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遇价格欺诈怎么维权?

第07版: 市民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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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遭遇价格欺诈,您怎么办?
  上海、长沙等地的家乐福“价格欺诈门”让消费者又深吸了一口气:购物时可是一点儿都不能放松警惕啊。然而发生了明显的结算价高于标签价的情况,商家只凭一句“工作人员太忙没有及时更换标签”来应对消费者和舆论,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诚信是企业理应具备和拥有的基本品质,使用障眼法欺骗消费者,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已经跌破了诚信经营的道德底线。然而发生了价格欺诈行为却又拒不承认,甚至想方设法寻找借口掩饰自己的欺诈行为,这分明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欺诈。  相信不少市民都有同感,消费环节出现了问题,和商家进行交涉,其中多少辛苦只有自己知道。事实上,发生了价格欺诈纠纷,消费者凭借个体力量与商家抗争,其结果终究很难令人完全满意。说到底,反价格欺诈除了消费者努力外,还需要职能部门的及时介入,更需要法制的健全,增加商家违法成本,让商家不敢走入“价格欺诈”这个雷区。    保定大雁会计师事务所张海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遭遇价格欺诈,我就会拿起法律武器,向商家讨个公道,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自身权益。  对于商家价格欺诈的行为,或许有的消费者认为是大惊小怪,觉得价格相差无几,再说商家或许已经道歉,也就不了了之了,我认为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无疑纵容和包庇了商家的不法行为。事儿看起来不大,但仔细想想,商家的行为显然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于情于法背道而驰。  如此说来,但凡遇到商家的价格欺诈,消费者理应拿起法律武器,在维护自身权益之时,也可促使商家知法守法。  保定铁路工贸实业公司欢立敏:养成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  笔者曾经也在市内一家大型超市遭遇过此类事情。一次在探访病人回来时,顺路在离家较远的超市,购买了一袋标价26.5元的大米,到家后才发现小票上的收费价格为35元。几天后,在这家超市的另一家连锁店再次购物时,随口问了一下超市人员,为何有些物品的标价和收费价格不符,我购买的那个品牌大米到底应该是多少钱一袋。超市人员解释说:搞活动时26.5元,现已恢复原价35元,可能是标签还未来得及更换。我只有提醒自己,以后购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无独有偶,在这家超市连锁店我又遭遇过两次“被忽悠”,一次是同样活动已结束标签却未更换,另一次是同一件商品被重复收费两次。而每次找到服务台,工作人员均称:收银员是新招来的,对计算机可能还不是很熟悉,实在对不起,将多收的款项退回给我。  由此可见,超市对于有些物品,虽然活动期已过,但标签价格却未及时进行调整已是司空见惯,消费者要养成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不给个别不良经营者提供可乘之机。  清苑县地税局闫文发:一定要斗争到底  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家里装宽带的住户越来越多。前几年,我家用的是某网络运营商的宽带。前年,儿子嫌这家公司的宽带网速慢,遂换上了另一公司的宽带。孰料,该公司不仅装宽带,还随机免费给装了一部固定电话。说真的,固定电话我们并不需要,因为全家人都有手机。儿子说每月就3元的固定话费,接电话免费,不打不花钱。可是去年,当我们又续交了宽带费以后,通过电话的查询功能,我发现我家固定电话的固定费用变成了13元/月。为此,我去营业厅找过有关工作人员。她们答复说:之所以不同于上年,一是这里面含10元话费,你用手机打电话不也是一样要花钱吗?用哪个电话打还不是一样;二是网络提速了。  回到家以后,我认定是遇到了价格欺诈。因为人们一般只关注宽带费用,而忽视附加费用。我认为:一是装宽带赠固话有搭售之嫌;二是为固定电话设定最低消费不是甲乙双方的共同心愿。我计划春节过后先找该公司的有关领导,解决不了,再向消费者协会反映。  望都县农业局周敏:&超市价格几多怪,消费者购物睁大眼  超市,给人的印象是商品琳琅满目,价格合理,环境也好,我经常到那里去购物,可有几次我是高兴而去,扫兴而归。  价签和电脑结账价格两张皮。一次,买白糖,我左挑右选的那种价签标价明明是4元,结账时成了4.5元,售货员说我看错了,来来回回几次,确认我没看错,可电脑不认错。无奈,我只好买4.5元的其它包装的白糖,真浪费时间。  特价比原价价格高。一次,去超市买花生油,看有特价的,又是大品牌,仔细看标价,居然比原价还贵一元,我想还是等恢复原价时再买这种油吧。标价这么搞笑,可能是我少见多怪,谁知,又一个特价周期到来的时候,标价还是这样,我只能无语。  算花账。一次,买了许多小商品,估计超不过20元,结账时却将近30元,我表示质疑,收银员重新算,最终多收了我十几元钱。一次,买方便面,平常总是一包两包的买,麻烦,这回买一箱。一看价格,单价比零买还贵1毛多,算了,还是零着的吧,超市不给咱方便,还是多跑几趟吧。  长城南大街华福小区汪金山:降低维权成本  去年我在某商场花15元买了一个电水壶,回到家儿子说某商店标价11元。我要去退货。儿子说,来回车费差不多够这个壶钱了,我一想也是,只好认倒霉。像遇到我这种情况的人可能不在少数,因维权成本高,只好吃哑吧亏。  眼下价格欺诈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不外有:无中生有的特价、先高后低的降价、子虚乌有的原价、偷工减料的低价、铁公鸡式的馈赠、雾里看花的广告、最终解释权等。  为防止上当受骗,还是多长个心眼儿,以后想买啥东西,最好多转几个商店,货比三家,或是先看看报纸或网上同类产品的价格。到信誉好的大商场商店买东西,特别注意把购物发票、小票、三包凭证,甚至包装盒等都要保存好。发现欺诈行为向物价或消协部门及时反映。解决不了的要诉诸法律,我想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  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价格欺诈行为,还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维权成本。加大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物价执行情况,对违法者严办。同时大力宣传不法商家欺诈的各种手段形式,增加大众感性认识,特别是对农村的宣传力度要大。&  保定冀英学校王双利:双管齐下遏制价格欺诈  一些商家打着“换季减价”、&“清仓甩卖”、“优惠三天”等诱人的促销幌子,曾令我受骗;类似家乐福“阴阳标签”价格欺诈,让我上过当,恶意坑害消费者的花招的确防不胜防。笔者以为,遏制价格欺诈行为,改善商业信用环境,需双管齐下,一则消费者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勇于举报;二则有关政府部门的价格监管和查处给力,这些商家就会心存敬畏、守法经营。  购物上当交“学费”后,我学了一点防范的小常识。购物时,货比三家,品牌、型号、价位等心中有数,自然就不会买质次价高的物品。在付款时核对账单,发现商品价格与结账价格不符后选择退货。如店大欺客,向物价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也不到有欺诈行为的商家购物。无数事实证明,不能仅靠消费者势单力薄的维权,而主要靠政府大力监管,才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才是遏制价格欺诈的“灵丹妙药”。  我国现行对侵权责任的法规基本是“填补”性质的,而不是惩罚性质。违法成本低,导致商家无视法律。这方面应借鉴国外的经验,涉嫌违法欺诈,就必须重罚,罚到你有“切肤之痛”,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下次就不敢了。要做到这一点,其关键是相关部门秉公执法,不循私情。同时,增强消费者自身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尤为重要,改变消费者单枪匹马维权的境遇,筑成一道反欺诈的钢铁长城。在消费者中培养一些价格监督员,还期待有关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要积极,扭转投诉没有回音的不作为的怪圈,只有政府部门的监督保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价格欺诈这样的咄咄怪事才会越来越少。  下期话题  近期话题  “年终奖又发了一大笔”、“抢在去年底又买了辆车”、“刚刚去了趟香港回来”……正月里,又到了同学老友聚会高峰,谈论近况的同时难免带有比较的意味。继去年囊中羞涩出现“恐归族”后,攀比之风导致聚会变味又催生了“恐聚族”。您今年是否也赶赴了一场场同学聚会,是否也感受到了变味的同学会已变成“炫富会”、“攀比会”和“劝捐会”?市民不妨结合自己的聚会经历谈谈——  “恐聚族”该如何面对“同桌的你”?&  近期话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都明确表示,为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当前有必要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1月27日,上海、重庆相继宣布开始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其中上海税率为0.6%,重庆征收税率为0.5-1.2%。对此,有人叫好,认为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能够抑制当今蹭蹭上涨的高房价;可是有人却担心新增的房产税有可能被以其他形式转嫁到更下游的买房人身上,于高房价于事无补。那么,您觉得——  开征房产税,能抑制房价吗?  来稿请寄:保定晚报社会生活部市民访谈收  邮箱:(请写明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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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问题如何进行维权
天津&12-15 11:22&&悬赏 0&&发布者:hyangm & 回答:(3) 剩余时间:
14天16小时
年前我在天津西青区高尔球场的鹭岭的房子,验房时发现很问题,问题如下:卫生间地漏太高,与厅地面都平了。2.&卫生间没往地漏找泛水。3.卫生间座便下水管中心距墙位置(装修完成面)不应小于35Cm。4.&暖气电源线不能是明线。5.二层南侧卧室阴角偏差大。6.&二层南侧卧室门口没门垛,且门口尺寸不对。是否中间隔墙偏位。7.&二层地面后浇层l2cm厚,应为7cm,影响采暖效果,也降低了房间净高尺寸。8.&卫生间暖气管距墙太大。9.&大门口及窗口收口不方正。10.&大门五金件有质量问题。11.&房间腻子不具备交房条件。12.&二层卫生间排风口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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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去开发商进行沟通。
我已经沟通过了,对方只同意修,可是楼板高出5cm.怎么修呀?这房子是地采暖,将来温度肯定会受影响呀!而且南面的卧室门没有门垛,尺寸也小,我要想装好这个门就得把墙拆了!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您和其签订的购房合同,您可以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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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 装修价格欺骗
受理状态:
投诉时间:
投诉内容:
我与华洵品味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该公司设计师故意降低报价让其签订装修合同,后期来让客户加钱。
我是上个月27要与华洵签订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基础装修5.2万。并支付2.6万的首期装修款,进场不到10天就停工了,原因是装修费用不够,到目前为止已经停工10天了,华洵要求我加8000千块钱,他们才进场继续施工,要不然就一直停工,停工期间没得任何人主动联系我,都是我主动联系他们,现在我的要求是发生了多少施工,我付多少钱其余的退给我,可华洵装修公司说退可以要我对付4000块钱的设计费。
请问大家我这种情况该找那个部门?谢谢
处理意见:
阅投诉后即与联系,该电话是空号,加0拨打是外地人接听与本投诉无关。查找华洵品味重庆分公司在经开注册但已注销,该公司有永川.江津.万州分公司。因无法与投诉人取得联系.看不到合同,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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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价格战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补回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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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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