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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市场研究预测及行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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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005年中国经济及人口环境分析& && && &&&
& && &&&第一节&&2005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经济全球化分析
从生产力运动和发展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
趋势之一:金融业在全球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首先,证券市场对全球资源配置所起的支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其次,金融业的全球化正在导致财富在全球的重新分配;
最后,国际货币体系将走向多极化。
趋势之二:国际贸易将有力地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
首先,近5o年来,世界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比世界gdp年均增长速度高一倍以上的趋势,在21世纪将继续延续下去。这一趋势的长期的量的积累,已使国际经济关系乃至国际政治关系发生了某种质的变化;
其次,贸易和投资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国际分工和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这一趋势,将随着金融全球化而不断得到新的推动;
最后,国际贸易在21世纪将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发展。
趋势之三:跨国公司将持续推动企业的跨国兼并浪潮
首先,企业的跨国兼并是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是规模经济的需要;
其次,企业的跨国兼并打破了民族国家的壁垒,模糊民族国家的经济界线。各民族国家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越来越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趋势之四:国际互联网络将极大地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首先,国际互联网络的普及提供了加强各国经济联系的新纽带;
其次,国际互联网络将不断提高金融、贸易、企业全球经营的效率和质量;
趋势之五:知识将成为21世纪生产要素中的一个独立成分
首先,哪个国家能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这个国家就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需要受过良好教育的高素质的公民和让每一个公民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的社会环境;
趋势之六:经济风险的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在经济上日益相互依赖、相互渗透。这就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震荡可以迅速波及全球。国际互联网络的发展,加快了这种经济风险的传播速度。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缩小其对全球经济的破坏程度。金融风险的防范,将是21世纪国际合作的一大主题。
经济霸权主义和经济利己主义有可能使一部分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这是经济全球化在21世纪面临的另一个主要风险。防止这种风险的惟一正确途径是实现国际经济交往的民主化和国际经济结构的多极化。
趋势之七:经济全球化的政治社会影响
首先,经济全球化在21世纪的不断深化,将不断加深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相互渗透,使各国间的共同利益不断增加,这样,必然有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促进世界的发展;
其次,经济全球化使各国领导人和政府的政策选择余地缩小,这必然有利于形成国际关系的民主与合作气氛;
最后,经济全球化对民族文化的冲击。从积极方面看,外来文化可以丰富本国的文化,带来更健康、更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伦理道德。从消极的方面看,外来文化中的颓废主义、黄色文化、利己主义甚至邪教也会在不长的时间内在一个国家里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破坏一个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如何在国际文化交流中趋利避害,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2004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分析
& &200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6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5%,没有出现大的起落。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744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72387亿元,增长11.1%;第三产业增加值43384亿元,增长8.3%。
(一)农业生产出现重要转机,粮食获得丰收。全年粮食总产量4695亿公斤,比上年增产388亿公斤,增长9.0%,扭转了1999年以来连续5年下降的局面;粮食单产308公斤/亩,比上年增长6.6%。粮食单产和当年粮食增产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棉花产量632万吨,比上年增长30%;油料3057万吨,增长8.8%;糖料9528万吨,下降1.2%。肉类总产量7260万吨,增长4.7%;水产品产量4855万吨,增长3.2%。
(二)工业生产平稳较快增长,企业效益继续改善。全年工业增加值628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6.7%,增速比上年略有回落。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4.2%;重工业增长18.2%,轻工业增长14.7%。分主要产品看,原煤、发电量分别增长15.0%和14.9%,生铁、粗钢和钢材分别增长24.1%、23.2%和23.5%,微型电子计算机、移动电话机、空调器等增长29.1%-42.6%,汽车产量520万辆,增长1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8.1%。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1342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增长38.1%。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有所回落。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00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增速比上年回落1.9个百分点,呈逐步平稳回落态势,一季度增长43%,上半年增长28.6%,1-3季度增长27.7%。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8620亿元,增长27.6%;农村增长17.4%。投资结构有所改善。第一产业投资由上年下降19.6%转为增长20.3%;第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增长38.3%和 21.6%,分别回落8个和0.5个百分点。部分增长过快行业的投资增速明显回落。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投资增速回落38.5个百分点,黑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投资增速回落65.5个百分点,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投资增速回落43.5个百分点。农业、能源等行业投资力度加大。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长26.1%,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增长32.9%和29.3%。
  (四)市场物价涨幅有所提高。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9%,涨幅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上年涨价滞后因素的影响。其中,城市上涨3.3%,农村上涨4.8%。从构成看,食品价格上涨9.9%,其中粮食价格上涨26.4%,肉禽及其制品上涨17.6%,蛋上涨20.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8%。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1.4%,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6.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5.6%,房屋销售价格上涨9.7%。
第二节&&2004年中国人口统计及居民收入分析国
& && &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特别是在实现市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后,城市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经济成倍增长,地区性生产、贸易、服务集聚地逐渐城市化,小城镇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图表1-2:中国人口数及构成
年底总人口
城镇总人口
城镇人口比重(%)
乡村总人口
乡村人口比重(%)
因此,“九五”成为城镇人口发展最快的时期,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城市化水平在2000年已达到36.09%,我国当前城镇化率已达37.3%,正进入快速发展期。城市化水平已从1990年的18.96提高到目前的37.3%,预计到2010年和本世纪中叶,将分别达到45%和65%& && && &&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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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5年城镇居民收入
据统计,2005年一季度人均总收入3132元,比去年同季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8元,比去年同季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增幅比去年同季回落1.2%。人均消费性支出2020元,比去年同季增长9.9%,实际增长7.2%,较上年同期回落0.7%。
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日前对全国54000多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一季度收入和消费支出均呈现增长趋缓的态势。人均消费性支出2020元,比去年同季增长9.9%,实际增长7.2%,较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
& & ——收入构成项均有增长。分构成看,工薪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总收入的主体,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9.0%,比去年同季所占比重70.9%略有下降。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是5.9%、23.4%,比去年同季都略有上升。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为1.8%,与去年同季持平。具体来看,人均工薪收入2160元,比去年同季增长8.4%(以下分析中增长速度均不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工薪收入增长趋缓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在2003年大幅度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或增加补贴,这些调资政策翘尾影响已逐渐消失。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83元,比去年同季增长39.1%,增幅高于24.4%的去年同季水平。主要原因是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下岗内退人员转到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带动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在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人数比去年同季下降了11.1%,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人数比去年同季下降了10.0%,而城镇个体经营者人数比去年同季增长了18.2%。人均转移性收入为732元,比去年同季增长15.6%。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及社会救济收入增长很快,增幅分别达到18.4%和15.5%,说明社会保障程度得到提高。一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7元,比去年同季增长了11.3%。其中,保险收益、出租房屋收入比去年同季分别增长86.8%、27.8%。
& & ——高低收入组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880元,比去年同季增加1203元,同比增长15.7%,高出全国平均增长水平4.4个百分点;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55元,比去年同季仅增加53元,同比增长7.6%,比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低3.7个百分点。高低收入组(各占10%)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1.8:1,比去年同季(10.9:1)有所扩大。
& & ——八大类消费支出均呈上升态势,衣着类支出增幅首次居首位。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增幅超过10%的有衣着类、交通和通讯类、杂项商品和服务类、食品类,分别比去年同季增长16.7%、14.6%、12.0%、10.9%。衣着类消费增长最快,增幅首次居首位。一季度城镇食品价格上涨6.0%,对居民食品类消费支出增长影响很大。居住消费支出163元,同比增长3.7%,比去年同季增幅低5.8个百分点。人均教育文化娱乐与服务支出254元,增幅为2.0%,比去年同季回落了3.6个百分点
& & ——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居民现住房的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比去年同季增长5.0%、4.6%,比去年同季增幅略有上升。居民住宅建筑样式中单栋住宅和四居室分别比去年同季增长3.2%、11.4%,均明显高于去年同季增幅(分别是-5.8%、-1.1%)。同时,现住房用水情况中独用自来水所占比重、卫生设备中有厕所浴室所占比重以及取暖设备中空调设备所占比重分别比去年同季提高0.4、3.3、20.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住房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人均购房与建房支出194元,比去年同季下降3.5%,大大低于去年同季增幅(19.4%)。其中,购房和建房支出分别下降了0.3%、70.4%,而去年同季购房和建房支出分别增长了17.2%、95.8%。人均居住服务费9.8元,比去年的7.8元高出2元,同比增长24.8%,略高于去年同季增幅
& & ——消费倾向略有下降。2002年至2005年一季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实际增速分别是11.4%、8.4%、7.9%和7.2%,消费性支出增幅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今年一季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增幅低于可支配收入增幅1.4个百分点,消费倾向(即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8.8%,比去年同季69.7%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居民消费基本上采取保守态度,不敢超前消费,消费支出相对收入而言仍然偏淡,有待进一步培育和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
& &&&2004年,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随经济的增长而稳步提高,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7%。据调查,有30.8%的居民认为收入增加,较上季提高7.6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有6.9%的居民认为收入减少,较上季降低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降低1.6个百分点。虽然居民的收入有很强的季节性,一季度是各单位年终奖和各种福利、津贴的集中发放期,一般来说,居民当季收入感受指数都是上升的,未来收入信心指数都是下降的,本季调查也不例外。但与历年的一季度相比,本季居民的收入感受指数为23.9,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为17.2,均为历史最高水平,说明当前居民确实从经济的增长中得到了实惠,对未来收入的信心较强。
2、十五城市居民收入
中国统计信息网援引江苏统计信息网资料显示,2004年长江三角洲十五个城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突破1.3万元大关,达到13230元,比2003年度增长13.6%,其增长幅度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2004年度长江三角洲地区十五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为13230元,十五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序依次是:上海市16683元、宁波市15882元、绍兴市15676元、杭州市14565元、苏州市14451元、嘉兴市14392元、舟山市13747元、湖州市13664元、无锡市13588元、常州市12868元、南京市11602元、南通市10937元、镇江市10858元、扬州市9851元和泰州市9695元。
  地区特征依然明显,收入差距有所拉大
  2004年度上海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6683元,比上年提高1807元,继续保持龙头地位;浙江省六城市居民平均收入达到14654元,比上年提高1690元;江苏省八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为11731元,比上年提高1509元。从中看出,2004年上海市居民收入高于浙江六市水平2029元,高于江苏八市平均水平4952元;江苏八市低于浙江六市平均水平2923元(2003年度江苏八市居民收入低于浙江六市为2742元),反映了江苏八个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仍明显低于浙江六个城市,收入差距有所拉大。
  收入同步增长,江苏高于浙江
  从2004年长江三角洲十五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看,呈现齐头并进,同步增长的态势。长三角十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13.6%,其中上海市居民收入同比增长12.2%,浙江六市平均增长12.5%,江苏八市平均增长14.6%,江苏八市居民收入增幅高于浙江六市2.1个百分点,高于上海市2.4个百分点,从而显示出江苏省八城市实现富民强市,实现小康步伐加快。2004年长江三角洲十五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依次是苏州市16.9%、无锡市16.7%、绍兴市15.8%、镇江市14.9%、嘉兴市和南通市14.0%、常州市、泰州市、南京市13.8%、扬州市13.2%、杭州市12.9%、舟山市12.6%、上海市12.2%、宁波市11.2%和湖州市8。4%、11.0%,显示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居民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稳定增长。
  居民家庭收入结构剖析
  1、江苏八市工薪收入低于浙沪地区。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在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中,平均工薪收入为9469元,同比增长13.8%,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65.9%,可见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其中上海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13157元,增长14.1%,占居民家庭收入71.1%,浙江六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11115元,增长12.2%,占居民家庭收入的69.6%,江苏八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7773元,增长15.0%,占居民家庭收入61.5%。从而看出,江苏八市的居民工薪收入分别低于上海市和浙江六市5384元和3342元,江浙沪地区居民人均工薪收入差距明显,2004年江苏八市居民工薪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分别比上海及浙江平均水平低9.6和8.1个百分点,是形成江浙沪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
  2、私个经营性收入贡献份额增大,增幅明显。2004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私个经济发展加快,日益成为城市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和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突出表现为经营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所占比重逐年上升。2004年,长江三角洲15城市人均经营净收入为738元,比上年增加174元,在居民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为5.1%,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同样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地区差异较为明显,浙江6市由于私营、个体经济起步较早,从业人员较多,绝对额明显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人均经营净收入为934元,分别高于上海、江苏427元和314元。2004年江浙沪十五城市人均经营净收入平均增长28.1%,其中上海市增长34.5%、江苏八市增长13.3%、浙江六市增长46.8%,浙江地区私个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好于江苏、上海地区。
  3、财产性收入比重逐年提高。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2004年长三角十五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334元,比上年提高111元,同比增长46.9%,占居民家庭收入的2.3%,比上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15元,江苏八市财产性收入平均为275元,浙江六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32元,浙江分别比江苏、上海高出157元和217元,但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速最快的是江苏八市,平均增幅为66.5%,其次是上海市比上年度增长了65.1%,浙江六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17.6%,分别低于江苏、上海48.9和47.5个百分点。
  4、转移性收入江苏地区高于沪浙地区。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赡养和赠送等转移性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组成部分。2004年,长三角十五城市居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平均为3822元,比上年增长9.9%,在居民家庭收入中所占比26.6%。从地区比较看,上海市转移性收入水平最高,人均达4623元,江苏八市平均为3975元,浙江六市平均为3486元;转移性收入占居民家庭收入比重最高的是江苏地区,八市平均达31.4%,上海市和浙江六市分别为25.0%和21.8%。
三、2004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分析
  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比2003年增加314元,增长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为1997年以来增长幅度最高的一年。
1、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最大来源。2004年农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1746元,增加205元,增长13.3%。其中,农业纯收入1056元,增加176元,增长20%;牧业纯收入271元,增加25元,增长10.3%。农业纯收入增加对全年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
  2、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4年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998元,增加80元,增长8.6%。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主要是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04年农民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人均398元,增加52元,增长14.9%。
  3、财产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04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77元,增加11元,增长16.5%。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来源主要是租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合股经营分配得到的股息和红利收入。
  4、转移性收入特别是来自国家的补贴收入增加较多。2004年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116元,增加19元,增长19.3%。来自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购置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收入人均16元,其中粮食直补收入人均14元。
  5、农民税费负担大幅度下降。2004年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38元,减少30元,负担下降44.3%。税费负担占当年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由2003年的2.6%下降为1.3%,下降1.3个百分点.
& & 三、2004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分析
  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比2003年增加314元,增长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为1997年以来增长幅度最高的一年。
1、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最大来源。2004年农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1746元,增加205元,增长13.3%。其中,农业纯收入1056元,增加176元,增长20%;牧业纯收入271元,增加25元,增长10.3%。农业纯收入增加对全年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
  2、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4年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998元,增加80元,增长8.6%。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主要是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04年农民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人均398元,增加52元,增长14.9%。
  3、财产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04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77元,增加11元,增长16.5%。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来源主要是租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合股经营分配得到的股息和红利收入。
  4、转移性收入特别是来自国家的补贴收入增加较多。2004年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116元,增加19元,增长19.3%。来自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购置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收入人均16元,其中粮食直补收入人均14元。
  5、农民税费负担大幅度下降。2004年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38元,减少30元,负担下降44.3%。税费负担占当年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由2003年的2.6%下降为1.3%,下降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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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中国居民保健品消费的影响因素
一、中国面临老龄化社会及其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目前全国有1.32亿60岁以上的老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00年的8811万,占总人口的比例由5.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型。性别间的死亡差异使女性老年人成为老年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
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与人口生育率和出生率下降,以及死亡率下降、预期寿命提高密切相关。目前中国的生育率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也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随着20世纪中期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可以预见,21世纪前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时期。?
据人口学家统计,到2050年,老人,即不工作的人将达到4亿,占全国人口的25%。到21世纪中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4亿左右,约占亚洲老年人口总数的36%,约占世界老年人口总数的22.3%。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之大,老龄化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
近五十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人口结构经历了从年轻型向老年型的转变,人口平均寿命不断提高,人口总规模急剧膨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根据有关专家的测算,下个世纪前半叶,我国人口老龄化过程大体要经历两个阶段: 202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4亿,占总人口比重将上升到16.6%,人口老龄化继续加速发展;从2020年到205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上升到4亿多,占总人口比重将上升到26%左右,人口老龄化程度达到高峰。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高峰。本世纪后期,为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由于下世纪前半叶人口压力仍然沉重,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其结果将不可避免地使我国提早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第二,在社会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先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发达国家,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0美元以上,呈现出&先富后老&,这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呈现出&未富先老&,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无疑增加了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第三,在多重压力下渡过人口老龄化阶段。下个世纪前半叶,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经济和社会要可持续发展,社会要保持稳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使得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发达国家和人口少的国家更为艰巨。
二、中国70%的成年人处于亚健康状态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健康是一种身体、精神和交往上的完美状态,而不只是身体无病。根据这一定义,经过严格的统计学统计,人群中真正健康(第一状态)和患病者(第二状态)不足2/3,有1/3以上的人群处在健康和患病之间的过度状态,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第三状态&,国内常常称之为&亚健康&状态。&第三状态&状态处理得当,则身体可向健康转化;反之,则患病。因此,对亚健康状态的研究,是下个世纪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亚健康人群占总人中的70%,约为9亿人。其中高低血压1.2亿人,风湿3000万人,头晕头痛偏头痛3.8亿人,失眠2亿人,前列腺炎(肿大)8000万人,便秘痔疮5亿人,手脚冰冷2.3亿人,腰痛肾虚2亿人,糖尿病6000万人,性功能障碍6000万人。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老教授协会医药专业委员会、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国际亚健康学术成果研讨会指出:中国人口中只有百分之十五属于健康人群;百分之十五属于非健康人群,百分之七十属于亚健康人群。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心理疾患已经越来越严重地威胁人们的健康,因抑郁症造成的自杀也有所增加。只有保持良好的心理平衡和积极的社会应激能力,同时保证合理的饮食、适量的运动、戒除烟酒等不良嗜好,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才能走出亚健康、远离亚健康。
2003年初,由中国中医研究院牵头的亚健康人群流行病调查启动,主要针对北京市的中青年。被调查者是5000位不同职业的市民,年龄在35岁到55岁之间。
调查表明,京沪粤亚健康最多,青年人占相当比例。如今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群越来越多,其中年轻人占有相当比例,这部分人工作生活压力大,容易疲劳,如不注意保养,很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此预防很重要。
亚健康人群的主要症状是高脂血症、脂肪肝、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其中高脂血症仍是亚健康人群的头号杀手。据中国保健科技学会不久前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辖区内各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调查发现,北京人处于亚健康状态的比例是75.3%,上海、广东位居其次,这三个地区的&亚健康&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亚健康人群中,企业员工、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脑力工作者较为普遍。年轻人亚健康所占比例更是逐年上升。 “担心生病住院”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居民最担心的问题。
三、近年来中国居民疾病谱变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的进步,我国人口的疾病谱正在发生变化。
中国政府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了不懈努力,在疾病控制和降低死亡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岁。我国人口出生预期寿命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68.6岁提高到2000年的71.2;婴儿死亡率由建国前的20‰降到了目前的30‰左右。我国几项主要健康指标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中国人口的疾病谱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总的趋势为:以急性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为主的疾病谱已经被以慢性病以及与人们不良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疾病为主的疾病谱所替代。
传染性疾病大多是由于病菌、病毒、寄生虫等生物因素引起来的。而导致人们得非传染性疾病的原因,有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环境因素,而最重要的是人们自己的生活方式。社会医学专家分析,在导致人们得癌症、冠心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诸因素中,吸烟、膳食不平衡、缺乏体育锻炼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因素约占60%。所以,人们常把癌症、冠心病等非传染性疾病叫作生活方式病。
2004年,江苏省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为:1.恶性肿瘤153.97/10万,占总死亡的29.68%; 2.脑血管病100.51/10万,占总死亡的19.38%; 3.心脏病77.33/10万,占总死亡的14.91%;4.呼吸系病55.29/10万,占总死亡的10.66%;5.损伤和中毒 31.27/10万,占总死亡的6.03%;6.内分泌、营养和代谢及免疫疾病15.42/10万,占总死亡的2.97%;7.消化系病14.51/10万,占总死亡的2.80%;8.泌尿、生殖系病6.60/10万,占总死亡的1.27%;9. 神经系统疾病5.33/10万,占总死亡的1.03%;10.精神障碍4.81/10 万,占总死亡的0.93%。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89.66%。
2004年,江苏省城市农村居民前十位死因为:1.恶性肿瘤188.86/10万,占总死亡的29.57%; 2.脑血管病125.36/10万,占总死亡的19.63%; 3.呼吸系病102.14/10万,占总死亡的15.99%;4.心脏病 64.37/10万,占总死亡的10.08%;5.损伤和中毒 46.91/10万,占总死亡的7.34%;6.消化系病17.58/10万,占总死亡的2.75%;7.内分泌、营养和代谢及免疫疾病 9.94/10万,占总死亡的1.56%;8.泌尿、生殖系病 5.66/10万,占总死亡的0.89%;9.精神障碍 5.44/10 万,占总死亡的0.85%;10. 神经系统疾病4.04/10万,占总死亡的0.63%。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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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年中国保健品行业政策环境分析第二章&&年中国保健品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第一节&&中国保健品管理机构及相关政策分析
一、“药健字”保健品退市和“国食”取代“卫食”
(一)“药健字”退市
长期以来,我国保健品行业面临着极大的信任危机。一项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保健品的不信任率为53%,非常不信任率为34%,因而,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势在必行。为进一步做大中国保健食品蛋糕,去年我国已取消所有 “药健字”
批准文号,要求所有“药健字”保健品停止生产。
从今年1月1日起,所有“药健字”保健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据统计,目前2433个中药保健药品中,只有1064个完成了由地方药“健”字号向国家药“准”字号的转变。今后的保健品只能有两种身份——药品或食品。凡经严格验证符合药品审批条件的,改发“药准字”文号,正式纳入药品流通体系;不符合药品条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审批条件的,改发“食健字”文号;两者都不符的,撤销文号,停止生产和销售。
(二)“国食”取代“卫食”
新接手保健品管理事项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表示,过去的保健食品的批号为“卫食健字”,今后,将改为“国食健字”。2004 年是保健食品管理的过渡年、调研年,将对已获批文的保健品的数量、名称、功能等予以建档。2005年则有可能是保健食品“新举措年”和“ 清理门户”年,将开始对这些已获批号的产品进行核检换证。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接过审批权
1、正式挂牌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和套印于4月7日正式启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是国务院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的,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继续行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精神,从日起正式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和套印,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和套印同时废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 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
(一)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 、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国 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 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六)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 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 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十三)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监控与整改情况,参加对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自日起,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停止受理保健食品的申报。保健食品申报的工作暂时停顿。在卫生部6月份停止保健品审批、3个月无新产品问世后,从2003年月10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终于完成交接、正式开展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
国家卫生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交接工作完成后,该审批工作落实到药品注册司,技术审批工作则委托给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子属单位。过去的保健食品的批号为“卫食健字”,今后,由sfda审批后的保健品批号将改为“国食健字”。2004年sfda将对已获批文的保健品的数量、名称、功能等予以建档,预计2005年开始对这些已获批号的产品进行核检换证。
卫生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品种总共为1019个。2003年12月之前,这1019个品种的保健品将全部审批完毕。至于10月10日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受理的保健品新品种,审批工作也于12月份启动,预计明年2月份完成审批工作。
保健品初审暂由sfda直接受理。
按照保健食品的申报原则,各保健品企业往往在省级药监部门完成初审,再上报国家局审批。然而,目前各省级药监部门的机构改革于今年底或明年初才能到位。在这期间,为了不影响企业的申报,该初审职能暂时由国家局直接受理。也就是说,目前保健食品不需要地方行政机构初审,但初审的内容并没有取消,由国家局负责。
同时,在现行保健食品审批的有关规定没有作出修订之前,依然执行原卫生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关于技术审批的工作,依然由原卫生部评审专家评审,卫生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在没有重新论证之前依然有效。
三、中国保健协会成立
保健食品行业两大协会生死大战终有结果,中国保健食品协会被注销,中国保健科技学会更名为中国保健协会,从而成为中国保健品产业惟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酝酿已久的新保健行业协会“中国保健协会?正式挂牌,它将成为中国保健品产业惟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从而结束保健品行业中长达15年由两个行业协会管理的时代。
以前一个行业设两个全国性协会给本来就不十分规范的保健品行业更增加了几分混乱,多头管理近似于无头管理。新成立的“中国保健协会?至少能够改变这种现状。
新成立的“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由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张凤楼担任,秘书长依然是原“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秘书长朱康年,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副秘书长、理事会成员等一应职务都没有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的身影,新协会完全将已有18年历史的“中国保健食品协会?摒除在外,成为原“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的一个更新版本。
(一)“合并”变成“更名”
成立大会的新闻稿上俨然这样写道:“‘中国保健协会’前身为‘中国保健科技学会’,是卫生部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2003年11月,卫生部、民政部、国务院批准将‘中国保健科技学会’更名为‘中国保健协会’。?
也就是说,早在去年的11月,业内传闻已久的“中国保健食品协会?与“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合二为一的事宜就已终止,“中国保健科技学会?作为惟一正统新协会的地位已经确立,其中缘由也许能在近日媒体上广为转载的一则新闻报道中找到答案。
2月24日,国务院减负办、国务院纠风办发出通报,披露了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卫生医药部门纪检组监察局对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以及擅自增设分支机构等问题的严肃查处:民政部已于2003年10月30日注销了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负有行业主管责任的业务司有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理。
中国保健食品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于1985年。自2001年以来,该协会连续3年召开“全国保健食品行业统计数据发布大会?。以发布企业的统计调查结果为名,先后设置“优秀企业家?、“销售第一?、“销量第一?、“50强企业?等各种名目的奖项非法敛财。另外,该协会违反社团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增设分支机构,先后与一些企业合作,分别在广州、黑龙江、云南等地擅自增设了分支机构,进行非法活动。这些机构既未经民政部门审批,也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在主管单位三令五申,并对其违规召开发布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的同时,依然我行我素,终于招来被撤销的命运。
此前,中国保健食品协会与中国保健科技学会都吸收部分企业各自为阵,都宣称自己才是中国保健行业的权威行业协会。就在2002年9月,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和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各自召开了自己的保健品企业高峰会。
一个行业并存两个全国性协会已在相当程度上扰乱了行业秩序,增加了企业负担,企业已疲于应对。两者的矛盾早已为主管部门所觉察,它对整个保健品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成为主管部门的一块心病,合并是处理这一问题时最初的选择。
2003年2月,主管部门分别通知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和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强制合并,3月成立“两会合并筹备组?,此后召开过4次筹备会议,但都没有实质进展,两者在新协会名称及人员设置上相持不下。不久,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向企业乱收费等违规做法受到举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卫生医药部门纪检组监察局派出调查组进驻协会进行调查。2003年10月30日,中国保健食品协会被注销,这使以前看似死结的问题顷刻化解——一个违规老协会的死亡成全了一个新协会的诞生,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的“更名?水到渠成。
(二)打造信誉协会
2003年7月,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曾举办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百强企业颁奖大会,百强企业里只来了1/3,一些获了奖的保健品企业对行业协会的评选不屑一顾,这足以说明一个失去信誉的协会在行业协调管理上如同摆设。业内人士认为,新协会要成为在保健行业中的权威组织,必须首先打造信誉度。
新协会以中国保健科技学会为基础建立,以前的保健品科技学会是一个学术机构,更注重解决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应该说,这种背景更能赢得企业的信赖。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朱康年对记者说,新协会的发展方向是成为保健企业的服务机构,成为各成员自愿参加的组织。
据悉,中国保健协会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行业标准,从而更多地承担起行业管理的责任。据朱康年介绍,中国保健协会将很快成立标准化委员会,正式开始启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从2002年开始,原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就已经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制定行业标准的准备工作,“保健品人群使用科学研究与评价?正在进行中,以椰岛鹿龟酒为代表的中药养生保健酒和以珍奥核酸为代表的核酸类产品的相关评价工作已相继完成,新协会将继续这项工程。另外,尽快建立一个专业化的市场,监控管理网络也是新协会马上将着手的事情,协会将在各主要省份设立监控机构,调查市场动向,定期公布有关数据,推动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保健市场就存在企业良莠不齐,产品鱼龙混杂的现象,缺乏统一行业协会的管理更加剧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保健行业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行业协会比起别的行业来说更显得必要与迫切。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保健协会是应势而生的,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企业心声,在多大程度上规范市场秩序,对我国的保健行业带来什么影响,则取决于该协会未来的发展理念和理念的实施程度。
(三)中国保健协会健康产品监督监测中心在京成立
中国保健协会健康产品监督监测中心近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国保健行业的健康产品进行调研与监测。
中国保健协会健康产品监督监测中心是经卫生部批准,由中国保健协会为完成《中国健康产业监督监测系统》的工作而专门成立的职能部门。该中心的职能与定位是:
一、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二、行业内部产品质量的自律性监察;
三、为企业提供科学而权威的质量监测报告;
四、向社会定期提供监测报告,提高行业信誉;
五、行业市场资料采集、分析,作为产业开发依据;
六、为行业标准的修订提供数据。
这些年来,保健品市场发展迅猛,但是保健品行业标准和管理却相对落后,甚至出现了由于不规范的管理而导致乱评比、乱收费的混乱局面。监测中心的工作实质,就是对全国保健行业的健康产品进行调查与监测,并且通过主流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行业发展状况及相关产品信息。同时,方便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保健协会,依据调查与监测的数据针对行业内发生的焦点、热点事件,进行权威、公正、科学、客观的诠释。
监督检测中心成立后,以“管理好就是服务好”为工作方针,建立内部自监、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促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行业形象得到提升。力争做到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服务,成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
据悉,健康产品监督监测中心将于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保健品市场普查工作,并且着手建立行业数据库,以期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促进保健品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gmp认证及影响分析
国家八大部委最近联手出击,在保健品行业实行“放心工程”。
 中国保健科技学会表示,国家政策和法规所营造的宏观环境对企业发展非常重要。而今,政府对保健品的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因此保健品伪劣产品层出不穷。
 只做白鼠实验不能获批号
 要改变保健品目前混乱的处境,必须建立标准的行业体系,而这个体系不可缺少三个要素,包括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高信誉度的产品和产业化的管理。放心工程将从各方面为保健品行业的发展护航。
 保健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将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来实现。以往保健品产品注册门槛很低,几个月的时间,20万元资金,做几个小白鼠实验就能拿到产品批号。如今规定要做人体实验,必须通过严格的实验过程,才有可能发放产品批号。
 2004年4月为gmp认证大限。
 保健品“放心工程”还规定,2004年3月底前,没有达到gmp认证的保健品企业不允许生产和销售。这些严格的规定将迫使保健品企业加大对生产环境与设施的投资,确保保健品在符合卫生条件、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时才能生产,从而保障保健品的安全,达到让消费者“放心”的目的。
“放心工程”明确了各部委在保健品行业管理中的职责。企业注册、gmp认证、市场监管、质量标准、直销管理等诸多环节都将出台相关新政策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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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对行业的限制
1、22条军规
随着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各种行业弊病也随之显现。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国家卫生部于日,发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专门管理,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批准、注册。1999年3月,卫生部颁布《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予以进一步规范。从1996年到2003年6月,已批准5049个保健食品(其中进口产品460个)。在每年数以千计的产品申报中,企业经常有这样那样的困惑。
但随着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各种行业弊病也随之显现。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国家卫生部于日,发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专门管理,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批准、注册。1999年3月,卫生部颁布《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予以进一步规范。从1996年到2003年6月,已批准5049个保健食品(其中进口产品460个)。在每年数以千计的产品申报中,企业经常有这样那样的困惑。
 我国保健食品的定义:在我国经卫生部批准生产和销售的保健食品,系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所以欲申报保健食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三种属性:①食品属性;②功能属性,具有特定的功能;③非药品属性。
 保健食品的申报,需经过如下流程:样品检验、资料审评、证书发放等,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检测机构;审批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
经批准的产品赋予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原为卫食健字(xxxx)第xxxx号(国产)、卫食健进字(xxxx)第xxxx号(进口),今后将改为国食健字和国食健进字。
2000年,卫生部发出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的通知,对保健食品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做出了规定
& && &除上述保健食品功能外的其它功能暂停受理和审批。同时还规定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功能不超过两个。文件出台之后,我国的保健品审批一直以此为标准。这就是业内称为22条军规的标准。
业内人士对“22条军规”看法各异。一方面,“22条军规”对国内保健品产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面对多元化发展的保健品市场,用22项功能来界定市场上的近4000个保健产品,“22条军规”又显示出其不足之处。据资料统计,我国市场上近4000个保健品申报的功能大多集中在“抗疲劳”和“免疫调节”上,约有三分之二的产品功能集中在免疫调节、抗疲劳和调节血脂等几个方向。产品功能严重同质化使保健品显示不出差异,也使消费者无法从说明书上辨明保健品的优劣。
2、新增功能
日,卫生部颁布实行《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新标准,将原来某些功能包括的内容单独列出,使受理的22项功能扩大为27项。
27项功能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针对疾病预防、减轻病症、辅助治疗的功能,大致有16种。其中与生活习惯等相关的、病因比较复杂的有12项功能,如辅助降血脂功能等。此外还有4项功能是针对病因单一、由外源性有害因子引起的疾病,如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等。修改后的一些功能前面加上了“辅助”前缀,这也进一步强调了保健食品可以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但绝不能替代药品,如高血压、高血糖病人治病必须遵医嘱,服用药品。另一类则是增强人类体质、增进健康的功能,它包括增强免疫力功能、促进泌乳功能等11项功能。
 目前我国卫生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品种4608种,其中具有功能的保健食品为4170种,营养素补充剂438种。然而目前实际投入生产的保健品厂家848家,比2001年的1027家减少不少。而市场上目前存在的产品共计1474种,有销售的仅有1297种。当前市场上的保健品的功能较为集中在免疫调节、调节血脂、抗疲劳和延缓衰老产品上,占据总体的66.7%。然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由于盲目跟风,目前保健产品的结构并不合理,占据66.7%的4项功能的产品的销售额仅占总体销售额的43.03%。金教授特别指出,目前营养素补充剂的种类虽然仅占整体的3.39%,然而其销售收入却已占到了总体销售额的20%。而促进生长发育产品数仅占总数的1.36%,但其销售收入为总销售额的12.52%。单个产品的销售额为1.209亿元,是营养素补充剂的15.7倍,免疫调节类产品的18.9倍,其销售额已占到了第一位。同时由于卫生部不再审批辅助抑制肿瘤功能,客观上也造成了该类产品的俏销,该类产品2002年的销售率达201%。
根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年版)规定,保健食品功能调整为
& && && &图表2-2: 卫生部受理保健食品的27项功能分布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注:**动物试验+人体试食试验*人体试食试验#增加兴奋剂检测
数据来源:中企协数据库
该规范提高了对新保健食品的审批要求。同时,新规范增加了5种功能。在保健品审批时,将对保健品进行人体实验。
图表2-3:只需做动物试验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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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4:只需做人体试验的保健食品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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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5: 必须通过人体、动物试验的保健食品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数据来源:中企协数据库
六、进口保健品管理
进口保健食品,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供一般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进口保健食品检验部门指定为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目前由于sfda省级评审机构尚未健全,故无论国产还是进口保健食品都由sfda直接组织审评。
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最终具有批准权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批准的产品赋予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原为卫食健字(xxxx)第xxxx号(国产)、卫食健进字(xxxx)第xxxx号(进口),今后将改为国食健字和国食健进字。
进口保健食品申报程序
进口保健食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此程序与国产保健食品的申报程序类似,不同之处在于:不需进行初审;在当前必须到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进行各项检测。
申报进口保健食品需提交的材料:
(1)保健食品申请表;
(2)产品配方及依据;
(3)生产工艺;
(4)质量标准;
(5)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6)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7)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名单;
(8)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
(9)稳定性试验报告;
(10)卫生学检验报告;
(11)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12)国内外有关资料;
(13)出产国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
(14)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
(15)生产企业授权申报单位进行保健食品申报的委托书。
(16)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7)3件样品(最小包装)。
七、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准入法规政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资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有:
为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外商投资的新开办生产企业所有项目不得违背国家“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规定。否则,一律不得批准其筹建申请。外商投资的新开办生产企业的所有项目,如含有国家“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产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应严格按照《指导外商投资方面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进行审批,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八、保健食品的立法管理
(一)近年来立法管理工作的回顾
我国自80年代后期以传统的“食补”及加中药食品为开端,从强化食品,营养补品的出现到目前各种保健仪器的生产销售和保健食品市场的形成,仅仅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虽然我国保健食品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随着保健食品的出现和发展,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和深化。卫生部先后制定了新资源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和一系列配套措施,实施审批制度和市场监管。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2条、23条和第45条对“保健食品”做出了专门规定,确立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为了依法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管理,卫生部于日颁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程序与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和产品说明书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明确的规定。该办法的出台是我国保健食品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是国家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依法规范保健食品研制、开发和生产经营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广大企业、消费者、医学卫生和食品科学界专家、学者及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拥护和支持。该办法的实施有力地保护那些真正的、好的保健食品及其企业的合法权益、标志着保健食品的管理逐步走了上法制化轨道。随后,为了促进保健食品的健康发展,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卫生部陆续颁发了《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卫生部保健食品申报与爱理规定》等规章,对保健食品的管理作了具体化的规定。
(二)目前立法管理的现状
1、保健食品的审批制度
按照《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审查批准。凡发现未经卫生部审批,以保健食品名义宣传和生产销售的,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查处。保健食品的审批制度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1)保健食品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
作为一种保健食品,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必须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事国家规定的各项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其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在广告中不得宣传疗效作用。这是认定和审批保健食品的基本准则。
(2)申请审批的保健食品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资料要求。
保健食品审批的核心是产品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为了做好保健食品的评价工作,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和《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等,认定了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检测机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技术中心,成立了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机构认定专家组,规范保健食品安全性、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申请的保健食品应按要求提交安全性、功能学评价试验资料,同时提供生产工艺及国内外有关安全性、功能性的资料。
(3)保健食品的审批实行“两级审查”制。
为了使审评工作作到科学、规范和统一,卫生部制定并发布了《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卫生部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了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技术评审委员会,承担有关的技术评审工作。
2、保健食品的生产审查和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审查。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必须首先是合法的食品生产企业。在此基础上审查的重点是:原料的合格供应;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技术水平;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以及企业的整体卫生管理水平等。鉴于保健食品在监督管理上的特殊性,卫生部制定了《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作为企业控制产品卫生质量的依据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的技术依据。
根据保健食品的特殊性,为使其生产加工过程有别于一般食品,卫生部制订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具体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厂房设计与生产设施、生产过程、原料、成品贮存与运输以及品质和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同时,卫生部鼓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应用研究和实施。
3、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及广告管理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的一切标签、文字、吊牌、图形及其他说明。正确、真实的食品标签能起到介绍产品特性和指导消费的作用,是消费者选购时的重要参考。
保健食品作为一类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其标签的正误就显得尤为重要。为防止个别企业利用保健食品说明书误导消费者,保健食品的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由卫生部审查,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一般食品的各项外,必须标明其保健作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推荐用量、功效成分或者原料名称。
为了帮助消费者辩认和选购,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和广告必须标注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特有标志。另外,卫生部制定的《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以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必须标示的内容和标示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2000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为了规范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卫生部于2001年4月制定并下发了《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4、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
凡是进口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向卫生部申请批准。对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由卫生部发给《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凡未取得《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的进口保健食品不得在口岸按普通食品检验通关。
(三)我国保健食品立法管理与其它国家的区别
在国际上,与我国保健食品具有相同形式和用途的产品比较普遍地称作“功能食品”。就立法管理而言,美国、日本对此早有较为完善的法规和管理体系。
在美国,此类产品称为“膳食补充剂”。美国政府先期于我国对此类产品进行立法管理,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于1994年颁布了《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令》,1997年又对此法令中有关膳食补充剂标签管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该法令要求膳食补充剂应是以维生素、矿物质、植物、氨基酸等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而且,标明此类产品必须以片剂、硬(软)胶囊、粉状或液体,不能以“代餐”或“普通食品”形式出现。依照该法令,美国fda对膳食补充剂的管理主要包括安全审查、标签登记、生产管理等方面。该法令规定,对日之前未曾在美国以普通食品或膳食补充剂形式上市的原料视作“新食品原料”,fda须对其进行安全性审查和批准,原料一经批准,任何产品均可使用。对于标签管理,该法令要求未经美国fda批准,膳食补充剂以及普通食品不得声称“保健作用”。如已有足够的科学研究证明此类原料或食品具有“保健作用”,其标签可以做出声称,但须在上市前通报fda,而且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本声称未经fda评价。本品不得用于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为了有效地对膳食补充剂实施管理,美国在国立卫生研究所内设置了“膳食补充剂办公室”负责对膳食补充剂的保健作用进行研究与论证,另外还成立了“膳食补充剂标签委员会”负责对标签提出管理要求。
在日本,此类产品称为“特定保健用食品”。1962年日本率先提出“功能性食品”概念,1991年又修改了《营养改善法》,将功能性食品正式定名为“特定保健用食品(poods for fshu)”,并定义为“除了具有营养功能外,应包含具有增强机体特定保健功能的各种成份,并经过加工而制成的食品”。随后,日本陆续颁布了《特定保健用食品许可指导及处理要点》等法规性文件。今年3月,日本又对《营养改善法》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日本厚生省要求“功能食品”必须具有普通食品的形式,而且必须有明确的功效成分,但仅能在《营养改善法》规定的范围内声称具有某种被认定的保健功能,绝对不能声称可用于治疗疾病,否则违反日本的《药物法》。日本厚生省根据所提出的12种功能成份成立了12个功能性食品委员会,分别对不同功能成分的“特定保健用食品”进行安全性、功能性和标签等审查。
在国际上cac作为国际食品标准化组织,目前正制订《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指南》,该指南就营养素补充剂的产品形态、组成、营养素用量、标签等将做出规定,而且,按照wto有关协定,各成员国的立法和管理都需参照这些规定。
由此可见,不仅我国政府在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立法管理,其它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而且,对保健食品的立法管理已上升到由国际食品标准化组织提出统一的标准化要求的程度。所以,从立法管理来看,中国与其它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做法是相一致的,是接轨的。但我国的保健食品立法管理又有别于其它国家,这主要是鉴于我国保健食品蕴藏和包含着中国数千年的保健养生理论,其配方、选材、工艺、产品形态与食用方式等都不同于其它国家。卫生部在起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一开始,就充分认识到了这一重要区别。所以,我国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既在较大程度上参考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又同时从根本上适应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因此,按照该办法,我国的保健食品可以是普通食品形态,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虽然要求有相应的功效成分,但也认可现有技术不能确定功效成分的产品;可以采用营养素或其他食物成分作为原料,也可以采用安全的非传统食物成分作为原料。为了帮助我国消费者认识和选择保健食品,我国的保健食品准许在标签上声称保健作用;为了确保安全,在对原料安全性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又采用“个案审查”的原则,对终产品的安全性进行整体评价。几年来,我们在保健食品审批和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已经不断感觉到我国保健食品的立法管理切实结合了我国的实际状况,对促进我国保健食品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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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中国医疗制度改革及影响分析
我国的基本卫生国情决定了国家实行&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的方针,为此我国正在逐步建立三位一体,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制度。
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完成。
根据中央确立的医保改革、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三改并举”的原则,国务院1998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此后,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各地迅速展开。其特点是:低水平——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广覆盖——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负担——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与职工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基金经费筹集、管理与使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坚持属地化与社会化管理,实行多层次保障。在起步较早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已逐步建立起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协调社会保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等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力争在为城镇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问题上,用较低的社会成本支付实现较高的社会公共效益。
医药行业“十五”规划中提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十五”期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全面展开,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它的实施,一方面将扩大医疗保险人群范围,即从目前(2000年)的1.6亿增加到3亿,另一方面将调整不合理的医药消费,抑制价格昂贵的进口药品及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促进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国产普药的使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上会促进医药产品的消费,从而拉动医药经济的增长。
截至2004年12月底,中国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386万人、6823万人和4370万人。数据显示,到2004年底,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484万人、2248万人和715万人。在参保人员中,有51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44万人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
商业医疗保险方面,人身险业务平稳增长。保费收入3228.2亿元,同比增长7.2%,与2003年的32.4%和2002年的59.75%的同比增长速度相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回落。因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和受升息等因素的影响,人身险业务增速有所放缓。健康险是寿险品种中被人看好的一个品种。按照寿险、健康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划分方式,2004年这三大类险种的保费收入分别为2851.3亿元、259.9亿元和117.1亿元,分别占当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总额的88.32%、8.05%和3.63%,同比增长速度分别达到7.21%、17.56%和6.81%。
经济补偿方面,截至2004年底,保险业共支付赔款与给付1004.4亿元同比增长19.4%。涉及商业医疗保险方面的人身险共支付赔款与给付436.91亿元,同比增长19.8%按照寿险、健康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划分方式,2004年这三大类险种共支付赔款与给付为308.3亿元、89.1亿元和39.4亿元,分别占当年人身保险赔款与给付的70.58%、20.39%和9.02%,同比增长速度分别达到7.21%、17.56%和6.81%。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开拓空间大小。该《目录》于2000年6月正式发布,按规定,其中的甲类药品目录全国通用,乙类药品目录各省、区、市可作总数15%的增减。随着医保制度的推进,进入甲类目录的处方药品,显然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而受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比例上升和医保目录低价倾向的影响,国产药,特别是普药比同品种的合资药和进口药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医保制度实施后,明显遏止了医院用药增长情况,但长远来看,医保制度总体上并不会抑制药品消费,而是促进合理结构的消费,拉动医药经济增长。
基本医疗保险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同时使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相应降低,使得人们对于自身和周边人群的健康状况关注越来越高,预防意识不断增强。这为保健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二、农村医疗体制的完善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的决定》,今后在卫生系统新增的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3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到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关于筹资标准,按照通知要求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
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具体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和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对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一次常规性体检。各县(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确定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
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农民看病的费用就可以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补助的范围主要是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
中国13亿人口中有七成多是农民。事实上,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曾在农村大面积实行过类似的合作医疗制度,解决了数亿农民的就医问题。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合作医疗体制因缺乏投入而逐渐陷于瘫痪,绝大多数农民变成了毫无医疗保障的群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撰文指出,目前农民90%的医药费需自己支付,这一比例在城市是60%,而农民收入仅相当于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这就导致相当多的农民有病无力就医。
现在中国一些地方正在以灵活的方式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江苏省江阴市开展了由“政府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运作、卫生部门监管、农民参与”的“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一个农民每年交10元,便可享受到最高全年2万元的住院补偿。到去年11月底,全市近96%的农民投保,已有3万多人获得补偿。
三、商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影响
医药行业“十五”规划提出,“十五”期间,中国将建立健全商业医疗保险制度。为适应不同层次的医疗、用药需求,国家在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将逐步建立健全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在用药范围上应有别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这将激励企业开发医药新产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花钱买健康”已成为新的消费时尚,而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这种新的消费需求的重要载体,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青睐。据对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城市居民的调查,有三成以上的市民认为医疗保险最具吸引力,在各险种中名列第一。在已经购买商业保险的市民中,也有近三成的市民购买了各类医疗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商业医疗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保险人进行补偿的健康保险。其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和疾病。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按保险责任可分为定额给付型、费用报销型和住院津贴型三大类。费用型是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津贴型和定额给付型保险则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而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商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最高给付限额,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如想获得全面的医疗保障,就必须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据有关部门测算,即使“低保障、广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全国推行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也不会超过总人口的20%,大部分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劳动者及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都需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
另外,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程度较低,不能提供如伤残、重大疾病等较大数额的支出;并且保险项目单一,不能满足多种形式的医疗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可成为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创新商业医保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也为商业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人们的防范风险意识逐步增强,许多人已经意识到一旦身体出现问题,将会给家庭和亲人带来巨大经济负担,为解决这些后顾之忧,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成为人们的最佳选择。
第三章&&2005年中国保健品行业技术环境分析
第一节&&中国保健品科技发展分析
至2001年底,我国医药企业可以生产化学原料药近1500种,总产量 43万吨,位居世界第2;能生产化学药品制剂34个剂型、4000 余个品种;还有我国的传统中药,也已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能生产包括滴丸、气雾剂、注射剂在内的现代中药剂型 40多种,总产量已达37万吨,品种8000余种。另外,我国能生产疫苗、类毒素、抗血清、血液制品、体内外诊断试剂等各类生物制品300余种,其中现代生物工程药品20种;能生产预防制品约9亿人/份。我国还可以生产包括x射线断层扫描成像装置、磁共振装置等在内的医疗器械11000多个品种、规格;可以生产8大类1200多个规格的制药机械产品。
从我国医药企业的市场行为和品牌发展情况看,由于企业过度发展,数量众多,基本药物严重过剩,产品总量供过于求,而且著名药品品牌多数为境外品牌,其市场占有率高于国产品牌。从目前国内市场份额来看,&三资&企业产品占25%,进口产品占12%,国产品占35%,而大城市的大医院购进的&三资& 企业药品和进口药品高达60%~70%。可见,外资产品对中国医药币场有很大的影响。据统计,目前,在我国省级中医院应用的药品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和西药的比例为3:3:4,地市级的比例为2:3:5,县级比例为1.8:3:6.2。2001年。在我国药品币场中,西药、中成药、其它保健品和生物制品所占的比例大概分别为60%、25%和15%。而国内企业、&三资&企业和国外企业在我国药品市场中所占份额1999年分别为43.0%。 29.0%和28.0%,2000年分别为47.1%、30.0%和22.9%。 2000年与2001年,&三资&企业、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在医院药品市场中所占份额分别为30%、23%、47%和43%、35%、 22%。另据统计,2002年,在我国药品零售终端市场中,医院销售与药店销售所占比例分别为80%和20%,医院销售仍占主导地位。
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大部分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新药研究开发能力低,管理能力及经济效益低。从新药的研究与开发来看,开发一种新药,一般耗时10年左右,在西方发达国家耗资约需5亿~10亿美元,我国至少也要2亿~5亿人民币。但我国专用于新药开发的资金每年只有1000万~2000万人民币,加上制药企业自身投入的资金总计也不到医药工业产值的 1%,新药研制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导致新药的创新研制能力及制剂水平低下,创新药物很少。我国生产的化学药品97%都是仿制药,至2001年,我国自主开发获得国际承认的创新药物只有2个:青蒿素和二巯基丁二酸钠。目前,我国仍主要以引进仿制为主。这种状况导致了市场竞争的进一步恶化,使企业无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从而限制了我国医药工业的发展。
我国推行gmp管理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企业车间达不到gmp要求,生产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不高,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不够科学、严格、导致产品质量不高,不能很好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截止2003年1月,只有1464家生产企业获取1892张gmp证书,还有4000家左右的制药企业必须在日以前通过gmp认证,否则只能被淘汰。而且已经通过gmp认证的少数企业。在执行标准时也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这不仅制约了药品质量的提高,也严重阻碍了我国药品进入国际市场。医药企业应该积极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准入市场的标准,依照gmp规范行事,以使自己的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为进军国际市场积极创造条件。
我国从1993年起开始对药品实施20年的专利保护。应该承认,几十年来我国医药企业已习惯了仿制别国药品,创新缺乏动力,创制新药的能力不强,同时由于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漠,使我们本来就少的一些创新成果,也没有得到很好保护,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咽下自己种下的苦果。例如,我国医药科技人员经过十几年艰苦奋斗于20世纪70年代开发成功新化学药物青蒿素。该药是我国医药领域的重大发明,也是我国医药领域1998年以前唯一一个得到世界承认的自主开发的新化学药物,曾获得卫生部和国家科技奖,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但由于我国当时还不具备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条件,当青蒿素的研究论文发表后,国外企业立即对其进行了结构改造并申请了专利。本来是我国的发明变成了国外的专利,我国每年仅此一项就有2亿~3亿美元的出口损失。又如,我国维生素c 两步发醇法制备技术的发明同样是一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却也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使1家本要用500万美元买下此项制备技术的外国企业在得知该技术没有申请专利后捡了个便宜,只花了几十元人民币就把论文买回去。几年之后,国外以这种低成本技术生产的维生素c向国际市场大量倾销,挤压我国维生素c的出口价格,给我国造成极大损失,致使一些国内生产企业陷入困境。因此,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协定来激励、保护、发展我国医药事业已成为我国制药企业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
中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于防病治病的武器。从《神农本草经》记载365味中药发展至今,中药已达一万二千多种,常用的中成药5000种,其中约500种中药,功能主治比较清楚,可以为开发创制新药奠定良好基础。
中医药历史悠久,在人类医学史中曾经占有领先地位,但自近代以来,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局限、思想保守、封闭与僵化,使中药的发展渐渐难以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中药被打上了“草根树皮一锅汤”的深刻烙印。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药材品种、化学研究、生产工艺、制剂质量等方面均有进步,但低水平重复仍像一座大山,横亘在中药的现代化之路上。
国家药监局组建以后,将中药保健品整顿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于 2002年启动了保健药品3年整顿工作,中药保健品或升为国家药品标准,或作为保健食品流通。明确规定了保健药品整顿的最后期限。规定日以后,所有中药保健药品将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前全世界保健品市场的年销售额约为750亿美元,而2001年中国出口保健食品大约只有1.4亿美元。中国保健品在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实在与中国有着悠久养生历史的保健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究其原因,主要是西方国家对中国传统医学的“四气五味”、“寒热虚实”等概念不理解,这些中医理论目前尚不能完全用西方的技术术语来解释,而养生保健又不能像针灸一样立竿见影。因此,中国保健品在西方人眼中还需要进一步建立信誉和经受验证。
中国保健品70%以上以中药为原料,符合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世界消费潮流,这就构成了我国的绝对优势。
我国中药包含了第一产业中药材生产,第二产业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的生产。
1957年以前,中药材基本上是自然野生的。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目前获种养成功的中药材品种有四百余个,约占常用中药材品种的30%,种植面积约1500万亩,其中耕地和非耕地各占50%左右,非耕地主要种植杜仲、厚朴、黄柏、萸肉等木本药材。人工种植的中药商品量约占全国年需要量的70%。
总的概念是,目前全国常用的中药材品种中,人工种植的占30%,而提供的商品量则占70;而野生品种占70%,所提供的商品量仅占30%,因此,市场上的中药材供应以家种品种占绝对多数。
全部中药材有统计的品种年产量约40万吨,国内销售38万吨左右,出口1——1.5万吨,产销处于基本平衡状态。中药材和中药经营年销售总值约200亿人民币。中药材销售占全部中药销售的25%左右,中成药销售占75%,从七五末期至今,中药材的需求量一直稳定在上述范围内。变化的只是中成药生产持续增长、需求的中药材原料有所上升,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销售以及中药出口则逐年在减少,这样维持了中药材商品的产销稳定。因此,在中药材需求无变化的情况下,大力提倡发展中药材生产,将会造成中药材生产过剩,价格暴跌,药农减少甚至无经济收入的状况发生,由此会引发严重的后果。
中药饮片是直接用于中医开处方治病的物质,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和中医治病的声誉。在1958年以前,中药饮片的生产都是前店后场,基本上没有专门生产中药饮片的厂家。1958年至文革期间,才陆续出现一些中药经营部门开办专门生产饮片的厂、点,但规模小、厂房简陋、设备陈旧而落后,所生产的饮片只供本经营企业门市部使用,极少进入市场流通。随着中药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和有关部门对中药饮片生产落后状况引起了重视,从1984年开始,国家拨给专款对全国中药饮片生产予以扶持和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对饮片的作价办法做了明确规定,从而引发了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也自筹资金大办饮片厂。据1995年统计,全国共有饮片厂1600余家,其中省、市、区级大型饮片厂44家,地市级中型饮片厂约600家,县级和其他小型饮片厂近1000家。1996年统计,全国饮片产值约11亿元,平均每家厂生产饮片不足70万元。由于饮片厂受饮片作价的办法的影响出现一哄而上,在深化医药体制改革过程中,饮片厂所受冲击很大,出现不少饮片厂垮台或改为中成药厂和保健品厂,目前尚保留名称的近700家饮片厂大部分已停产而不再生产饮片,这主要是市场上人工切制的饮片成本低,价格低廉,而饮片厂生产的饮片无力与这竞争,如北京、天津都有设备齐全的饮片厂,但天津、北京的医疗单位都直接从安国等中药材专业市场购进饮片,连北京同仁堂也从安国购进饮片。
由于建国以来,国家尚未制定出系统完整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也没有制定出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标准,现行生产中药饮片仍然是遵循古老的雷公炮炙法或地方习惯做,因此,饮片的生产加工五花八门,没办法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出现的问题很严重,市场上的饮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甚至制假售假很普遍。在2001国家药品监督局对全国十七个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二十种中药材抽检中,最差的市场不合格中药材达到95%以上,最好安国市场也是25%以上,现在服用中药饮片的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和一些长期患慢性病者,他们服用中药可以起到机体调节作用,以达到治病和延年益寿的目的,而且也有时间煎煮中药,这一群体使用中药饮片可以说是中医药得以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中药饮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这一群体对中医药的信任和依赖,也直接关系到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因此,对中药饮片的质量和管理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现在有关部门正试推行中药颗粒配方饮片,并冠以这是中药饮片的改革,是推行中药现代化,是中医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等。这种颗粒剂就是把单味中药撮浓缩,然后加入淀粉、糊精制成颗粒,分小包装装入塑料袋内,服用时几种不同颗粒放进一个杯中用开水冲服。这种剂型同传统中医开方用中药饮片煎煮成汤液让病人服用有很大的区别,效果到底如何目前尚在试验中而没有得出肯定的结论,大部分中医药专家对这种剂型缺乏统一的认可;中医药专家包括主张推广此种剂型的专家自己也不使用这种饮片,现不敢给高级领导服用这种饮片;这种颗粒的价格比普通中药饮片平均价格至少高出二至三倍,直接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和公费医疗的支出;由于工艺简单,全国所有中成药厂都能生产;由于把有形的饮片变成了细小的颗粒,肉眼不能分辨其所用药材的真伪,因此极易被假冒仿制,市场上又很难监管,只能由药检部门用仪器进行检测才能判定,这样又造成检验费用大增,现在检验一个品种花800——1000元人民币;由于造假不能及时判断定论,造假者往往容易逃避查处,加重市场管理混乱;因为生产中加了糊精、淀粉,且用塑料袋包装,因此很容易受潮变质、存放期短;由于单味包装、外出要带上多种不同的颗粒,不仅携带不方便;如果被假冒或质有问题出口国外发生问题,又无法查清生产企业和假冒者给予惩处,将严重影响我国传统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其他所有中药产品的出口,等等。因此,有关部门对中药颗粒饮片的推广应慎之又慎,切莫为部门、单位或个人眼前一点利益而把我国传统中药的真正优势给毁掉了!
据调查发现,目前中药饮片销售呈上升趋势,这是国为服用中药饮片比使用西药便宜,离退休人员有时间煎煮中药,一些退休的中医行医增多,农村中使用中药治病的人增加。
目前,全国共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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