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草幼儿园安全工作预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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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方法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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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方法讨论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危险品事故等。紧急情况往往会造成职工、客户和公众伤亡,或中断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物质或环境损失、威胁企业的财力,损坏企业公共形象等。为降低紧急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一般分可以为四大步骤,即组建应急预案编制队伍、开展现状与能力分析、制定预案和预案实施,本文将分别从这四个方面来讨论。  组建编制队伍文秘114版权所有  应急响应和管理不是个别部门和人员能够完成的,预案从编制、维护到实施都应该有企业各级各部门的广泛参与。并且预案的编制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应该组建编制队伍,促进工作的开展和学习交流。编制队伍的组建取决于企业的作业、风险和资源的具体情况。  预案编制小组组长最好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这样可以增强预案的权威性,促进工作的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由少数的一两个人执笔,绝大部门工作可能由少数人完成,但是在编制过程中或编制完成之后,要征求各应急响应部门的意见,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一线管理人员,工人,人力资源部门,工程与维护部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部门,公共信息人员,邻近社区,市场销售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小组组成经高层领导同意后形成书面文件,并且明确分工。接下来就可以确定编制工作的时间进度和费用。  现状与能力分析  一、企业现状分析  1.法律法规和现有预案分析  分析国家、省和地方法律、法规与规章,如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与规程、地震安全规程、交通法规、地区区划法规、应急管理规定等。  需要调研的现有预案包括政府与企业的预案,如疏散预案、消防预案、安全卫生预案、环境保护预案、保安程序、保险预案、财务与采购程序、工厂停产关闭的规定、员工手册、危险品预案、安全评价程序、风险管理预案、资金投入方案、互助协议等。  2.关键产品、服务和作业分析  评估紧急情况对企业的影响,确定哪些系统必须备份,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产品或服务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尤其是只有单一来源时;生命线服务,如电力、水、下水道、汽油、电话和交通;设施运行所需要的关键作业、操作人员和设备等。  3.内、外部资源和能力分析  紧急情况所需要的内部资源和能力包括:人员(消防、危险品响应队伍、应急医疗服务、保安、应急管理小组、疏散队伍、公共信息),设备(消防设备、控制设备、通讯设备、急救供应、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警告系统、应急电力设备、污染消除设备),设施(应急行动中心、临时医疗区域、避难区域、急救站、消毒设施),能力(培训、疏散预案、员工支持系统),备份系统(职工薪水花名册、通讯、产品、客户服务、运输与接收、信息支持系统、应急电力、恢复支持)。  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大量的外部资源,应与某些单位建立必要的联系,如地方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部门、危险物质响应机构、应急医疗服务机构、医院、公安部门、社区服务组织、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合同方、应急设备供应单位、保险机构等。  二、脆弱性分析  分析各类紧急情况的可能性和对单位的潜在影响。利用脆弱性分析表,通过数值系统详细说明紧急情况的可能性、评估事故的影响和所需要的资源。分值越低越好,具体方法见下表。  脆弱性分析表  紧急类型  可能性  人的影响  财产影响  营业影响  内部资源  外部资源  共计  高5←→1低  高5←→1低  弱5←→1强  1.潜在紧急情况分析  脆弱性分析表的第一列是本单位面临的所有可的紧急情况,包括由地方应急管理办公室所辨识出来的紧急情况。同时应考虑:单位内部和社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通常应考虑下列因素。  历史情况——在单位及其他兄弟单位,本社区以往发生过的紧急情况,包括火灾、危险物质泄漏、极端天气、交通事故、地震、飓风、龙卷风、恐怖活动、公共设施失灵等。  地理因素——单位所处地理条件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请注意:邻近洪水区域,地震断裂带和大坝,邻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和运输企业,邻近重大交通干线和机场,邻近核电厂等。  技术问题——如果某工艺或系统出现故障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可能包括:火灾、爆炸和危险品事故,安全系统失灵,通讯系统失灵,计算机系统失灵,电力故障,加热和冷却系统失灵,应急通知系统失灵等。  人的因素——如果员工出错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是否开展了员工安全培训?他们是否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人的因素可能是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培 训不足,工作没有连续性,粗心大意,错误操作,物质滥用,疲劳等。  物理因素——哪些紧急情况可能是因为设施和建筑物造成的?能否提高物理设施的安全性?考虑设施建设的物理条件,危险工艺和副产品,易燃品的贮存,设备的布置,照明,紧急通道与出口,避难场所邻近区域等。  管制因素——单位对哪些紧急情况或危害有管制措施?彻底分析紧急情况,考虑如下情况的后果:出入禁区,电力损失,通讯线缆中断,主要天然气管道断裂,水害,烟害,结构受损,空气或水污染,爆炸,建筑物倒塌,人员被卡,化学品泄漏等。  在可能性一列,表明了各类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这是一个主观性指标,但是非常实用。可能性等级从分为1到5级,1表示可能性最低、而5表示可能性最高。  2.评价对人身、财产和生产经营的潜在影响  分析各类紧急情况对人身的潜在影响——受伤或死亡。根据脆弱性分析表,在对人身的影响一列打分。等级从1到5,1表示最低而5表示最高。  考虑对财产的破坏和损失时,同样在财产一列按1到5打分。可以考虑置换财产成本、临时置换成本、修复成本等。  分析紧急情况造成的潜在市场损失时,在营业影响栏填入适当的数值。1表示最低影响、5表示最高影响。评价影响包括:经营中断,职工缺勤、客户损失、公司违约、政府罚款、法律纠纷、核心物资供应的中断、产品分配的中断等。  3.评价内部和外部资源  评价针对各类紧急情况的响应资源与能力的准备情况。为内部与外部资源分别打分,分值越低表明效果越好。为此,应考虑每一潜在紧急情况从发生、发展到结束所需要的资源。对每一紧急情况应询问如下问题:  l所需要的资源与能力是否配备齐全?  l外部资源能否在需要时及时到位?  l是否还有其他可以优先利用的资源?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可以继续下一步骤工作。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提出整改方案。例如:制定额外的应急程序、开展额外的培训、获取额外的资源、制定互助协议、与签订特殊合同方或协议。  4.综合分析  各紧急情况的总分值越低越好。即使是主观打分,比较各紧急情况的分值也会有助于应急策划和确定资源利用的优先顺序,使应急工作的目标进一步明确。  在资源评价时,牢记社区工作人员——警察、消防、医护——应关注各自的响应工作。否则自己将会在紧急情况下受害者或不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反应,导致企业应急响应行动的延误。  制定预案  一、预案组成  1.概述  概述是为了便于管理人员的理解,简要介绍应急预案的概况,包括:预案的目标、应急管理方针,预案的权威性和核心人员的职责,潜在的紧急情况,应急响应行动地点等。  2.应急管理要素  企业应急管理的核心要素包括:指挥与控制、通讯、生命安全、财产保护、社区安全、恢复与重建、行政与后勤等。核心要素的目的是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它是企业应急救援行动和应急响应程序的基础,各项要素应明确各功能实现具体的原则和目标,以及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  3.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说明了企业如何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为了便于高层管理人员、部门领导、响应人员和普通员工迅速采取行动,预案应尽可能制定应急响应程序检查表。  需要制定程序的行动包括:现状评估;保护员工、客户、来访者、设备、重要记录和其他财产,尤其是事发的前三天内的记录和财产;恢复生产经营等。  有很多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或自然灾害时,需要制定下列具体的行动程序:警告员工和客户、与职员和社区沟通、企业内全员疏散、响应活动管理、启动并运行应急行动中心、消防、行动终止、保存重要记录、恢复行动等。  4.支持文件  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支持文件可能包括:应急电话通讯录、建筑物与现场和风险情况地图、资源清单等。  有些企业应该制定应急疏散程序并明确线路,关键作业的终止或运行程序,员工、来访者和合同方疏散后工作程序,救援与医疗责任,紧急情况报告程序,核心人员与部门等。  二、制定过程  1.撰写预案文秘114版权所有  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时阶段性工作时间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时间。根据脆弱性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的资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预案总体和各章节的最佳结构。将预案按章节分配给每一位编写组成员。制定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进度表。  2.与外部机构协调一致  会见地方政府和社区机构。将企业已经开始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通知相关的地方政府部门。即使官方没有提出具体要求,他们的建议和信息可能会非常有益。将省和地方政府对紧急情况通报的要求纳入企业应急程序。  确定需要与外部机构沟通的内容,包括企业应急响应的通道,向谁汇报、如何汇报,企业如何与外部机构和人员沟通,应急响应活动负责人,在紧急情况下,哪些权力部门应该进入现场等。  3.评审、培训和修订  将第一稿发放给各编写组成员审校,必要时修订。  在第二次审校时,开展桌面演习,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在一间会议室内,设计一个事故场景,各位参与人员讨论各自的职责,针对事故场景做出反应。充分讨论之后,找出并修订交代不清或重复的内容。  4.批准和发布  经会议讨论后,向最高领导和高层管理人员汇报,经批准后发布预案。将预案装订好并逐一编号,发放并签收预案。注意应急响应核心人员家中应备份应急预案。  预案实施  一、融入公司整体活动  应急预案必须成为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创造机会建立职工应急意识;培训和教育职工;测试应急程序;动员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社区参与应急策划;将应急管理工作变成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二、培训  所有在企业工作或来访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包括定期组织员工讨论会或评审会、技术培训、应急响应设备的使用、疏散演习、全面演习等。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和内容。  三、预案的评审与修订  企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评审一次。评审时应注意如下问题:在脆弱性分析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是否得到充分的重视?各位应急管理和响应人员是否理解各自的职责?企业的风险有无变化?应急预案是否根据企业的布局和工艺变化而更新?企业的布置图和记录是否保持最新?新成员是否经过培训?企业的培训是否达到目的?预案中的人员姓名、头衔和电话是否正确?是否逐渐将应急管理融入企业的整体管理?社区机构和组织在预案里面是否适当体现,他们是否参与了预案的评审?  除了年度评审之外,某些特定时间还应开展评审和修订,如每次培训和演习之后、每次紧急情况发生之后、人员或职责发生变动之后、企业的布局和设施发生变化之后、政策和程序发生变化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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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安全法规  加入时间: 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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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但是,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三)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国民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编制并尽快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等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法律体系。抓紧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抓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以及有关规章、标准的修订工作。各地区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五)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修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国务院是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三、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七)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促进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监管手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国务院报告,并向有关地方、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通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在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设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十一)推进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统筹规划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应急平台。加快国务院应急平台建设,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推进地方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形成连接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规范技术标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十二)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十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
  (十四)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国家、地方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建立国家和地方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国家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十五)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六)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制定和完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
  (十七)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地方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
  (十八)大力发展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将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艺、技术和产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发展项目,在政策上积极予以支持。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采取政府采购等办法,推动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成套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强对公共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十九)建立公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高度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和科学基金等,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基础理论、应用和关键技术研究给予支持,并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实现成套核心技术与重大装备的突破,增强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六、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
  (二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特别要抓好市(地)、县(区)两级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十一)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紧紧依靠群众,军地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二十二)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尽快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适应全日制各级各类教育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安排相应的课程或课时。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
  (二十三)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不断提高新闻报道水平,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十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沟通与合作,参与有关国际组织并积极发挥作用,共同应对各类跨国或世界性突发公共事件。大力宣传我国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应急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积极参与国际应急救援活动,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的良好形象。密切跟踪研究国际应急管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参与公共安全领域重大国际项目研究与合作,学习、借鉴有关国家在灾害预防、紧急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促进我国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国务院
  二00六年六月十五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应急预案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
  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编制准备
  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c)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d)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f)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3.2 编制程序
3.2.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3.2.2 资料收集
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2.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2.4 应急能力评估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3.2.5 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3.2.6 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4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4.1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4.2 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4.3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5.1.1 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5.1.2 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5.1.4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5.1.5 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5.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5.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5.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5.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5.4 预防与预警
5.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5.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5.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a)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5 应急响应
5.5.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5.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5.3 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6 信息发布
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5.7 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5.8 保障措施
5.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5.8.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5.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5.8.4 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8.5 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5.9 培训与演练
5.9.1 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5.9.2 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5.11.1 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5.11.2 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5.11.3 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5.11.4 制定与解释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5.11.5 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6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6.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6.3 组织机构及职责
6.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6.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6.4 预防与预警
6.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6.4.2 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6.5 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6.6 应急处置
6.6.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6.6.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6.6.3 处置措施
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7 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7.1 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7.2 应急组织与职责
主要包括: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7.3 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7.4 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8.1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8.2 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8.3 规范化格式文本
信息接收、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
8.4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主要包括:
a)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c)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d)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标识;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8.5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
8.6 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资料性附录)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A.2 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 批准页;
&& 章的编号、标题;
&&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 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A.4 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二、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二)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三)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
(四)批准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
(一)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完整性。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三)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四)实用性。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五)科学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六)操作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七)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指南。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评审内容及要求
应急预案版本号、应急预案名称、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发布日期等内容。
1. 对应急预案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2. 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
1. 页码标注准确(预案简单时目录可省略)。
2. 层次清晰,编号和标题编排合理。
1. 文字通顺、语言精炼、通俗易懂。
2. 结构层次清晰,内容格式规范。
3. 图表、文字清楚,编排合理(名称、顺序、大小等)。
4. 无错别字,同类文字的字体、字号统一。
1. 附件项目齐全,编排有序合理。
2. 多个附件应标明附件的对应序号。
3. 需要时,附件可以独立装订。
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2. 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3. 针对危险源和事故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 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掌握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资源情况。
5. 制定相关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6. 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对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记录。
7. 必要时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8. 应急预案经过评审或论证。
9. 重新修订后评审的,一并注明。
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评审内容及要求
目的明确,简明扼要。
1. 引用的法规标准合法有效。
2. 明确相衔接的上级预案,不得越级引用应急预案。
1. 能够清晰表述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组成和衔接关系(推荐使用图表)。
2. 能够覆盖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1.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2. 结合本单位应急工作实际。
适用范围*
范围明确,适用的事故类型和响应级别合理。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1. 明确有关设施、装置、设备以及重要目标场所的布局等情况。
2. 需要各方应急力量(包括外部应急力量)事先熟悉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内容。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1. 能够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程度。
2. 能够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
组织机构及职责*
1. 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推荐使用图表)。
2. 明确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指挥机构及职责
1. 清晰表述本单位应急指挥体系。
2. 应急指挥部门职责明确。
3. 各应急救援小组设置合理,应急工作明确。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管理
1. 明确技术性预防和管理措施。
2. 明确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 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2. 预警级别与采取的预警措施科学合理。
1. 明确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2. 明确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
3. 明确事故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4. 明确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
5. 明确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6. 明确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责任人以及具体方式。
(续上表)
评审内容及要求
响应分级*
1. 分级清晰,且与上级应急预案响应分级衔接。
2. 能够体现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
3. 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响应程序*
1. 立足于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
2. 明确救援过程中各专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程序。
3. 明确扩大应急的基本条件及原则。
4. 能够辅以图表直观表述应急响应程序。
1. 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2. 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3.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工作总结部门。
1. 明确事故发生后,污染物处理、生产恢复、善后赔偿等内容。
2. 明确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要求。
保障措施*
1. 明确相关单位或人员的通信方式,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2. 明确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及其存放位置清单,以及保证其有效性的措施。
3. 明确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机构以及联系方式。
4. 明确应急工作经费保障方案。
培训与演练*
1. 明确本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计划和方式方法。
2. 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周边社区和居民,应明确相应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 明确应急演练的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1. 明确本预案应报备的有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抄送单位。
2. 符合国家关于预案备案的相关要求。
制定与修订
1. 明确负责制定与解释应急预案的部门。
2.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具体条件和时限。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
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评审内容及要求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 能够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程度。
2. 能够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
3. 能够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1. 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推荐使用图表)。
2. 明确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指挥机构及
1. 清晰表述本单位应急指挥体系。
2. 应急指挥部门职责明确。
3. 各应急救援小组设置合理,应急工作明确。
危险源监控
1. 明确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2. 明确技术性预防和管理措施。
3. 明确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 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及流程。
2. 预警级别与采取的预警措施科学合理。
信息报告程序*
1.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2. 明确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
3. 明确事故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4. 明确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
5. 明确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应急响应*
1. 分级清晰合理,且与上级应急预案响应分级衔接。
2. 能够体现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
3. 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1. 明确具体的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
2. 明确救援过程中各专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程序。
3. 明确扩大应急的基本条件及原则。
4. 能够辅以图表直观表述应急响应程序。
1. 针对事故种类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 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3. 程序清晰,简单易行。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 明确对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的要求。
2.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符合单位实际,满足应急要求。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如果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综合应急预案已经明确的要素,专项应急预案可省略。
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评审内容及要求
事故特征*
1. 明确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危险程度,清晰描述作业现场风险。
2. 明确事故判断的基本征兆及条件。
应急组织及职责*
1. 明确现场应急组织形式及人员。
2. 应急职责与工作职责紧密结合。
应急处置*
1. 明确第一发现者进行事故初步判定的要点及报警时的必要信息。
2. 明确报警、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引导、扩大应急等程序。
3. 针对操作程序、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和人员救护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4. 明确报警方式、报告单位、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
1. 佩带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有关救援措施实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与互救方面的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的注意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续处置方面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方面的注意事项。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到岗位每个人,可以只保留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评审内容及要求
有关部门、机构或
人员的联系方式
1. 列出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至少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证准确有效。
2. 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保证准确有效。
重要物资装备
名录或清单
1. 以表格形式列出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以及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装备,保证准确有效。
规范化格式文本
给出信息接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要求规范、清晰、简洁。
关键的路线、
标识和图纸
1. 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2. 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3. 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4. 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标识。
5. 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分布图等。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协议或备忘录
列出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以及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注:附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而设置,部分项目可省略。
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评估分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情况,有效地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应急管理法规规定和国家总局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范围
  (一)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1~5(详见附件1)。
  (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信息报送时间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省部属企业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专职救护队,于每季度或半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附表1~8(详见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抄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要求
  各市局及专职救护队伍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信息报告务必及时、真实、准确。省局将信息报告工作情况,列入对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总结和表格采用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表格电子文档请在我局网站(www.)下载。联系人:洪禹,电话:5,电子邮箱:&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安监局,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预案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办法》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在今年内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在2010年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二、预案评审
(一)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的方法、程序、要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执行。参加评审人员应符合《办法》的要求,人数不少于5人。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演练等方式,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二)评审或论证后应形成书面意见并附专家名单。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实施。
三、预案备案
(一)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2009年底前,将经审定的本部门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
(二)中央驻丽企业、市属企业(具体名单附后)的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其下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具体的备案单位划分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管局确定。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其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上述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管局确定。
(三)备案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应急预案备案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市行政中心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办事窗口统一受理中央驻丽企业、市属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资料。市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办理有关备案事务,自备案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书面说明理由。
自备案登记之日起,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限为3年。
(五)&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上年度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四、预案实施
(一)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培训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一项内容。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教育活动,使有关从业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等,并将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等内容,根据企业实际,张贴、明示在应急地点。
(三)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机构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将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在每年的1月5日前将上年度的总结报告报送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每年的1月5日前将上年度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一)有关部门和单位可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网址:http://ajj./wsbs/bgxz/t
_512167.htm)下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表》。
(二)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依据《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央驻丽企业、市属企业名单
1、丽水电业局
2、丽水市电信分公司
3、中国移动丽水分公司
4、中国联通丽水分公司
5、中石化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
6、中石油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
7、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9、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10、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
11、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12、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3、浙江艾莱依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14、丽水东南合金铝有限公司
15、浙江丽水速诚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16、丽水中林高科有限公司
17、浙江天鸿包装有限公司
18、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9、浙江省丽水传人笔业有限公司
20、丽水乾麟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21、鞋帝(丽水)鞋业有限公司
22、丽水市申华水泥有限公司
23、浙江光辉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24、丽水市彼特服羽绒有限公司
25、丽水市丽凯制冷配件有限公司
26、丽水市中兴轴承有限公司
27、丽水麦克轴承有限公司
28、丽水市星球棋牌有限公司
29、丽水市莲城铅笔制造有限公司
30、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丽水市南光量刃有限公司
32、丽水市鞋业有限公司
33、丽水市鑫达仪表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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