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回以前公司多缴社保追回

我于12年4月24日入职,18年8月27日,经我再三要求,原公司于16年8月给我缴了至今,此前从未缴过。问题是我是69年6月出生的,只有在14年6月之前缴纳才够15年,我现在可以主张公司给我补缴16年8月以前所欠四年多的社保吗?现行政策法规支持吗?我找公司沟通无果,应采取哪些措施和程序?另外我爱人于15年4月底入职和我同一公司,16年10月才缴社保,情况一样,非常痛心。原公司地址在南京市大厂区,我该如何维权?请赐教!

原单位拖欠社保,至本人到新单位两年都没能缴纳上社保,现在走法律途径已经追回原单位拖欠社保,新单位补缴最近两年的社保产生滞纳金应由原单位承担,原单位不承担,我应该走怎样的程序索要因原位拖欠社保导致新单位补缴时产生的滞纳金?

?  7月17日上午,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里,12名工人正在领取市职工服务中心帮他们追回的社保金。“真是没想到,市职工服务中心不仅帮我们追回了拖欠的工资,连一直欠缴的社保金也追回来了……”来岩务工的李仁兴奋地说道。

?  今年50多岁的李仁,多年前就进入龙岩当地一家连锁超市担任采购员。2015年,该连锁超市因经营管理不善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而后失联。2016年4月,李仁与其他26名工人向市职工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于2016年11月29日,拿到了全部被拖欠的工资共计152954元。今年,因法院拍卖该公司车辆取得执行款,市职工服务中心法援律师于7月17日再次组织12名工人,为工人们现金代发社会保险补偿款21471元。

?  “这是《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以来的我市首例成功为职工追回欠薪的同时又追回社保金的案件,有力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法保部部长林添福说。(记者 张烨通)

原标题:市职工服务中心服务职工追回企业欠缴社保金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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