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时间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相关操作可参看“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2)。

各学院或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好本单位成功报名的项目材料(报名材料、书面材料、电子材料、答辩材料),最迟于7月6日中午12点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6005办公室,联系人:何达,联系电话)。

学校于7月10日前组织专家评委对报送材料进行项目评审与评奖,并从中遴选出参加重庆赛区竞赛的项目。

请各学院、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团队参赛。希望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通过参与比赛将所学所知在更广阔的社会层面上投放。

请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大赛,安排教师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赛前指导工作,并为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原则上每个学院报名参与比赛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5%,多报不限,各学院具体参赛人数要求见附件3。

3.各学院组织参赛最低人数要求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号角唱响京华大地,为青年学子创新创业、追求梦想、实现价值搭建精彩舞台,2022年,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决定联合

举办首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京彩青春  创响未来

唱响双创教育主旋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创业项目落地转化,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北京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本次大赛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共同主办,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承办,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负责具体实施。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相关领导担任主任,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学者、优秀创业者、创业投资人、孵化器负责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者等人员组成,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北京地区高校、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各单位")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校、本区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大赛将举办"1+7"系列活动。"1"是1项主体赛事,"7"是7项同期活动。

。各单位须在5月20日24时前完成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宣传材料名称"。此项工作作为评选最佳组织奖或优秀组织奖的参考维度之一。

十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大赛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大赛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确保大赛安全有序开展。

十三、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市教委:赵老师,01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田老师,010-

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我局将举办2021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本次大赛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办,深圳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联合主办;深圳各高校(院校)协办;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承办。

  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署以及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团队核心成员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三)初赛(6月)

  初赛采取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评审,各选出50个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6—7月)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在校生组、毕业生组前25名晋级决赛。

  (五)创业训练营(8月)

  对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集中培训辅导。根据参赛团队的具体需求匹配相应领域的导师,提供一对多乃至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帮助其优化创业项目。

  (六)决赛(9月)

  决赛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在校生组、毕业生组前14名获奖。

  大赛设立28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在校生组(14名)

  一等奖1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15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8万元/名;

  优秀奖4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14名)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25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2万元/名;

  优秀奖4名,奖励5万元/名。

  (一)所有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根据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社保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

  (二)所有参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三)入围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直接参加2021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机会。

  (四)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优先参加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每个企业和团队限1人)。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的通知》,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参赛要求第3条:“曾在2016—2020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得重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20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五)本通知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

  联系电话:8(康小姐)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6楼

  更多大赛信息请关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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