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校园保安超过年龄是不是办不到保险?为什么?重庆怎么办护照?

学校统一办理了学生保险 娃娃住院为什么不能获赔
  日 08:33 资阳日报 
  “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保险,为什么娃娃住院要求赔偿就不能获赔呢?”10月15日,资阳市民刘月明拨打本报热线,述说自己在保险理赔中遇到的苦恼和困惑。记者立即对此进行了了解。
  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
  该不该赔?
  刘先生的女儿是雁江二小一名三年级学生。2011年下半年开学前,刘先生为女儿购买了一份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险,保费为50元。保障项目其中一项为学生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保障金额为20000元。今年6月至7月,刘先生的女儿因为脑瘫手术住院治疗,花费了48000余元。孩子出院后,刘先生带上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却以孩子是先天性脑瘫为由,拒绝赔偿。刘先生说当初并没有人告诉他哪些情况不能购买保险,何况在孩子出院证明上注明病因是新生儿缺氧窒息造成脑瘫,并没写先天性脑瘫,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
  在刘先生出示的凭据上,记者看到这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里面列明了投保情况、特别约定及有关提示等内容。但信中所用字体非常细小,尤其是涉及保险条款的具体解释更是让人难以识别。戴上有放大效果的眼镜后,记者才看清楚其中的责任免除内容。
  刘先生表示,这是孩子从学校带回来给家长看的资料,也是理赔依据,至于里面的具体内容,自己至今也没完全明白,希望保险公司给出合理的处理办法,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发放资料即已告知
  是否赔偿有待鉴别
  记者随后来到中国财险雁江支公司,公司副经理王修智坦承该公司发放到学校的资料字体确实偏小,但这是省公司统一印制的,他们无权更改。而刘先生的女儿所患疾病是否在保障范围内,应由医疗机构进行权威医学鉴定,并出示相关证明。如是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刘先生质疑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王修智说发放给学校的资料已经详细说明了免责范围,客户应该详细阅读后自行决定是否购买。保险公司在每个学校配备了专门的业务员负责宣传,但由于学校人数众多,不可能给每位家长一一解释。
  相关说法
  未尽告知责任
  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记者就此进行了法律咨询。据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权介绍,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刘先生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未尽到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对其不具有约束力,保险公司赔偿责任依法不能免除。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刘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也特别提醒大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弄懂相关条款,不清楚的地方可要求保险公司业务员做出相应解释。
  雁江二小副校长和化明对此表示,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学校开家长会时会设立咨询点,学校只是协助宣传,是否咨询或购买保险均为家长自愿。而刘先生这种情况是首次遇到的个例,学校将尽量帮助家长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有效维护学生利益。今后,学校将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宣传力度。在开家长会时,通过广播对每个班的家长进行宣传,同时老师也要向家长说明保险内容,避免因不清楚保险条款给学生家长造成利益损害。
  中金在线声明:中金在线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我来说两句
24小时热门文章
栏目最新文章
赞助商链接
---------------------------------------------------------------------------------------------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当前位置: /
利宝保险携手重庆交警举办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param name=URL value="/video/anquanri.wmv"
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日是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当天利宝保险携手重庆交警在九龙坡区石坪桥小学举办了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声、画、读、比等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课,不仅加强了师生们的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常识,更给大家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针对性较强的交通安全课。课间还开展了“应急救援知识互动”“小小交警手势操大比拼” 活动,同学们兴致勃勃地向警察姐姐学习了交通手势操,人人争当利宝小小安全宣传员。
利宝保险一直致力于在中国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曾开展多场儿童道路安全主题的相关宣传活动,并还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帮助人们生活得更安全、更稳定”的宗旨继续不断的努力。
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图片
利宝保险携手重庆交警在九龙坡区石坪桥小学举办的“普及安全知识 确保生命安全”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重庆交警姐姐在安全主题班会上介绍交通安全知识
重庆石坪桥小学的同学聚精会神,学习交通安全
利宝保险工作人员在用小游戏的方式寓教于乐教导同学交通安全
现场的同学们积极参与小游戏,从游戏中学习更多安全知识
老师采用现场纠错的方式教导同学们应急救援知识
美丽交警姐姐指导同学们做小小交警手势操
2014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渝ICP备号你好,开心果zzz.我今年因超生被学校开除,已工作了9年。事业编制,9年的养老保险怎么办?国家有规定吗?_百度知道
你好,开心果zzz.我今年因超生被学校开除,已工作了9年。事业编制,9年的养老保险怎么办?国家有规定吗?
问社保人员,说个人账户没钱,要单位补缴,但单位说属事业编制不需要交。要我们拿出文件来
提问者采纳
事业编制的人员社保缴交方法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广东省规定:缴费单位要在每年6月1日前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如职工工作单位变动,由原工作单位办理暂停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新的工作单位重新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没有变化的可以不再申报。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的,可按该单位原申报缴费工资的应缴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局按规定进行结算。社会保险局应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包括缴费单位欠缴保险费的欠缴率、欠缴数额和时间,法人代表姓名等情况。
知道江西省得规定吗?现在这里事业单位还是老办法,没有个人账户。学校统一都没交。学校也是于此作为理由不给我们补交。
其他类似问题
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重庆社保中断可以续缴吗,重庆养老保险停交怎么办,重庆如何补缴医社保个人参保人员中断缴费
(1)个人参保人员因重新就业、户口转移到永川市外或其它特殊原因需中断缴费的,应及时到个人参保专门工作窗口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2)个人参保人员凭《养老保险手册》、《居民身份证》到专门工作窗口填写养老保险中断养老保险关系。
(3)个人参保人员有欠费的,需完清欠费后再办理中断手续。
辞职后社保中断几个月能补缴吗我先前在铜梁**单位工作,单位给买了五险,2012年3月辞职,到新单位试用期间不与买社保,中途断了4个月的社保,现在新单位在江北,8月会买社保,那么我中途断了的几个月社保能补缴吗?医保的缴费年限能累计吗?如果需要补缴又是怎么个程序呢?转移社保要那些手续呢?谢谢! 办理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已获悉。中断的养老保险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试用期间单位应为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市内转移的程序是:由单位持职工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个人账户资金。(个人去办理转移需要 一、地点
&&& 户口所在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 二、提交资料
&&& 1.《委托代缴协议书》;
&&& 2.专用存折(卡);
&&& 3.养老保险手册或接续卡
&&& 三、办理程序
&&& 参保人员明确申请缴费截止日期,业务经办人根据其申请核清欠费情况:没有欠费的,可当场办结;有欠费的,当月20日前将款项足额存入代扣缴费账户,次月8日后在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结。
&&& 1.缴费截止时间可选择申请之月,也可选择最后缴费完清之月,如:3月份提出中断缴费,至2月份费用已经缴清,3月份未缴,缴费截止时间可选择在2月份。
&&& 2.在每年年初,本年度新的缴费标准未出台前申请停止缴费的,本年度月缴费金额应按上年度社平工资100%的月缴费金额予以补足。
江北区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经办窗口联系电话
&&&&&&&&&&&&&&&&&&&&&&&&&&&&&&&&&&&& 观音桥街道 &&&&&&&&&&&&&&&&&&&&&&&&&&&&&&& 大石坝街道
&&&&&&&&&&&&&&&&&&&&&&&&&&&&&&&&&&&& 石马河街道 &&&&&&&&&&&&&&&&&&&&&&&&&&&&&&& 五里店街道
&&&&&&&&&&&&&&&&&&&&&&&&&&&&&&&&&&&& 郭家沱街道 &&&&&&&&&&&&&&&&&&&&&&&&&&&&&&& 华新街街道
&&&&&&&&&&&&&&&&&&&&&&&&&&&&&&&&&&&& 铁山坪街道 &&&&&&&&&&&&&&&&&&&&&&&&&&&&&&& 寸滩街道 
&&&&&&&&&&&&&&&&&&&&&&&&&&&&&&&&&&&& 鱼嘴镇&&&&&&&&& &&&&&&&&&&&&&&&&&&&&&&&&&&&&&&& 复盛镇&&&&&&&&&
&&&&&&&&&&&&&&&&&&&&&&&&&&&&&&&&&&&& 五宝镇&&&&&&&&& 是1997年参加工作。当时在重庆铁马集团上班,当时参了保。2000年由于本人原因离开了单位。直到2007年重新参保.请问中断了的那几年该如何补缴。需要什么证明。我户口是大足城镇户口。
&何敏: 请首先确认你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否转移回大足区社保局,如尚未办理转移,请先到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确认养老保险迁移到大足后,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个人档案、在大足邮政储蓄银行开办的存折,于每月20日前到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局窗口办理参保相关事益。
重庆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失业职工、已破产、解体、关闭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人需要携带的资料都有所不同。补缴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及职工应补缴的费用。其中,职工按本人各年度缴费基数乘以个人缴费比例进行补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办法,2009年5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21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适用对象
  从渝人社发〔2009〕21号文件实施之日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的下列人员,申请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补缴手续:
  (一)申请补缴的应参保单位和职工;
  (二)申请补缴的个人参保人员;
  (三)因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等,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缴费基数维护的参保单位和职工。
  二、申请办理补缴所需资料
  (一)参保单位职工
  1.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漏投补缴)》或《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缴费基数维护)》;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区县社会保险局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或《职工档案》原件。
  (二)个人参保人员
  1.失业职工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本人《职工档案》原件;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2.已破产、解体、关闭的企业职工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破产、解体、关闭的有效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档案》原件。
  3.灵活就业人员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参保时仍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补缴各年度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即提供一年补缴一年)。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个体协会会员证、原始的完税凭证、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缴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原始资料。
5.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参保时其雇主仍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雇主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6.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的可参照下列凭证: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4)区县社会保险局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三)按规定申请办理缴费基数维护
  1.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漏投补缴)》或《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缴费基数维护)》;
2.根据不同的原因提供相应的材料:
  (1)申报变更用人单位少报历年缴费基数的,提供区县社会保险局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审计稽核补缴,提供相关部门下达的《稽核通知书》;
  (3)行政诉讼补缴,提供《行政诉讼判决(裁决)书》;
  (4)行政复议补缴,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决定书》;
  (5)行政复查补缴,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复查决定书》。
  四、补缴办法的具体规定
  新的补缴办法,对本人申请补缴时间在5年内(含)的(以本人申请办理补缴时的上一年计算),按原规定计算应补缴费用(以下简称“原标准”);对本人申请补缴时间超过5年的,按新规定确定应补缴费用(以下简称“新标准”)。具体为:
  (一)原标准
  应补缴金额=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应缴个人账户利息+应缴统筹基金利息。
  (二)新标准
  应补缴金额=5年内应补缴金额+超过5年部分应补缴金额
  其中:5年内应补缴金额=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应缴个人账户利息+应缴统筹基金利息;
  超过5年部分应补缴金额=申办补缴手续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补缴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缴费比例(20%)。
 五、补缴时间在5年内和补缴时间超过5年的计算原则
  以本人申请办理补缴的上一年度作为起始年度,以此按自然年度往前推算(含已缴费年度)判断是否超过5年。以2009年申办补缴为例,从2008年起往前推算至2004年为5年内,2003年及以前则为超过5年的时间。
  六、补缴资金来源
  用人单位及职工应补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其中,职工按本人各年度缴费基数乘以对应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同时期的个人缴费比例进行补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个体工商户雇工应补缴的费用,由个体工商户和雇工本人共同承担。其中,雇工按本人各年度缴费基数乘以对应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同时期的个人缴费比例进行补缴,其余部分由个体工商户承担。
  其他参保人员应补缴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补缴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记入
  参保人员完清以上应补缴的费用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按参保人员各年度缴费基数分别乘以我市历年规定的记账比例记入个人账户本金,同时按规定的记账利率记息。
  八、实例说明(以下示例仅供参考,具体补缴金额以参保地社会保险局计算结果为准)
  例一:某单位于2009年5月申请为其职工张某补缴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张某各年度缴费基数分别为对应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问:如何计算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补缴的费用单位和张某个人应承担多少?完清费用后张某的个人账户如何记录?
  答:计算张某应补缴的费用,应先确定其补缴各年度的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具体如下:
  (一)缴费指数:张某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各年度的缴费指数均为0.6。
(二)缴费基数
  1.计算应补缴总额时使用的补缴基数:张某补缴1994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补缴时间超过5年的部分,其各年度缴费基数均为其申办补缴上年度即2008年全市社平工资26985元×0.6;补缴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补缴时间在5年内的部分,其各年度的补缴基数分别为7464元(对应上年度即2003年全市社平工资12440元×0.6,下同)、8614元和9978元。
  2.计算张某个人应补缴额时使用的缴费基数(即记入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各年度分别为1887元、2557元、2910元、3225元、3301元、3426元、3780元、4188元、5004元、5918元、7464元、8614元和9978元。
  (三)缴费比例:1994年1月至2003年12月的缴费比例为20%,2004年至2006年期间的比例为28%。其中,张某个人缴费比例为对应年度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四)应补缴总额(约40329元)=1994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按新标准计算的应补缴金额32382元(26985元×0.6×10年×20%)+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按原标准计算的应补缴金额约7949元(2004年至2006年补缴基数之和×28%共7296元+应补缴个人账户利息约200元+应补缴统筹基金利息约450元)。
  其中:张某个人应承担的费用3708.46元=∑(张某各年度个人应缴费的基数×以对应年度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其所在单位应承担的费用36620.54元=应补缴的费用总额40329元-张某个人应承担的费用3708.46元。
  例二:王某分别于1993年3月至1995年12月和1999年1月至今以参保单位职工身份参加了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保险,现于2009年5月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申请以个人身份,按照社平工资100%的标准补缴其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问:如何计算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费用后王某的个人账户如何记录?
  答:计算王某应补缴的费用,应先确定其补缴各年度的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具体如下:
  (一)缴费指数:王某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各年度的缴费指数均为1。
  (二)缴费基数
  1.计算应补缴总额时使用的缴费基数:王某补缴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补缴时间超过5年的部分,其各年度缴费基数均为申办补缴上年度即2008年全市社平工资26985元×1。
  2.记入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王某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各年度的记入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分别为:4850元、5375元和5502元。
  (三)缴费比例: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的缴费比例为20%。
  (四)应补缴总额=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按新标准计算的应补缴金额16191元(26985元×1×3年×20%)。
  由于王某以个人身份申报补缴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应补缴的费用16191元应全额由王某本人承担。
发布人:社会保障局&&&
如果这条信息您不满意,您可以:
1、查看最新的相关信息.
对“重庆社保中断可以续缴吗,重庆养老保险停交怎么办,重庆如何补缴医社保”的评论:
请您对重庆社保中断可以续缴吗,重庆养老保险停交怎么办,重庆如何补缴医社保进行评论:
信息打分:
最新以下值得您关注的社保信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庆怎么办护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