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们,中石油充值优惠,有什么优惠

四川汶川地震六.一感想------中石油希望你一路走好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愿孩子们:   节日快乐!   愿你们的人生,在经历了这次磨难以后,希望你们坚强勇敢的活着,好好学习,做个勇敢的孩子,敞开双臂去迎接充满希望的明天。   愿你们永远幸福!!   祝愿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能开心快乐,健康成长~~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看到那么多,那么多,那么多人关心灾区的小朋友们, 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我多想代表川人对你们说:谢谢!谢谢!!谢谢了!!!  
因我是中石油买断工龄职工的遗属,我的家是2000年&增效裁员''的受害家庭,当年“以欺骗、误导的作法动员员工‘买断工龄’”,搞的真是人心不安啊!我丈夫差几个月就30年工龄(现在公务员有30年公龄都可退下来领养老金了).他把他大半的生命,还有青春和热血.汗水都献给了石油事业.买断工龄后他很迷茫.也有巨大的失落感.就是干些家务.以前的爱好也没兴趣了.后来生病住了5次医院.期间动了3次手术.2002年终因医治无效死亡.终年48岁.他死的很惨.几个月没吃喝.全靠输液.输营养来维持.他讲:&他做梦都在吃回锅肉.酱肉丝.死了也是饿死鬼.死了下去还要挨打''!!!.我丈夫他死不闭目啊!!!他死时小孩才上初一.我为了照顾他没去打工,失业在家,在他生病的那段时间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先是他父亲去逝,50多天后我父亲就去逝了,下半年我母亲就去逝了,我母亲去逝十多天他就去逝了,这几年我身体也拖垮了,一个人拖个上初一的孩子身体又不好多难啊!今年身体才恢复得差不多了.这几年我们孤儿寡母虽然在亲朋好友和邻居的关心和帮助下艰难地走过来了.我们母子生活的路上虽然还会遇到困难,但我坚信我们一定会用我们的方式好好生活.   
但中石油让我心寒啊!在“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几年中,部分石油工人不断上访。2004年,有12300多人分别向重庆和四川的10多个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四川石油管理局“以欺骗、误导的作法动员员工‘买断工龄’”。均被法院以“此案是企业内部改制,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在诉讼不行,反映情况也不行的情况下,石油工人情绪激烈。重庆市在日至日,发生了五、六百人连续65天的街头静坐示威,张贴大字报、大标语的事件, 还出现了两批数十人集体赴京上访。2005年3月初,“两会”期间,部份人员酝酿进行大规模进京上访。  
通过多方努力买断工龄职工为终于争取到每月领取240元的补助,是一个季度发一次.领养老金时每人一月补助260元.当时我好高兴呵,可去单位登记处一问告之我死了的没有,这时我的心情真的难以言表啊,我当时就提出希望她们向上级反应我们孤儿寡母的情况,从2006年起我就拖着病体先后到我丈夫生前买断的公司和省局信上访但没结果,信访后公司派人到我家了解情况,并在当年春节看望了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来看过我们.(寒心那,亚州石油老大.)后来我要求给我安排一个我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我当时有时说话气都接不上来,2007年4月份时我全身皮肤发黄且十个手指的指关节,像被烟熏了一样的黄色,吃药也不见效,后来是买草药的人用她特制的艾条灸好.),我要求在家附近安个抄气表的工作,但也没如愿,叫我到离家十多里的地方搞保洁工作,我没去(先不说工作因我考虑上下班昨办?就登自行车我就吃不消,乘公车又有一笔不小的车费还要在那吃一顿饭,我想是否是她们怕我抄不来气表,就跟她们说我以前干的是技术(是无机化工技木及化验)工种抄表是没问题.).后来在网上查到大庆对买断工龄职工的遗属就解决的很好: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遗属待遇比照职工遗属执行———-  管理局、油田公司将落实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遗属政策,对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遗属,从困难补助金中开辟渠道,待遇标准比照职工遗属标准执行。(请看下面链接,http://www.hljxh.net/dq_gov/srt/citycase_news1.asp?id=58.后来的信访我是附上了此网页的复印件,可他她们说是我们这没政策.同是中石油政策还不一样,那么当年为什么买断的政策语言就一样呢?)。  
我今天心情太差了就写到这里,总之一句话希望中石油一路走好!!!必竞中石油是我丈夫为之奋斗一生的地方,也是我丈夫用青春.热血和汗水浇灌的地方,我们家属也是中石油大家庭中微小的一小小分子,(所以我每次去上访我都会哭,因为我看到他她们就像见到亲人一样,忍不住泪流满面。)我知道中石油职工家属们的苦(因我丈夫生前在干井队干过,我深知井队职工和家属心中的苦,井队工作是打完一个地方的井,就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打井,打井人的行头就是两口木头做的大箱子装完所有生活用品,一般在一个地方打井就是2年左右的时间吧,他们长年在野外,家里全靠家属打点。中石油要是没有在广大家属的支持下你们能有今天的发展吗?小伙子整天在野外工作找对象也难,我丈夫都35岁才和我成家,可以想想打井人的苦啊!到今天我们母子还珍藏着我丈夫当年打井时用过的那大木箱.那热水瓶.那头盔。)。  
我到省局上访时虽然你们语言说得难听,让我难过,我们的问题又没有得到解决,当时我最后说的一句话就是:投诉没门啊!其实我的心里想的就像在我的一封投诉信中写的一样:要为我死不眠目的丈夫讨回公道!!!!2007年国庆节买断工龄的职工集团发给每人200元的过节费,可我们孤儿寡母没有,春节也没来看望过我们,中石油太让我们失望啊!天灾造成的孤儿寡母有那么多人关爱,中石油你们人为的制造孤儿寡母,你们又是怎样对待的呢?买断职工的遗属必竞没有买断职工多吧?是否是因为我们是弱势群体造不成声势就是如此境遇呢?还是中石油就差那点钱才能发展?我要在网络中大声说:要为我死不眠目的丈夫讨回公道!!!!特殊年代发生的事情就应该特殊对待,想想文化大革命后中央都能正确对待,中石油你现在的表现呢?谁不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假若此事发生在你的身上你今天你又作何感想呢?你们不管我们孤儿寡母,我们不是也在亲朋好友和邻居的关心和帮助下艰难地走过来了,其实那怕你们每年只来看我们一次,也是对我们孤儿寡母心灵的安慰啊!也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及中石油对我们的关心啊!  
这次真的就此打住了,中石油希望你一路走好!不要对不起买断职工及家属和遗属对此付出的代价了!!希望你们为中华尼族争光!!!  
一个中石油买断工龄的遗属  
写于 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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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发现有字写错了,再发一遍.  四川汶川地震六.一感想------中石油希望你一路走好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愿孩子们:   节日快乐!   愿你们的人生,在经历了这次磨难以后,希望你们坚强勇敢的活着,好好学习,做个勇敢的孩子,敞开双臂去迎接充满希望的明天。   愿你们永远幸福!!   祝愿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能开心快乐,健康成长~~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看到那么多,那么多,那么多人关心灾区的小朋友们, 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我多想代表川人对你们说:谢谢!谢谢!!谢谢了!!!  
因我是中石油买断工龄职工的遗属,我的家是2000年&增效裁员''的受害家庭,当年“以欺骗、误导的作法动员员工‘买断工龄’”,搞的真是人心不安啊!我丈夫差几个月就30年工龄(现在公务员有30年公龄都可退下来领养老金了).他把他大半的生命,还有青春和热血.汗水都献给了石油事业.买断工龄后他很迷茫.也有巨大的失落感.就是干些家务.以前的爱好也没兴趣了.后来生病住了5次医院.期间动了3次手术.2002年终因医治无效死亡.终年48岁.他死的很惨.几个月没吃喝.全靠输液.输营养来维持.他讲:&他做梦都在吃回锅肉.酱肉丝.死了也是饿死鬼.死了下去还要挨打''!!!.我丈夫他死不闭目啊!!!他死时小孩才上初一.我为了照顾他没去打工,失业在家,在他生病的那段时间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先是他父亲去逝,50多天后我父亲就去逝了,下半年我母亲就去逝了,我母亲去逝十多天他就去逝了,这几年我身体也拖垮了,一个人拖个上初一的孩子身体又不好多难啊!今年身体才恢复得差不多了.这几年我们孤儿寡母虽然在亲朋好友和邻居的关心和帮助下艰难地走过来了.我们母子生活的路上虽然还会遇到困难,但我坚信我们一定会用我们的方式好好生活.   
但中石油让我心寒啊!在“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几年中,部分石油工人不断上访。2004年,有12300多人分别向重庆和四川的10多个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四川石油管理局“以欺骗、误导的作法动员员工‘买断工龄’”。均被法院以“此案是企业内部改制,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在诉讼不行,反映情况也不行的情况下,石油工人情绪激烈。重庆市在日至日,发生了五、六百人连续65天的街头静坐示威,张贴大字报、大标语的事件, 还出现了两批数十人集体赴京上访。2005年3月初,“两会”期间,部份人员酝酿进行大规模进京上访。  
通过多方努力买断工龄职工为终于争取到每月领取240元的补助,是一个季度发一次.到领养老金时每人一月补助260元.当时我好高兴呵,可去单位登记处一问告之我死了的没有,这时我的心情真的难以言表啊,我当时就提出希望她们向上级反应我们孤儿寡母的情况,从2006年起我就拖着病体先后到我丈夫生前买断的公司和省局信上访但没结果,信访后公司派人到我家了解情况,并在当年春节看望了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来看过我们.(寒心那,亚州石油老大.)后来我要求给我安排一个我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我当时有时说话气都接不上来,2007年4月份时我全身皮肤发黄且十个手指的指关节,像被烟熏了一样的黄色,吃药也不见效,后来是买草药的人用她特制的艾条灸好.),我要求在家附近安个抄气表的工作,但也没如愿,叫我到离家十多里的地方搞保洁工作,我没去(先不说工作因我考虑上下班昨办?就登自行车我就吃不消,乘公车又有一笔不小的车费还要在那吃一顿饭,我想是否是她们怕我抄不来气表,就跟她们说我以前干的是技术(是无机化工技木及化验)工种抄表是没问题.).后来在网上查到大庆对买断工龄职工的遗属就解决的很好: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遗属待遇比照职工遗属执行———-  管理局、油田公司将落实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遗属政策,对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遗属,从困难补助金中开辟渠道,待遇标准比照职工遗属标准执行。(请看下面链接,http://www.hljxh.net/dq_gov/srt/citycase_news1.asp?id=58.后来的信访我是附上了此网页的复印件,可他她们说是我们这没政策.同是中石油政策还不一样,那么当年为什么买断的政策语言就一样呢?)。  
我今天心情太差了就写到这里,总之一句话希望中石油一路走好!!!必竞中石油是我丈夫为之奋斗一生的地方,也是我丈夫用青春.热血和汗水浇灌的地方,我们家属也是中石油大家庭中微小的一小小分子,(所以我每次去上访我都会哭,因为我看到他她们就像见到亲人一样,忍不住泪流满面。)我知道中石油职工家属们的苦(因我丈夫生前在干井队干过,我深知井队职工和家属心中的苦,井队工作是打完一个地方的井,就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打井,打井人的行头就是两口木头做的大箱子装完所有生活用品,一般在一个地方打井就是2年左右的时间吧,他们长年在野外,家里全靠家属打点。中石油要是没有在广大家属的支持下你们能有今天的发展吗?小伙子整天在野外工作找对象也难,我丈夫都35岁才和我成家,可以想想打井人的苦啊!到今天我们母子还珍藏着我丈夫当年打井时用过的那大木箱.那热水瓶.那头盔。)。  
我到省局上访时虽然你们语言说得难听,让我难过,我们的问题又没有得到解决,当时我最后说的一句话就是:投诉没门啊!其实我的心里想的就像在我的一封投诉信中写的一样:要为我死不眠目的丈夫讨回公道!!!!2007年国庆节买断工龄的职工集团发给每人200元的过节费,可我们孤儿寡母没有,春节也没来看望过我们,中石油太让我们失望啊!天灾造成的孤儿寡母有那么多人关爱,中石油你们人为的制造孤儿寡母,你们又是怎样对待的呢?买断职工的遗属必竞没有买断职工多吧?是否是因为我们是弱势群体造不成声势就是如此境遇呢?还是中石油就差那点钱才能发展?我要在网络中大声说:要为我死不眠目的丈夫讨回公道!!!!特殊年代发生的事情就应该特殊对待,想想文化大革命后中央都能正确对待,中石油你现在的表现呢?谁不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假若此事发生在你的身上你今天你又作何感想呢?你们不管我们孤儿寡母,我们不是也在亲朋好友和邻居的关心和帮助下艰难地走过来了,其实那怕你们每年只来看我们一次,也是对我们孤儿寡母心灵的安慰啊!也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及中石油对我们的关心啊!  
这次真的就此打住了,中石油希望你一路走好!不要对不起买断职工及家属和遗属对此付出的代价了!!希望你们为中华民族争光!!!  
一个中石油买断工龄的遗属  
写于 日15时30分
  现在四川和陕西合并了 找新领导反应下塞 貌似长庆的福利搞得比四川好哈
  自巳顶  四川汶川地震六.一感想------中石油希望你一路走好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愿孩子们:     节日快乐!     愿你们的人生,在经历了这次磨难以后,希望你们坚强勇敢的活着,好好学习,做个勇敢的孩子,敞开双臂去迎接充满希望的明天。     愿你们永远幸福!!     祝愿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能开心快乐,健康成长~~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看到那么多,那么多,那么多人关心灾区的小朋友们, 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我多想代表川人对你们说:谢谢!谢谢!!谢谢了!!!     因我是中石油买断工龄职工的遗属,我的家是2000年&增效裁员''的受害家庭,当年“以欺骗、误导的作法动员员工‘买断工龄’”,搞的真是人心不安啊!我丈夫差几个月就30年工龄(现在公务员有30年公龄都可退下来领养老金了).他把他大半的生命,还有青春和热血.汗水都献给了石油事业.买断工龄后他很迷茫.也有巨大的失落感.就是干些家务.以前的爱好也没兴趣了.后来生病住了5次医院.期间动了3次手术.2002年终因医治无效死亡.终年48岁.他死的很惨.几个月没吃喝.全靠输液.输营养来维持.他讲:&他做梦都在吃回锅肉.酱肉丝.死了也是饿死鬼.死了下去还要挨打''!!!.我丈夫他死不闭目啊!!!他死时小孩才上初一.我为了照顾他没去打工,失业在家,在他生病的那段时间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先是他父亲去逝,50多天后我父亲就去逝了,下半年我母亲就去逝了,我母亲去逝十多天他就去逝了,这几年我身体也拖垮了,一个人拖个上初一的孩子身体又不好多难啊!今年身体才恢复得差不多了.这几年我们孤儿寡母虽然在亲朋好友和邻居的关心和帮助下艰难地走过来了.我们母子生活的路上虽然还会遇到困难,但我坚信我们一定会用我们的方式好好生活.      但中石油让我心寒啊!在“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几年中,部分石油工人不断上访。2004年,有12300多人分别向重庆和四川的10多个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四川石油管理局“以欺骗、误导的作法动员员工‘买断工龄’”。均被法院以“此案是企业内部改制,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在诉讼不行,反映情况也不行的情况下,石油工人情绪激烈。重庆市在日至日,发生了五、六百人连续65天的街头静坐示威,张贴大字报、大标语的事件, 还出现了两批数十人集体赴京上访。2005年3月初,“两会”期间,部份人员酝酿进行大规模进京上访。     通过多方努力买断工龄职工为终于争取到每月领取240元的补助,是一个季度发一次.到领养老金时每人一月补助260元.当时我好高兴呵,可去单位登记处一问告之我死了的没有,这时我的心情真的难以言表啊,我当时就提出希望她们向上级反应我们孤儿寡母的情况,从2006年起我就拖着病体先后到我丈夫生前买断的公司和省局信上访但没结果,信访后公司派人到我家了解情况,并在当年春节看望了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来看过我们.(寒心那,亚州石油老大.)后来我要求给我安排一个我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我当时有时说话气都接不上来,2007年4月份时我全身皮肤发黄且十个手指的指关节,像被烟熏了一样的黄色,吃药也不见效,后来是买草药的人用她特制的艾条灸好.),我要求在家附近安个抄气表的工作,但也没如愿,叫我到离家十多里的地方搞保洁工作,我没去(先不说工作因我考虑上下班昨办?就登自行车我就吃不消,乘公车又有一笔不小的车费还要在那吃一顿饭,我想是否是她们怕我抄不来气表,就跟她们说我以前干的是技术(是无机化工技木及化验)工种抄表是没问题.).后来在网上查到大庆对买断工龄职工的遗属就解决的很好: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遗属待遇比照职工遗属执行———-    管理局、油田公司将落实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遗属政策,对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遗属,从困难补助金中开辟渠道,待遇标准比照职工遗属标准执行。(请看下面链接,http://www.hljxh.net/dq_gov/srt/citycase_news1.asp?id=58.后来的信访我是附上了此网页的复印件,可他她们说是我们这没政策.同是中石油政策还不一样,那么当年为什么买断的政策语言就一样呢?)。     我今天心情太差了就写到这里,总之一句话希望中石油一路走好!!!必竞中石油是我丈夫为之奋斗一生的地方,也是我丈夫用青春.热血和汗水浇灌的地方,我们家属也是中石油大家庭中微小的一小小分子,(所以我每次去上访我都会哭,因为我看到他她们就像见到亲人一样,忍不住泪流满面。)我知道中石油职工家属们的苦(因我丈夫生前在干井队干过,我深知井队职工和家属心中的苦,井队工作是打完一个地方的井,就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打井,打井人的行头就是两口木头做的大箱子装完所有生活用品,一般在一个地方打井就是2年左右的时间吧,他们长年在野外,家里全靠家属打点。中石油要是没有在广大家属的支持下你们能有今天的发展吗?小伙子整天在野外工作找对象也难,我丈夫都35岁才和我成家,可以想想打井人的苦啊!到今天我们母子还珍藏着我丈夫当年打井时用过的那大木箱.那热水瓶.那头盔。)。     我到省局上访时虽然你们语言说得难听,让我难过,我们的问题又没有得到解决,当时我最后说的一句话就是:投诉没门啊!其实我的心里想的就像在我的一封投诉信中写的一样:要为我死不眠目的丈夫讨回公道!!!!2007年国庆节买断工龄的职工集团发给每人200元的过节费,可我们孤儿寡母没有,春节也没来看望过我们,中石油太让我们失望啊!天灾造成的孤儿寡母有那么多人关爱,中石油你们人为的制造孤儿寡母,你们又是怎样对待的呢?买断职工的遗属必竞没有买断职工多吧?是否是因为我们是弱势群体造不成声势就是如此境遇呢?还是中石油就差那点钱才能发展?我要在网络中大声说:要为我死不眠目的丈夫讨回公道!!!!特殊年代发生的事情就应该特殊对待,想想文化大革命后中央都能正确对待,中石油你现在的表现呢?谁不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假若此事发生在你的身上你今天你又作何感想呢?你们不管我们孤儿寡母,我们不是也在亲朋好友和邻居的关心和帮助下艰难地走过来了,其实那怕你们每年只来看我们一次,也是对我们孤儿寡母心灵的安慰啊!也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及中石油对我们的关心啊!     这次真的就此打住了,中石油希望你一路走好!不要对不起买断职工及家属和遗属对此付出的代价了!!希望你们为中华民族争光!!!     一个中石油买断工龄职工的遗属     写于 日15时30分       作者:跑圈圈 回复日期: 15:48:28    
  自巳顶
  中石油买断工龄违法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川石油管理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原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在泛滥的2000年中,全局职工吃尽了苦头,由于四川石油管理局违反《宪法》、《劳动法》、《企业法》,迫使全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全局几万人失业了,原川西南矿区5600人中,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失业者3620多人,解除比例高达65%。在2000年中局、矿属各单位电视、广播、板报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欺骗职工,故意隐瞒事实真象,制造假象,说:局矿属单位改制分流后“资不抵债企业已达到破产的边缘,要减员增效”。仅川西南矿区40个单位,16个大集体,有6个亏损,非减员不可等等诱骗、欺诈、胁迫职工含泪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反《劳动法》、《企业法》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属无效合同。  一、四川石油管理局故意剥夺职工劳动权和生存权。  1、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没有任何“文件”和“条款”规定与职工见面。即使上级有文件和各项各款规定,但任何单位领导没有与任何职工原文宣传和传达过文件内容,在短短时间里,无故剥夺几万名职工劳动权和生存权,违反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以诱骗、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属无效合同。  二、局矿属单位隐瞒事实真象,制造假象威逼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前,大力宣传“企业资不抵债”。哪些单位要撤销、要化分、要关闭。你们不走就等死,就下岗,一年后交社会。(例如:川西南矿区钻井公司有关领导:邱某某,职工校主任,教导员王某某,在开职工大会和职工培训会议上,分别讲到:矿区要撤销,哪些单位要化分、要减员,你们不买断,就等死,就下岗交社会。)诱逼职工大量解除劳动合同,使原井队按国家规定岗位编制人员由85人,实行四班三倒8小时制,减少至今的每个井队45-50人。两班两倒,12小时制工作,上班时间长,也较疲劳,严重违反劳动法有关41条规定,最终酿成开县罗家16H井井喷事故,造成老百姓243人,丢失了生命的后果。这就是被告方违反劳动法有关41条规定造成的恶果。  按中石油集团公司“115号文”的工作目标:2000年职工总量由107万人减到103万人,2005年职工总量减少到90万人以内,年递减3%左右,结果2000年职工总量骤减至不足70万人,一次性减员高达37%,是当年计划减员的10倍,而日制定的“115号文”制定出台到年底仅半年时间内,就剥夺了几十万职工享有的劳动权和生存权。2000年到2005年完成减员指标职工总量控制在90万人左右,反而减至70万人,多减员20万人。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依据是什么?他们自己有章不循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如此违反自己制定的115号文件精神。工人阶级的地位和生存权何在?这就是改革的成果吗?  2、局矿属各单位有意拖欠职工工资,并发60%-80%都不按时,而奖金停发。迫使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即2001年,在册职工工资奖金立即恢复正常发放,并在几年间在册职工工资增加了80%-150%,奖金每人每年元以上的发放,这就是你们说的企业要垮台,要关闭吗?而我国劳动法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用人单位只有在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都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院批准同意后才可依法程序裁减人员。”而石油企业是否符合该法规定,据中油网发布的消息称:2000年全国石油经营效益和利税分别排到世界500强的第81位和86位,2003年经营收入高达4300亿,利润总和700亿元,上交利税760亿元。2000年至2003年平均净利润541.54亿元,排列中国500强的第一位,是国家财政收入上交利税第一大户。由此可见,难道这就是亏损和破产企业吗?有什么理由被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剥夺劳动者劳动权和生存权。  3、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没有任何单位开过工会和职代会,也没有通过职工大会讨论和征求职工意见,而被告方采取以合法形式或掩盖非法目的的,强制点名、点班组、点单位迫使职工写申请,要求职工必须解除劳动合同,使职工出于无赖,显失公平。(如:川西南矿区决定:矿机电公司,进行搞“股份制”,要求职工全体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职工拿1/3即1400元入股,自己拿2800元,若不愿解除职工就下岗,单位也不安排工作,只安排入股职工,在他们高压政策宣传下诱骗职工大批量解除合同,使机电公司400来人,基本解除合同后只剩下47人,买断后,矿区看达到了预期目的,就立即决定宣布:机电公司不搞“股份制”了,解除职工也不参与入股分红了,职工说矿区是过大骗子,要求职工全体买断入股,现把我们全骗了,就宣布不入股了。)现除了请少数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余全部是几十名民工干石油专业技术工作,这符合解除合同要求吗?  同时矿区决定:把运输公司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矿区不管工作量了,迫使447人买断工龄后,只剩下108人,对于整个单位矿区采取诱逼,欺骗手段,迫使职工买断工龄后,单位资产、设备停止运转,工作无人干了,造成生产重大损失。  又如矿区招待所所长,随波,逼迫职工买断工龄,点名、点班组、点人头说你们不走就没有你们的岗位了,使招待所65人左右,解除合同30多人,被迫把半丧失劳动力的赵小林、黄友庆(单独找此二人谈话)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罗俊等30多人解除合同,以上实际事实举不胜举。同时还要基建、气建、威机化、华油整体买断实行有限责任股份公司。这纯属欺诈、诱导、骗取等手段,强行职工解除合同。而单位领导践踏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违反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而矿区采取欺骗,威逼手段,迫使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属无效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很清楚的。  三、恶意串通,欺下瞒上,诱逼职工签字划押。  1、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个职工都没有见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内容,也没有向职工公开过。而解除合同签字前也不许职工看合同书内容、条款,必须签字画押拿到手后,才能看到合同内容条款,而多数职工签字拿到一看内容当场大哭一场,这才知道上当、受骗,这纯属合同诈骗行为。  2、“任何一个职工没有与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解除合同书”。而法人代表也没有对局矿属领导下委托书,委托事项。而委托人也没有讲过或写过任何书面通知职工30日内解除劳动合同。更谈不上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上的领导名字,盖章,全是一般办事人员加盖和写上的领导名字。为此事实说明:①法人代表没有按程序办理委托书交委托人;②委托人也没有按自己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履行职责;③委托人不仅没有委托书,而且也没有按要求30日内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书,严重违反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规定,也违反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所以用人单位没有任何一个领导和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知过职工,而都是热买热卖。都是采取欺骗手段诱逼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事实证明,解除合同书是属无效合同。  3、逼迫职工单边去公证处“公证”,按法律要求,订立的合同内容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当事人双方在场公证方可有效,而单边公证,应属无效。可是职工公证后一看公证书内容,条款制作,全是甲方单边早谋划好了提供给公证处的,并在公证时,也不许解除职工见内容条款,而公证处只在公证书上填编号、填日期、加盖公章,而日期就是按矿区统一填报的,这样的公证,纯属采取串通欺诈行为的公证。不仅违反劳动法第十七条和二十四条规定,也违反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是属无效合同”也违反民法第五十五条1-3款规定。  严重违反公证程序和公证法,第六条: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以自已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第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第十五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第十六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十七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受理通知单应记明:申请人的姓名(名称)、申请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受理日期及承办人。申请人或代理人(代表人)应有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第二十四条:公证人员询问当事人和有关证时,应向询问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并制作谈话笔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的日期、份数和公证书和编号。第五十四条:经过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原公证处可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第五十七条:(三)公证书内容不真实或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撤销公证书。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不能收回的,应公告撤销。第六十一条:因公证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应全部退还当事人:因当事人的过错而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不予退还;因当事人的过错而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不予退还;因公证处和当事人双方过错而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酌情退还。  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违法  四川石油管理局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期间,采用“先兵后礼”,而不是“先礼后兵”的操作,首先就申请签字,兑现。而没有任何文件、款条规定给职工传达过,即是有文件也没按程序办理解除合同,是先解除后文件。四川局办公室川油办发[2000]35号文件《关于职工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解答》第一条就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要严格遵照集团公司和管理局的规定掌握范围和条件,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其程序是:本人申请,二级单位登记报局、局汇总审查,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批拨资金,资金到位后,再签订《职工与企业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再公证,兑现经济补偿金,而局和矿属各单位没有一项,没有任何一个人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全是采取统一制作,诱骗职工解除合同。同时对某些单位人员也采取先公证,后签约,如输气处解除合同大多数人没有公证就兑现走人,油建公司:日公证,12月21日签约,这种解除合同能生效吗,操作整体程序违法,当然是属无效合同。  五、有法不依,以权代法。  2000年间四川石油管理局不顾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文动员职工与企业买断工龄(其中有内退人员,有因工负伤人员,有三期女工),五万多员工被推向了社会。5年过去了,至今85%以上的人员没能解决就业问题,很多人生活特别困难,子女上学无钱缴学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速增1年几千元,更无钱缴纳“两保”甚至很多人停止缴纳“两保”了。造成家庭不和逐年上升。经统计,已造成达1000对夫妻离婚,有的女工由于生活所迫、被迫卖淫、自杀身亡已达几百人。几年来,几万买断失业人员不断找四川局和各矿属单位领导,要求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工作。解决失业职工生活困难,子女上学缴费问题和缴纳“两保”问题。但四川局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作答复,迫使几万买断失业人员把四川局告上川、渝两地各法院。但是四川石油局在川、渝各地法院打招呼,一律不准受理,迫使几万失业人员走投无路,有冤无处申;迫使全局近1000人失业人员于2004年底发生了静座50余天,并出现大字报和大标语;同时30多人连续多次赴京上访,也给中央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了川局违法行为的情况,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也没有任何解决的办法。  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局局长廖永远在局机关离退休老同志情况通报会上讲:“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提出的要求是无理取闹,一方面管理局不欠他什么;二是有偿解除是“自愿”的;三是国家政策是严肃的,谁也不准开口子;四是和周边破产企业相比已经是相当好了”。但就是不提违反《劳动法》采取欺诈、诱骗、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克扣一次性补偿金和收取上税费等各项费用问题。同年9月14日廖永远局长在新闻中心的讲话中说:“在稳定工作方面,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旷日持久和集访、上诉。现在都有了明确的答复:“一是南充顺庆区法院宣判败诉、驳回;二是最近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明确表示一律不受理此类上诉,这就是我们稳定工作取得的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我们不但在道义上成功了,在法律上也胜利了。所以我们要通过一些合适的新闻角度反映这些问题。”  2004年9月川局利用局内有线电视台向全局连续播放了近一月时间,使知道真相的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更加愤怒,纯属颠倒黑白。事实真相如何:南充顺庆区法院,买断人员提起上诉一审胜利了。后来川局连续派人到南充顺庆区法院,要求法院不要二审了,如要二审就判买断失业人员败诉。在2004年8月底二审中,被告方川局不到法庭,并派2人去法院叫走法官上楼去十几分钟后就赶车离开。而法官就单边宣判驳回上诉,你们案子无法判,找上面去。这就是二审的整个经过。谁胜谁败,请人民说句公道话。  对重庆和四川地区买断人员十几个法院中提起的上诉,也是不断打招呼,一律不准受理此案,要求重庆地区几个法院不准受理买断案。他们搞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法律的尊严何在?公道何在?难道在中国都是“权大于法”吗?  日上午,中油集团公司施哲彦等领导接待川、渝上访人员时作的政策解答第三条讲到:“关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是当时全国各行各业都处于步履维艰的条件下作出的,无论是标准还是做法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是国务院吴副总理、朱总理批准同意的,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当时中油改制后形势严峻;二是中国人长期生活在艰难境地,一见买断工龄有几万、十来万,一大砣钱,“王老五不拿白不拿”;三是下边执行政策走样,搞欺诈胁迫的情况,我肯定的说有,但不是全 部(至少是一大部)我在吉林搞调查时就有人给我反映,说他们那个单位为完成买断工龄指标还采取抓阄的办法”。  四条讲到:“关于你们提出返岗复职问题,实际上是你们全盘否定党中央的决策。如果中石油37万多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要 求返岗复职,全国有多少万人?所以这个是不对的。”  以上讲话原条摘要:我们党的政策历来是“违法必究、有错必纠”。企业没有按政策规定,更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正常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而是以欺诈、胁迫等方式诱逼职工买断工龄,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理当依法纠正,这怎么能扯得上是全盘否定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呢,照施主任的说法,企业搞欺诈胁迫和诱逼职工买断工龄的做法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所规定的吗?如果党中央国务院是这样规定和决策的,就请施主任拿出文件来。  以上就是我们失业人员上访的解答,这就是公道吗?至今没有解决一个问题。我们只有再向有关部门求助,讨回我们的公道。  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要求,并提到凡是人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只要事实充分都要得到解决。而中石油集团公司和四川局有关领导也明确地承认:在买断工龄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失误,也有违法行为,但是知错不改,不还买断人员享有劳动权和生存权,不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不还百姓的合法权益,怎样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精神。怎样构建和谐社会,怎样共同富裕,怎样达到小康生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方[劳动保障政策问答系列丛书]第三条“完善和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六)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职工;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该文件中的(十二)要求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再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川局(2005)2号文件有关解决就业问题;全局失业人员也进行了登记,至今未得到解决,问有关领导说:那是应付上面的文件,不可能解决就业 。至今还在欺上瞒下,集团公司施哲彦对川渝赴京上访后到中央有关部门汇报时说:我们已解决了买断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他们处理得相当好,这纯属一片谎言,不知是官官相维吗?还是不作调查,希望有关领导和部门在买断失业人员中作充分调查,搞清事实真相,才是解决问题关键。  我们恳求有关领导和部门认真落实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所讲到的:“今年在全国多数地区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问题”。还我们失业人员一个公道。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条件。    以上事实说明:四川石油管理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宪违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全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均属无效合同。恢复与单位签订的原劳动合同,还“非常失业者们”一个公道,而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书是没有变更的。解除仍然有效。 具体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予撤销,恢复原劳动合同书返回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并以予劳动权利、义务工资福利待遇恢复正常职工享有权利,待遇,企业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非常失业”职工因自身原因不愿返回单位就业的,由企业给予补齐解除合同,三笔补偿金后,按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每月给予补偿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此。同时,按在册职工工资标准,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直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3、工作工龄连续计算。按《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第111号令)和劳动部,劳办发(号文件规定(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偿金费后,职工重返原企业工作,工龄连续计算的要求执行。这样买回本不应该失去的职工热爱企业的心。使这些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再为石油企业作新贡献,再创辉煌。  以上五个方面,八个内容的违法事实可靠,要求三个方面包含各项合法内容,希望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妥善解决,作出合理的书面答复。        
  看到中石油高官一个个落马,心里高兴又难过啊!高兴的是这些不作为的领导终于被这届政府给法办了!但何时中石油能够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呢?难过的是我们孤儿寡母何时能得到公正的待遇?期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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