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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1月23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郭声琨强调,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要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要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要发挥政治优势,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郭声琨指出,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障。

郭声琨: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  攻坚仗  整体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23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

郭声琨指出,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黑恶势力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治乱兴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

他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全面”,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就谈不上全面小康。现在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只有不到三年时间。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从人心向背、治国安邦的高度,把专项斗争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进。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当前扫黑除恶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三年为期的总体部署,不间断开展“大扫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郭声琨强调,要打好主动仗,把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务必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对政法系统内部充当“保护伞”的,要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要认真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郭声琨要求,要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必须打好的攻坚战,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落实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线索移交、通报整改等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要推动县乡党委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严格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

要深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增强城乡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郭声琨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好整体仗、合成仗。

要细化职责任务,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

要强化督导检查、问责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郭声琨:以督导压实责任回应期待破解问题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6月24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在京开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郭声琨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确定的督导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各地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把查处“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紧密衔接,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督导组要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上下功夫,帮助找准症结,加强鞭策督促,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问题。要在把握规律、精准督导上下功夫,深入把握不同地区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表现,有针对性地推动完善打击思路、政策、举措。要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上下功夫,坚持开门搞督导,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工作中的权重,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郭声琨要求,各督导组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被督导地区要主动配合、认真整改,全国扫黑办要加强统筹、搞好协调,确保督导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陈一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打准打狠

4月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培训班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精准聚焦、协同发力,依法严惩、打准打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陈一新指出,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群众拍手称快。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陈一新指出,要充分发动群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深度打击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排除干扰和阻力,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政法机关要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要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指导政法各单位和广大干警吃透中央精神,提高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源头治理水平。

陈一新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主动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决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要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着力点,着重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细查、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促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陈一新: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2018年6月21日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一新6月20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指针,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三个更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解决“五大问题”,着力提高“四个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陈一新指出,全国扫黑办在专项斗争中担负着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明确方向,增强思想行动自觉,胸怀全局做到“三个更强”: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带头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专项斗争,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不断完善斗争思路、政策、举措,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陈一新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痛点为起点、攻难点为亮点,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具体推动解决“五大问题”:一是不平衡问题。要及时跟踪掌握各地斗争动态,深入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确保专项斗争始终保持良好态势。二是不持续问题。要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制定阶段性的“施工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三是不统一问题。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促进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四是不衔接问题。要集中梳理、挂牌督办一批背后有腐败嫌疑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五是不协同问题。要推动源头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重点整治,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从源头上、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陈一新强调,要以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强扫黑办自身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着力提高“四个力”:提高调研指导力,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工作指导的靶向性、实效性;提高综合协调力,更好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能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提高督导督办力,建立完善通报、约谈、日常督办、挂牌督办等制度,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提高宣传引导力,用好新媒体,发挥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软实力”,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

中央督导组开展行前培训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24日在京开班,对各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第一批被督导省市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专项培训,扎实做好督导前各项功课。

三个“充分认识到”讲得透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自觉将其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

——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自觉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

——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公平感缺失,就谈不上全面小康,自觉将其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来把握,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

三个“必然要求”讲清理由

实践证明,督导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是抓落实的关键一招。

——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专项斗争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各地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组织开展好专项斗争的必然要求。

——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各地坚决扫除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各地不间断地开展“大扫除”,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

督导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善于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是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聚焦组织部署情况,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

要通过督导,推动各地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要通过督导,推动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加强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聚焦深挖彻查情况,进一步推动除恶务尽。要督促各地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聚焦标本兼治情况,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要推动各地既立足当前,集中解决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通过督导,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堵塞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推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如何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个下功夫”是基本方法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安排,完善方法手段,确保督导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深入到情况复杂、治安混乱的地方,近距离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另一方面,要深入到斗争成果不明显的地区,帮助分析原因。对确属打击不力、工作落后的,要加强鞭策督促,帮助找准症结,切实把影响和制约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问题解决好,使之迎头赶上。

——在把握规律、精准督导上下功夫。各督导组要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的研究,深入把握不同地区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表现,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推进督导督办,推动各地完善打击思路、政策、举措,做到有的放矢、打准打深打透。

——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上下功夫。要善于把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督导优势,坚持开门搞督导,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工作中的权重,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如何加强督导工作组织领导?

“三个方面作用”发挥是关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一场硬仗、苦仗。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督导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各督导组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要深入学习,深入一线,确保督导工作察实情、摸实症、有实效。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在求真、求深、求实上下功夫,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一查到底。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督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被督导地区要主动配合、认真整改。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工作,改进督导方法、措施,提高发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被督导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督导,认真做好督导整改等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党中央交办的专项斗争督导任务。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责任,逐一分析研究、拿出整改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全国扫黑办要加强统筹、搞好协调。全国扫黑办要统筹好各督导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好督导工作节奏,把握好督导工作进度,确保督导各环节压茬推进。要健全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流程。

中央组建10个扫黑除恶督导组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6月24日,在京举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10个督导组成员共335人参加督导培训。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培训班上强调,中央督导组全体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确保实地“督战”督准、督实、督出成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央督导组第一轮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人员组成上,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

时间安排上,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实施步骤上,今年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陈一新就实地“督战”需要把握的事项及要求作了阐述。长安君体会,如果把督导工作看作是一部交响曲的话,陈一新的讲话谱绘出这部乐章的“四部曲”——

各督导组进驻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开展督导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站位,明确要求,做足功课。

具体要做到“四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清专项斗争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督导工作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作用,充分认清督导组肩负的重大责任。

——政策把握到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党中央关于专项斗争一系列部署要求,学深悟透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学深悟透这次培训班上系列辅导报告,做到熟练掌握、成竹在胸。

——情况熟悉到位。通过多途径,提前了解掌握被督导地区的基本情况,提前制定督导方案、工作手册,明确重点任务、难点问题、方法步骤。被督导地区要做好相关材料整理、汇编工作,为督导组尽快熟悉情况提供便利。

——联络沟通到位。进驻前要与被督导地区充分沟通,细致做好各项对接工作。全国扫黑办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督导组与被督导地区充分沟通、对接提供服务保障。

督导组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问题突出的地方为重点,以敏锐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集中精力、精准发力,提高督导工作靶向性、针对性。

具体做到“六个突出”:

——突出政治督导。重点督导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情况,查一查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是否敢于动真碰硬,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是否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突出依法打击。重点督导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情况,查一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上是否站得住脚,对法律政策界限的把握是否准确。

——突出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情况,查一查是否做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是否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嫌腐败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

——突出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情况,查一查是否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有无存在“边打击、边滋生”问题;是否有效开展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

——突出基层组织。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查一查是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否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突出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查一查统筹协调职能是否有效发挥,典型推广、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是否建立落实。

积极借鉴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等经验,创新督导方法,提高督导水平。

具体要建立“四个机制”:

——统一领导机制。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建立临时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综合协调、线索核查、案件督办、信息报送等方面,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线索查证机制。把问题线索搜集、核查、督办放在引领性位置,对中央领导指示批示、中央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地方重点核查、见事见人,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有结论。对重点案件线索,可直接下沉到基层一线。

——情况报告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对督导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正风肃纪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制定落实考勤、保密、回避、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提高督导质效,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具体要做到“四个加强”:

——加强情况汇总。注重发现和报告地方典型经验、典型事迹,推动面上提升专项斗争水平;及时汇总督导过程中了解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加强沟通反馈。要围绕形成督导报告,与地方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经批准的督导报告要向被督导地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加强移交移送。督导结果移交中央有关部门按规定使用。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委查处。

——加强整改落实。被督导地区要按照督导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落实。对地方整改情况,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于伟国:坚决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7月5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意见;研究部署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及稳定工作;听取退役军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绷紧维稳这根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会议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打赢。要坚决有力推进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要追根溯源推进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结合起来,深挖彻查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要依法依规推进斗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于伟国: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大政治任务

89日,省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国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

会议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为我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打好这场攻坚仗。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负主责,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对失责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要进一步加大摸排打击力度。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紧盯黑恶势力易于涉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排查起底黑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精准打击、严厉惩处。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省委将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力度,做好法律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识黑、反黑、扫黑的能力水平,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会议后第二天,于伟国便深入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与区直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群众面对面座谈,摸实情、听实话、求实招,具体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听说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村“两委”换届秩序明显好转,扫黑除恶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并得到群众广泛支持,他给予充分肯定。于伟国说,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要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各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的作用,又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打造扫黑除恶坚强战斗堡垒。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履职履责,强化协调联动,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用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守护一方安定,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于伟国:扫黑除恶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814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省委书记于伟国出席并讲话,省长唐登杰主持会议。于伟国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为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加快建设新福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于伟国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热切的期待和对进一步提升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诉求,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于伟国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体现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觉悟、担当精神、领导能力、群众观点的重要标杆,真正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压力传导到底,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各级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坚持“五级书记”直接抓、“党政同责”一起抓,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尽职尽责抓,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要精准有力打击,切实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案件等,不留死角开展线索摸排,不遗余力强化打击力度,不留情面全力深挖彻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要各方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狠抓行业系统带动、治理水平提升、条块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形成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统一的工作格局。要筑牢基层基础,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严格规范基层自治组织管理,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运用综治组织网络优势,提升专项斗争的社会化、智能化、信息化、群众化水平。

唐登杰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督导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动更有力、开展更深入、措施更见效、群众更满意。要切实抓紧查缺补漏,狠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倒排序时进度,逐项梳理排查,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我省扫黑除恶工作根基。

唐登杰: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8月3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唐登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省政府党组和政府系统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汇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持续发力、深挖彻查,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要突出斗争重点,对照中央列出的10类重点打击问题,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形成打击合力,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体作战,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工作,加大宣传、系统摸排、追根溯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王洪祥: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7月3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洪祥同志主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精神和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指示批示精神,审议《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研究部署迎接中央督导准备工作。王洪祥同志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及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达到预期目标。

王洪祥同志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中央督导规格高、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对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和中央督导重大责任的认识,接受中央检验,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准确理解督导要求,实事求是讲成绩找问题。中央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成绩要客观评价、问题要找准找全,对全国督导工作培训班上指出的“五个不”(不平衡、不持续、不统一、不衔接、不协调)问题,来一次全面大体检、大扫除,一次见底、一抓到底。紧扣督导重点,压实锁紧责任链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中央督导重点,抓紧自查自纠,传导压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纪检直接责任、其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迅速整改到位。提前谋划部署,全力推动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做到分工协调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情况熟悉到位、彻查打击到位,以实际成效迎接中央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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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的论述

城市工作是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阵地,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在部分省区市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上强调: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服务、凝聚居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区、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党建、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解读

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城市基层治理包括网上网下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要始终坚持高位统筹、整体谋划、系统落实,推进党在城市的组织体系与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网上治理与网下治理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上下层级之间、条条块块之间、信息资源系统之间的壁垒问题,实现党的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的最大化,提高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和居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基层治理各系统全过程,着力以组织化引领数字化、以数字化实现组织化,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017年7月,中组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城市基层党建”的概念,也正是以这次会议召开拉开了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的大幕。会议指出:城市基层党建是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组部起草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4月份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

5.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市党建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是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阵地。城市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不断提升党的城市工作水平。

6.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城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功能不强,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城市基层党建新理念还没有树立起来,仍然停留在单纯抓街道社区党建上;缺乏整体思维,系统推进不够,各自为战,工作碎片化;体制机制不畅,共建共治共享没有形成常态等等。

7.甘肃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

2019年12月16日,省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1+4”方案,搭建起了我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政策体系。12月28日,省委召开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对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8.甘肃省城市基层党建“1+4”方案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街道赋能扩权减负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组织力的实施方案》4个子方案。

9.城市基层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

坚持用基层党建引领、促进、保障基层治理,建立完善相关统筹协调机制,下功夫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就全面提升城市党建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就是要把城市内各领域党建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推进,构筑覆盖整个城市的基层党建新的“生态系统”。要引导各类党组织充分认识到,虽然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不同,但在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城市基层执政基础上都担负着相同的政治责任。要打破原先条块分割、领域分割、各抓各的“孤岛现象”,把街道社区、行业单位和两新领域党建联接成一个有机整体,使党在城市的组织体系,从单纯的“树状”结构变成“树状”+“网状”结构,使每个基层党组织成为有机联系、协同高效的“节点”。依托党组织网络无空白、无遗漏覆盖城市基层各领域、各方面,发挥每个党组织凝聚社会、凝聚人心,通过各领域党建相互支持、同向发力,形成党建“一盘棋”,最大限度发挥党的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就是要引导同一区域内的各类组织、各类单位、各类群体,围绕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同向发力、做好工作。在这方面,街道社区党组织有天然的优势,就像一个P2P平台,对各方需求了解最精细,最有能力把大家对接、撮合到一起。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与群众联系紧密、了解群众需求的特点,逐步把街道社区党组织从治理服务的主体转变成治理服务的平台。尤其是要引导驻区单位打开大门抓党建,与街道社区一起,共抓基层党建、共商区域发展、共育先进文化、共建美好家园,打造同一区域内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

就是要推动街道社区从“行政末端”加速向“治理枢纽”转变,使街道社区党组织真正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组织者、推动者。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上级围着下级转、条条围着块块转、部门围着街道转、干部围着群众转”,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由街道社区统一指挥调配。这有点类似于军队的“战区”,各方面力量下沉后的协同工作和指挥调度,都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要综合运用听证会、议事会、理事会、民情恳谈会等形式,组织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特别是针对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基层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就是要推动各领域、各区域党建有机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现“局部相加大于整体之和”的效果。重点要推动各类基层党组织思想上融合、组织上融合、活动上融合、资源上融合、机制上融合、作用上融合,在融合中共赢,在共赢中发展。从实际情况看,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开放地区,党建工作已经不以单一形态、单一层次、单一样式呈现,各领域党建界限没有那么清晰了,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以党建综合体、党建共同体、党建联盟等整体性面貌显现出来。以这种新的组织形态,有效整合城市内各类党建力量、党建资源,推进城市相关区域、行业建设发展。

14.甘南州城市基层党建“1+4”方案

《甘南州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方案》和《深化改革推进街道社区赋能扩权减负工作规范》《城市基层党建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工作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规范》《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工作规范》4个子方案。

15.甘南州城市基层党建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着眼于破解我州城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功能不强,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城市基层党建系统推进不够,各自为战,工作碎片化;工作体制机制不畅,共建共治共享没有形成常态等突出问题,围绕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密组织体系,强化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逐步构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构建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城市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建工作格局。

16.甘南州城市基层党建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是完善机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7月);第二阶段是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0年底);第三阶段是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

17.甘南州城市基层党建第一阶段任务(2020年4月—2020年7月)

重点是抓发动、抓示范,建立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主要任务是调研摸底、谋篇布局,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选择和启动一批示范点建设。

18.甘南州城市基层党建第二阶段任务(2020年8月—2020年底)

重点是抓规范、抓深化,全面推进城市基层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问题和反映,梳理总结示范点建设经验,进一步把准工作方向,解决突出问题,全面铺开,扎实推进。

19.甘南州城市基层党建第三阶段任务(2021年)

重点是抓总结、抓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主要任务是基本形成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总结、提炼、升华工作经验,形成规律性认识,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

20.甘南州城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

提出了八个方面50项具体任务:一是改革完善街道体制机制;二是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力;三是推进城市区域党建融合共建;四是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五是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城市基层党建骨干队伍;七是优化完善城市基层党建考评体系;八是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的组织领导。

21.街道“大工委”建设的工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22.街道“大工委”的定义

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吸纳辖区范围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组织共同参与街道党建和街道工作,整合利用区域内各种资源,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等形式,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内涵式发展、系统性增效。

23.街道“大工委”成员构成

一般设委员9至1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书记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副书记和委员的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3,兼任后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与街道不具有劳动聘用关系,以志愿服务、义务工作为主。

24.街道“大工委”委员条件

(1)辖区内规模较大或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2)党性观念强,熟悉党务工作,热心党建工作和公益事业能够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组织动员辖区单位或其他社会资源帮助解决街道范围内城市党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难题;(3)具备履行职责的时间和条件,能够参与街道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

25.街道“大工委”委员产生和退出程序

(1)组织推荐。街道党工委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向人选。(2)研究确定。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对委员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拟聘任的委员名单。(3)聘前公示。将拟聘任的委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4)正式聘任。“大工委”委员由街道党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聘任通知同时抄送相关辖区单位。(5)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街道“大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由街道“大工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通过,终止其职务,并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街道“大工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后,免去其职务,并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需要增补委员的按照委员产生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26.街道“大工委”职责任务

街道“大工委”在街道党工委的职责任务基础上,主要增加了共治共建共享方面的有关内容:(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辖区内党员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断加强对辖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2)积极推进街道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契约化”共建建立健全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对照清单双向认领、双向服务,统筹解决各自实际需求和难题;积极主动与驻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推动驻区单位主动融入街道中心工作和区域化党建工作;(3)协商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层治理、城市管理等重大问题和事关辖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围绕涉及本街道的城市发展、城市党建、城市治理方面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共同制定实施方案;(4)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统筹指导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不断创新平台载体,积极拓展党员作用发挥的渠道方式;(5)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深度融合,依托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设立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把辖区单位和行业领域党组织有机联结起来,消除党建空白点和盲区,对新兴领域党员和流动党员实行兜底管理,建立街道与相关部门信息动态沟通机制,定期进行通报,加强源头管理,实现党的组织、活动、作用全覆盖;(6)上级党委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27.街道“大工委”协商议事制度

街道“大工委”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街道“大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28.街道“大工委”协商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会议议题一般由“大工委”书记多方征求意见后确定,也可以由1/3以上委员共同提议确定。(2)提前告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目的要求等一般应会前通知。(3)民主议事。参会委员要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发表意见,“大工委”书记综合各方面意见后作总结发言进行安排部署。(4)形成纪要。会议协商议事情况,应形成纪要印发辖区相关单位党组织。

29.街道“大工委”工作机制

(1)民意征集机制。建立“大工委”委员分片联系机制,每名委员分别联系若干社区或辖区单位,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征集社区和辖区单位的愿望诉求和意见建议,汇总上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对征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反映最集中、最普遍、最迫切的事项,归纳整理形成议题,适时提交“大工委”会议协商讨论。(2)会前沟通机制。对拟提交“大工委”会议的议题街道党工委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形式,会前与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驻区单位、居民群众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完善议题内容,做到先商后议,确保协商议事取得实效。(3)工作通报机制。建立通畅、便捷、准确、高效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协商议事结果和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保证辖区单位、党员群众对街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4)监督落实机制。街道党工委负责牵头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会同辖区单位党组织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进展缓慢、辖区单位不配合不支持,居民群众不认可不满意的事项,街道党工委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督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限定完成时限。(5)考核评议机制。街道党工委每年度对辖区单位共驻共建情况,特别是“大工委”委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区单位党组织反馈。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委员,可作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评先选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人选;对考评结果较差的辖区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其上级党组织进行反馈对考评结果较差的委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干部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问责处理。

30.城市社区“大党委”委员队伍建设工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31.城市社区“大党委”成员构成

社区“大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名,其中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1至2名,委员均由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大党委”委员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与社区不具有劳动聘任关系,以志愿服务、义务工作为主。

32.城市社区“大党委”委员

是指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协商后,通过提名推荐、公开公示、上级党组织审批等程序,选拔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委会中的党员负责人、驻社区的党代表共同参与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的社区“大党委”委员。“大党委”委员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以社区不具有劳动聘用关系以志愿服务、义务工作为主。

33.城市社区“大党委”委员队伍建设目标要求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眼提升“大党委”委员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深化改革、服务党员群众、服务社区建设的能力,积极探索“大党委”委员教育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大党委”委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34.城市社区“大党委”委员选配标准

(1)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委会中的党员负责人、驻社区的党代表等人员。(2)党性观念强,熟悉党务工作,热心社区党建工作和公益事业,能够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组织动员辖区单位或其他社会资源帮助解决社区难题。(3)具备履行职责的时间和条件,能够参与社区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

35.城市社区“大党委”委员职责任务

(1)积极参与社区“大党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讨论决定辖区内社会管理、民主自治、共驻共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团结和带领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形成推动社区各项事务的工作合力。(4)积极参与社区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商议决定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问题。(5)立足自身单位优势、整合资源,找准服务居民群众的途径和结合点,配合社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6)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为社区建设协调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发动本单位的员工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36.城市社区“大党委”委员产生、退出和增补规定

“大党委”委员由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协商后提名推荐,报街道(乡镇)党(工)委审批,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社区党支部正式颁发聘书。社区“大党委”委员出现空缺时由社区党组织推荐补充人选,街道(乡镇)党(工)委审批后配备。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社区“大党委”委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通告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街道(乡镇)党(工)委审批,解除其职务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街道(乡镇)党(工)委审批,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免去其职务。

37.城市社区“大党委”委员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1)坚持分级培训。“大党委”委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应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大党委”委员进行培训。街道(乡镇)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应运用集中轮训、集体学习、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大党委”委员的教育培训。集中轮训时,每个班次都要拿出1/3以上时间,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2)双重管理。“大党委”委员实行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大党委”委员每年年底向社区党组织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社区党组织结合本年度履职情况,出具“大党委”委员履职情况报告由街道(乡镇)党(工)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3)作风建设。“大党委”委员应带头遵纪守法,严明纪律意识,注重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职业德道、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大党委”委员,可作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街道(乡镇 )党(工)委评先评优和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等的推荐人选。

38.城市基层党建对街道职能和机构设置规定

(1)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事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领导基层自治、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2)街道党政机构,一般设置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3)街道事业单位,一般设置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严格控制街道工作机构挂牌数量。(4)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街道倾斜,赋予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

39.扩大街道党工委职责职权规定

(1)赋予街道对县(市、区)职能部门派出(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2)赋予街道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参与权;(3)赋予街道对县(市、区)职能部门派出(驻)机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的综合管理权;(4)赋予街道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40.深化街道社区减负提效规定

健全并严格落实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强化信息整合共享等三个方面。

41.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工作的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推进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互联互动、共建共享,使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联起来、动起来、活起来,构建起城市基层党建共同体,增强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

42.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工作的重点任务

(1)建立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联动体系;(2)推进驻区单位与街道社区联动共建;(3)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43.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工作的保障措施

加强经费保障、推动资源下沉、强化考核评价。

44.《甘南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

分为总体要求、范围对象和岗位职责、选拔配备和待遇保障、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管理监督和考核激励五部分。

45.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通过3至5年的努力,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素质结构更加优化、服务本领更加高强、发展渠道更加畅通、干事热情更加高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46.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范围对象和岗位职责规定

科学核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数量,按每1000名居民不少于1人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居民5000名以下的按照不少于5人配备。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党委建制的社区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并配备1名以上专职党务工作者协助书记抓党建。专职社区工作者主要承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做好社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安排,依法依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监督活动,深入了解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区矛盾纠纷。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公益项目、慈善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47.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选拔配备和待遇保障规定

新选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般在45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探索从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服务本领强的社区居民、退役军人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同时,要规范选任聘用,新进专职社区工作者采取公开招聘、选任等方式配备。健全逐年增长、动态调整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严格落实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48.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规定

健全州、县(市)、街道(乡镇)三级培训体系,实施初任培训、岗位培训、日常教育培训、示范培训等各类培训,实行分级分层分类培训。明确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集中培训。要加强岗位锻炼,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打造一支稳定的专业化基层人才队伍。要推动职业发展。鼓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和引导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49.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考核激励要求

强化日常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加强激励关怀,建立退出机制。明确强化政治激励,拓宽发展空间,完善奖励关怀制度。

50.《关于全面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工作规范》主要内容

一是落实政治建设标准化,提升政治领导力。二是落实组织建设标准,提升组织战斗力。三是推进共治共建标准化,提升社会号召力。四是推进服务群众标准化,提升群众凝聚力。五是推进基础保障标准化,提升发展支撑力。

51.街道党工委主业主责

街道党工委作为县(市、区)党委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领导基层自治、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等8项职能。

52.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职责

探索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县(市、区)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街道承担的,需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街道承担。除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53.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联动体系

始终把城市基层党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分级负责、分层辐射,市(州)党委抓好规划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市、区)党委提出思路目标,具体指导推动,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街道党工委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龙头”带动;社区党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兜底管理辖区内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54.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规定

坚持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区域兜底,巩固拓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统筹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互联网企业等新兴领域党建。

55.全面深化网格化党建要求

完善“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组织体系,以居民小区(楼栋)、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集聚地等为经纬度合理划分网格,在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探索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信息化为支撑,把人、事、物、组织、舆情等社会管理各类要素聚集起来,统筹做好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

56.如何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

探索推动“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与城市治理中的大数据运用有机结合,推动各级党建网络平台、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互联互通,强化信息终端整合,构建覆盖整个城市的信息集成、开放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信息系统。注重大数据挖掘应用,探索建立基于党建大数据的辅助决策系统,在线开展便民服务、党务办理、党内生活、党员教育等工作,实时监测分析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用好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注重运用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组织党员活动,把单向教育培训与双向互动结合起来、线下教育动员与线上线下交流结合起来,增强感染力吸引力。

57.如何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

深入实施“头雁工程”,进一步拓宽选任渠道,大力选拔政治引领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强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将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纳入市(州)、县(市、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建立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严格按照1:2比例遴选培养后备力量。充实社区党务工作力量,实行党委建制和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社区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

(1)加强党的建设;(2)统筹区域发展;(3)组织公共服务;(4)实施综合管理;(5)监督专业管理;(6)领导基层自治;(7)动员社会参与;(8)维护公共安全。

根据街道职责任务,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任)、纪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委员名额一般按7至9名掌握;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其他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60.街道社区赋能扩权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

街道社区是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的基本单位,是党和政府团结、引领、组织和服务群众的基础平台。街道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城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街道社区面临的工作任务异常繁重,但受职能定位不清晰、权责义务不对等等因素的影响,街道社区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还存在资源少、职能弱的问题,亟需调整优化。

61.社区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推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62.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定责任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63.社区的其他重要职能

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64.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执政基础。坚持条块结合,促进共建共享。坚持群众理念,服务民生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

65.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工作机制

在街道成立“大工委”,在社区成立“大党委”,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分别吸纳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以及业主委会、物业企业中的党员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等形式,参与街道社区党建和重点工作。

66.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机制

省市县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要主动到单位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在职党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67.社区协商民主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民主工作机制。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各类协商主体采取居民议事会、居民理事会和小区协商等形式,对社区发展、社区建设、公共决策、基层社会治理和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对话、讨论、审议。

68.“三社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要求,构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将社区做不了、做不好、不便做的具体服务事务转移给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承担。

69.双向责任考核机制

街道社区党组织每年度对辖区单位参与共驻共建情况、“兼职委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区单位党组织反馈。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委员,可作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评先选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人选;对考核结果较差的辖区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其上级党组织进行反馈;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委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干部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问责处理。另一方面,县(市、区)党委政府对街道社区进行考核或评价使用街道社区干部时,要充分听取驻区单位意见建议,考核事项和内容涉及驻区单位切身利益的,要以驻区单位意见为主。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机器设备的定义和分类。不需用机器设备,指已不适合本单位使用,待处理的机器设备。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定义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寿命,是指机器设备从开始使用到被淘汰所经历的时间期限,可分为自然寿命、经济寿命和技术寿命。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寿命”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设备的贬值因素比较复杂,除实体性贬值外,往往还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的定义和特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评估明确的基本事项包括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方法等。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对于市场上独一无二的设备,或市场交易不够活跃的机器设备,一般不宜采用市场法。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设备设计费属于间接成本。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一般有三个基本特征:(1)由零部件组成;(2)零部件之间有确定的相对运动;(3)有能量转换。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定义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电机属于电气设备。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定义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在资产评估领域,按机器设备的组合形式,将机器设备分为单台机器设备和机器设备组合。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定义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第Ⅰ种有形磨损与使用时间和使用强度有关,而第Ⅱ种有形磨损在一定程度上与闲置时间和保管条件有关。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经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利用率,是指每年度设备实际使用时间占计划用时的百分比,是反映设备工作状态及生产效率的技术经济指标。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经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设备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精度检查和法定检查等。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经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大修理(简称大修)是对设备进行全部拆卸和调整,更换或修复所有磨损零部件,全面恢复设备的原有精度、性能及效率,以达到设备出厂时的水平。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经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节约能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淘汰能耗高的老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政策,不符合的机器设备应立即报废或限期报废。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经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科学技术进步越快,技术寿命越短。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寿命”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评估实践中,通常使用的评估假设包括继续使用或变现、原地使用或移地使用、现行用途使用或改变用途使用。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对于未安装的设备,评估范围一般为设备本体;对于已安装的在用设备,评估范围可能还包括设备基础、附属设施等。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因政府土地征收或企业自身原因,被评估企业需要搬迁到新址继续生产经营时,对所涉及的能够移地继续使用的待搬迁机器设备,一般按“移地持续使用”设定评估假设。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对清算主体有条件获得更多展示推销时间完成机器设备处置的评估,一般采用有序清算假设。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微观调查是以单台设备为调查对象,具体内容一般包括机器设备的基础信息和安装使用情况。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清查核实”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主要技术参数是微观调查的主要内容。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清查核实”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如果评估对象是一台全新的设备或一个全新的工厂,各种贬值为零,则评估对象价值是它的重置成本。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价格资料是获得机器设备市场价格的重要渠道,使用价格资料,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时效性、地域性、可靠性。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进口设备的国内运杂费,是指进口设备从出口国运抵我国后,从所到达的港口、车站、机场等地,将设备运至使用目的地所发生的港口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运输超限设备时发生的特殊措施费。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国外运输保险费的取费基数为设备的离岸价+海运费。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的经济性贬值是外部因素引起的贬值。这些因素包括: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需求减少,导致设备开工不足,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原材料、能源等提价,造成成本提高,而生产的产品售价没有相应提高;国家有关能源、环境保护等限制或削弱产权的法律、法规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提高,或者使设备强制报废,缩短了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等。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运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是通过对市场参照物进行交易价格调整完成的,常用的调整方法有直接比较法、相似比较法和比率估价法三种。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相似比较法评估实践中,一般应把握的调整比较原则有:(1)尽可能是相同制造商生产的产品。(2)尽可能是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3)出厂日期和服役年龄比较接近。(4)销售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期接近。(5)交易位置接近。(6)安装方式接近。(7)随机附件、备件完备情况接近。(8)实体状态接近。(9)交易背景相似。(10)交易方式一致。(11)尽量选择同一个市场。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比率估价法是在市场上无法找到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时,利用从大量市场交易中统计分析的同类型设备使用年限与售价的关系,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相似比较法是将与评估对象相似的市场参照物作为评估的基础,通过比较、调整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之间的因素差异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大部分单项机器设备,一般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因此,单项设备通常不采用收益法评估。

  【该题针对“收益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 设备的交易方式包括在二手设备交易市场公开出售、公开拍卖、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等。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清查核实一般包括微观调查、宏观调查及法律权属资料情况三个方面。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清查核实”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市场有效的前提是:(1)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2)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能够确定机器设备的获利能力,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二是能够确定合理的折现率。

  【该题针对“收益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BCE

  【答案解析】 电机属于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属于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属于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定义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一些制造类企业通常将机器设备分为机械设备和动力设备,机械设备又分为金属切削设备、锻压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工程机械设备、通用设备、木工铸造设备、专业生产设备及其他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又分为动能发生设备、电器设备、工业炉窑及其他动力设备等。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定义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按照设备的修理策略,可分为预防性修理、事后修理、改善修理和质量修理。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经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评估明确的基本事项包括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方法等。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机器设备清查核实一般包括微观调查、宏观调查及法律权属资料情况三个方面。

  【该题针对“机器设备的清查核实”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设备本体的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有市场直接询价法、采用物价指数调整法、重置核算法、综合估价法、重量估价法、类比法-指数估价法等六种。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设备的状态,来判断贬值程度。常用的确定方法包括观察法、使用年限法和修复费用法。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 使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有符合公开市场条件、市场有效、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是相似或可比的等三个基本条件。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比较因素是指可能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因素,一般来讲,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个别因素、交易因素、时间因素、地域因素等四大类。

  【该题针对“市场法-机评”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机械重置成本:180万元

  可修复性损耗引起的贬值:20万元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由于出现了一种新设备而造成了该厂原设备相对物耗变大,运营成本增大,因此,需要确定其功能性贬值。

  第一步:计算年超额运营成本

  第二步:计算年净超额运营成本

  前五年每年净超额运营成本=8×(1-25%)=6(万元)

  后五年每年净超额运营成本=9.6×(1―25%)=7.2(万元)

  第三步:折现得到功能性贬值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1.成套设备的重置成本:

  2.程控设备修复费用:

  (1)程控部分贬值额:969.15(万元人民币)

  (2)其他部分实际使用年限7-1=6(年)

  (4)其他部分贬值额:(.15)×40%=(万元人民币)

  4.评估值:6.494=(万元人民币)。

  【该题针对“重置成本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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