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信金融有哪些方式来控制风险?

近些年国家严控资金过渡流入房地产企业,加上去年8月的资金信托新规,进一步导致地产企业再融资效率不高,一旦遇到项目销售情况不佳,就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企业出现债务纠纷;

常见的房地产债权项目的风控措施基本是:土地+在建工程抵押、集团担保、项目公司股权控制、财务控制、一票否决权等;

出现债务问题后,需要金融机构花时间去处置资产;因为有抵、质押资产在手,所以金融机构本息回收只是时间问题(抵质押物足值、金融机构评估无水分的前提下),只是投资人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待。

这类项目我们一般建议参考头部房企为主,在满足基本风控条件下(必须要有实物资产抵押),尽量选择现金流较好,未触碰融资三条红线的头部房企(稀少)为主。

二、工商企业/上市公司融资类:

普通的工商企业遇到经济下行,容易出现经营问题;通常这种环境下金融政策也是偏紧的,金融机构大多会更青睐头部企业或者国有企业,所以普通工商企业很难获得金融机构持续稳定授信,多重因素叠加后,出现债务问题的概率较大;

工商企业项目常见的风控措施有:资产抵质押、集团担保、实际控制人担保等,不过一旦工商企业出现债务问题,风控措施很可能失效,通常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统一出债务化解方案。另外,工商企业能够提供的抵质押物通常是设备、厂房、非上市股权,不像房地产企业那样直接提供土地、房产;在资产处置的时候,这类资产变现能力和效率都会比较低,如果评估有水分,就很可能出现抵押物不能覆盖债权;甚至部分企业在债务爆雷时,因为资产估值大幅度缩水,很容易出现资不抵债等情况。

近些年一般工商企业融资的项目我们几乎没有推荐,主要源于万一出现极端风险时,最终解决的结果较难预估。

这类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投资人在认购产品时,看到的资金投向是一个投资范围,而不是具体的融资方、项目及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要听信什么主动管理、大资金购买等等,这些都不是投资人选择他的理由,川信、华信等已有实际案例了)。

没有具体的投资标的,所以资金池业务是近些年监管重点监控的领域,投资是一个资产范围,这就给管理人创造了天然的腾挪空间,所以资金池业务最大的风险就是:道德风险+监管风险。

因为投资前无法直接看到具体的投资标的,所以资金池业务的风险系数不好评估,需要投资人完全信任管理人尽责尽职的管理资金,不用资金去接盘一些不好的项目及其他不尽责的情况,但是类似情况我们投资人及从业人员是无法左右的。

资金池业务从2013年左右就开始有开展了,我们未推荐任何资金池业务。

四、政府平台融资政信类:

这类项目涉及的融资主体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地方基础施设建设的主体,融资方的股东往往是:人民政府、财政局、国资委、管委会等,部分还有政策性银行参股;

而政府平台的设立是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主要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基建等问题,从成立之初就带有一定的政府信用,所以政府平台融资类项目一开始也带有一定的地方政府信用。

政信业务发展至今,风控措施有如下演变过程:

1)政府、人大、财政出具决议文件将融资纳入预算+土地抵押+平台担保;

2)出具财政预算文件+土地抵押+平台担保;

3)出具对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应收账款质押文件+土地抵押+平台担保;

4)出具对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应收账款质押文件+平台担保;

5)政府平台公司相互担保;

每个阶段我们筛选和推荐产品的标准略有差异,但是出发点是参考区域经济及融资环境、政府平台核心程度两个主要因素。

历史上仅有个别经济不发的区域(贵州、内蒙、云南等)出现了政府平台到期债务延期(主要是资管、契约基金产品),但是均有序逐步兑付投资人本息,只是效率不一。往往化解的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拨款,持续发行债券资金,银行贷款等,尚无一例通过处置抵质押资产变现来兑付投资人本息。

经济发达区政府平台获得金融机构(银行、信托)的认可度较高,授信比较稳定,加上2020年国家层面主导的降低政府平台融资成本,目前江苏、浙江、山东、成都、重庆等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均已实现降成本,主要采用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非标信托融资的规模在逐步压降。

政信类项目因为借款人股东背景和历史特殊身份,出现资金紧张时,往往会获得政府的大力扶植和协调,所以经济发达区的政信项目均无任何延期记录。

近几年一直以政信业务为中心开展工作,核心原因在于政信类业务因为融资人是政府平台,资金往往用于政府基建,全程均有政府身影,所以这类业务没有终极风险问题,更适合绝大部分稳健投资人。

后期将继续重点关注经济发达区(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城市群)核心政府平台融资的政信产品(信托/定融)。

正规金融业务因为有严格的监管和行业准入,所以不会出现诸如:P2P、网贷、民间借贷等灰色业务的跑路、造假等不可控风险。任何金融业务都离开的话题是:风险、收益,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寻求最佳的结合,这是每位投资人在未来必须要理性面对的。

本次梳理在发生极端风险时,我们可能需要面对的情况,只有了解了最坏的可能性,我们才不会盲目的投资。

结合近些年各类金融风险案例及最终兑付的实际情况看,政信类业务应该是当下风险和收益的最佳组合,是稳健投资人重点参考的方向之一。

注:本文主要阐述的是非标债权类金融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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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金融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阻断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传输通道最为有力的手段之一,也是财政部赋予各地监管局的一项重要职责。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因地制宜,采取中央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监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监管、地方债监管“三箭齐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找准债务、金融监管结合点,对债务、金融监管实行统筹,充分发挥整合、聚合、融合效应,为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进,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型态也在不断衍生和变异。各地监管局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不断创新,做细中央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监控。

  “通过积极探索财政金融监管切入点,我们以专项调研和搭建主要分析框架为结合点,拓宽金融监管阵地。”福建监管局副局长陈雪敏对此有着十分清晰的认识。该局为此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管资料报送机制和重大事项及时反馈机制,围绕获取的金融数据监测分析这条主线,使金融监管切实达到常态监测、实时反馈、有效研判之目的。

  福建监管局围绕中央金融企业前端的重点信贷分析、中端的风险处置管控、后端的财务监管这3个维度,增强金融监管针对性、延展全面性、深耕细致性。2020年以来,该局积极创新金融监管路径,以专项工作为载体,开拓搭建了《福建省12家银行政府类投资项目融资情况分析》、《中央在闽金融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析》等多个金融监管分析框架,形成定期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引起了高度重视。

  同时,该局根据监管实践找准债务、金融监管结合点,对债务、金融监管实行统筹,充分发挥整合、聚合、融合效应,为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政府类投资项目融资情况分析》正是上述结合的成果。它结合福建地域特色和监管实际,分析监测福建省12家主要银行的资金投向政府类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较好地对具体地区和具体项目的风险进行初步定位、防微杜渐。

  广东监管局在机制创新上狠下功夫。该局审时度势,建立并逐步完善年度财政金融调研制度,调研覆盖广东25家属地中央金融企业,主要了解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政策的落实、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及财务风险的控制等情况。近两年的调研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在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通过调研,该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金融企业进行整改,寓服务于监管,提升监管质效。该局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通报制度,扩大了金融监管的“影响力”。

  为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实现内外协调,共同推进金融监管,广东监管局与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并健全了常态化工作通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这一创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东监管局将发现的省内某金融企业资产风险分类审慎性不足、不良资产收购不合规、利用资管计划掩盖不良风险等问题,及时移交广东银保监局进一步跟进核查,实施联合监管,有效督促金融机构增强合规意识,形成监管合力和协同效应。

  上海监管局在金融风险监控过程中,将相关监管业务统筹,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梳理出四大金融监管事项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异同的基础上,上海监管局按照“质近归一”的原则,将财务风险监测与财务制度执行监管有机统一,通过对财务风险监测资料的回收、整理、分析,确定财务制度执行现场监管的具体对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与此同时,该局将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投融资监管与财务风险监测有机统一,关注金融机构政信类业务风险向财务风险的传导,在财务风险监测时重点关注政信类业务规模较大的机构等。

  四川监管局规范监管模式,着力机制建设。印发《四川监管局财政金融监管办法(试行)》,细化对属地中央金融机构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产权登记和执行财务制度等方面监管要求,结合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分类施策;建立财政金融监管数据库,确定专人负责,科学设置项目,致力强化数据分析利用。该局重点关注政策要求对地方财政金融的引带、影响;积极参与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会及金融形势分析会,善于听取多方意见建议,紧盯风险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

  强化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监控

  ■以不良资产批量接收与处置情况分析为抓手,通过不良资产转让供求分析,延伸关注金融机构关注类贷款变化情况,跟踪了解金融系统风险变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监控对于其处置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救助问题企业至关重要。各地监管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将这项监管落实落细。

  经过不断总结监管经验,浙江监管局在这方面有着独到的做法。该局首先建立和完善了相关机制,长期跟踪分析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情况。

  一是建立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加强与在浙资产管理公司联系,规范财务月报、季报报送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分析体系,掌握区域内不良资产批量接收、处置情况,分析收购规模、收购成本、折价率,跟踪不良资产接收端变化情况;分析现金回收,司法处置回现、对外竞价转让、整包转让等处置渠道变化情况,跟踪不良资产处置端市场动态。

  浙江监管局以不良资产批量接收与处置情况分析为抓手,通过不良资产转让供求分析,延伸关注金融机构关注类贷款变化情况,跟踪了解金融系统风险变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不良资产包抽样分析,研究市场价格和组包资产质量变化,及时跟踪各类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动向,预判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情况。

  浙江监管局注重推广经验,总结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困难企业风险化解有效做法。深入开展资产管理公司帮助困难企业风险化解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现场调研、案例剖析,总结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经营过程中,综合运用产融结合等创新模式,帮助困难企业化解风险、推动市场出清方面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川监管局高度重视强化风险监测,督促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该局动态监测资产管理公司运营风险,对数据资料分析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进一步跟踪落实,督促其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

  这个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监测信用风险,主要是固定收益类业务表内外信用风险资产规模、结构与资产质量情况,包括逾期、不良、期限内调整、展期、减值计提、拨备覆盖率的变动情况和风险化解情况。二是监测操作及合规风险,包括是否发生引发损失的操作及合规风险事件,相关环节是否存在操作失误或不规范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形。三是监测法律风险。主要是存续和新增案件的法律风险情况和应对措施。四是监测关联交易风险,包括关联交易是否采用市场公允价值,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掩盖风险的情况。五是监测声誉风险,主要是一般或重大声誉事件情况和应对措施。

  为切实督促资产管理公司加强财务制度执行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四川监管局在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关注准备金计提。是否按照审慎性原则,定期对存量项目进行金融资产估值减值,足额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产减值准备。二是关注抵债资产管理。是否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收取、保管和处置抵债资产。三是关注不良资产处置。是否按照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四是关注是否适时新增和修订完善财务会计内控管理制度。五是关注是否对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财务核算的完整准确性和费用开支的真实合理性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

  做实地方债风险监控

  ■福建监管局创新送达面审核查模式,即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核查重点和时间安排上报核查调研套表、自查报告等债券资金使用书面材料,抽调熟悉债务情况的工作人员协助面审,就相关情况和问题进行现场说明和解释。

  做好政府债务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监控,是阻断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延伸的重要手段。为做好这项监管,各地监管局纷纷祭出“大招”。

  福建监管局推出三项创新性举措,以期切实提升债务风险防控监管实效。

  一是通过实施分类监管新制度,推动债务监管“有的放矢”。根据福建省各地区债务率、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情况、审计等其他监管部门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债务风险评价,将福建省所有市、县(区)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监管对象,重点关注一类监管对象债务管理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地区债务管理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所侧重地开展监管,进一步提升在实地调研、核查和检查中的监管指向性。

  二是开创送达面审核查新模式,促进核查覆盖“统筹兼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合规使用是监管工作重点。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查工作,福建监管局创新送达面审核查模式,即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核查重点和时间安排上报核查调研套表、自查报告等债券资金使用书面材料,抽调熟悉债务情况的工作人员协助面审,就相关情况和问题进行现场说明和解释。核查小组以3人为一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互为A、B角,在各自开展审核的同时也需复核其余组员已审材料,确保核查数据内容真实准确。据了解,除实地审核发现的问题外,福建省在债券资金使用方面的共性问题大部分是通过送达面审发现,送达面审的审核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构建债券资金拨付监控新体系,实现穿透式监管。福建监管局在对债券资金的实地核查中发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层层转拨现象比较普遍,资金从财政到达建设单位最多转拨达到7层。为此,福建监管局设计债券资金收支情况穿透表,体现了从债券资金下达业主单位、最终支付具体项目的整个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通过该表及填报单位附上的相关收付款凭证,该局清楚掌握各地区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脉络,实现资金拨付使用全流程监控,通过对资金走向直追到底,结合对比资金分配、流向用途等使用管理情况的相关资料和凭据,使债券资金核查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辽宁监管局以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为目标,确保地方隐性债务风险整体安全可控。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形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辽宁监管局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一方面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强化源头管控,通过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控管理,严禁地方政府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债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另一方面,对债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及时跟踪和定期核查各地债务变动情况,严格把关偿债资金来源,确保真实化债;督导全省各地通过统筹预算资金、压减支出、停建缓建、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方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及时发现和处置债务化解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按形态划分: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流动性、现金风险),利率,汇率(买卖,交易结算,会计,存货),操作,政策,法律,国家风险。 按性质划分:系统性、非系统性。 金融风险主体划分:金融机构、企业金融、居民金融、国际金融风险。
   按区域划分:国内、国际风险 金融风险层次划分:微观(金融过冬参与者风险具名,企业,金融机构)、宏观风险(金融体系,外债,国家,金融制度风险) 按业务结构划分: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外汇业务风险 按程度划分:高度,中都、低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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