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保险伤害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信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PA
保障责任简述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导致残疾的,按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意外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导致烧烫伤的,按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烧烫伤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双倍赔偿:双倍赔偿: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在行驶在固定路线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轮船(包括渡轮)、列车(包括地铁、轻轨及磁悬浮列车以及其它客运列车)、汽车(包括公共汽车、公共电车),限坐5人的出租小汽车)内,或在一般载客用升降机或手扶电梯内(矿场及任何建筑工地升降机除外) 遭遇意外伤害事故,符合以上三项保险金给付条件,在给付上述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保险金。  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烧烫伤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特色◆提供24小时全方位意外保障。◆保障全面:提供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双倍赔偿。责任免除: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细内容见相关保险合同条款。此为产品的简单介绍,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相关保险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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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经保险人同意分期交费的,投保人须在合同订立时交付第一期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减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性增加时,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就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并未依本条第一款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二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出具批单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后,方可生效。        (一)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予以起保,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保险人于收到投保人的被保险人变动通知书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其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减少后的被保险人人数不足其在职人员75%或人数低于8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四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五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入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十六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五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七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八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九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通知书;          2.保险单;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三)在本保险合同中,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ш度,ш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保险人、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约定的人体部位,即人体分为两个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部。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无有效驾驶执照:指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未满期净保费计算公式为: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2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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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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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金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伤残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4.&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5.&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保险人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2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对比项目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指定座位上的人员,为不确定的人。一般为确定的人或团体事故范围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有意外伤害事故赔偿范围属于车主需要负担的丧葬费、伤亡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项目。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部分还包括紧急救援和费用垫付等增值服务。价格水平司机座位每万元约40元左右,其它座位每万元约25元左右。每万元约10元左右适合状况车辆经常由不同人员驾驶或搭载不同人员车辆主要由固定几个家庭成员使用&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在前的文件中的约定或解释为准:&  (一)&附贴批单、批注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二)&保险单、保险凭证及人员清单;&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4 团体保险考虑的三点  团体保险&  &   团体保险是公司保护员工利益的福利方式之一,与个人保险相比,团体保险不仅具有费率低(同比约低10%左右)和可税前列支的优势(可节税30%多)等明确易见的财务优势外,团体保险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公司在上团体险之前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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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个人意外伤害受保人,因疾病突然死亡的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你好!根据双方签定的保险合同来分析。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有与企业签合同,但企业买了团体意外伤害险,现出现了工伤,我能既要企业按工伤保险赔负,又要保险公司按意外险赔负吗?&&&&你的主张是正确,尽快申报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死因不明拿补偿吗&&&&你好,需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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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发生下列保险事故,保险人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突发疾病身故或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合同列明的被保险人在因公外出期间或前往建筑工地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根据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事故。
五、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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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保险哪家好和小微企业团体意外险。近年来,小微企业增长势头迅猛,但是面对在企业融资困难和人力成本上涨等种种问题的时候,还要提防用工风险。所以投保小微企业团体意外险来保障员工及企业风险成为很多小微企业的不二选择。团体意外保险哪家好和团体意外险价格是企业考虑的最多的问题,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各有优势,例如泰康人寿员工团体意外险保障全面,涵盖了全年的意外身故/残疾/烧伤、意外医疗以及住院津贴保障。中国平安在产品保障的设计上也相对丰富。投保人在选择团体意外保险哪家好的时候,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选择最好的团体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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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价格与团体意外伤害险怎么买。团体意外伤害险怎么买,团体意外险价格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很多企业都会关注团体意外保险哪家好以及团体意外保险多少钱,团体意外险价格主要是看职业类别,类别越高,费用就越高。也就是说,团体意外保险是跟职业的风险程度挂钩的,如果是1-4类职业大概有几十元档的(如60元/人/年左右)、百元档的(如100元/年/人、200元/人/年左右);高风险职业若是5类职业的也有百元档(如460元/年)。不同保险公司团体意外险价格不一,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也可以通过中民保险网来咨询团体意外保险哪家好,以获取更合理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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