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性危害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估在目前食品安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估领域涉及到的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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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企业自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系统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新型手段。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构建自主风险评估系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综述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概念,分析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并介绍了企业自主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以及企业自主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以、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为核心的正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并成为新兴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力科学手段。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利用自主风险评估,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障食品安全。
  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概念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估是组织确定食品安全信息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属于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过程。图1是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框架。
图1&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
  1.1 危害识别
  危害识别是指根据流行病学、动物试验、体外试验、结构-活性关系等科学数据和文献信息确定人体暴露于某种危害后是否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处于风险之中的人群和范围。
  1.2 危害特征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是指对与危害相关的不良健康作用进行定性或定量描述。可以利用动物试验、临床研究以及流行病学研究确定危害与各种不良健康作用之间的剂量-反应关系、作用机制等。如果可能,对于毒性作用有阈值的危害应建立人体安全摄入量水平。
  1.3 暴露评估
  暴露评估是指描述危害进入人体的途径,估算不同人群摄入危害的水平。根据危害在膳食中的水平和人群膳食消费量,初步估算危害的膳食总摄入量,同时考虑其他非膳食进入人体的途径,估算人体总摄入量并与安全摄入量进行比较。
  1.4 风险特征描述
  风险特征描述是指在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危害对人群健康产生不良作用的风险及其程度,同时,应当描述和解释风险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目前,这一套评估程序主要用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而不适用于企业自主的风险评估工作。
  2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
  近年来,国内出现了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严重的打击了中国的食品行业。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
  在2008年以前,出现了大量因为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三聚氰胺、矿物油、苏丹红等化合物质的非法使用,为人民群众带来了食品安全的风险,并产生了一些实实在在的伤害。
  这种滥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以内。
  2.2研究机构研究发现新风险
  新的风险因素的产生多来源于研究机构的研究,比如对丙烯酰胺危害及产生的研究,确认该物质能够在油炸食品中产生。作为企业需要加强对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最新科研信息的了解。
  2.3缺乏对产品中风险因素的全面了解
  国家加强了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政府会定期梳理、监测市场上产品的安全性指标,为此,企业需要加强对公司产品的风险控制,并定期了解国家风险控制的方向,提前监控相应的指标。比如,国家当前对重金属风险的监测。
  2.4法规理解与政府监控出现偏差
  对于法规的了解偏差,也会导致对标准使用的问题,其中不仅有企业理解的偏差,也有监控部门对标准理解的偏差,而作为企业本身,不仅需要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及法规的理解,也需要与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以达成对标准法规理解的共识。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对苏泊尔锰指标的争议。
  2.5政策法规变动
  从2009年《》发布以来,国家大范围梳理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法规,因为更新前后标准及法规的变化,导致产品出现违规的风险。其中比较典型的是特仑苏事件。
  2.6上游供应商监控的失效
  对于上游企业的监控的失效,也导致企业自身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风险,包括三聚氰胺在原奶中的添加、黄曲霉毒素在奶牛饲料中带入的问题及增塑剂在饮料产品中的污染都体现在这一问题上。
  2.7管理体系运行异常
  在公司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运行的问题,其对产品风险的影响需要进行有效的评估,如果没有有效的评估与控制,必然会导致食品安全风险,包括可口可乐的消毒水事件,说明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控制异常。
  对于以上部分原因导致的事件,造成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不信任,除了部分生产企业对产品把关不严以外,多数是对法规及标准的理解不够,导致产品违规,而此时媒体的非理性报道使消费者对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了过度的恐惧心理。因此企业一方面要深度理解分析法规和标准,并对媒体和消费者进行科学理性的引导。
  对于企业来说,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后进行积极公共关系处理是有必要的,但是,如何预防前期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是企业更需要关注的。以下主要介绍公司自主食品安全风险的构建。
  3 企业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
  企业自主风险评估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企业自主风险评估可提高产品品质,减少产品的食品安全危害,提升品牌形象,提高营业收入,降低经济损失。在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时代,为舆论营销提供技术支持。第二,企业自主风险评估可提高企业食品生产和质量控制水平,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并有助于开拓国际市场。第三,企业自主风险评估可使企业能够研发更多更安全的食品,获得专有知识产权,为企业参与国家和地区等科技活动提高竞争实力。还可使企业获得国家标准制定话语权。
  因此,公司应该在组织内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主要对与公司产品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估并最终做出正确的风险决策。图2反映了企业风险评估体系的架构及职能。
图2 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架构及职能
  3.1 企业情报收集系统的建立
  在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中,情报收集是其中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情报收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关系到公司风险评估的有效性和风险决策的正确性,其主要的任务包括政策法规信息、国内外食品安全与科技动态信息、舆论媒体信息及企业内部分析评价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对于企业来说,食品安全风险情报数量驳杂,来源众多,仅凭企业建立的情报收集小组是无法完整及时的收集的,因此需要借用外部专业资源。在目前,互联网的信息非常发达,有很多专业的情报机构依托于互联网成立,作为一个生产企业,与专业的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是很有必要的。
  对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信息和舆情信息进行及时监控和深入分析,对食品企业自主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及时监控国家部委网站上发布的监管政策法规变动信息,是针对政策风险展开评估的前提,是食品企业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报道具参考价值。一般情况下,食品安全风险通过互联网、社区等能够反映出来,民众的非理智性消费往往受互联网舆论,特别是非理性舆论的影响巨大,适时关注舆论动态,解读传播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营销宣传策略。
  除情报收集以外,互联网对企业自主风险评估的作用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食品危害信息数据库
  建立健全食品危害信息数据库可以满足风险分析的要求,且与各大食品安全方面的网站建立资源共享,便于风险评估的有效进行。但目前,我国食品企业的食品危害信息数据库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详细调查和历年有关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包括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的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对每种危害物要建立其基本理化特性、生物学性质、危害性、检测方法、控制措施等基本信息,还要建立与该危害相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记录。
  2)建立健全标准法规信息数据库系统
  如前所述,标准法规等政策变动、以及企业对其理解把握不准确是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标准法规信息数据库系统,以对标准法规的内容、有效性等方面的进行管理,并对标准法规的更新变化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为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规避风险提供支持。
  3.2 企业的风险评估
  企业的风险评估,是结合22000体系中的食品安全小组进行的,同样也基于22000的风险评估原则,根据收集的情报对企业内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因此,在企业内需要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团队,专家团队包括企业内部的各专业领域的专家,也包括外部的专家资源,如来自于供应商、客户、政府及研究机构的专家。
  3.3企业的风险决策
  企业的领导层根据风险评估的结论,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做出合理的食品安全政策。
  4 企业自主风险评估内容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范围主要是基于公司产品,包括与公司产品相关的上游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参数、产品包装及下游客户使用可能产生的风险。而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政策风险及体系风险。
  4.1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
  传统意义上的食品安全风险主要是来自于食品原料及其加工贮运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危害、包括致病菌、农兽药残留等。近年来随着科技和工业发展,由于环境污染带来的有害物质,如一些重金属元素、持续性有机污染物等,成为新的风险因素;某些不良企业非法加入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如三聚氰胺、塑化剂等,也是重要的新风险因素。另外,国外一些针对食品安全的新的研究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由于这些非传统的新风险因素不在日常的食品安全控制范围内,往往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因此,应提前做好相应的评估和应对准备。
  4.2政策风险
  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变动,从征求意见到批准发布,再到正式实施,一般情况下,都会有数月甚至数年的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内,企业应充分利用时间评估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以便提早作出应对措施。例如,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变化、食品标签标识的变动、食品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的更新等。
  4.3体系风险
  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企业应随时监控其质量管理体系如HACCP计划等的实时状态并发现偏差后,及时纠偏,避免出现如碱水消毒液污染产品流入市场等因体系异常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对于任何一个希望守法经营的企业,企业自主风险评估系统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这个系统能为企业避免不必要的食品安全风险,因此,需要企业能站在一定的高度看待该系统的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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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曲雯律师 于海防律师关于加强开展我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
肇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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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06 案类
农工党市委会
关于加强开展我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家正在修订《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已于日开始实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但目前我市蔬菜农药残留和猪肉“瘦肉精”检出率在省内也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的隐患依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以科学为基础对食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界定,为积极预防食品安全隐患,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我市应该加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目前,我市开展的旅游、学校等场所和国庆、春节等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按照一般监管需要组织的,河粉、花生油、“硼砂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则是按照社会信息情况组织的,缺乏总体的系统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现有的食品监测资源分散在各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部门从属性强,资源共享性差,我市开展食品检测的部门机构是卫生部门的检验中心、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所、检验检疫部门和农业部门的检测机构,但农业部门的检测机构未通过计量认证,其检验结果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全市没有合法的猪肉“瘦肉精”项目检验机构;作为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市工商管理部门和其他品种监管的部门没有食品检测机构,其检测是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的,在日常监管上,大多只能从无证照、无标识等政策性问题方面监督,未能很好地从食品质量上进行监督。实际上,食品安全4大环节和酒、肉、盐等3大品种,只有2个环节拥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机构,而且检测技术欠全面。在数量上,我市食品检测的(容量)样本也相对少, 2008年,全市食品检测33209宗(含餐具检测),其中卫生部门14029宗(含餐具检测),质监部门3563宗,农业部门14871宗,工商部门366宗,经贸部门200宗,我市的食品检测和技术监督力量不足难以有效地为食品安全提供高效的技术监督服务,不利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
  (一)在市场上&
  1、源头污染。一是蔬菜、茶叶和其他植物性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二是畜禽以及水产品等动物性产品药物残留和滥用生长激素及添加剂问题;三是来自环境中的污染物,如工业三废和化肥、重金属等有机或无机物对食品的污染问题。&
  2、生产水平低下。目前,我市80%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小作坊,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落后,卫生条件较差,人员素质不高。&
  3、市场秩序较差。“三无”经营(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仍然存在。&
  (二)在管理上&
  1、法律法规滞后。目前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一个综合协调的系统体系,条文笼统滞后、缺乏操作性,欠缺前瞻性和完整性。&
  2、监管机制不顺。现行“分段为主、品种为辅”的监管体制未能解决职能交叉、配合困难、执法资源分散和监管保障不力等问题。&
  3、监管力度不足。监管对象很多、监管人员不够、设施设备缺乏、检测技术落后、经费保障欠缺、执法手段单一、处罚力度不足等。&
  4、宣传教育不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投入不足、覆盖不广、力度不够,未能形成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诚信缺失。&
  二、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
  (一)就现有条件,尽快开展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是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该委员会应直接对市政府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作出重大决策。二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各主要部门开展相应食品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特别是对地方品牌或特色品种和重大问题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为我市快速组织有效的全面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参谋。&
  (二)发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作用。继续推进河粉、花生油、“硼砂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利用风险评估结果充实旅游、学校、国庆、春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利用风险评估结果每年启动一、二种类食品的全面专项整治。&
  (三)逐步完善食品检测机构。一是科学规划,建立和配备部门的食品检测机构,使其能够开展监督需要的最基本的检测,并通过计量认证。特别要解决 “瘦肉精”的检测问题。二是综合当前的食品检测资源,建立市的食品综合检测机构,承担综合全市性的食品检测,减少部门检测机构的重复配置,结合我市实际,全面配置检测技术,开展评估检测、计划检测、监督检测和涉及多个部门的检测等工作。三是建立联合食品安全检测制度,每年由部门按照实际制定年度检测计划,政府按照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综合组织制定检测计划,并明确经费来源,组织督促落实检测工作和评估等工作。四是努力提高检测能力,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队伍的整体水平,同时积极引进检测方面的专业人才。&
  (四)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一是构建部门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把突发的、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小,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二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定期发布对食品在各个环节的监测信息,使民众附时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实情况。
  B                              肇食药监办函[2009]78号&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科教文卫体类第6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市委会:&
  贵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开展我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科教文卫体类第6号)的提案已收悉,按照现行食品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分工,我局组织市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兽医等部门联合办理本次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织答复工作概况&
  我局在4月17日接到市府督查室交办的《关于加强开展我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政协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魏毅麟局长立即召开局务会布置相关工作。4月29日,我局向市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兽医等部门发出《关于召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座谈会议》(粤食安委办[2009]31号)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提案建议和各自职责认真准备,主要围绕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疏理、对我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等方面组织答复。5月11日,我局邀请了农工党市委会秘书长谢福球同志到我局,与市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兽医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认真听取提案人的意图和要求,并对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哪些主要风险隐患及我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状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对提案答复内容初步达成了共识,取得了提案人的理解。&
  二、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形势分析&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创省级农业类名牌产品13个、无公害农产品45个、绿色食品8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全市36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667食品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125个大中型商场超市、169个集贸市场全部建立进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169个集贸市场内的猪肉经营户和125家超市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卫生部门对餐饮业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从目前监督检测的情况看,我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趋好。&
  今年2月-4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260人次,检查生猪养殖场(户)3023家次,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637家次,屠宰厂(场)103家,市场186个,生猪经营户2250户,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2700户次,发放宣传短信、小册子、海报等资料10万多份,查获不合格猪肉22331公斤,销毁处理“瘦肉精”生猪30头,行政处罚金额达20多万元。目前,全市“瘦肉精”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平均每天检测生猪320头,抽检率达13%,生猪养殖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屠宰厂(场)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台账档案等制度基本建立,猪肉流通消费环节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兽药饲料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生猪“瘦肉精”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质监部门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面包、凉果、酱腌菜等生产加工单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521家次,其中整治重点区域39家、重点单位414家、重点产品20个,检测食品添加剂10批次,立案查处2宗。卫生部门重点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履行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共检查餐饮单位2878家,整治重点区域13个、重点单位179个、重点产品6类,受理举报投诉1宗,立案查处违法案件宗起,检测糕点、熟肉制品等样本140份。工商部门重点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货票证、标识标签、商标广告等情况,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8429家、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631家。经贸部门重点检查酒类生产企业的原辅料验收、添加剂备案、区域限售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全面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检验检疫部门以面粉、鲜牛奶、腐乳、腌渍蔬菜为重点品种,以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三聚氰胺等为重点添加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农业畜牧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和销售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共检查生猪养殖场(户)1000多个,抽取饲料样本115份进行检测。&
  除了上述专项整治外,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还加大对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食品应急体系建设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方面工作的力度,及时发布消费指引、安全警示或质量公告,有效处置三鹿奶粉、瘦肉精猪肉等事件,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步趋好,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在看到食品安全整治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的确存在风险隐患:一是蔬菜等农植物的农药残留,使用药物、激素、添加剂等喂养畜禽及水产品,工业三废、化肥、重金属等有机物或无机物对食品产生的污染等源头污染;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生产规模小,技术低,卫生条件差;三是终端消费环节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经营者的背景、素质参差不齐,小餐饮店、流动饮食档、校园周边零食档质量和卫生堪忧,以及部分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潲水油等。&
  三、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情况&
  针对上述原因,加强我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势在必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和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对食品安全水平进行检验、分析、评价和公告的活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通过使用毒理数据、污染物残留数据分析、统计手段、暴露量及相关参数的评估等系统科学的步骤,决定某种有害物质的风险,它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资金,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各相关部门在开展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的情况及建议。                      &
  市农业局:可能影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的预测,一是农业部、省农业厅的有关预测;二是省农业厅每年的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查公布的情况;三是我市日常农药残留检测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检测信息的公布在省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建议:市政府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管理人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组成;将风险评估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我市又具备检测技术的食品开展风险评估试点工作,进行探索性的实践。&
  市质监局:侧重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后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结合部门职责,依法根据市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分析工作,通过日常巡查、食品安全接待日、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等多渠道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
  市工商局:工商部门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测是委托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商品质量检测,我市的监测受省局委托,经费由省局核拨。商品质量的监测信息的发布,是经批准组织实施监测工作的市、县工商局在公布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信息上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省级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后上报国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市畜牧兽医局:我市是“瘦肉精”高危地区之一,我市销往广州、深圳等地区的生猪多次检出“瘦肉精”。事件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2至4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添加“瘦肉精”违法行为。目前,省农业厅要求加大抽检力度,由原来抽检的5%提高到20%,我市投入200多万元的资金用于开展“瘦肉精”检测设备等的购置。但部分乡镇尚未开展检测工作,资金和人力有待解决。&
  市卫生局:目前餐饮业卫生现状存在较多问题,监管资源有限,因此,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设施布局、食物存放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根据不同类别食品风险确定合理的监督频次,增强可操控性;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食品、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委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市食安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相关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添加剂、“瘦肉精”、河粉、腐竹等一系例的专项整治行动及各种应节食品安全检查,节前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
  “综合当前食品检测资源,建立市的食品综合检测机构,承担综合全市的食品检测,减少部门检测机构的重复配置。”参与研讨的各有关部门认为是一个很好的创新,但就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当前食品检测资源的综合,需要大量财力、人力的投入,需要政府的决心、各方利益的协调等。&
  四、《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必将带来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规定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第十三条规定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如工商部门正在制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药监部门正在对餐饮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等,都在以实际行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对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权、责都有了详细规定。《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对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
  《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颁布实施。对于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省、市十分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市政府要求市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正在组织《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并将依法加强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的安全无缝监管。&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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