副站长黄辉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伟瑞莱公司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和猪粪直排水沟流入池塘的情况,但在该养猪场的西北角发现有历史遗留淤泥存于水沟。2018年4月19日,南昌县环保局曾对排放水样进行过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畜禽养殖排放标准。2018年7月2日上午,南昌县环保局再次对伟瑞莱公司养猪场排放水样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目前暂未得出。经核查,伟瑞莱公司正在改扩建钢棚的面积2000平方米,该项目经洪农综开办字[2017]56号文件批准,土地使用的批准建设证号为南国用(2007)第00045号。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冈上镇已责令伟瑞莱公司对水沟淤泥进行限期整改,安排监管人员对该养殖场的粪污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待排放水样检测结果得出后,如存在超标情况,将立即严肃查处。
投诉人反映:昌东管会大沈桥村卫生所对面,马路边上熊招平家有个专门粉碎蓝桶的企业,在自己家里粉碎,为了躲避检查,现在都是早晨、中午、晚上粉碎,装化工原料的桶粉碎过程中,废气很刺鼻。高新大道拐弯广州路往东边走一公里旁边有个驾校,该驾校的旁边有个粉碎塑料瓶子的小作坊,废水废气都没有任何治污设施,直排到环境当中。
南昌市青山湖区
2018年7月1日由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会同青山湖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以及沈桥村、义坊村工作人员核实,形成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2家废旧塑料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手续,无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现场废气、废水直排,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1、对2家废旧塑料加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排放废水、废气。2、如发现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行为,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3、关停取缔,拆除机器、搬离废旧塑料。4、要求园区对所有废品收购站进行大排查,摸清数量,建立台账。积极协调联合区环保、市监、安监、消防、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南昌市辖区内的赣江南支、中支、北支、主支和抚河等河道沿线和鄱阳湖圩堤周边,有大量围湖、围河道造田现象。特别是南昌县南新、蒋巷、青山湖区的泾口、新建区的联圩、昌邑等非常普遍。
南昌市新建区、高新区、南昌县、进贤县
1、2018年7月2日,南昌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南新乡、蒋巷镇、泾口乡等乡镇及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信访事件。会后,南新乡、蒋巷镇、泾口乡及县水务局圩管站有关人员对有关河湖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经查,绝大多数围湖、围河道造田现象属于历史形成的低堎,非近期人工堆砌加高加固形成的围湖、围河道造田。一是南新乡,大多数为上世纪60-70年代形成,共15处;二是泾口乡,先后在上世纪50年代至2010年之前,共11处;三是蒋巷镇,始发于上世纪50年代,但近年来未出现加高加固现象。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经调查核实,进贤县境内只有金溪湖围湖现象,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三里乡倪坊村委会四圩村,徐九根加高围堰养鱼面积约1亩(金溪湖);三里乡黄家村委会后草洲,围垦造田(金溪湖约100亩);三里乡爱国村委会畔湖草洲围垦养鱼(金溪湖约20亩)。3、2018年7月1日,新建区滨湖乡镇开展了全面排查。联圩镇并安排镇水务站、野保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现场调查未发现新增围湖、围河道造田现象;昌邑乡作出安排,派乡干部和村干部进村核实:曹会村村民陶端文、陶绪奋、陶学华、陶三根、陶志勇在圩堤周边各自围田栽禾、栽莲藕。4、2018年6月30日上午8:00,高新区社发局会同昌东镇相关人员至现场核查,高新区赣江南支昌东镇岭永村地段,有一片自然形成的滩涂地,面积约2500亩,地形平均标高17米,洪水高峰期为赣江集洪区。枯水季节当地村民会在该滩涂地上进行耕作,该地块已办理土地使用证,不属于围河造田现象。所诉不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违规围湖造田的村民于2018年7月30日前退田还湖。
青山湖西岸的两个巨型天然气储罐临近居民区,存在安全隐患。虽然南昌市有拆除计划,但迟迟未动。
南昌市东湖区
6月29日,南昌市政公用集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反馈问题核实情况如下:针对投诉人反映“青山湖西岸的两个巨型天然气储罐临近居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反馈:南昌市青山湖西岸的两个天然气储罐,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1991年投入使用,远早于周边楼盘建筑建成时间;按照国标《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要求,大于5万立方米并小于20万立方米天然气储罐,距建筑物安全间距为不小于35米,但实际间距超过了35米,与最近楼盘江中花园小区楼房间距符合安全间距要求。针对投诉人反映“南昌市有拆除计划,但迟迟未动”的问题反馈:这两个天然气储罐承担了整个南昌市天然气输配高峰调节的作用,以保障输配高峰时用户正常使用天然气,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停止运行,否则,将严重影响南昌市天然气输配的正常运行。远期拆除计划,需要等待南昌市天然气环形高压输配管网建成,以及南昌市内铸铁管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完成后,才能实施拆除,预计需要3-5年时间。综上,反映问题不存在,不影响周边居民安全。
处理措施:无
新建区厚田乡新洲村大肆在赣江开采砂石,破坏生态,影响村民灌溉,囤积的砂石,大风时粉尘污染严重。
南昌市新建区
2018年6月30日下午,由厚田乡政府副乡长夏绍华、夏彬,乡人大副主席章锐,乡砂石管理办副主任周细民、信访专干陈以炎、新洲村党支部书记聂日云组成的调查组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调查。该砂场2015年1月开始生产,年加工沙石40万吨,原始沙石主要来源于赣南2、3号采区,该采区由南昌赣昌砂石公司经营,然后运到砂场后进行加工销售,该公司采用的主要环保措施是所有生产设备均安装有喷淋装置,破碎设备安装有减震隔音装置,从而抑制粉尘及噪声污染,配备沉淀池三座,对洗沙水进行沉淀后排放,用洒水车对露天堆放的沙石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目前该砂场环保手续正在审批。对信访件反映的影响村民灌溉,经当地村委会确认和现场多方查看发现不属实。综上,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停业整改。整改情况:1、第一时间已责令其停产整顿;2、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3、安排供电部门立即关停其生产用电,防止其违规复产。
红谷滩新区红角洲岭口路绿湖豪城一楼一个叫暇扯脾的夜宵店烧烤油烟大,夜间营业至凌晨,噪音扰民。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6月29日晚,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组织燃管办、城管办、城管执法对暇扯脾龙虾馆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暇扯脾龙虾店取得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登记证为过期临时证照,该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无烟烧烤炉。该餐饮店每晚经营至凌晨1、2点,客人谈话声造成噪音扰民。经核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停业整改。整改情况:1、6月30日下午,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区城环局、区市场局红角洲分局、绿湖豪城社区组成综合执法队责令该餐饮店停业整改,张贴了停业封条,督促该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要求该店经第三方有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达到环保要求后,再办理营业申请手续,并规范经营。2、红角洲管理处安排了执法人员加大对该餐饮店的日常巡查,并对餐饮店主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正常使用和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并降低夜间营业产生的噪音。目前暇扯脾夜宵店正在停业整改中。
投诉人对西湖区国贸春天油烟污染问题的处理不满意,相关部门执法不严。1.答复认定“辣椒炒肉”“春天味道”两家餐饮店是违法的,予以关停取缔,而同个小区的其他餐饮店确实合法的。2.国贸小区未配备专用烟道,按法律规定不允许新建餐饮店,而从答复情况看,这些餐饮店自建的烟道就堂而皇之的变成合法的。3.西湖区环保局违规审批,在国贸春天不具备凯餐饮的条件下,依然给刘老记常德土钵菜馆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且该餐饮店5月1日就开业,而填表日期确是2018年6月22日,未批先建,环保局也未处理。4.曾致电市长热线12345和南昌市城管委电话,均答复称国贸春天的餐饮店已经违反了《大气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而且南昌市城管委曾经明确要求西湖区关停国贸春天的餐饮店,而本次的回复却是部分违法,餐饮店却未拆除,有关部门失职。5.餐饮店老板对维权业主进行恐吓。
南昌市西湖区
6月26日至6月29日,西湖区执法局会同西湖区环保局至现场调查,经查:1.常德土钵菜馆,营业面积为270平米左右。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于2018年5月提供了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07-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专用烟道已改造。2.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2018年4月8日开始装修,现已停工。3.春天味道餐馆,营业面积为5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无油烟检测报告。4.家乡小灶餐馆,营业面积为103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68-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5.米酒鸭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9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并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342-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6.堕落小龙虾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20平米左右,属于二类餐饮,已安装油烟净化器。7.针对投诉人反映餐饮店空调外机放在小区里面,噪声污染的问题,西湖区邀请第三方江西省天成监测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监测。经检测,项目声环境监测值为55dB,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表1环境噪声限值I类昼间55dB(A)要求。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按照《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国贸春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洪环审批【2013】350号〕文件精神,“国贸春天商业C栋不得引进餐饮。商业A栋、商业B栋若引进餐饮,应预先建设餐饮油烟专用烟道,餐饮项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2018年6月4日,西湖区遵照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责令该地常德土钵菜馆、家乡小灶餐馆、米酒鸭餐饮店3家餐饮店停业整改,并对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春天味道餐馆2家餐饮店进行依法取缔。2.依法取缔餐饮店基本情况: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处于装修期间,西湖区桃花镇等相关部门已将告知餐饮店主,现阶段停止施工;春天味道餐馆目前已停止营业。3.堕落小龙虾餐饮店属二类餐饮店,经营过程中不会产生油烟,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4.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精神,餐饮业自行在网上登记备案,不存在环保部门前置审批。5.关于餐饮店老板对维权业主进行恐吓,建议投诉人报警处理。
新建区望城区工业园的格力特饲料厂经常在夜间偷排刺鼻废气,已向环保部门投诉多次,未解决。
南昌市新建区
2018年7月2日上午,由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工作人员和区环保局执法大队联合对格力特进行调查,企业上班时间在8:00至17:00,偶尔晚上加班。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废气产生于锅炉和制粒车间,锅炉型号为DZL4-1.25-AII,燃烧用料为木材,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沉降,再经过多管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制粒机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刹克龙除尘器沉降,再经过雾化水膜除尘处理后排放。7月2日第三方江西索立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取了废气样本将进行检测,锅炉提取的是有组织废气样本,制粒车间提取的是无组织废气样本。综上,举报者反应的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限期于2018年12月31日前燃烧原料必须改为清洁燃料2、2018年12月31日仍未整改到位,进行立案处罚。3、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南昌县象湖居住主题公园玫瑰华庭小区的景观水系被污染,卫生条件极差,1.餐馆的污水及垃圾直接倾倒在水里;2.小区幼儿园部分垃圾直接堆在水系旁,造成水流堵塞。特别是贤灿DJ音乐餐厅最为突出,而且噪音非常大,严重扰民。
南昌市南昌县
水,大气,噪音
2018年7月2日,八月湖街道办副主任刘哲、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刘勇、城管中队执法人员万承永、樊友平到现场调查。7月3日,八月湖街道办再次组织昌南新城派出所、居住主题公园社区、昌南新城城管队等部门到现场调查,发现情况如下:1.贤燦音乐餐厅,无环保备案,无油烟检测报告,油烟未高空排放,无噪音检测报告。2.华德福主题幼儿园、未来星幼儿园、南昌烟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象湖居住店)、智慧树保育院、美音树少儿国际艺术中心等五家私营幼儿园及教育机构在未取得行业场所经营许可证以及消防验收相关许可的前提下擅自经营,在园内发现消防设施欠缺或失效。综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业,关停整改1.南昌县城管委已对贤燦音乐餐厅已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2.昌南新城派出所对华德福主题幼儿园、未来星幼儿园、南昌烟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象湖居住店)、智慧树保育院、美音树少儿国际艺术中心等五家私营幼儿园及教育机构下达关停整改通知单。3.被污染的小区景观水系已安排社区、物业进行清理。同时,八月湖街办及小区物业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巡查力度。
进贤县农夫路中段青岚水产养殖住宅区院内其中一栋住宅楼底层有一小型屠宰场(屠宰耕牛、狗),废水直排,臭气污染难闻。
南昌市进贤县
2018年6月29日,县畜牧局、县农业局、县市管局、青岚湖水产场分别派出人员到信访件反映问题现场。经实地核查,现场发现有待屠宰牛两头,存在难闻臭味,屠宰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经询问吴建国本人,该小型屠宰场与民和镇政府签订了卫生承诺书,但未办理定点屠宰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也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由民和镇督促其对现场卫生进行整改,改善现场环境,整改不到位将由市容管理指挥部挂牌督办。下一步,待县政府设立牛羊定点屠宰点后,将彻底规范此类行为。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修水县黄龙乡卢庄村,兴旺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现在厂房已经拆掉了,但矿渣还是在山上堆放没有清理,有安全隐患。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恢复绿化,清理矿渣。
九江市修水县
2018年6月30日,修水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卢其华,黄龙乡车林坚乡长现场调查,该矿山处于拆除状态。2018年6月6日,由朱秋生副县长、县安监局卢作虎副局长、县矿管局黄国强局长、姚荣辉大队长、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万勇局长、夏志勇副局长和黄龙乡人民政府吴文华书记、车林坚乡长等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开展联合执法,对兴旺石材厂开采点遗留的生产设备、厂房等予以拆除清理。矿山西向山体情况安全。矿山东向堆放部分废弃石头未进行安全除险处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绿化未进行治理。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目前正在处理矿山关闭的后续处理问题。一是对关闭矿山进行协调合理补偿,注销矿业权等;二是已由赣西北地质大队对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行方案设计,开展矿山治理,恢复植被。将对矿山东西部分堆放的弃石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理。
共青城市苏家垱乡香山村罗宝山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存栏几千头猪)未批先建,距水口村高良罗村民小组不足100米,距鄱阳湖内湖不足1500米,2011开始,该养猪场将污水排入周边的水塘和附近山里,现在水塘已被污染,变成黑臭水体,水塘是村民的生活用水,经检定现仅适合农业灌溉。猪场附近的山林被砍砍伐,种上经济作物,破坏生态环境。
九江市共青城市
2018年6月29日,共青城市环保局、农林水务局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一是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到共青城市农林水务局办理了建设项目备案登记,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举报反映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属实。二是根据《共青城市畜禽养殖区域规划方案》(共办字〔2017〕22号)文件规定,该养殖场属限养区,不在禁养区规定范围内,该养殖场距离高良罗村最近老房子101.5米,距离高良罗村最近新房子119米,距离高良雷家堰圳1580米,距离对门罗于家湖圳1691米。故举报反映该养殖场距水口村高良罗村民小组不足100米,距鄱阳湖内湖不足1500米问题不属实。三是养殖场周边水塘是村民农业用水塘,现场对3个水塘取样分析。监测报告显示,养殖场西南方水塘水质符合标准。养殖场正北方水塘、八家一水塘水质为劣V类。故举报反映水塘被污染问题部分属实。四是经农林水务局、国土局调查核实,该养殖场附近山林被砍伐,种经济作物,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立案处罚。1.关于未批先建问题。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超出2年,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责令补办环评审批手续。2.关于养殖场周边水塘污染问题。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拟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严禁生活污水外排,立即对生活污水排口进行密封堵塞,提高厂区养殖废水集中收集率,健全厂区雨污分流。
宝塔乡九里村,有一钢铁厂废水直排,烧铁废气直排
九江市德安县
德安县环保局郑晓斌、杨泽君、宝塔乡李兵、杨明豪等工作人员于2018年7月3日到现场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租赁四五八厂的库房作为生产车间。该公司目前正在项目建设期,2018年5月开始安装设备,目前已建设了成型机、输送带、煤气发生炉、加热炉、废水循环沉淀池。6月8日用木材进行加热调试,未建成废气处理设施,加热废气直排,且环评批复为天然气窑炉;该厂尚未投入生产,循环池未设置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为冷却水,环评批复为全部循环利用,现场无废水直排情况。
属实(部分)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1、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拆除煤气发生炉,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项目内容及污染防治设施,完成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生产;2、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无环境违法现象发生。
投诉人反映:北山乡鲶鱼山邵村,政府征地(水田)建设天然气液化站,征地用途没有公示,且未批先建(环境支队曾进行处罚),环评造假(将水田更改为荒地),随意更改环评内容(投诉人两次查看环评报告,环评报告内容将防护距离由350米改为100米)。2017年4月17日当地政府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抓捕当地两名村民,5月份批捕,一直关押到现在。
九江市都昌县
6月30日,都昌县北山乡镇政府副乡长周转发、国土资源局局副局长袁传华、耕地保护股股长胡凯华、环保局监察大队陶祖义、监察大队办事员巢琪琪、环评股副股长郭家祯采取现场勘查、询问、调查资料、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该宗地纳入芙蓉山工业集中区拓展平台项目统一征收,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1月13日下达批复(赣国土资核〔2016〕37号),2016年4月12日江西天然气都昌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合同编号DGL2016002),土地报批及供地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项目环评文件已审批,目前还处在停建状态,项目厂界与最近鲶鱼山邵村136米、主体工程距离有179米,不存在项目环评造假一说,离最近新妙湖(拟作为都昌县饮用水备用水源)距离有3公里之多,不存在会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该举报不属实。
加强管理,做好各方面工作。
金鸡坡街道姬公庵村委会1组,九江石化总厂厂区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长江,污染农田、土地。
九江市浔阳区
6月29日,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查晓晖、王涛及浔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走访问询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厂区生产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在走访问询姬公庵村委会后得知该厂纬零路北侧有一个临时垃圾中转站,部分垃圾露天堆放,影响周边环境。经查,该中转站属九江凯鑫石化有限公司负责,负责将石化社区的生活垃圾外运。为节约运输成本每2~3天转运一次,当日临时堆场上约有10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环保防治措施。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立案处罚;对九江凯鑫石化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堆场违反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清理场地,取消堆存,加大外运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九江市浔阳区新公园三支巷,有条臭水沟,生活污水排入,敞开,臭味难闻,雨天污水会溢出来。
九江市浔阳区
7月3日,九江市建设局浔东片区徐俊等人进行了实地核实:该段沟渠存在管道堵塞、淤积等问题,该工程于6月28日完工,共计清淤2473立方米,挖明沟土方100立方米,新安装明沟盖板86平方米,安装格栅5平方米,新建检查井19座。部分具有安装条件且靠近居民区的明沟段已安装盖板,并在明沟段上游加装了格栅,避免杂物淤积管道。经6月中下旬整治后,水沟臭味已基本消除。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1.加大巡查、清掏等日常管养力度。2.将新公园社区三支巷的明渠改造和区域雨污分流纳入今后的政府城建项目计划,逐步实现雨污分流,防止污水直排沟渠污染水体。
6月11日投诉港口镇丁家山铜矿(九江铜业公司)污染的问题现在还没解决
九江市柴桑区
柴桑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曹盼、蔡鑫于6月12日到现场调查。6月25日区环保局熊家春局长、冯海林副局长、监察大队曹盼再次到现场检查核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在运行(处理矿坑自涌水和淋溶水):关于反映的污染问题。2017年11月21日,区政府委托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开展污染调查及编制港口街镇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调查组于2017年11月26日正式进驻现场开展调查,总调查面积3404亩,采集点249个、采集废渣、废石、土壤、渗滤水、地表水、地下水等9个不同种类样品424个,检测指标涵盖了pH、铬、铜、锌、砷、铅、镉、氰化物和硫化物等多种污染因子。在此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全面综合治理方案。2018年5月9日,综合治理方案专家评审会在九江市召开,目前,怡杉公司等单位正在按照专家组意见补充调查,完善方案,待方案完成后,区政府将按相关程序启动污染治理工程。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区环保局要求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停产期间污水处理站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快矿区综合整治进度,在未完成整改,未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前严禁恢复生产。同时,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治理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待正式方案出来后,即刻启动相关程序,尽早启动实质性治理工作。
位于九江市武宁县宋溪镇山口村张家村小组,原304省道364公桩处的伊山口净水器厂,生产时会冒黑烟,气味刺鼻,污水直排至水沟流入柘林湖,地下水饮用水被污染。固废堆(大约几万吨)放在山坳里用土掩埋,现在堆放在农田里。曾向乡镇及武宁县环保局反映过该问题,环保局回复环保手续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九江市武宁县
大气、水、土壤
2018年6月29日,武宁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影、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丁丁、宋溪镇副镇长柯兴旺、山口村村长何安西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生产时会冒黑烟,气味刺鼻,污水直排至水沟流入柘林湖,地下水饮用水被污染问题,经调查不属实。2.关于固废堆(大约几万吨)放在山坳里用土掩埋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3.关于现在堆放在农田里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1、责令武宁县伊山口净水剂厂停止生产,对其未采取防护措施,擅自堆放废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2、立即对临时堆放在荒山地里的废渣清理至规范堆放场所进行暂存。3、对原废渣堆放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并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九江市都昌县汪墩乡喆桥村委会朱家坛村,在都蔡路上的都昌屠宰场,恶臭难闻,怀疑该屠宰场污水处理不规范。离居民生活区太近,投诉人认为建设不合理。
九江市都昌县
6月30日都昌县畜牧局副局长徐小平、汪墩乡政府农艺站站长刘爱孙,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陶祖义,环保局监察大队办事员赵可任、江西力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员蔡小波、张亚平、吴佳、王梁雨阳采取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询问、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该屠宰厂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都是安排在凌晨三点至五点半,现场嗅觉无恶臭难闻感觉,生产外排处理废水显示无色,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江西力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食品公司排放的废水、大气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数据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大气监测各项数据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反映情况不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特别是在凌晨屠宰期间的突击检查,确保达标排放。
九江长基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水、废气、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公司违规抽取地下水,并外供位于新合镇址坊村一家企业用于洗砂作业,由于肆意抽取地下水,导致区域内的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取水。
九江市柴桑区
2018年7月2日区水利局熊耀林、桂胜彬、周新华、黄支胜4人到现场调查取水、供水情况;7月3日区环保局监察大队蔡鑫、程亮亮到现场调查核实环境污染情况:关于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砂石原料露天堆放,未进行全封闭,也未采取对物料进行全覆盖临时措施。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发现循环池水满存在溢流排入外环境现象,现场采水样1份。关于违规抽取地下水问题。该站取水许可手续符合要求,目前正在完善延续取水许可相关手续。不存在超量取水问题。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该站向新合机制砂厂予以短暂供水,并于3月份主动停止供水。6月30,水利局执法人员对供水设施采取了割管、关停处理。
责令改正;要求九江长基建材有限公司按规范要求的对物料堆场、主机楼进行全密封,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系统运维管理,确保地面冲洗废水回用,避免外溢污染周边环境。后期视水样监测结果按相应法律法规对长基建材进行并案处罚。
对江西润杰混凝土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投诉,共青城市政府查处不属实,欺骗督察组。1.关于未批先建问题,2015年元月省委民生通道答复明确该企业未批先建,而此次答复又称不属实,明显造假。2.关于土地违法问题,答复称该企业的土地通过星国土资字〔2013〕75号文件予以明确,然而在2013年星子县国土局并没有该宗土地的拍卖文件,该地块是在2015年补办的手续,且只有几亩地。3.关于周边居民区问题,该公司东边居住着七户居民,最近的只有20米,而企业生产时噪音均在65分贝以上,尤其是在夜间生产,噪音更大,但答复称该企业没有24小时生产,刻意回避夜间生产的事实。4.环评公参造假,周边居民并没有进行相关的调查签字。5.所谓的隔音墙,根本没有作用。6.省委民生通道答复,如需夜间生产,需经县工信委核准,报环保局批准并向周边村民公示无异于后方可生产成为一句空话。
九江市共青城市
2018年6月29日,共青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宋美楷及环保局局长袁郝、国土局副局长邵敏、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左振华、熊美龙等对该企业环评资料、产品产量、治污设施及项目建设用地等情况开展调查核实:一是该公司项目于2013年8月获得环评批复(星环审〔2013〕79号),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举报未批先建问题不属实。二是反映该公司违法使用土地问题属实;该项目已按要求于2016年11月完善20.58亩用地审批手续整改到位,故现举报违法用地问题不属实。三是该公司厂区东侧建设了隔音墙防治噪声,对厂区附近居民区及厂界北、南、西边,共计4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分贝值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调阅公司5-6月生产调运记录,前期6次存在夜间生产,已下达处理意见并严禁夜间生产,举报公司24小时生产作业不属实、噪声超标不属实,前期夜间生产属实,但已整改到位,近期检查未有夜间生产。四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公参。对环评报告表项目公参未做明确规定。因此该项目做环评报告表时并没有进行公参,故举报公参造假问题不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整改;一是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减少甚至杜绝夜间高分贝机械噪声和车辆搬运噪声的产生,减轻偶发瞬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证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的厂群关系,积极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边村民的合理诉求,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瑞昌市南义镇程家村金坑组范方锋老师在村庄中心搭羊圈养数百只养,污染村庄环境,偷吃群众的庄稼,污染水源。投诉人诉求:拆除现有羊圈,并要求在村庄水流下游1.5公里以为实行圈养。
九江市瑞昌市
6月29日,瑞昌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王斌,干部蔡报主、周升洪与南义镇副书记马昌军及南义镇畜牧水产站站长周小华;6月30日,瑞昌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余锦锋、孙冬梅对瑞昌市南义镇范方锋养羊场进行现场检查核实:1.该养羊场属规模以下养殖户,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 2018年6月21日,南义镇党委副书记马昌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卫华曾要求其7日内将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到位。3.反映养羊场位于南义镇程家村金坑村庄中心属实。该养殖场于2018年6月30日羊舍已全部拆除。4.反映污染村庄环境,偷吃群众的庄稼等问题部分属实。反映污染水源不属实。范方锋养羊场养殖多年,虽然放在山上散养,但养羊异味和粪便都对周边村庄环境有影响,存在偷吃群众的庄稼的现象。南义镇程家村金家坑现有几人在村居住,绝大部分搬至瑞昌市城区居住,该村庄居民于2014年使用自来水。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1.养殖场退养,拆除羊舍。2.瑞昌市畜牧水产局和瑞昌市环境保护将加大对禁养区、限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共青城甘露镇茂新东村(共青城市至德安县的工业大道上)一家洗涤厂无环保审批手续,洗涤废水直排。6月中旬举报被环境部门查处后,该洗涤厂又恢复生产,虚假整改。
九江市共青城市
2018年6月29日,共青城市环保局局长袁郝、副局长朱希华、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左振华,环境执法大队2名队员赶往现场再次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6月21日对该洗涤中心实施停产整改,并对厂房实施查封。6月22日至6月29日,环境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封条完好,无生产痕迹,企业并未恢复生产。举报反映该企业恢复生产情况不属实。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为重复件)。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工作,确保整改到位,方可恢复生产。
1.江西亚东水泥公司无任何环保批复文件擅自焚烧危险废物和污泥。2.吴家金矿江含氰化物、重金属等堆浸废物卖给江西亚东水泥公司做原料。3.吴家金矿水土流失、生态破坏严重,废水直排赤湖湿地保护区。4.瑞昌码头污水厂废水稀释排入长江。5.江西理文造纸废物、废渣乱卖(买到九江赤湖工业城和瑞昌码头工业城)、乱堆、乱填埋。
九江市瑞昌市
6月29日,瑞昌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余江明、陈新冰对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通过现场勘察、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实:1.江西亚东水泥公司无任何环保批复文件擅自焚烧一般固废属实,反映焚烧危险废物和污泥不属实,该公司利用水泥窑试烧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一般固废。2.吴家金矿含氰化物、重金属等堆浸废物卖给江西亚东水泥公司做原料部分属实。3.吴家金矿水土流失部分属实,反映生态破坏严重,废水直排赤湖湿地保护区不属实。4.瑞昌码头污水厂废水稀释排入长江不属实。5.江西理文造纸废物、废渣乱卖(买到九江赤湖工业城和瑞昌码头工业城)、乱堆、乱填埋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责令整改。1.加强企业日常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及企业产生的固废进行监管到位,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固废合法处置及污染物达标排放。2.按程序办理环保相关手续。3.瑞昌市锦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废渣和江西理文造纸暂存公司堆场的废渣,交有资质处理的公司处理。
投诉人反映:医药工业园区内正大化工厂内的江西恒繁(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污染当地农田,堆放的医药固废味道难闻刺鼻。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水,土壤,大气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7年5月4日取得宜春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宜环评字[2017]31号)后一直未投入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企业周边无农田。近期,由于企业准备开工生产,对厂房地面进行了冲洗,因车间地面较低,企业员工用桶将洗地水装起来后倾倒在车间外的雨水管内,洗地水用水量约有100公斤。企业收集的医用输液瓶(袋)均存放在厂房内,现场无明显异味。
袁州医药园环保所现场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严禁将洗地废水倒入雨水管内,并立即将雨水管内残留的洗地废水、废渣清理干净;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行政罚款贰万元整。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芦村镇韩塘村,袁荣生养猪场(存栏200头左右猪),没有任何手续,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曾投诉过但没有拆除。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芦村镇韩塘村
经查,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因污染防治设施简陋,污水外排污染环境,袁州区芦村镇政府已责令其关停退养。该养猪场已于2018年5月30前退养到位,并于2018年6月13日拆除了猪栏。
袁州区芦村镇政府已责令该养猪场关停退养。该养猪场已于2018年5月30前退养到位,并场于2018年6月13日拆除了猪栏。
投诉人反映:相城镇,灰付路(县道)相城镇段,距离沪昆高铁不到1000米的矿山大队,近十年违规开采石头,将山夷为平地,损坏林地,严重破坏环境。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经调查,该采石场2003年设立,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因未办理环评手续被高安市列入违法违规项目环评整改名单,在进行环保设施整改后,于2018年4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高环字[2018]27号)。现因合伙纠纷问题自2017年以来一直未正常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该采石场开采所占用的矿山村集体无立木林地4.7784公顷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2018年7月2日,高安市林业局以破坏林地资源案已将该采石场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移送至高安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高安市森林公安局已受理并展开调查工作,并责令该采石场对已损坏的林地进行修复。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丰城市丽村镇,对木养猪场(老板姓曾)与合喜来养猪场,臭味难闻,猪粪和污水排到水渠、水库,并最终流入清丰河,污染地表水。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丽村镇
1.经核查,对木养猪场建有沉淀池、沼气池、干湿分离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场内实现雨污分离,使用干清粪工艺模式,养殖粪便集中清理到干粪池,作有机肥外售,养殖污水集中收集至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沼液抽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抽入蓄水池回收利用,用于冲洗猪栏,废水不外排。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猪场场内北侧沼气池存在沼液渗漏,渗漏液流入黄秋垅水库。经对该养猪场沼气池渗漏液及黄秋垅水库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养猪场沼气池渗漏液COD及总磷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表5标准。黄秋垅水库(经核查为小二型水库,用于农田灌溉)水质COD、PH值均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1限值。黄秋垅水库出水经对木村对木组水沟-石溪村石溪山组、畲上组水沟-龙潭村栗岸组水沟,最后流入清丰河。该猪场干粪池没有遮盖,会发出臭味,影响周围环境。2.经核查,何喜来养猪场建有沉淀池、沼气池、干湿分离设施、氧化塘和污水处理设施,场内实现雨污分离,使用干清粪工艺模式,养殖粪便集中清理到干粪池,作有机肥外售。养殖污水集中收集至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沼液抽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猪场场内一个沉淀池边缘倒塌。经对该养猪场污水处理站出口及敖坑垅水库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养猪场氨氮及总磷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表5标准。敖坑垅水库(经核查为小二型水库,用于农田灌溉)水质COD、PH值均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1限值。敖坑垅水库出水经溪头村上店组水沟,经防洪管下穿过紫云山渠道流经溪头村聂家组、墙背组、丁家洲组水沟再流入清丰河。该养猪场干粪池没有遮盖,会发出臭味,影响周围环境。
1.丰城市丽村镇政府于2018年6月29日对两个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1)责令对木养猪场在2018年7月3日前对干粪池进行遮盖;7月10日前修补好沼气池渗漏处;7月15日前在污水处理设安装专用电表和摄像头来监督污水处理设施全天24小时运行;9月30日前新增并启用另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养殖场废水循环利用。(2)责令何喜来养猪场在2018年7月3日前对干粪池进行遮盖;7月15日前修复好倒塌的沉淀池;7月15日前在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专用电表和摄像头来监督污水处理设施全天24小时运行;9月30日前将商品猪全部卖出,只留母猪300头以内。2.丰城市环保局对两家猪场外排废水超标和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完善备案手续,并分别处以陆万元行政处罚。
宜丰县澄塘镇茜坑村罗永锋的养猪场位于禁养区,无环保设施,废水直排。2016年已下了督办函,要求拆除,但至今未拆。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经核查,该养猪场早在2016年6月14日宜丰县畜牧水产局和环保局、澄塘镇政府联合到现场进行检查时,已对该猪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及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猪场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已建好雨污分流、地埋式400立方米沼气池、沉淀池、氧化池等治污设施设备。实行水冲粪的清粪工艺,猪粪和污水一同清入沼气池进行发酵,一部分沼液由农民拉走用于农作种植使用,一部分经过山间小溪外排到丰产水库。2017年宜丰县政府划定禁养区时,将该猪场列入禁养区拆除范围。但该猪场业主以猪场投资大,负债多,无力偿还债务为由,拒绝拆除。2018年宜丰县政府再次将其列为了拆除对象。
2018年6月29日宜丰县环保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猪场立即退出养殖。宜丰县畜禽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再次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要求该猪场业主于2018年9月底前自行拆除到位。如限期内不拆除到位,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丰城市上塘县新高焦化未通过环保验收,经常在夜间偷排刺鼻废气。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经查,该企业2×62万吨/年节能焦炉及配套干熄焦工程于2016年12月通过了江西省环保厅环保验收,验收文号(赣环评函[号)。6月29日晚大约22时,丰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偷排现象。但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在该企业厂区附近和厂区内都能闻到刺鼻性气味。丰城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取样口进行现场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208mg/m3,氮氧化物603mg/m3,超出《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5标准。
1.针对该企业炼焦炉废气超标排放行为,丰城市环保局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立即对污染设施进行整改;同时拟对该企业处以行政处罚玖拾万元人民币。2.丰城市环保局和丰城市高新园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尤其增加夜间突击检查频次,一旦发现企业偷排,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之前向督察组反映的丰城市新城区子龙花园牡丹苑小区垃圾压缩站和小区的汽修店喷漆废气污染问题,丰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仅采取了一些简单的措施,但效果不佳,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投诉人诉求:将垃圾压缩站及汽车维修店迁移出牡丹苑小区,还小区居民和学生洁净的空气和环境。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经查,在子龙花园牡丹苑有一处垃圾压缩站,现场能闻到难闻气味。在压缩站南边车时代汽车美容烤漆中心内有一烤漆房,在压缩站北边熊家小院斜对面丰城市路路通小车修理厂内有一烤漆房,两个烤漆房也能闻到难闻气味,影响周边环境。
1.6月29日,丰城市城管局对车时代汽车美容烤漆中心和丰城市路路通小车修理厂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关停烤漆房并禁止烤漆。丰城市河洲街办对两家汽修店烤漆房进行了查封。7月1日,丰城市河洲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到该两件汽修店督促其拆除烤漆房。2.针对垃圾压缩站气味难闻的问题,丰城市环卫处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对垃圾运输车辆每天清洗一次,对压缩站每天冲洗四次;三是在7月3日前安装电子灭蚊器;四是在购置除臭设备,预计9月15前到位。
投诉人反映:良山镇庄头村委会后面五六米的地方有一家养鸭厂(厂家没有具体名字)在水库里养鸭,对水库污染严重,味道难闻。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6月29日,区环保局、区农业局、良山镇政府等单位派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资料、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责令立即取缔,于7月5日前出售清空肉鸭,拆除鸭棚和围栏等简易养殖设施,清理鱼塘周边粪污和鱼塘内漂浮物。
投诉人反映:萍乡市安源区长兴馆附近,距离晨曦小学100米小山包上,安源区教育局扶贫基地在山下养鹌鹑,山上养狗,导致周边臭味难闻。
萍乡市安源区
晨曦小学位于安源区教育局扶贫基地西南方向250米左右,该校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7年3月投入使用。经对学校师生的现场走访调查,未听到校内有任何异味的反映,现场也未闻到异味。扶贫基地鹌鹑养殖场名为萍乡市钟善辉养鸡场,该养殖场经上一次(6月5日)联合执法检查,目前正在按要求整改,鹌鹑饲养量已从8万羽减少到2万羽左右,鹌鹑粪便做到了一日一清,一间养殖房内的设备已经拆除,并对养殖场内的卫生进行了清理,养殖场负责人和区农业局正在联系可养区范围内的土地,着手搬迁工作。经现场调查及走访附近居民了解到,扶贫基地内没有养狗的养殖场,仅鹌鹑养殖场内饲养了一条白色看门犬。信访件中反映的“山下养鹌鹑,山上养狗,导致周边臭味难闻”不属实。另外,针对该养殖场之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安源区环保局已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使用,并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以罚款叁仟元。
要求该养殖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
源兰乡龙泉村燕子湖水库上游有一家采石场,矿山开发破坏山体,扬尘大,下雨时废土废渣冲刷至水库,污染水库。
萍乡市芦溪县
水、气、生态破坏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燕子湖水库上游有一家采石场”的问题属实,反映的燕子湖水库是指源南乡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燕塘水库”。经芦溪县水务局查阅萍乡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划定3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萍府字[2017]56号)以及现场勘查对比,该采砂场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2016年12月17日该采砂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经专家评审,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矿山开发破坏山体,扬尘大”的问题部分属实,该采砂场是新设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生产过程确实开垦了山林,但已办理林地占用和采矿许可手续,生产活动在核定范围内开采,在日常监管中未出现越界超深开采以及超面积占用林地行为。该采砂场露天开采过程会产生扬尘,配备了雾炮机采用喷淋洒水方式减少粉尘排放。(三)关于投诉人反映的“下雨时废土废渣冲刷至水库,污染水库”的问题部分属实,该采砂场厂区雨水汇总处建设了雨水截流沟,厂区雨水汇入截流沟后经地下管道导入27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中。经芦溪县水务局现场勘查,采砂场周边雨水未流入水库。(四)现场调查发现该采砂场还存在的其他问题。1、物料堆场部分砂石露天堆放。未建设车辆清洗平台。2、未严格执行《江西省芦溪县龙泉建筑石料用硅质碎石矿(建筑用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3、未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成建设。
处理措施:停产整改、行政处罚(一)针对“物料堆场未覆盖、未建设车辆清洗平台”的问题,芦溪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对该采砂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采砂场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善物料堆场密闭、遮盖、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完成车辆清洗平台建设。并下达拟处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二)针对“未严格执行《江西省芦溪县龙泉建筑石料用硅质碎石矿(建筑用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问题,由芦溪县国土局依法责令该采石场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措施,限期于2018年9月15日前按治理方案完成复绿。(三)针对“未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开采裸露区未进行覆盖及复绿”的问题,2018年6月28日,芦溪县水务局依法对该采石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整改:1、对排水沟进行硬化,在厂区外修建沉砂池一座;2、加强对已开采裸露区进行覆盖、植被恢复。
安源区萍高公路靠绿海新城小区至大学城(锦江华庭小区)的人行道上,晚上夜间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大,垃圾随意丢弃,噪音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萍乡市安源区
1.餐餐乐酒店、一炉一烩餐饮店经营中餐、晚餐、夜宵,营业时间为上午9:00至晚上12:00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调查、询问片区管辖人员,此前,两店确有偶尔出店经营现象,片区管辖人员也多次告诫该店主,不能出店经营,且声音不能过大,影响居民生活,两店店主均能够积极配合。2.嘟嘟烧烤店、超超烧烤店(魔法师烤吧)、锦虹粥粉店、壮古夜宵均以经营夜宵为主,营业时间为下午6:00至晚上12:00左右,全部装有油烟净化器。经调查、询问片区管辖人员,嘟嘟生蚝店、超超烧烤店(魔法师烤吧)无出店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的现象。锦虹粥粉店、壮古夜宵偶尔有出店经营和噪音扰民的现象,片区管辖人员曾多次告诫该店主,不能出店经营,且声音不能过大,影响居民生活,两店店主都能够积极配合。3.小帅烧烤、双休日烧烤、好又来烧烤、大连劲爆烧烤为临时摊点,摆摊位置为临时摊点疏导区,营业时间为晚上8:30至12:00左右,均已安装移动式油烟净化器。经调查了解,上述摊点偶尔存在提前摆摊的现象,摆摊面积超出疏导区范围,阻碍行人通行,对人行道路造成一定污染;在营业中及收摊后存在未能及时彻底做好各自区域的卫生保洁,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
1.安源区城管局城郊中队加强管理,加大巡查频次,早中晚巡查三次,监督整改落实情况。2.由安源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加强对该区域夜间巡逻,发现噪声扰民现象及时查处。3.小帅烧烤、双休日烧烤、好又来烧烤、大连劲爆烧烤已按要求停业整顿;餐餐乐酒店、一炉一烩餐饮店、锦虹粥粉店、壮古夜宵店已无出店经营现象。4.7月2日,安源区城管局已《函告》安源区市场监管局,函请对锦虹粥粉店、壮古夜宵店、小帅烧烤、双休日烧烤、好又来烧烤、大连劲爆烧烤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1.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32号,赣州宏瑞劳保包装有限公司(老板何志勇:),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一直晚上偷偷生产。2.吉安市泰和县,泰和工业园,泰和县捷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肖瑶:),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3.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二期,群英3号,智彩包装有限公司(赖老板:),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污水随意排放。4.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三路与金岭路交汇处,赣州阿拉丁科技有限公司(林老板:),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污水随意排放。5.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158号,江西昌友科技有限公司(老板电话:),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6.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红南工业园,江西昌友科技有限公司(老板电话:),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7.江西省南昌市小蓝开发区,江西卫生学校东北方向,埠兴蝉寺旁边的江西省嘉源包装材料公司(老板电话:),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
南昌市南昌县、高新区、青山湖区、九江永修县、赣州市、吉安市
南昌调查情况:6月29日,塘山镇政府至现场调查,据核查,江西昌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生产地址都在江西省永修县,南昌昌友包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31号,在高新大道1158号银志服装城有一个约170平米的仓库,不进行任何生产,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企业无生产场所,无废气排放。不属实。2018年6月29日,银湖管理处和南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嘉源包装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检查。嘉源包装从事气泡膜的生产加工,有一条生产线,原料为聚乙烯。生产过程中的加热工序产生工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产生噪声。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2018年6月29日,南昌县市监局小蓝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注册地位于青云谱区。因此,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九江调查情况:6月29日,永修县环保局副局长杨昌燕,执法大队淦克胜,干部吴晓清、罗崇4人通过调阅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对江西昌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江西昌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关于排放刺鼻气味。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在车间内能闻到气味,但不是所谓的刺鼻气味,离车间10米外基本不能闻到气味,车间内按环评批复要求采用了大型排风扇进行通风,且该公司位于工业园内,周边无居民区,反映问题不属实。赣州调查情况:赣州宏瑞劳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7月2日,在接到办理通知后(因举报地点为章贡区,后经章贡区排查后确定为赣州经开区),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区企工局有关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珍珠棉裁片加工,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检查发现,该公司三楼的生产车间角落有一台气泡薄膜制袋机(封边机),未使用,在制袋作业区未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反映刺鼻气味可能来自该生产环节。企业负责人陈述,公司不生产气泡薄膜,接到制袋业务时会外购加工;因没有业务,已三个月未加工气泡薄膜包装袋;公司正常生产时间8:00-22:30。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气泡薄膜生产设备,也未发现外购气泡薄膜和包装袋产品,现场无废气产生和排放。2、赣州阿拉丁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30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区企工局有关负责人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前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制袋工序电加热产生的烟气无收集处理装置,在制袋作业区能闻到塑料味,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该公司气泡吹塑机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污水排放。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吉安调查情况:1.泰和县捷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经泰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泰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工业园区内企业逐一排查,未发现名为泰和县捷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存在。但在泰和县市监局沿溪分局企业监管平台查询,泰和县有一家名为泰和县捷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类似企业,2014年3月注册,注册地址为泰和县工业园庙下村,主要经营塑料制品、纸制品。但平台显示该企业连续3年未年检,已被列入监管异常名单。随后,泰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泰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立即到泰和县捷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实地核查,经调查了解,该公司已于2015年初倒闭,场地已被房东另作他用。后泰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根据举报件上提供的姓名电话联系到了肖瑶,其所述与调查结果一致(泰和县捷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初已倒闭,至今无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到市监局注销)。举报不属实。2.智彩包装有限公司调查情况:吉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县环保局到该公司调查。该公司租用的两栋厂房分别作为生产车间和仓库,另一栋租用给江西林产清洁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产公司)用于生产樟脑丸。经现场检查,智彩包装公司建成生产工艺为EVA、EPE原料-油压—出片-分条或切断-包装入库,生产以纯机械加工为主,车间气味不明显,生产工艺不涉水。江西林产清洁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日用樟脑、空气清新剂、除臭剂加工及销售,该公司租用智彩包装公司一栋厂房,用于生产樟脑丸,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樟脑异味明显,无组织排放,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工艺不涉水。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关于无环保手续方面:属实,智彩包装公司和江西林产清洁品有限公司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关于排放刺鼻气味方面:部分属实,林产公司存在一定的异味排放;关于污水随意排放:不属实,该公司生活废水排入园区管网。
南昌处理情况:责令停产、立案处罚。南昌县环保局已对嘉源包装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南环监察告字[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改并处罚款8132元。南昌县市监局已对嘉源包装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变更企业注册地址,逾期将给予行政处罚。九江处理情况: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赣州处理情况:1、赣州宏瑞劳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7月3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对赣州宏瑞劳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使用气泡薄膜制袋机;劳保用品仓储及珍珠棉裁片加工项目限于8月31日前完善环保手续。2、赣州阿拉丁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30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对赣州阿拉丁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放废气。吉安处理情况:1.泰和县捷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举报不属实。2.智彩包装有限公司处理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吉水县环保局分别向智彩包装公司和林产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智彩包装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审批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后方可生产,同时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0.62万元;要求林产公司立即停产生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审批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后方可生产,同时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0.57万元。下一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将督促两公司进行整改,并处罚到位。
投诉人反映: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龙溪御景小区北面、东面有两条马路,现在只修了路基,没有铺柏油,导致路面扬尘污染,因为路基比较高,没有铺设下水道,雨天水排不出去。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
6月29日收到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分管领导立即召集县城建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和梅江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调查核实,2018年5月中旬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城建局、县公路局和梅江镇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研,要求县城建局立即牵头做好整改工作;2018年5月29日,县城建局已组织相关单位对路基进行了平整改造,并铺设了300多米长的雨水排水管道,排水问题已得到解决。
经现场调查核实后,我县高度重视梅江镇下廖村花园一路、二路项目建设,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到实地调研,了解群众诉求及项目规划设计等相关情况;县城建局牵头完善了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县政府于7月2日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了县城建局提交的《关于完善花园一、二路道路排水及路面硬化的请示》,对项目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县城建局将按程序推进项目实施,届时群众反映问题能彻底解决。
西牛镇铺前村,开采丫山(老板姓康),损毁树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运输车辆经过造成粉尘污染。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经查,信访人举报的对象为信丰县西牛镇牛井石料场,主要负责人为康继顺。该石料厂办理了林地使用许可、采矿许可,有环评批复未验收。1.关于毁坏树木问题。经查,该石场近期未发现损毁树木的情况。2.造成水土流失问题。经查,该场未在矿区下游修建拦沙坝,道路两侧未修建排水沟、沉沙池,裸露地表、边坡开展部分复绿,但是成活率低,造成水土流失。3.关于运输车辆造成粉尘问题。经查,该矿未开展降尘措施,现场粉尘较大。综上,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责令西牛镇牛井石料场,完善配套雾炮机、洒水车等环保设施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取得环评验收批复前停止生产;2018年7月29日前,在矿区下游修建拦沙坝,道路两侧完成排水沟、沉沙池修建工作;2019年4月底前,完成裸露地表、边坡的植被恢复工作,并确保存活率达标。2、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信环责〔2018〕107号),要求停产整改,完善配套的环保设施和环保验收;对该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中。
投诉人反映:赣县工业园,腾远钴业公司,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为了省钱未使用,废水通过暗管直排河里,有恶臭味,因为督察组来了,现在停产了一个月,督察组走了就生产。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
收到信访件后,赣县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和赣县区环保局办理。6月30日上午,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会同赣县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1.由于生产钴的企业和稀土企业废水混合在一起会产生结晶堵塞管网,2015年7月由区城管局对工业园区一期包括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家企业实施“一企一管”,企业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外排至贡江。未发现该企业“一企一管”以外的管道排放废水,也未发现该公司贡江排污口的废水有恶臭味。2.2015年11月,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该公司年产19550t动力电池用高性能硫酸钴及500t碳酸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技改扩能项目发放了备案通知书。3.2015年12月,该公司委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9550t动力电池用高性能硫酸钴及500t碳酸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2016年9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公司年产19550t动力电池用高性能硫酸钴及500t碳酸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技改扩能项目进行了批复(赣环评字〔2016〕74号)。5.2017年6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公司年产19550t动力电池用高性能硫酸钴及500t碳酸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技改扩能项目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赣环评函〔2017〕23号)。6.2018年4月,赣县区环保局向该公司发放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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