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农村城乡养老保险险多扣钱了找谁

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买断要多少钱?2014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标准,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农村户口养老保险一次性买断需要多少钱?因为每个地方的缴费基数及比例都是不一样的,这样缴费金额也就不一样了。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或是打社保局电话咨询这样更清楚。
问:因为我的一个姐姐已经快50岁了,她一直没有工作,所以也没有办社保。但是前段时间她听一个朋友说有一个养老保险是什么内部人员才能办理,而且这个养老保险还是国家补贴,就是一次性缴纳大概5万元钱,在这个月一次性上缴完毕后,从下个月开始就可以每个月支付她一千多元一个月的保险金,四五年的时间就可以返还她这5万元,并且以后这个保险金可以一直支付到人不在为止,而在这其间是不需要她续交其它的钱的。
  就我所知养老保险应该是要逐年上交的一直交到退休为止,还没听说过可以一次性缴纳的,所以想问一下各位同学现在国家或者某些保险公司是不是有这项制度呢?这事会是真的吗?
  答:有的
  可你得首先搞清楚:保险,你交了多少钱,保险公司才会给你多少钱,加上利息与分红;时间越久,本金+利息分红越多,所以你说交完钱下个月接着领取,一直到死亡为止每个月都能领取,那你知道这样的话你每个月才领取多么一点点吗?
  会很少的;领取至死亡的这种保险叫做终身领取制度,也就是说假如领取一个月后人就不在了,那么剩下的钱就归保险公司了,如果自己能活到120岁,那你就发了。
  就在去年,我们国家更新了存在许久的养老保险缴费与领取的政策,这个政策当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了以前规定的“必须要缴费满十五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取消这个规定有很大的意义。这个规定不再存在也就意味这一次性买断养老保险成为了可能。那么,一次性买断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买断养老保险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许多人都有过这种经历,在手头宽裕的时候经常会感觉每个月的养老保险钱真的不多,恨不得能够多存一点好让自己在退休以后多领取一点,同样,如果手里很紧,这个时候没什么钱的时候,发现每个月的工资中还要扣掉不少的养老保险费,就会想,这个时候还不一定过不过的去呢,扣那么多保险费,现在又领不到有什么用?不少频繁更换工作的人更是有这种情况,有的公司给交养老保险,但是有的不给交,自己也从来没有计算过缴纳了多久的养老保险,结果到退休年龄了,正常来说每个月该领取养老保险金了,结果到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一查询,发现总共的养老保险缴费年数没有满十五年,所以不能领取保险金,只能办理清户退钱的手续。这种情况都有存在。
  但是,在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以后,这种情况就没有了。根据最新的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对于养老保险的参保居民,只要年满六十周岁,就可以领取退休金,而不再受到十五年的限制。同时对于那种个体经营,没有公司系统性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选择在手里比较富裕的时候多缴一些,在紧巴的时候少缴一些,甚至可以选择在手里的钱非常充裕的时候一次性买断养老保险的缴费,让自己交这一次养老保险费以后,再也不用为六十周岁以后领取退休金发愁了。新的养老保险政策真正地做到了可以弹性缴费,而且最大限度地覆盖到了每一个退休职工的身上。
  不过,一次性买断养老保险需要的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同时,这笔金额的大小与您之前一共缴纳过多久的养老保险以及您退休后想要领取什么水平的退休金也有关。
我是北郊乡蒙泉村一位村民.今年47岁.我想问哈农村人可以买养老保险不,如果一次性买断的话需要交多少钱!还有就是听说以前当过兵的话是不是还可以少交一些呢?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提出申请参加新农合。缴费标准分为100元-500元五个等次。北郊乡已于2009年开展此项工作,您如要参加新农合需先补缴2009的费用,再缴纳今年的费用。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根据政策规定,新农合未实行一次性缴纳的做法,也无退役军人的优惠政策,请您理解。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广州户口的,从未买过社保.现在48岁.可以一次性买断社保.50岁可以退休吗?&&&& 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您可通过任职单位参保,按月缴纳社保费。如属于广州市城镇户籍,可选择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按月缴费,不能一次性缴纳。&&&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请参阅以下政策性补缴规定:&&& (一)目前本省户籍参保人(非本市城镇的,必须最后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退休时申请一次性缴纳不足15年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按其申请一次性缴费时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确定。  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日(含该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日前应参保未参保,日以后办理补缴)。  2、日前(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 。  根据穗府[2007]15号第三条、穗劳社会纪[2008]8号第三条,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需符合两种前提条件,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并在日后参加养老保险;(2)日前应参保未参保,日后参保补缴的。(不含按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人员缴费的情况)  如符合上述条件,请带备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办理: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一次性缴费(继续缴费)审批表》(SF094)(一式二份);  4、经社保部门审批的《视同缴费年限审批表》(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需提供);  5、个人养老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 (二)依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规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关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政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年龄偏大的继续缴费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二)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按申请人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时间(其中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为10年),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 ×缴费比例。  其中,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缴费比例为申请趸缴时当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所需资料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请持相关资料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情况核实和判定是否符合补缴政策的条件。&&& 三、如届时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可考虑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1、适用对象  &&&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含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除外),可自愿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  &&& 定期养老待遇是指:&&& (1)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 其他相关定期待遇是指:&&& (1)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3)其他政策规定的相关定期待遇。&&& 2、参保方法: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统一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登记。&&& 具体参保规定,请咨询社保部门,联系电话:(020)12333.
四类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补缴后,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含在本市的一次性补缴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户籍的,按本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非深圳户籍人员,按广东省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
  根据市社保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广东省一次性补缴政策的通知》,4类人群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第一类是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即日至日期间离开原企业的原固定工和干部,其离开原企业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城镇户籍人员;
  第二类是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在日后离开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
  第三类是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即曾经与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的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第四类是知青,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1961年至1982年期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经我省县级及县以上知青管理部门动员和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经批准回乡安置的城市户口青年,以及随父母疏散到农村或“五七”干校并经批准改为知青身份的我省知青。&&& 具体适用人群、补缴办法和待遇计发。
  一次性补缴政策分类表
类别&适用人群&一次性缴费办法&个人账户
记录&缴费指数&待遇计发&首次参保
时间&养老待遇重新核定&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城镇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日至日期间离开原企业的原固定工和干部。原企业是指1994年1月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广东省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含海南建省后改为海南地方所属的各类企业);
2、其离开原企业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一次性缴费最长为经审核确认的其日前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
2、缴费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含利息)记入其本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645;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387。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离开原企业前曾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作为计算提前退休的依据,不能进行工龄折算。&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20。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在日后离开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日前离开原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不适用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按规定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1、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经审核确认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前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原工作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从经核定的最早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
2、1993年底之前的工作年限,其缴费基数、比例和利息计算办法按照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的规定执行;日后的工作年限,其缴费基数为申请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利息从日后的一次性缴费起始时间至缴费之月止,按办理一次性缴费时银行执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
3、其中已按粤府办【1994】90号文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制度并已缴费的申请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抵扣缴费额,只缴纳差额部分。&日之前的补缴年限,个人账户记录比例为11%(本金及利息);日以后的补缴年限,记录比例为8%(本金及利息)。&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1993年底前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645, 日后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缴费基数除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1993年底前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387,日后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6。&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依据。
3. 根据粤府办【1994】90号文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制度的个人缴费时间不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
&&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计发月数。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曾经与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原工作的集体企业在外省、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户本市的户籍人员参照适用。&1、缴费年限原则上根据申请人在城镇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按15年缴费。
2、缴费基数不低于申请时本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由申请人申报。
&&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的指数等于缴费基数除以申请办理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均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年限不作为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计算视同缴费账户和地方养老金的年限。&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知青&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1961年至1982年期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经我省县级及县以上知青管理部门动员和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经批准回乡安置的城市户口青年,以及随父母疏散到农村或“五七”干校并经批准改为知青身份的我省知青。
&&1、一次性缴费年限,原则上按知青下乡年限由本人自愿确定。申请一次性缴费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知青,按下乡年限一次性缴费后累计不满15年的,可按同一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1)未办理回城现为农村户籍的;
(2)回城后未就业参保的;
(3)处于失业状态的;
(4)已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2、缴费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含利息)记入其本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645;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387。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下乡年限已按规定视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不得按本办法办理一次性缴费。&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20。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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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明年将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钱波 选稿:王呈恺
合川张桥镇的老年参保人员正在排队领取养老金(资料图片) 记者 钱波
  东方网9月15日消息:要构建全覆盖、保基本、能转移、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须尽快实现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使300多万农村老人老有所养。为此,去年我市在15个区县进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350万人参保,成效显著。
  覆盖广
  已有350万人参保
  去年7月1日起,我市开始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包括全体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年满60岁以上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人员在内的2400万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去年7月至今,大渡口、南岸、万州、黔江、合川、南川、永川、潼南、垫江、武隆、九龙坡、梁平、北碚、酉阳和巫山15个试点区县,已陆续开始受理参保申请,试点面达到38%。截至今年8月底,15个首批试点区县共有350万人参保,其中中青年222万,老年人128万。
  “今年10月1日起,我们要将三峡库区和主城区还没有试点的15个区县纳入试点范围,即涪陵、渝中、江北、沙坪坝、渝北、巴南、长寿、江津、丰都、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溪和石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纳入试点的区县涉及农村户籍人数981万,截至9月10日,已有282万人申报参保,其中中青年177万,老年人105万。
  据悉,明年底前,剩下的10个区县也将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实现全覆盖,使农民参保率达80%以上,确保全市农村所有6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到不少于80元的养老保险金。
  优惠多
  普通参保者也有补贴
  以往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而我市去年开始推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补贴范围大幅扩大,将普通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缴费补贴。
  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记入其个人账户;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给予30元补贴。该补贴将直接存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而非用于减免缴费,补贴涉及400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
  在享受基本补贴基础上,四类人还可享受特殊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养老金;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养老金;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的,将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本人死亡时上月基本养老金。同时,对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将再给予40元补助。
  保障全
  超60岁不缴费可领钱
  我市去年开始推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高出25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但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也视为已参保缴费。
  缴费少
  超45岁无最低缴费年限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5岁以下人员缴费年限须达15年以上,对45岁~59岁人员,没再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按年缴费,到60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为鼓励多缴多得,对45岁~59岁人员设计了两种办法:一是不管缴费多少年,年满60岁就直接领取养老待遇;二是年满60岁时,再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这样能提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
  同时,我市去年开始推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在原来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一个100元的最低缴费档。
  手续简
  不出乡镇就能办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受益人群主要是农村居民,居住散、分布广,为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就便参保缴费,试点区县均搭建了“村社受理、乡镇办理、区县处理、市级集中管理”四级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将具体经办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
  同时,相关部门还简化了办事程序,参保者不出乡镇,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确定缴费档次,就能办理参保手续。
  本版稿件由记者 陈筱莹 采写
  参保个案
  卖猪借钱也要参保
  南川区兴隆镇84岁的陈天余老人现在一个人生活,6个子女都在外打工。听说可以参加保险,让今后生活有保障,他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办日的早上8时,就到兴隆镇社保所门口排队了。
  “娃儿们打工也很辛苦,又都有自己的家要负担,我参保了,他们就没那么多负担了。”陈天余说,现在他还干得动活儿,种苞谷、养猪每年有2000多元的收入养活自己,几乎没有什么积蓄。
  “但总有做不动的那一天,万一娃娃也突然经济紧张,没得钱给我用了,自己有点收入还是踏实些。”陈天余说,就算现在卖猪、借钱,也要参保。
  养儿防老不如买社保
  “虽然不缴费也可领钱,但现在有能力就多缴点,以后生活也更放心。”南川区兴隆镇67岁的梁大生老人养鱼、养猪,每年都有几万元收入,比两个在外打工的儿女挣得还多。
  被问及为何还要参保,他说:“老伴比我小两岁多,我们老两口离75岁总共还差200多个月,如果按最高档次缴费,要缴1.9万余元,但每年就要领4000多元养老金,差不多4年就领回来了,而且我们的养老问题国家还要一直管,划得着。”
  “这笔钱天晴落雨都在,心里踏实!”梁大生告诉记者,他在缴费8400元后,成为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一人,随后他又帮65岁的老伴缴了10500元,让她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做农活也要担心收成问题,现在终于放心了。”
  一提到他和老伴办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梁大生就乐呵呵地说:“这个养老保险每个月都会按时发,而且今后还可能随着经济发展提高标准,就像政府给了我们一个孝顺的好儿子,新时代呀,养儿防老不如买社保。”
  政策答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十问
  1哪些人能参保?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以及自愿参加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哪些人不能参保?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不能参加此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同一时段不能再参加此保险。
  3如何申报参加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本人直接申报的,也可委托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养老待遇怎样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则由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除以文件规定计发月数(即139个月)确定。
  560岁以上老人缴不缴费待遇有无区别?
  有区别。不缴费每月只有80元的基础养老金。选择缴费,均为一次性趸缴,缴费月数按照他(她)距离75周岁差多少个月来进行计算,缴费标准有40元、60元、90元三个档次。
  一次性趸缴后,就可在享受基础养老金80元的同时,根据一次性趸缴的情况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
  6到哪里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发,一般应在每月25日前,把当月养老金打到个人养老金存折(卡)。领保人可凭银行存折(卡),每月底到就近银行营业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
  7领保人死亡后可享受什么待遇?
  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8领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有余额怎么办?
  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9青年、中年参保者在未领养老金之前死亡,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扣除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0已在其他省市参加养老保险或已参加其他种类养老保险,是否还可申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可以申报。对于各种、各地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衔接,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初步原则是以个人账户为核心办理转移。现在,参保者须注意的是,为便于以后合并计算,在同一时段内,不要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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