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2017法院对老赖新规矩纳入老赖的人员能不能签署合同协仪的

欠债人的奇葩赖账方式,附十大制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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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的奇葩赖账方式,附十大制裁方案!
今天高手给百晓生讲了个他在银行做催收时遇到的奇葩老赖,那个老赖已经60多岁了,欠了信用卡6000,聊的时候都挺好的,最后临走的时候准备握个手,结果高手刚碰到老赖的手,老赖立马倒在地上吱呀乱叫,说是高手打了他,除非一月之内不再催他还钱,否则要去医院。在一个把老人扶起来都可能犯法的年代,高手表示很无语。
一个月后,高手再次去找老赖,这次老赖没说啥,指着自己不知道从哪里拐来的一条小土狗说“我没钱,要么你就把这条狗扣押了吧”
高手再次无语的走了,再后来高手被调到了其他部门,也是同事之间聊的时候听说这个老赖借了高利贷,再之后就失踪了。
最后高手故作深沉的道:每一次催收都是一个极其精彩的故事,拍个连续剧完全不成问题。
于是百晓生把这些精彩的老赖汇总了一下。。。
2016年2月底以后,人民法院可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所有银行资产!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藏在银行的钱会被法院划走,但有些“老赖”仍不死心。为了逃避法院执行,他们挖空心思,藏匿财产的手段可以说是五花八门。
1、老赖机关算尽,竟以买保险的方式逃避债务
浙江省湖州“老赖”沈某欠着别人的货款不还,官司败诉后同样和法官玩“捉迷藏”。
对于法院上门执行,沈某能拖则拖,拖不过就躲,躲不过就另立账户,把资产转移到亲戚名下,大大增加执行难度。不过,执行法官未放弃对沈某财产的查找。经多方辗转,法官查询到沈某分别在3家保险公司买了34万、78万、14万三份现金价值126万元的保险产品,而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均为沈某。
沈某花126万元给自己在3家保险公司买了人寿保险,但这并没给他换来“保险”。2015年3月份,浙江省高院专门就“老赖”名下保险产品的执行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明确当案件被执行人(老赖)为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时,法院均可执行其保险产品。
2、老赖撞伤他人拒绝赔偿竟然将钱藏卫生巾袋中
广州从化袁某驾驶摩托车逆行撞伤了张某,致使张某右锁骨骨折,多处受伤,被评为十级伤残。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赔付外,袁某还需赔偿张某19000元,但是袁某千方百计地拒绝支付。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向银行等部门查询袁某的财产情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线索,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袁某住所进行搜查。法院在袁某床褥下面发现一个卫生巾袋子,里面竟然藏有5350元,法院当场予以依法扣留,并告知袁某尽快还清剩款。
3、老赖盆栽地下藏金币叶枯土干被发现
吴某是上海人,今年二十来岁,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是个赌桌老手了。
后吴某被一个债主告到了北仑法院,要求偿还六万元借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吴某先还了两万元,可一转眼就消失了。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后,终于在吴某租住的房子里堵到了她。
法官环视了一圈,发现除了床、桌子椅子以及必要的电器,还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在这个二十来平方米的房子里,大大小小地摆了近十盆绿色植物。唯独有一盆靠近电视机位置的植物部分叶子已经枯黄,花盆里的土也干裂了,似乎很久没浇水,这个细节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一看到法官居然对这盆植物产生了兴趣,在一边站着的吴某立马跑过来,神情慌张地解释,“没养好,还没来得及扔,就没顾上打理它。”反应强烈,神情慌张,吴某的表现让法官进一步确认了猜想:花盆里面可能有东西。法官决定,挖开泥土探个究竟。这一挖,吴某就露馅了——原来里面埋了不少包裹好的金饰,有项链、手镯、耳环、戒指……
欠钱不还的10大制裁方案
方案1: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政策解读: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方案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微信等账户
政策解读: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阿里巴巴涉猎很广,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方案3: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政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方案4: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方案5:禁止高消费,再也不能任性了
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审批通过,难啊!
方案6: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案例分析:“法官,学校说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决,不让我孩子报名。”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原来,施某与高某因为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高某应分两期支付施某土地转让款27万元。因高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施某于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高某为孩子报名的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因此学校拒绝高某为其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方案7: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买不了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水陆空出行各种受阻!
方案8: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方案9: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方案10:老赖最高可判7年
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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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多人被纳入失信名单老赖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强制拍卖、曝光个人信息、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针对老赖,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多管齐下,让老赖无处遁形  商报记者&&朱灵超  又到年末,对于那些“借钱不还”的老赖来说,这个年已经越来越难过了。  在过去一年中,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法院出重拳,天天打老赖”系列宣传活动,铁拳出击,着重打击被执行人恶意抗拒、规避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  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048件,执结41713件,同比上升18.88%和16.83%,执结标的金额158.67亿元,执结率达86.29%,实际执行率为39.23%。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抗拒执行犯罪案件32件,拘留1174人次,罚款金额42.7万元,曝光近600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超3万人次,限制高消费超1万人次,限制出入境161人次。”台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王圣杰告诉记者,通过专项活动,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他们采取了判刑一批、曝光一批、限制一批、拘留一批、罚款一批等措施,促进司法裁判的履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  案例  1  老赖不还钱,强制腾房拍卖偿还欠款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强制处分被执行人所属的房产时,可以实施强制腾空拍卖,实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被执行人王某良、王某丽需偿还工商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50000元及利息,工商银行有权对王某良、王某丽所有的位于三门县赛格特花园的一套房屋,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然而,王某良和王某丽两个被执行人均未及时履行,工商银行于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门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及时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但由于无可供执行的存款,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员亦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从保障申请人利益角度出发,在权衡多方情况后,承办人员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拍卖。  为稳妥起见,强制执行前三门法院成立了现场执行工作组,拟定了执行预案。邀请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和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共同监督对此案的强制执行全过程,做好全程记录,证据录制保存。  “在以往的执行过程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本着督促他们自动履行的美好愿景,一般采取拘留、冻结、扣划他们的账户存款,但被执行人存有侥幸心理,规避执行的方法不一。”王圣杰说,针对此案中被执行人行踪不明、欠钱不还的行为,为了更好维护申请人的利益,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拍卖,偿还欠款,彰显法院从严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的决心。  案例  2  在执行过程中,虚报财产、规避执行的老赖被判刑  在执行信息化、执行措施多样化、执行威慑力不断强化的今天,老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老赖们也在研究法院的执行套路,努力学习着见招拆招。  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由李某申请对梁某、方某强制执行一案,并于第二天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梁某于日前偿还执行款200万元及利息,若未按规定偿付须如实申报当前及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状况。  而在日,梁某将其持有的“某某97号”运输船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并于同年4月13日、15日获得转让款共计578.6万元。  随后,梁某不但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如实申报“某某97号”船舶股份转让的情况,而且将所得船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日,梁某被温岭法院查获。归案后,其朋友与李某达成付款协议,并已代偿8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采取隐瞒、转移财产等手段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债权人部分款项,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温岭法院于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1个月。  “在执行实践中,很多被执行人在得知败诉或预料可能败诉时往往会将有关财产隐匿或挥霍,客观上造成‘无履行能力’的状态,以为这样就能规避执行,但这种行为同样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王圣杰解释说。  案例  3  与他人恶意串通,故意逃避执行的老赖也要被拘留&  在执行申请人蔡某与被执行人汪某、张某、林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过程中,黄岩法院裁定拍卖已由法院依法保全的被执行人汪某所有的塑料机两台。  但案外人陈某、许某携《合伙协议书》在执行中提出执行标的异议,声称上述保全的塑料机系二人与被执行人汪某、张某四人合伙购置,要求解除对上述塑料机的查封并停止执行。  所幸,执行法官在审查异议过程中,发现涉案当事人对合伙事实陈述各异,存在虚构现象,严厉告知其法律后果。最后,四当事人均交代虚构合伙、意图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事实。  根据四人的情节轻重,黄岩法院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许某、张某各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汪某处以5000元的罚款。  在黄岩法院的另一个案件中,被执行人台州市某模业有限公司名下有一辆宝马牌小型轿车,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接到黄岩法院限期交出车辆的执行通知书时,以该车辆被朋友借走为由要求延缓交车。  此后,王某不仅没有将车辆交到法院反而与法院玩消失,难觅踪影。执行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到王某租用的加工地点及住处寻找,因王某有意逃避执行,多次查找均无果。经与周边邻居了解,王某依旧住在住处,夜间拘传成功率较高。  黄岩法院在摸清底细后集中执行力量在夜间突袭王某住处,将王某拘传到法院。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强大威慑力下,被执行人当夜凑齐执行款,全额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合伙事实,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和认定构成规避执行行为的,将采取措施严厉打击,不仅规避行为会被认定无效,还会视情节严重依法对被执行人及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的第三人予以罚款、拘留。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圣杰说。  案例  4  借助现代信息科技,让老赖无处遁形  在仙居县农村信用联社与汪某、齐某金融借款一案中,经仙居法院审理,汪某、齐某需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  因债务人未如期履行义务,债权人于日向仙居法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汪某名下有一辆荣威汽车但查无下落,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两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在查封汪某的车辆后,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日,仙居法院首次在微信平台曝光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名单,本案两被执行人均被列入。  仅过了4天,被执行人汪某获悉自己被列入微信曝光名单后,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偿还了5万元借款及利息。  “仙居、三门、路桥等法院积极探索微信曝光新举措,在‘老赖曝光台’栏目中,利用微信平台公布老赖的大头彩照、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未履行标的等信息,通过大量转发,让其亲友、熟人知晓,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老赖的‘知名度’,有效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王圣杰介绍说,他们积极借助现代信息科技,通过电视、报纸、广场大屏幕、楼宇电视平台、门户网站等媒介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被执行人“暴晒”于公众视野之下,使“潜水老赖”无处遁形,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  同时,法院也充分运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拉网式查询,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立即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防止财产转移。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避,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积极营造“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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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公布十大“老赖” 合同纠纷成执行难重灾区
  人民网郑州7月24日专电7月24日,河南省高院公布河南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这10起案件中,合同纠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占三成,成为产生“老赖”的集中区。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对这些老赖进行了严厉惩戒,典型“老赖”郭某被宁陵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老赖”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还有部分老赖被判处缓刑和拘役。
  收200多万工程款仍不还钱 宁陵县的“老赖”被判9个月
  日,宁陵县法院于判决当事人郭某归还刘某借款21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于2013年4月向宁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指定期限内,郭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宁陵县法院两次对郭某司法拘留,但其仍不履行。
  经调查,郭某自2013年以来承包多个建筑工程,得工程款共计200余万元,具有还款能力。郭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案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宁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宁陵县法院于日公开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郭某负有执行判决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执行人郭某认罪态度较好,并在审理过程中,主动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法院依法判决:郭金欣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10年拒付两万多元炭款被判半年
  沁阳市法院于日判决靳某十日内支付吴某炭款29431元。判决生效后,靳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吴某申请强制执行后,靳某武仍拒不履行。沁阳法院对其拘留15日,靳某仍拒不履行。
  经查,靳某盖有门面房两间,其中一间用于出租(每年租金3000元),执行期间修盖新房,归还他人欠款。日,靳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28日被执行逮捕。2月4日,靳某的家属代其履行了判决义务。日,沁阳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靳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交通肇事4年后仍拒不赔偿 支付25万元照样被判一年
  内黄县当事裴某与他们一起违反交通法规,内黄县法院判令裴某赔偿被害人张某各项损失共计元,赔偿被害人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5540.39元。由于裴某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刘某于2014年4月向内黄县法院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仅由被执行人裴存某妻子支付现金500元。
  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裴某曾在银行取款7000元;自2011年6月起,偿还他人债务40000元;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间,裴某在保险公司续交保费9620元。
  内黄县法院将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裴某于日一次性赔偿申请执行人2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裴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致使案件无法执行,但案发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从轻判处裴存彬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逃避执行外出打工被判刑
  因人身损害,淮滨县法院判令被告陈某赔偿吴某各种费用169031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某向淮滨县法院申请执行。但陈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
  2009年6月淮滨县法院对陈某拘留15日,2010年陈某为逃避债务举家外出务工,期间,陈某夫妇均有合法稳定收入,又有房租收入,2013年陈某为其子订婚花费家庭积蓄一万余元,但始终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陈某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淮滨县法院于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向淮滨县法院提起公诉。淮滨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擅自将法院查封的房产转让给他人拒还款 被拘役4个月
  遂平县当事人杨某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遂平县法院于日作出判决,给付原告田某房屋拆迁补偿款34819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8782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遂平县法院依法扣划杨某款项158950元,在余款尚未履行完毕、此案仍在强制执行期间,杨某于日擅自将法院查封的房产转让给他人,拒绝继续履行判决义务。遂平县法院两次对杨某司法拘留,但其仍拒不履行。遂平县法院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月26日杨某被执行逮捕,8月22日杨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长强对遂平县法院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并且变卖已被依法查封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杨长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杨长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除了以上几期案件外,被执行人邱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禹丙乾、王双岭拒不执行判决、张发轩拒不执行判决案、李水朋拒不执行判决案、刘俊民拒不执行判决等案件,也都被各级法院进行了严厉惩戒,并被河南省高院列入“十大典型拒不执行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有力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为进一步维护法律尊严。(时岩 王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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