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梅先画什么要做到什么分清主次?

梅枝在大自然中生长,嫩枝俯首向上,老枝伸向四方,圆浑挺劲,不只心旷神怡,更有充分的力气之感,故称梅枝为“铁骨”。因而,画梅时,要有空间感、力度感。

构图又称为章法、布局。我们在学习构图时,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到大自然中去观察、写生。 一种是学习古人的一些构图方法和规律,从中得到借鉴。

在构图中要宾主分明,有主有次。画面位置的安排,色彩的处理,笔墨的变化等不能平均对待,要分清主次,不要喧宾夺主。

在画面中,一般要有远、中、近三次层次。花鸟画构图层次少一些,一般是近大远小,近实远虚,近重远淡。反之,则要从虚实、大小、浓淡来处理画面空间关系。

虚实关系是很重要的。一幅作品一定要有实有虚。虚实是处理画面构图的重要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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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画兰花,一般都寄托一种幽芳高洁的情操。

如楚国诗人屈原就以“秋兰兮清清,绿叶兮紫茎,满堂兮美人”这样的诗句来咏兰。但兰花入画则比梅花晚,大概始于唐代。到了宋朝,画兰花的人便多了起来,据说苏轼就曾画过兰花,而且花中还夹杂有荆棘,寓意君子能容小人。南宋初,人们常以画兰花来表示一种宋邦沦覆之后不随世浮沉的气节,当时的赵孟坚和郑思肖,被同称为墨兰大家。

(下面介绍兰花的结构:)

元代以郑所南画兰花最为著名,寓意也最为明确。据说他坐必向南,以示怀念先朝,耻作元朝贰臣;他画的兰花,从不画根,就像飘浮在空中的一样,人间其原因,他回答说:“国土已被番人夺去,我岂肯着地?”因此,欣赏绘画,也是必须了解历史背景的。而清人画兰,则以“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最为著名的了。郑板桥是一个注重师法自然的人,他画过盆兰。但尤嗜好画“乱如蓬”的山中野兰,为此,他曾自种兰花数十盆,并常在三春之后将其移植到野石山阴之处,使其于来年发箭成长,观其挺然直上之状态,闻其浓郁纯正之香味,因而得山中兰“叶暖花酣气候浓”的贞美实质。

安徽省美协会员、职业画家

李晓明工笔兰花画法 1

(在仿古宣上画) (作者:车来通)

画叶子时,要有长短·高低错落,使之有节奏感,不可平齐; 兰花一般为五瓣,结构简单, 但画时要注意:花有偃仰·正反·开和·藏露等变化。

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当如兰。

清代“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即善画此类题材,其中犹以画竹、兰为最妙。明末郑思肖善画兰,而且兰无根,即寓意为河山破碎的无根之忧。

竹叶为互生,中叶细侧叶宽, 每个叶片均由左右两笔弧线组成, 用笔勾线要挺拔。 几组叶子之间穿插组合要注意疏密

竹入画,大略和兰花相当,也始于唐代。唐代的皇帝唐玄宗、画家王维、吴道子等都喜画竹。据说到了五代,李夫人还创墨竹法,传说她常夜坐床头、见竹影婆娑映于窗纸上、乃循窗纸摹写而创此法。

到宋代,苏轼发展了画竹的方法,放弃了以前的画家们的双勾着色法,而把枝干、叶均用水墨来画,深墨为叶面,淡墨为叶背。以后的元明清时代,画竹名家辈出,只要是山水或花鸟画家,没有不画竹的,而且开始强调竹的整体气势。不过,在众多的画家中,郑板桥的画竹也堪称为一绝。

对于画竹,郑板桥曾写下了自己的体会:“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

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此机也。独画云乎哉!”因此,从竹子千姿百态的自然景象中得到启示,激发情感,经过“眼中之竹”,转化为“胸中之竹”,借助于笔墨,挥洒成“手中之竹”即“画中之竹”。郑板桥的作品,存世较多,流传也广,自清代以来,被世人行家所叹眼,成为“人争宝之”的珍品。

君子不器”(出自《论语》)

在孔子眼中,君子是最具理想人格的人,君子之德,无所不施, 他的道德,他的知识,他的作用,不该像容器那样,在作为上有所限制, 而应当博学多识, 具有多方面才干, 如此方能通观全局, 领导全局。

竹的生长规律是:从笋内抽出新苗;有枝没有叶叫新篁,新篁长高后放叶; 竹未出笋时就有节,竹干出土后长到七节以上才发枝, 枝左右生长, 每节生出两枝,在外侧的节长, 并且枝多,到竹子梢头则每节生一枝; 枝上生叶,有一组五叶·七叶及十几片叶的不等, 竹叶是从叶柄长够宽度后就向前直伸;并行叶脉。

重墨勾墨叶,中墨勾出竹杆、竹枝、小托叶。

花青分染竹叶正面及竹杆,用淡墨分染头部和背部。

用黄绿平涂反叶,草绿分染竹杆,用赭绿平涂小枝,赭石加少许花青平涂小托叶。

叶子正面用草绿罩染,有的叶子尖部接染赭墨,赭石加胭脂分染鸟头部,赭石加藤黄分染鸟背部。

四绿分染反叶,用赭石加胭脂勾托叶叶筋,单笔丝鸟毛,整体调整完成。

(作者:张琪·张宏民)

用中墨勾竹叶,线条要挺拔。 鸟用淡墨勾出,鸟嘴. 眼. 爪用重墨勾出

用淡墨按叶筋进行分染, 染时用水线留出主筋。

用淡墨作底染出鸟的躯干. 头, 并根据要求用不同墨色染出翅尾

竹叶按第一遍的淡墨,留水线,用花青分染第二遍,再用赭石分染一下, 完后再用花青分染第三遍(不留水线),

鸟头和背在淡墨基础上再分染赭石, 胸腹用胭脂分染。

用石青分染叶子,画出鸟的嘴. 眼, 用黄色分染眉,

然后用淡墨丝毛, 经调整满意后提款盖章。

菊花入画则稍晚,大略始于五代,比起梅兰竹来说,表现菊花的作品则相对要少得多。根据画史来看,五代徐熙、黄筌都画过菊,宋人画菊者极少。元代苏明远、柯九思也有菊的作品。明清两代画菊的也不多。现有明代吴门画派中最享盛名的画家陈淳的一幅《菊石图》藏于首都博物愤,这是本来就较少的菊花作品中的珍品。

菊花的叶是单叶,也是完全叶。互生,每节一片, 叶有柄(柄长1~2厘米), 柄下方的两侧有托叶或退化而无托叶。 叶 呈卵圆形或狭长圆形,长 三四厘米至15厘米, 边缘有缺刻及锯齿, 基部为心形, 叶背生白色绒毛。菊叶呈绿色。菊叶5出,互生,叶生长在枝梗的似节非节处。

七、长条狭瓣粉红色菊花画法

九、深红、紫色菊花画法

菊花:花头大小不等, 直径自2厘米至30厘米都有, 单生于枝端或叶腋, 或排列成伞房状。 菊花颜色丰富多彩,有黄·白·红·粉·橙·泥金·褐色·嫩绿等等

步骤一: (孙兆昌画)

简单的介绍三种 构图 形式

“上插”·“下垂”·“横倚”三种范式:

“上插”就是花枝向上。布局上要注意取势,不是笔直书在画幅中间, 应偏向一方, 应有长短·粗细·前后的变化, 以及枝干·花朵的疏密对比, 并要避免平行。

“下垂”即花枝自上而下倒挂。菊花在布局上呈下垂的较多。可根据植物的生长规律,也可利用特写的方法,取一二枝下垂花枝入画。下垂构图应灵活处理, 没有固定的程式。

“横倚”草木·木本花都可采用。小幅的构图,木本取其局部,草木取其花端, 但横的一枝不可横于画中, 旁枝须有大小和长短, 这随布局的主次而定, 要求全幅紧凑得势为宜。

2·用淡曙红色分染花朵,要保持花朵的生动变化,花朵前后有致,层次分明。用淡墨分染叶子和枝干, 求得枝干的变化和质感。反叶用嫩汁绿分染。

3·用曙红继续分染花朵,根据花瓣的阴阳向背来调整深浅变化。表现叶子,可用重墨继续分染正叶,反叶用草绿分染。

1·用淡墨勾出菊花花朵,线条要流畅中有变化, 用稍浓的墨勾出枝干和叶子,要有层次疏密变化。

4·用白粉渲染(提粉)花朵,保持花朵的生动自然。然后用汁绿罩染正面叶子, 反叶用三绿提染。最后精心调整花与叶子和枝干的整体关系

梅花为落叶小乔木,树干灰褐色,叶卵形或圆卵形,花芽着生在长枝的叶腋间,每节着花1~2朵,芳香,花瓣5枚,白色至水红,也有重瓣品种。

闻道梅花圻晓风,雪堆遍满四山中。何方可化身千亿, 一树梅花一放翁。——宋?陆游 《梅花绝句》

花语 :高洁 、坚强、高雅。

梅花的结构包括花瓣、花蕊、花蒂等,学画梅花,宜先写生,对梅花有个具体的了解。

梅花枝干呈灰褐色,多纵驳纹,每节着花一至二朵,花瓣五枚,除常见的单瓣梅花,亦见下面的复瓣梅花。

步骤一、用淡墨勾勒花瓣,重墨勾花蒂,浓墨勾枝干;小鸟用重墨勾嘴、眼、爪子,淡墨勾轮廓。

步骤二、用花青加墨成灰色平涂为底色,干后梅花用白色平涂二至三遍;花萼用赭石平涂,连接枝干部分用草绿接

步骤三、梅花用暗黄色(藤黄加墨)分染层次,胭脂分染花萼,淡墨分染枝干。小鸟胸部用藤黄加胭脂分染,用胭脂加曙红染鸟嘴、爪子。

步骤四、梅花用黄绿色(藤黄加三绿)分染暗部,藤黄色点蕊,白色勾花丝;赭石色加墨罩染枝干;小鸟头部分染草绿色,分别用墨和白色丝毛,修整完成。

源于夏商→盛于西周→春秋社会动荡,法制有所发展→战国由礼法制度向成文法典转变→秦汉成文法体系全面确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发展迅速→隋唐法制成熟、定型→宋元明清时法制伦为人治的工具→清末变法修律,法制开始近代化。

一、立法概况:禹刑;汤刑。

二、刑事立法:奴隶制五刑

一、立法概况:“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刑》;九刑;周公制礼;礼与刑的关系。

二、刑事立法: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契约;质剂,傅别;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

四、司法制度:大司寇;狱,讼;五听。

一、成文法的公布: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一、立法指导思想:“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一、立法概况:“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云梦秦简;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二、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诉讼制度;审判制度。

一、立法概况: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律法。

二、刑事立法:“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一、立法概况:《开皇律》;《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十二篇,五百条;内容。

一、立法概况:“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主要法律形式;《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二、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民事行为能力:所有权;契约;婚姻家庭与继承。

四、行政立法:三省六部制:御史台;官吏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五、经济立法:土地立法;赋役立法;禁榷制度;对外贸易制度。

六、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法官责任制度。

一、立法概况:《宋刑统》;编敕;编例;条法事类。

二、刑事立法:折杖法,刺配,凌迟;重法地法。

三、民事立法:不动产买卖契约:典卖契约;财产继承。

四、行政立法: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一、立法概况:《大札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刑事立法:犯罪与量刑;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烧埋银;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四、行政立法: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科举制度的变化:监察制度的发展。

五、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一、立法概况:“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奸党罪;充军;廷杖;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三、民事立法: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行政立法: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会审制度。

一、立法概况:“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二、刑事立法: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三、民事立法: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四、经济立法: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

一、“预备立宪”:“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十九信条》。

二、修律活动:修律的指导思想;修订法律馆《;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及其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一、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立法概况;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三、刑事立法:《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司法制度: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立法概况:指导思想;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商事立法:“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诉讼审判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刑法原则的发展;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司法组织体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劳动立法;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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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广告协会成立于1983年12月,是中国最大、影响最大的全国性的广告行业组织。中国广告协会在国院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国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指导、协调、咨询、服务活动以及开展国际广告交往活动。

1、有关广告起源问题的两种基本观点。

1、各国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或出口贸易公司在选择国际广告公司时,主要考场的因素有哪些?

2、西方古代广告时期的主要广告形式有哪些?

3、19世纪中后期,世界广告中心为何转移到美国?

4、日本电通广告公司业务活动的主要部分。

5、举例说明近代大众传播时代广告业已经取得长足发展。

6、中国广告业直面的四大挑战。

7、引发全球化的第二次浪潮的因素。

8、香港地区的电视广告具有哪些特点?

9、中国近代报刊《申报》的广告经营有哪些特色

10、20世纪初期美国广告业发展的社会背景是什么?

11、广告国际化及其意义。

12、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广告业繁盛的原因及表现。

13、全球五大广告奖项。

14、我国广告代理制度的运行规则。

15、国际广告业发展趋势。

16、为什么说中国古代诸多广告形式是民俗文化的载体。

17、你认为公共关系最终会取代广告成为主要品牌塑造工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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