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北京经济纠纷律师,对方直接不协商解决,态度强硬怎么办??想找媒体公布于众,但是这边几个报社都跟他关系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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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催款威胁怎么办
小额贷款公司催款威胁怎么办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就是报警也基本没什么用的
只属于经济纠纷
最好是还对方协商还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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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仲裁不合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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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符合《仲裁法》第58条的情形,是可以申请撤销中差裁决的。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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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行政程序,法院是司法程序,司法权高于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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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什么大案要案都离得太远,切切相关的都可能碰上的往往是借了别人几千块钱,欠债的人或者公司赖账不还,又或者是本应赔给自己的几百块钱,对方公司或者旅行社之类的赖着账不肯给。就是这种法律上称为小额经济纠纷的案件,普通群众是会自认倒霉,还是会坚决维权。哥我以身为例,以当事人的身份微博直播刚碰上的一件这种小额经济纠纷的全过程。  直播腾讯微博:http://t.qq.com/shjsmith  汪SA:  都说中国的小额经济纠纷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后往往都是苦主自认倒霉。最近哥我正碰上一遭这类事,就微薄直播出来吧。  汪SA  :  按先例先来个前情提要:今年3月1日的时候呢,哥下班开车回家给老婆做晚饭,路上被个迎宾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撞了。然后么,气定神闲的的报警、定责(我无责,他全责)、定损(我1940块大洋,他650块)。  汪SA:  在然后么,我修车,修好车我付了修车费,把理赔材料给迎宾出租车公司去理赔,然后在家等着我的保险赔款。以上这些呢都挺普通的,到也没啥特别。  汪SA:  但接下来呢,有点不普通了,我没收到钱  汪SA:  打电话过去,对方的说法也从最初的“还没去理赔,理赔好了给你。”到“给了那个司机了,让他给你。”再到“已经给了那个司机了,他回老家奔丧了,等他回来了给你。”接着到“这个司机没走还在我们车队做事,问过他了已经给你了。”最后到“这个司机在收材料的时候已经把钱垫付给你了。”我还没收到钱。  汪SA:  从事发到现在3个月了,虽然我自觉得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但也窝着火开始走上要钱维权的道路了。在上午9点,给这不肯给钱的出租车司机发了条“你不肯还钱,我报警了。”的最后通牒短信后,正式走上维权的道路,以下开始直播过程。  汪SA:  9点给司机发完“最后通牒”后,请了一天假,10点左右先到了江浦路派出所报案。  汪SA:  派出所接待的是个理了个大平头的警察大叔,样子看起来挺和善的。和他把这事的前因后果这么一说,这大叔就坐在电脑前面“啪啪啪啪”敲打了几下,然后回了句“我在系统里面没找到你当时这个交通事故。”  [url=http://t.qq.com/shjsmith]汪SA:   汪SA[/url]:  说是“找不到事故证明不行,你得先去杨浦交警事故科去调材料,事故科那边有存根让他们给你出个证明。”然后很热情的把事故科的电话和地址抄了给我。  汪SA:  11点左右,我再找到了杨浦交警事故科,但搬迁了,换了个地址挺远。所以只好先打电话过去问问,接听的是个中年也许是壮年的嗓门很大的大妈。我再把这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这交警大妈大着嗓门说“你这太不小心了,你把理赔材料给他们公司的时候就应该先叫他们把赔款垫付给你。”  汪SA:  好吧,我态度很好的向大妈承认我也前也没碰到过这个事情,也没听说过理赔要对方先垫钱的规定。然后交警大妈倒是很警惕的说“规定到是没这规定,但你现在这样不是麻烦了么?你当初开的是调解协议书,不是事故认定书,我们事故科也没存根的。”  汪SA:  不过呢,这位大妈倒是在电话里还是给我指了条路,叫我去当时定损的“上汽交运”定损理赔中心去找找看。  汪SA:  我就屁颠屁颠的赶到了内江路上的“上汽交运”。把情况又向他们的工作人员说了一边,理赔中心的美女倒是非常好,当场就把打了事故查询单给我,并找了当时接待定损和接待理赔的工作人员说是愿意给我作证。真是感动啊。  汪SA:  12点多的时候,我回到了江浦路派出所,把事故查询单给派出所的平头警察大叔看。这大叔说这查询单上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还不能作为确凿的证据,还是要去找当时的事故调解协议书。  汪SA:  但调解协议书已经理赔的时候交给了保险公司,这会儿拿不出来。好在哥有个在这家保险公司工作的哥们,就打了个电话过去找他帮忙。  汪SA:  这哥们不愧是我好兄弟,不一会儿就发了几张照片给我,说是理赔科归档的材料他没这权限拿出来,就拍了几张照片给我,有调解协议书的,有双方行驶证驾驶证的。真要拿原件,得哥我自己到理赔科去跑一趟,还要带着公安或者法院的材料去  汪SA:  好吧,把照片给警察大叔看了看,这大叔说了句“照片不能当证据,你还是要去调原件。”。。。。。。我晕了。  汪SA:  调原件就调原件吧,大不了保险公司的理赔科哥也去走一遭。那么就向警察大叔要个材料,去调原件。  汪SA:  这大叔接下来的话,让哥脆弱的神经再次被晕。他说“这个事情是债务关系,属于人民群众内部的经济纠纷,原则上公安部门是不参与的,所以不能立案”  汪SA:  这大叔不能早点说,哥我本来还指望人民警察为人民,能替我去要钱呢  汪SA:  但这警察大叔还是要给我指条路,叫我去找当时开协议书给我的交警队找他们要协议书存根  汪SA:  好吧,都跑了这么多地方了,也不差这一个了。连午饭都没吃,下午1点多的时候我赶到了控江路吉买盛后面的交警三中队,希望交警队能帮我解决问题。  汪SA:  在三中队综合科办公室里,接待我的是两位老伯。我又又又一次的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并一再强调是派出所的民警要求我来找交警同志们解决问题的。其中一位老伯很有经验的说“存根我们这里没有,就算有也交给事故科了,事故科说没有那就真没有。”让我去见毕老爷的心都要有了  汪SA:  不过老伯还是很有经验的,他说“这事处理起来也很简单,你把材料都准备好先去找他们总公司的头头,盯着他们公司要钱,找个人没用的。再要赖的话,就去交运中心投诉这家公司。再不行你到法院去起诉这家公司。你放心,理都在你这边你怕什么。”  汪SA:  这些话说得我是茅塞顿开,从交警队出来先打了个电话给哥们,让到保险公司理赔科去周旋一下,说要起诉这家公司,到时候拿法院材料来调底根。5分钟后,哥们回了个电话,一切OK,放心。  汪SA:  回到家,吃饭的时候打114查了下交运中心的电话,再打交运中心查到了上海迎宾出租车有限公司的电话打了过去。一下忙音。。。心一沉。。。再打忙音。。。心再沉。。。打了好几次,心都快沉到底的时候,终于有人接电话了。  汪SA:  刚开始以后这个接电话的男的是总机,就说麻烦他转一下他们经理,但这男的说他就是管投诉的,有什么事情可以和他说,于是我就又又又又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他说他知道了,会处理的。。。我愉快的问他我要不要留个手机号码给他,他说不用了就把电话挂了。  汪SA:  虽然有点小人之心度啥之腹的,但说归说处理,连当事人的电话都不留一个。。。  汪SA:  没办法,只好看看法律途径能不能行了。上网查了下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12348打了过去,人家到底是专业的,回答一针见血。“去保险公司拿好维修发票和调解协议书,你可以到杨浦人民法院告这家公司。”  汪SA:  “保险公司是将赔款支付给迎宾出租车公司,有责任将其中属于你的赔款支付给你,无论以何种支付形式,如果你没有收到赔款,且对方无法提供如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确凿证据证明已经支付给你的话,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家公司,要求这家公司立即支付赔款。  汪SA:  听得我精神一振,立马在网上找起了律师。先是找了一位姓李的律师,打电话过去,这位律师先是听得很认真,当听到赔偿金额为1940元时,就不耐烦的打断我的叙述。说“这样的金额太低,没律师肯接的,就算接了你自己总要负担一部分律师费的,还不止这点钱,起码你付个写起诉状的笔费就是三千。”  汪SA:  没办法,只好再托了个法律界的哥们找了个专门打经济纠纷官司的熟识的律师。毕竟是熟人介绍的,这位郭大律师到是很耐心的听完了我的叙述,给了几个建议:第一,这点钱你找律师帮你打官司是很难的,不太可能有律师愿意接这种小额的经济纠纷案子。  汪SA:  第二,这种案子你可以自己去法院的网站上下载个起诉状,自己去起诉的,不是一定要通过律师。第三,像你所说的这个情况和证据材料都比较充分的情况下,胜诉的几率是很大,胜诉就可以让法院强制执行要回那笔赔款的。  汪SA:  第四,建议你还是先找他们总公司要钱,因为你的债务关系是和他们出租车公司的不是和这个司机个人的。你可以和他们领导说,如果不给钱的话就去起诉这家公司。一般情况下,出租车公司到这一步都会给钱的,不会为了赖两千块钱和你打这种官司。如果真的不给,你就去法院起诉这家公司。  汪SA:  接着,我自信满满的就去杨浦人民法院的网站上下载了几个起诉状的模板,写了个起诉状的草稿,准备如果明天还没有答复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回到家,愉快的和老婆说了这个事情,却被老婆浇了盆冷水:“律师虽然这么说,但金额这么小,法院是不是愿意受理啊?肯能会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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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SA:中午先去吃饭,回来给迎宾出租车公司打电话问问他们的处理结果。  39分钟前 来自腾讯微博  汪SA:刚刚在杨浦人民法院的网站上看到明天周六有群众接待日,打算去现场看看,希望能碰到个好法官,问问我这情况能不能受理。  16分钟前 来自腾讯微博
  汪SA:刚给迎宾出租车总公司打了电话,询问昨天投诉的事件的处理情况。什么都没问到,昨天接电话的那个男的就给我了一个肇事司机所在车队队长的电话,要我自己和下面的队长沟通,总公司不管的。  汪SA:打电话给了这个队长,队长的原话:“阿拉司机说了拿理赔材料的时候阿拉司机就把钱先垫付给你了。侬讲侬没收到阿拉车队不管的,你拿得出你没收到钱的证据伐,要么你就去起诉阿拉好了。”  汪SA:我说:“你说把钱给我了,我从没有收到过,你有把钱给我的证据吗?你说给我了,现金给我的话拿收条出来,银行转账的话转哪家银行的,我去拉对账单出来。保险公司是把钱赔到你们公司帐户上的,我当然是要找你们公司要钱。”  汪SA:然后,这个车队长就直接把电话挂了。我再打到迎宾出租车公司,那个声称是否则接待投诉的男的也就丢下一句话:“你自己去和下面的人沟通,都说了公司不管的。你要投诉就去投诉好了,要起诉我们也可以,尽管去起诉。”  汪SA:我本来想说要他们总公司解决问题,我没收到钱,保险公司把钱打给你们公司,我总问你们公司要,你们不能解决我再起诉。但我刚说了“我”字,对方就把电话挂了。  汪SA:不知道像迎宾出租车这种公司是觉得贪了别人1940块钱保险赔款,人家是不会为了这点钱起诉他们呢?还是觉得即使人家起诉他们公司也没有律师或者法院会受理呢?还是觉得人家起诉了也有公司顶着无所谓呢?  汪SA:哥作为这种金额小的民商经济纠纷中弱势的普通百姓一方,为了拿回属于我的1940块钱继续努力着,也坚持将全过程直播出来,希望网友们能支持我。  汪SA:看来寄希望于这家出租车公司内部是没啥用了,哥下一步打算向交通客运中心投诉看看。打完电话继续直播。
  既然是调解,那就该先拿钱再去修车。现在你只能找律师去起诉了。
  汪SA:刚又咨询了一下浦东事务所的一位范律师,法院对这种2000块左右的案子是不是受理,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说是肯定会接的。心宽了点,看来照这个情况,明天的杨浦法院之行非去不可了。  汪SA:周末在外奔波了一天,今天早上9点不到接到个陌生人的电话,声称是肇事司机的朋友,下周二上午把1940块钱当面给我。口气不太友善,但能拿到钱是最好不过了。就问了他具体地址和时间,或者能不能拿到我这边来。  汪SA:这人的回答有点奇怪,搞得和特务接头一样,说是到周一的时候发短信告诉我具体的地址和时间,到那里碰头。回头和老婆说了下这个事,她关照我如果是太偏僻的地方就别去了,前车之鉴在那里,别搞出什么事情来。  汪SA:反正上午杨浦法院接待日的地方还是去了一下,拿了点材料,心里也有了点底,总归做好两手准备吧。
  晕,招几个人 揍他一顿,那点钱 就当你消费了。。
  汪SA:今天上午对方很受约定的来了,也把钱还给了我,虽然写收条的时候坚持要我往前早些几天,写在了5月24日。但毕竟收到了钱,这点事情也就算了。  汪SA:好吧,到现在为止收到了钱直播也就结束了。总归这种小额的经济纠纷问题能得到解决关键还在于对自己权利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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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案件在法院是诉一件判一件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90%赢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物业公司完全占理,而是因为法院在审理中根本不审查不理睬业主作为被告方的理由。 ——这是物业管理费诉讼的实际操作情况。 1、物业费的依据并不是法律规定,而是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同。所以,只要是物业公司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都可以成为业主拒付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2、鉴于法院在物业案件上的实际操作情况,法院实际已经成为物业公司的催帐员。这种都是一批几十甚至几百个案子上的,法院都是把这些案子当作提高结案率的皮夹子来捡的,你不要指望法官会为你一个案子来花心思。这样的法官恐怕若干年后才会有。 3、法院已经意识到物业案子不能用这样的思路判了,因为遇到大量物业公司有问题的案件。已经有法院向高院提出过建议要求对物业案件的办案思路进行调整。
1、拖。收到诉状和传票后,要期限内提出要求反诉(反诉提出,不管有没有道理,法院必须接受的。如果不接受,是要出裁定的,出了裁定可以上诉,中院有结论后下来后,再继续本诉。如果一审法院既不接受反诉,又不让你上诉,灵了,案子判好后,上诉,发回重审。)审理过程中,说有新证据提供,要求延长举证期限。尽可能拖长时间,把这件案子的进行与其他案件分离出来。判好再上诉呗。反正能用的程序用足。 反正离中院近,花不了几个车钱的。但律师的诉讼成本上去了。物业案件的最大优势在于量大,可以摊薄律师成本。所以这种办法最好是有大量的业主不服判决的,每个案子各自操作,这样诉讼成本就上去了。
有好的物业公司,也有坏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根本不是从业主权利出发的,根本谈不上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拒交物业费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即便交物业费。交也要折腾死它!
对于交物业费我是这样想的,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不交物业费,就等着它告吧,在法庭上能争取一下就争取一下,赢了官司正好,当然,输了也无所谓,物业费最终是要交的,但要看是怎样的交法,记住!这是个关键,要让物业公司也付出成本!即使我们交出物业费也要让物业公司付出成本!物业公司请律师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律师天天往法院跑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尽管那是他的本职工作。那我们从现在开始,每个人都等着法院判决后再交物业费,算一算有多少住户,要是每家都跟物业公司过一遍法院,那不得把它折腾死,把法院烦死!老子不是没钱,不是交不起物业费,但这个物业费交的不舒服,心里憋屈!那我也让你收钱收的也不舒服,有本事你就告呗,下次我还是不交,还是等法院判完我再交。
2、 经济纠纷在法院的流程是: 1,起诉,立案。谁起诉谁就交诉讼费,经济纠纷的要按诉讼额的百分比来交(20%)。如果物业真的要告,那要出一大笔的诉讼费代缴(诉讼费要由法院确定双方谁出)。 2,传达、调节、开庭。。。最少要3各月以上。导致的结果是两个:1,物业赢了。2,物业输了。如果物业输了,那他就自己承担诉讼费。还没有要到钱。 如果物业赢了,记住这个时候才是关键。官司是输了,要钱就难了。不给钱物业还是没有办法。物业只好再去法院立案申请执行,这个环节就有法院的执行庭来执行了,当然法院的执行厅还要交一笔钱(20%),法院才能来执行。执行的时候没有你的存折账户和开户行,你存折上的钱是安全的。(除非物业或法院有你存折)。那执行什么呢?你家里的东西,物品可以折价,你要配合法院让他们把东西搬走,不然就是妨碍公务。物业最终得到你家里的沙发、床和电视等。反正用三年就要换了,还不如折价算了。物业没有要到钱,还花了不少给法院大人们的奖金,或是盖办公楼的钱。 黄世仁在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是制度这样规定的,不是想这样。我们也是被逼的。 至于那个律师函,哎。收到后物业一定会打电话给你说:“律师函收到了吧,快交吧,不然。。。”
应对物业起诉的下中上三策 象物业因为不缴物业费起诉业主这种事情,说实话,业主胜诉的可能性是小的。这并不是说业主的行为就是不正义不道德的,而完全是因为在现有的司法体系下,业主可能反诉物业不作为和侵权的法律主体——业委会缺失所造成的。但即便如此,物业起诉业主的主要目的,也并不是就为了那一加一户不过数千的小钱,而是追求一种杀鸡给猴看的群体效应,造成多数业主因恐惧物业起诉而不敢维护自身权益乖乖地缴纳物业费。真要是一家家通过打官司来催缴物业费,恐怕过不了一年,物业也就挺尸了。
下策: 一个字,拖。 拖完了开庭拖判决,拖完了一审有二审,也甭费心琢磨什么证据、答辩,更不用为此着急上火、发愁烦心,反正咱有时间就去庭上转转,看看物业这帮不要脸的东西耍猴开开心,就算官司一年半载以后彻底输了,也不过几千大洋的小事,有钱还难得买个开心呢!物业想要滞纳金?放心吧,崩说门,连窗户都没有!就连这几千块钱,还不一定给到他手里呢!再执行个一年半载,得了,看着法官兄弟不容易,给个面子吧;要钱,没有,要物,刚出炉的老彩电、录音机倒是有一批,当年的发票都在,看能顶多少银子?物业不想要?就这都是执行法官好不容易执行回来的,给脸不要,自己看着办。 中策: 也是一个字,哄。 物业不是不嫌丢人吗?那我们就帮着他们哄哄,赶赶场子。也别光咱一个小区,要联合其他小区业主们,反正网上交流这么发达。除了接到起诉的业主,别的业主也可以联名写个东西,把物业的“光荣行为”都给他写出来,作为补充证据给法官们看看,也让他们开开眼,看见以后写着“云……”物业的小区都绕着走;法官不采纳?那也不要紧,新闻媒体上播播,小报记者这年1月活着也不易,就等着这个好拿封口费呢!没准儿招了几个人大代表,再谈谈法律的缺失那也说不定哈!就这么着,同学们说说,这物业能不露脸吗?这脸不得露大发喽?!
上策: 还用我说吗?说一千道一万,要是有了业主委员会,我们还会受这个欺负吗?!说句不好听的话,都到了今天了,业主们也并不团结,还在各自打着小算盘,这样下去,业主的利益不受损,那才是老天爷不长眼睛呢!物业惹着我,不行;物业起诉我,我下策保证比谁玩得都漂亮。别人受得了,我更受得了,大家瞧着办好了。
关于如何应对强制执行的建议 ,至于大家担心的“拘人”,就更不用怕了。别看大家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强制执行拘人的事,甚至判刑,那都是媒体忽悠吓唬老百姓了,不排除物业用利益驱动媒体大肆宣传以威慑大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极少采取这个手段,极少极少,除非您直接与法官法警发生言语冲突直至身体对抗。听一听拘人程序大家就明白了。执行法官首先要整理材料,写报告,说明我们如何如何藐视法律,对抗执行,行为恶劣,报到庭长那批准,庭长批准后,再报主管院长批准,都批准后,制作拘留决定书。然后和法警队主要是队长协调,看看法警队的同志们什么时候有时间,再看自己的时间有没有空闲,别跟开庭冲突了。最后一切都弄妥当了,才会到你家。到你家后,也不是马上就拘人,要宣讲政策,告诉你,必须得执行判决,你办不办,不办我们可带着拘留决定哪,可以拘留你。你怎么办?当然要办啊,当然要尊重法律啊,法院的同志们也很辛苦,大老远来一趟,不能让你们白跑,但我也没那么多钱,老父亲刚刚住院治疗花了一大笔钱,能不能先给一部分,回头我慢慢筹钱,或者请我的邻居给我担保一下,我保证在多长多长时间内给钱,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的缓兵之计,等等,只要把执行法官好说好商量哄走了,下回来就不一定何年何月了。总之,执行法官不是到家里马上就拘人的,没那么恶,他一定会告诉你,请你配合执行,否则我就拘人。要是口齿伶俐的业主,可以想办法再拖拖,要是您不愿意和穿制服的多纠缠,直接给钱打发走就完了,绝不至于被拘留。那些当场被拘留的,一定是在言辞和肢体上与法官和法警有激烈对抗,这种情况就不需要拘留决定书了,可以直接以妨碍执行公务拘留。
这段本来是结尾段,但我写完后感觉太长了,所以把大家关心的拘人问题提前到第一 段来说。
我相信家园里的法律工作者不少,代理过执行案的也不少,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强制执 行手段的也不会少,但真正走到“拘人”这一步的肯定不多,因为法院本身采取这一措 施就慎之又慎,少之又少。我在上周刚刚执行过一个拘留了对方法定代表人的案子,有 一些新鲜的经验供ZZ们参考。
大家首先要明白一个前提,这是我们的优势,就是广大业主“广大”这个词在现实中 的意义,就是人多,物业尤其是法院根本管不过来。大家一定要充分发挥这个优势,每 业主都“拖”一点,耗一点,物业和法院就受不了。这个“拖”并不是说非法的拖,而是在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范围内拖。比如,一个案子从起诉、受理、通知、庭前交换证 据、质证、审理、(二次审理)、合议、宣判到上诉,上述过程再走一遍,进入执行阶 段,申请执行,受理,安排时间执行,请法警,一次执行不行,再来一次,还不行,再 来一次,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您再提个执行异议,要求执行听证,或者我一时凑不出这 么多钱,我多凑两次,那执行员就得多跑两次,或者,我给您法官大人写个保证,保证 在12月内还清,或者请我的邻居给我担保,我一定在12个月内或6个月内还清,等等。 您想想,上述过程都走一遍,物业和法院累得不轻吧。这还只是您一个人的,要是所有 的被诉业主都这样把法律赋予我们的诉讼权利用个够,拖也把物业拖死了。持久战,我 们怕什么,最不济我们最后把物业费交了,那也把物业折腾个够。
关于诉讼阶段的建议,我不再多说,家园网的高人支的高招不少了,我只说一点,如果应诉通知到了您手里,确定要开庭了,被诉的业主一定要去应诉。当然在此之前,您也可以想办法不让自己见到收到法院传票。一定要在法庭上把我们的想法理由充分的说,能说多少说多少,尽管法官不爱听,不想听,最后我们也可能败诉,但任何事情发生变化,比如从败诉到胜诉,都需要一个过程,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每个人如果不积累这个量,那质变的过程只会抻的越长。就象杜宝良因违章被罚款一万多,这个钱他肯定要交,他胜诉不了,但不也换回来交通管理局开始给大家邮寄违章通知单了吗。我们都不是刁民恶民,不交物业费肯定有原因,物业是有责任的,这点难道法官不知道吗?他当然知道,法官也买房,买的房还都不错,他当然知道到底这个矛盾谁造成的,谁的毛病更大,换句话说,更应该先整治谁。大家都尽力去抗争,胜利肯定会来到。
败诉了,法院判决生效了,该执行了,如何面对?就是不理他,拖着。说说法院的工作流程工作量,您就明白拖是最方便最好用的办法了。说句公平话,撇除个别法官的灰色行为灰色收入,法官的收入不高,尤其是公务员工资改革以后,一般也就两三千块钱,可是他们的工作量远远超过挣两三千块的人所承担的工作量,一句话,他们的工作量非常大,经常加班,他们非常忙。这么忙的人哪有功夫一趟又一趟的往我们这跑,你只要倍儿尊敬和颜悦色的把他这趟哄走,下一次来不来就不一定了,来也指不定几个月以后了。
&物业再NB,再有背景,他也是具体的某一个人具体办这事,当他面对的是成百上千的业主时,他的时间和精力也显得很少。他得费心费力的疏通法院一级又一级的环节,诉讼环节和执行环节的承办法官又不是同一个人,他们的领导也不同。即使环节全都疏通了,最后工作还要具体的落实到某一个法官头上,他的时间和精力更有限,前面说了,法官很忙。而且,物业疏通了法院的环节,不是说这一次疏通了,以后就随便用了,不用再做思想工作了。举个例子,不是说您今天加油了,以后这车每天就随便开了,不用再加油了,您只要想要这车能发动,就得加油,您去一趟清友园就得加一次油,下次去,下次还得加油,谁给我加油,我就去谁那。这油可比93号汽油贵多了。您想想,假如您是一个法官,出去一趟,北京又这么堵车,您是愿意执行一个标的5000万的案子,还是标的5000块的物业费案子,5000万的案子得加多少油,5000块的案子又能加多少油。5000万的案子执行的好,年终写工作总结多有面子,5000块的案子去欺负老百姓,又能有多少面子,能算多少工作业绩。
很不幸,在您不理他拖着他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和法警百忙之中还是到您家来了,强制执行来了,怎么办?不要怕。国有单位、国有机关最怕激起民愤,闹成XX性事件,这会影响他的升迁、政绩、甚至饭碗,现在从中央到地方不都在建设和谐社会嘛。所以只要我们不用强,执行法官就不好用强。更不能跟法警对抗。我见过的法定代表人一次开保时捷去法院,一次开AUDI A8L去法院,车牌都是京A85开头的,在执行员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法警一点都不客气,一把就从椅子上薅起来,另一个法警一下就把另一只手拷上,那也是在社会上很有身份的董事长啊。所以,不用强,尊敬法院,尊敬执行员和法警,和颜悦色,但就是不给钱(因为本来就不该给,我们冤枉啊),用尽法律允许的一切办法拖着。实在拖不过去怎么办,那就多少给点,比如给个30%,表示一下诚意,给法官点面子,让他回去多少能交个差,绝对不全给,执行法官下回什么时候来就不好说了,物业也没办法啊。
虽然ZZ们总败诉,虽然法官对待ZZ们总是声色俱厉,但这不意味着法院就是物业他们家开的,他想让法官干什么法官就干什么。物业请法官出来执行一次,那也得费牛劲了,法官不会仅仅为了物业的事一趟又一趟的出来。实际上,法官也很烦物业,起诉了那么多业主,都归到法官那,就是工作量啊。面对的又是一个又一个散落在社会上的老百姓,不好执行,不好结案,结不了案就影响工作业绩,法院是以结案率来考核法官的。执行法官请法警出来也特别费劲,大家都明白,如果哪个法官承办物业的案子,他会受到物业的礼遇,出去执行也算完成自己的结案率,法警苦哈哈的跟您瞎忙活什么啊,没动力,所以法警在民事纠纷中不是容易请出来的,执行法官需要好好协调与法警的关系,当然羊毛出在物业这只羊身上。
再举个例子。有一次我们请长春的法官去沈阳执行,一趟就出去5W多,还无功而返。到现在,第二次执行还没启动起来。知道法官出来执行一次多难了吧。 &
所以,如果不幸,您被起诉了败诉了执行了,没关系,只要好说好商量着,就是不给钱也没事,实在拖不过去就给点,反正已经达到了拖的目的。但明年,对不起,我还是不交,只要你物业一天不改变,我这物业费就一定不会痛快的交。你愿意告就告去,愿意执行就执行去,你要折腾的起,我们ZZ就陪的起。拖也把物业拖傻了,这帮硬塞给咱们的„管家„,拿着咱们给的钱还要工资,主人让他报报帐目都不肯,你把我们业主的钱花哪去了都不告诉主人,主人还敢把钱再给你吗?不要把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搞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实说到底,拖也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也并不是想白白的让他们给我们服务,我们一分钱也不给。我们要的只不过是与服务水平相匹配的支出,要的只不过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业主和物业应该各自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一个字,公平。但我们手里掌握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物业一直想要的钱,那还不利用的充分点。
但下次还是不交,物业有本事就一次又一次请法院来,反正我们陪的起,大不了就是给点钱。没赶上的,就更不用交了。 所以,大家不要担心更不用怕,只要讲点斗争策略即可。这还是说当面对的同志时的态度。对待物业的态度,就是不客气,坚决斗争到底。担心了,害怕了,就中了物业的套了。
最后再补充一句,如果您真被拘留了,7天也好15天也罢,而且确实在里面呆了那些天,那您还真就别交物业费了,反正拘也拘了,这已经是强制执行的最后一招了,到时间法院就要放人。估计以后物业再也不敢到你们家收钱了。
第一,现在物业合同纠纷绝大多数都是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不允许上诉;第二,法院可以通过你的身份证号轻松查到你的银行开户信息及余额,及时冻结账户便于执行;第三,此类纠纷标的都比较小,执行起来很简单,很少有人因为这点钱拖着不给,即使不给,只要你自身没有重大疾病,拘留程序太简单了,找主管院长签字就行了,所以楼主的说法不敢苟同~个人拙见啊,对与不对多多担待~
顶!垃圾物业比比皆是 拿着业主的钱不为业主好好服务!就想着多弄点钱!对待这种物业就是要斗争到底!
不行 咱们组织一起 去县政府 和领导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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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园的物业去年滚蛋了 中道物业赶紧滚 别骗吃骗喝了 垃圾
As The last ship sailed towards the distant horizon当最后一艘船消失在遥远的地平线I sat there watching on a rock 我在岩石上凝望My mind slowly drifting away 任思绪如烟般慢慢弥散Forming into my... Dreamtale 编织成我的...梦境传说!
楼主,说说取暖吧,
什么物业费
连个垃圾桶都没有
誰她妈给交啊 '门坏了都不给修
要钱找上门来了
物业没有和业主签订合同,不叫物业费很正常。
帝贤家园物业不尽责,单元门口天天堆垃圾,封闭小区不封闭,物业费上涨一倍,业主委员会干嘛不为业主服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物业管理法规把小区管理好了我们就交物业费 什么玩意呀 晚上噪音吵得睡不早觉
1、拖。收到诉状和传票后,要期限内提出要求反诉(反诉提出,不管有没有道理,法院必须接受的。如果不接受,是要出裁定的,出了裁定可以上诉,中院有结论后下来后,再继续本诉。如果一审法院既不接受反诉,又不让你上诉,灵了,案子判好后,上诉,发回重审。)审理过程中,说有新证据提供,要求延长举证期限。尽可能拖长时间,把这件案子的进行与其他案件分离出来。判好再上诉呗。反正能用的程序用足。 反正离中院近,花不了几个车钱的。但律师的诉讼成本上去了。物业案件的最大优势在于量大,可以摊薄律师成本。所以这种办法最好是有大量的业主不服判决的,每个案子各自操作,这样诉讼成本就上去了。
有好的物业公司,也有坏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根本不是从业主权利出发的,根本谈不上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拒交物业费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即便交物业费。交也要折腾死它! 对于交物业费我是这样想的,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不交物业费,就等着它告吧,在法庭上能争取一下就争取一下,赢了官司正好,当然,输了也无所谓,物业费最终是要交的,但要看是怎样的交法,记住!这是个关键,要让物业公司也付出成本!即使我们交出物业费也要让物业公司付出成本!物业公司请律师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律师天天往法院跑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尽管那是他的本职工作。那我们从现在开始,每个人都等着法院判决后再交物业费,算一算有多少住户,要是每家都跟物业公司过一遍法院,那不得把它折腾死,把法院烦死!老子不是没钱,不是交不起物业费,但这个物业费交的不舒服,心里憋屈!那我也让你收钱收的也不舒服,有本事你就告呗,下次我还是不交,还是等法院判完我再交。 2、 经济纠纷在法院的流程是: 1,起诉,立案。谁起诉谁就交诉讼费,经济纠纷的要按诉讼额的百分比来交(20%)。如果物业真的要告,那要出一大笔的诉讼费代缴(诉讼费要由法院确定双方谁出)。 2,传达、调节、开庭。。。最少要3各月以上。导致的结果是两个:1,物业赢了。2,物业输了。如果物业输了,那他就自己承担诉讼费。还没有要到钱。 如果物业赢了,记住这个时候才是关键。官司是输了,要钱就难了。不给钱物业还是没有办法。物业只好再去法院立案申请执行,这个环节就有法院的执行庭来执行了,当然法院的执行厅还要交一笔钱(20%),法院才能来执行。执行的时候没有你的存折账户和开户行,你存折上的钱是安全的。(除非物业或法院有你存折)。那执行什么呢?你家里的东西,物品可以折价,你要配合法院让他们把东西搬走,不然就是妨碍公务。物业最终得到你家里的沙发、床和电视等。反正用三年就要换了,还不如折价算了。物业没有要到钱,还花了不少给法院大人们的奖金,或是盖办公楼的钱。 黄世仁在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是制度这样规定的,不是想这样。我们也是被逼的。 至于那个律师函,哎。收到后物业一定会打电话给你说:“律师函收到了吧,快交吧,不然。。。”
花一辈子钱买套房子住,还没装修就被物业一直催交物业费,而且物业费高的离谱。本开心一下子化成了闹心。
什么物业費,做了些什么事都不跟业主说,就知道收钱,太搞了那帮人。好像这房子是他们送给我们的。要看他们脸色,还要给他们钱花每年,什么世道,怎么就有这样的人没人管了
我认为物业费必须交,由业主委员会沟通监督,否则物业公司赔钱也就没人给你服务了。物业做的到位,好多人也不交。所以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业主。
看到这么多建议,作为法律人和律师只想说三点。1.以上建议不能说完全没有用处,但是作用极其小,而且会激化矛盾,最后还是业主买单。业主认为拖会增加物业的诉讼成本和律师成本,其实不会。因为律师在承接案件时就会考虑到代理成本,物业公司看起来是付了律师费,最后还会通过物业费赚回来。而且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物业公司赢,输的一方要承担诉讼费、执行保全费。而且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是要交违约金的,如果法院判决后不履行,还要交迟延履行利息,所以如果仅仅是为了拖时间,真的是最后吃亏的还是业主。2.楼主建议的上诉,可以引起二审程序,但是二审改变一审判决的可能性很小,发回重审仅在事实、证据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二审法院很快就判决维持一审,处理这种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上诉法院基本比较相信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可能性很小。3.至于楼主说的找政府,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信访、申诉、再审很难很难,相关部门不会立案的。如果二审判决后没有再审,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旦强制执行,并不是说低价处理一些没用的电器那么简单,是可以针对价值大小拍卖车房的。而且,执行局的人并不是那么好说话,并不会那么同情心泛滥,毕竟执行到财产、快速结案对他们来说是有好处、有绩效和提成的。最后综上,并不是说各个勾结,也不是我危言耸听,向着物业公司说话,办过这类案子的经验后,我想告诉大家,业主拖时间、扯皮是没有用的,最后诉讼费、执行保全费、物业费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会让业主得不偿失,不如在物业公司起诉时,以物业公司服务存在质量瑕疵为由,要求对方打折扣,比如只交80%。如果一直拖着不履行,会被列为老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哦,那以后对自己的影响就大了。
牛掰 给你一百个赞 刚刚和我家楼下保安起冲突物业偏袒保安 快给我气爆了 看了这个帖子决定不交物业费
物业费不交,物业公司不给充水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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