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如何做好节税规划

宇鑫货币:公开转让说明书

联系邮箱:wangdi@ 至 至 至 兑换有限公司 (四)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均为公司根据实际 需要购入所得,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主要分布于公司以及下属营业厅。截至 2015年5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电子设备 160,827.00 84,573.12 - 76,253.88 办公设备 66,420.00 预约购买厦门市思明区03-07观音山D15地块房产的第10层及附属地下车位,共计 人民币24,127,845元。2015年7月6日,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人民币2,400万元。 1-1-45 (五)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及结构 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31人,具体情况如下: (1)岗位结构 员工类别 人数 占比 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 - 0.2330% 4 李剑晖 财务负责人 - - 0.1746% 1-1-46 四、公司营业网点 (一)公司营业网点租赁情况 公司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公司总部和各营业厅。公 司总部及营业厅的租赁情况如下表: 经营时间 租赁 序 网点 租赁价格变化情 (取得许可 地址 出租方 面积 租赁期间 号 名称 况 证时间) (㎡) 2013年:30元/ 厦门市思明区塔 ㎡/月; 2014 公司 2011年3月 厦门宇鑫投资有 - 1 埔东路171号 775.35 年:60元/㎡/月; 总部 10日 限公司 每月10000元。 第一合同年度 10500元/月,第 二合同年度至期 满根据五通码头 的客流量的增减 进行逐年调整, 五通 厦门市湖里区五 厦门国际航空港 2012年12 - 比率为30%,固定 3 营业 通客运码头侯船 海岸开发有限公 10 月27日 增长比率为5%。 厅 楼E2柜台 司 若上一年度租金 为A,客流量增减 率为B,则本合同 年度月租金 =A+0.05A+0.3B* A。 厦门市思明区筼 滨北 2013年9月 筜西小区Ⅱ区住 厦门苹果林商务 - 4 营业 15 无偿使用 27日 宅楼群临街商店 咨询有限公司 厅 第12单元 艾美 厦门市湖里区南 2014年6月 厦门福隆体育产 - 5 营业 山冠军路7号 25 无偿使用 24日 业发展有限公司 厅 JK5区 中山 2014年6月 厦门市思明区中 厦门夏商百货集 - 6 20 月租金1,000元 营业 24日 山路1号夏商百 团有限公司 1-1-47 经营时间 租赁 序 网点 租赁价格变化情 (取得许可 地址 出租方 面积 租赁期间 号 名称 况 证时间) (㎡) 厅 货一楼服务台 嘉禾 厦门市思明区嘉 个月:174.84元/ ㎡/月。 公司滨北营业厅、艾美营业厅、嘉禾营业厅的经营场所由公司业务合作伙 伴无偿提供。公司总部、自贸区分公司、五通营业厅、中山营业厅、台东路营 业厅的租赁价格根据新签定的租赁合同或根据年份而调整。公司及营业厅租赁 价格的变动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公司营业网点人员配备及齐备性 公司各营业网点均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相应经验的工作人员。柜员在日终 前对本日网点现金进行盘点,并对录入信息进行核对,以确定库存现金与系统 内显示金额一致,以及录入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信 息与公司兑换业务系统的数据一致,对于不一致的须找出原因并进行查漏补缺。 公司总部管理人员负责营业网点柜员的调配与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结算 人员负责网点间备付金的调运工作。 公司营业网点的人员配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 (三)公司营业网点盈利能力 经营时间 营业利润(单位:元) 序 网点名称 (取得许可证时 号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5月 注:公司总部网点利润在计算时所使用的费用仅包含与总部货币兑换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 公司营业网点主要设立在码头、自贸区、商业区、高端酒店,客户主要是 码头的游客、酒店的住客及兑换点周边的居民等,由客户自主发起兑换,但亦 面临着周边银行、特许机构等的竞争;公司总部位于厦门市高端的商务运营中 心,聚集了出入境较多的商务人士及熟悉公司品牌的客户,同时,公司与旅行 社、商旅服务公司等建立的合作渠道亦为公司总部网点带来了较多的客户,盈 利情况也较其他营业网点好。 报告期内,公司仍处于投入期,业务种类较为单一。为此,公司积极探索 货币兑换衍生业务,并与监管机构持续沟通,以获取更多的业务经营资质,扩 展业务维度,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于2015年4月承继母公司宇鑫投资网 上个人本币兑换业务和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业务,于2015年6月取得 全国范围内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资质。未来,公司将依托上述资质拓 展业务渠道,逐步实现货币兑换的O2O模式并突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国经营。 同时,公司将加大宣传投入,加强公司线上及线下渠道商和合作伙伴体系建设, 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 (四)新增和关闭实体营业网点情况及原因 公司自设立以来新增和关闭实体营业网点的情况如下: 经营时间 网点名称 关闭时间 (取得许可证时间) 公司总部 2011年3年10日 - 轮渡营业厅 2011年3年22日 2012年3月28日 - 自贸区分公司 2011年7月28日 1-1-49 经营时间 网点名称 关闭时间 (取得许可证时间) - 五通营业厅 为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影响力,满足更多客户的兑换需求,公司 选择人流量较大、货币兑换需求量较大的码头、自贸区、商业区、酒店等增设 营业厅。在营业厅成立后,公司会根据各营业网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网点所 处区域人流量及货币兑换需求的变化情况,对营业厅的设立及经营情况进行调 整,关闭兑换需求较少、经营业绩较差的营业厅。 五、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公司业务收入的构成及主要业务规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来源为货币兑换产生的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 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元 2015年1-5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兑换 24,880,542.24 100% 68,984,890.72 100% 66,507,148.32 100% 业务收入 合计 24,880,542.24 100% 68,984,890.72 100% 66,507,148.32 100% (二)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可在同业及银行间进行同业平盘。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个人客户和进行同业平盘的机构客户,客户分布较为广泛。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收入的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50 序 占主营业务 的比例分别为1.34%、1.49%、2.22%,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上 述前五大客户均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持有上述前五大客户权益或存在亲属关系。公司与 上述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供应商情况 1、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2015年1-5月、2014年度、201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合计占当期采购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3.59%、2.79%、2.99%,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上述前五大供应商均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持有上述前五大供应商权益或存在亲属关系。 公司与上述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各期采购及其销售单次(平均)金额: 单位:元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5月 全年采购单次(平均)金额(兑入) 7,696.21 7,179.77 6,220.01 全年销售单次(平均)金额(兑出) 7,906.63 7,250.30 6,284.05 报告期内采购、销售单次金额较为平均,发生额较为合理。 报告各期供应商、客户的数量: 单位:个 公司的成本结转方法:公司本外币兑换业务结转的成本为该外币的移动加权 平均金额。 公司本外币兑换成本依据销售报表汇总表按网点按月按币种加权平均导 出,该表中兑入外币金额为本期增加的数量,兑付人民币金额为本期增加的金 额;兑出外币金额为本表中的减少,销售成本为系统计算的销售成本。同时再 加入网点之间调剂及平盘的数量金额,数量取自“特许机构备付金监管明细 表”表中-系统内调剂的调入调出外币金额。 销售价格:公司以兑出货币交易当日的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为基准,根据宇鑫 兑换牌价定价机制(公司具有自主定加权)进行定价,作为兑出(销售)价格 1-1-53 与客户进行汇兑交易。 通过核查公司个人客户交易的流水,统计分析公司采购、销售的交易数量, 平均交易金额,供应商及客户数量,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交易是真实的。并结合 与外汇管理局外部月报表信息进行核对比较,公司采购和销售业交易金额是完 整的。通过存货盘点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等核查手断进行分析判断,报告期 内公司存货余额准确。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为真实存在的交易,不存在体外或体 内资金循环情形。 (五)报告期内重大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1、同业机构合作合同 序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履行 合作方名称 合同内容 号 (元) /合同期间 情况 中信银行 合作方为公司提供代 履行 1 无 - 厦门分行 理外币现钞提取服务中 上海汇元通商务 特许机构间备付金调 履行 2 服务有限公司厦 框架合同 - 剂 中 门局中街分公司 建设银行 履行 3 框架合同 - 电子支付商户合作 厦门分行 中 汇元通金融服务 履行 4 框架合同 - 电子旅行支票代售 有限公司 中 合作方为公司无偿提 中信银行 履行 5 无 - 供台币现钞代保管服 厦门分行 中 务 合作方为公司网上个 中信银行 履行 6 框架合同 - 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 厦门分行 中 务提供配套服务 中信银行 网上支付(B2C)直 履行 7 框架合同 - 厦门分行 联商户合作 中 2、渠道方合作合同 序 签订日期 履行 合作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合同内容 号 /合同期间 情况 公司为合作方介绍 厦门苹果林商务 履行 1 框架合同 - 客户提供个人本外 咨询有限公司 中 币兑换和咨询服务 1-1-54 序 签订日期 履行 合作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合同内容 号 /合同期间 情况 中国国旅(厦门) 公司为合作方介绍 履行 2 国旅旅行社有限 框架合同 - 客户提供个人本外 完毕 公司吕岭店 币兑换和咨询服务 公司为合作方介绍 厦门康辉国际旅 履行 3 框架合同 - 客户提供个人本外 行社有限公司 中 币兑换和咨询服务 台旅旅游开发 公司为合作方介绍 履行 4 (厦门)有限公 框架合同 - 客户提供个人本外 中 司 币兑换和咨询服务 公司为合作方介绍 厦门磐基大酒店 履行 5 框架合同 - 客户提供个人本外 有限公司 中 币兑换和咨询服务 深圳市腾邦国际 公司为合作方介绍 履行 6 商业服务股份有 框架合同 - 客户提供个人本外 中 限公司 币兑换和咨询服务 厦门福隆体育产 公司为合作方介绍 履行 7 业发展有限公司 框架合同 - 客户提供个人本外 中 艾美酒店 币兑换和咨询服务 3、资产购置及软件开发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资产购置及软件开发合同情 况如下: 序 签订日期 履行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合同内容 号 /合同期间 情况 北京宇信易诚科 群汇通兑换系统(web及 履行 1 800,000 技有限公司 app)软件开发 中 预约购买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市鑫福兴实 03-07观音山D15地块房 履行 2 24,127,845 业有限责任公司 产的第10层及附属地下中 车位 4、租赁合同 序 履行 出租方 租金标准 合同期限 房产座落 号 情况 厦门国际航空港 第一年月租金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客 履行 1 海岸开发有限公 10,500元,后 - 运码头侯船楼E2柜中 司 续租金逐年调 台 1-1-55 序 履行 出租方 租金标准 合同期限 房产座落 号 情况 整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 月租金23,520 履行 2 宇鑫投资 - 路171号1503、1504 元 完毕 室 厦门港务集团和 月租金8,000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 履行 3 平旅游客运有限 - 元 2号营业大厅D21号 完毕 公司 租期前三年月 租金每平米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 履行 4 宇鑫投资 - 160元,后续租 161号101单元之一中 金逐年调整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 月租金47,040 履行 5 宇鑫投资 - 路171号1503、1504 元 完毕 室 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 厦门市夏商百货 月租金1,000 履行 6 - 1号夏商百货一楼服 集团有限公司 元 中 务台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 月租金62,720 履行 7 宇鑫投资 - 路171号1503、1504 元 中 室 厦门国际邮轮母 月租金每间每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 履行 8 - 港集团有限公司 月10,000元 2号旅客大厅D21号中 (六)报告期内公司与同业机构合作方及其中间渠道商合作情况 公司的中间渠道商和合作机构可分为柜面兑换业务渠道商、网上兑换业务渠 道商、网上兑换业务合作提钞银行三大类。公司与各类合作机构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如下: 1)柜面兑换业务渠道商 公司与旅行社、商旅服务公司等开展业务合作,为其有外币兑换需求的客户 提供外币兑换服务。 a)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可在各合作渠道商摆放宣传材料,并根据需要 为其客户提供外币兑换咨询和服务。 b)渠道商的权利与义务:为公司提供免费宣传的场所,主动宣传公司的兑 换业务,统计客户兑换需求,并通知公司在拟定时间为其客户提供兑换服务。 1-1-56 c)利益分配:前期公司为加大业务推广,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根据为客 户提供的配套服务,将为该渠道商客户提供兑换服务所得的30%-50%不等的毛利 润作为服务费用支付给渠道商。 2)网上兑换业务渠道商 公司为通过渠道商平台进入公司网上兑换系统,办理网上外币兑换业务的 客户提供外币兑换服务。 a)公司权利与义务:公司可在渠道商平台免费宣传兑换业务,并保证为客 户提供外币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b)渠道商权利与义务:渠道商应负责对其现有互联网系统进行改造,链接 至公司网上兑换系统,并保证其链接公司网上兑换系统的安全性,不会影响公 司网络和网上兑换系统的正常使用,同时需向渠道商个人客户推荐公司网上兑 换业务。 c)利益分配:公司根据通过渠道商平台进入公司网上兑换系统办理网上外 币兑换业务的金额和币种,一般给予渠道20%-40%不等的毛利润作为服务费用。 特殊情况下,会根据渠道商的不同对分成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网上货币兑换平台于2015年8月正式上线,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网 上兑换业务渠道商支付服务费用的情形。 3)网上兑换业务合作提钞银行 公司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展了网上兑换合作提钞 服务,即客户在公司网上兑换系统兑换外币,可至公司的合作银行营业柜台提 取外币现钞。 a) 公司的权力与义务: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在规定的时间 内将外币现钞配送至合作银行分行,并保证为客户提供外币现钞的真实性。 b) 合作银行的权利与义务:合作银行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外币现钞配送 至各支行柜台,在提钞时验证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并在客户完成提钞后在 公司的兑换系统进行确认。 c) 利益分配:公司将客户兑换外币支付的人民币存于合作银行备付金账 户,同时为合作银行的客户提供新台币、韩国元、泰铢等小币种兑换服务,提 1-1-57 高了合作银行客户粘度并为合作银行带来了部分客户资源,公司不向合作银行 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报告期内与同业机构合作方及中间渠道商之间的合作明细如下: 单位:元 占当期营业 报告期 合作方名称 毛利分成金额 毛利分成比例 收入金额 收入总额的 比例 台旅旅游开发 2013年度 2.35% 公司 2015年1-5月 厦门苹果林商 务咨询有限公 6,723.82 50.00% 1,252,115.07 5.03% 1 司(滨北) 注1:公司于2015年上半年一次性支付厦门苹果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滨北)2013年 至2015年5月渠道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业机构合作方及中间渠道商之间的分成比例和合作关系 持续稳定,报告期各期内通过同业机构合作方、中间渠道商取得的收入占当期 营业收入总额比例较低,公司对同业机构合作方及中间渠道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的情形。 六、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公司的商业模式如下: (一)业务模式 报告期,公司主要采取实体柜台兑换的业务模式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 务。公司通过对各地区的货币市场进行研究,在货币兑换量大的码头、自贸区、 商业区、酒店设立营业厅来扩张业务。目前,公司已在厦门市开设了7家直营营 业厅,在福州市平潭综合试验区开设了一家分公司和一家全资子公司。 1-1-58 2015年8月13日,公司的网上货币兑换平台正式升级上线,公司业务开始 采取线上(网上货币兑换系统)与线下兑换点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 便利,更多样的兑换方式。公司开发手机端货币兑换平台、PC端的网上宇鑫平 台,客户可直接或从中间渠道商访问,在平台上购买外币或外汇(存至外币电子 旅行支票),支付人民币后,在公司营业网点和各合作银行(外币也可存入客户 银行卡账户)取到所买的外币。客户亦可直接至柜台兑换本外币或办理外币电子 旅行支票业务。 (二)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多样化的币种、充足的现钞、更长的工作时 间以及线上与现下相结合的业务模式来吸引客户。公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的盈利方式主要是赚取汇率差。公司代售外币电子旅行支票的盈利方式主要是赚 取持卡人境外消费时商家支付的手续费返点及客户在办理外币电子旅行支票充 值中的汇率差。 (三)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设立实体营业厅、搭建互联网兑换平台、与中间渠道商建立业务合 作关系,对公司的货币兑换业务进行推广。公司的网上兑换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兑 换外币、购买外币电子旅行支票和预约兑换服务。公司现阶段与中信银行厦门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康辉旅行社、腾邦国际等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未来将 与国内其他商业银行、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及更多的旅行社、商旅服务网站、留 学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七、风险控制 (一)外部监管控制 (1)业务开办监管 公司申请设立营业网点、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需拟定人员、设备及网络 系统配置方案,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其他资料一同向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 局申报,对于符合要求的,还将由营业网点或分支机构所在地外管局进行现场 验收,在人员、设备、系统、安保、场地等各项软硬件设施均满足条件后才许 1-1-59 可对外营业。 公司申请开办新业务,需对新业务的可行性、风险点、业务流程、风险控 制措施以及第三方合作方式(如有)等方面出具报告,向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 局申报。所在地外管局对该申报业务可行性、风险点等进行论证通过后,还需 逐级审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通过后,公司才可以筹备落实软硬件设施工 作。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对公司系统、业务流程等方面进 行验收后才可正式开展。 (2)日常监督管理 公司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都需将上个月各项业务的特许月报表、备付金报 表、经营情况分析表、个人结售汇系统数据冲正备案报告等业务报表报送至各 分支机构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同时,各分支机构 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会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盘点兑换水单、查看公司资金盘点情况、各营业网点和各项业务的规范合 规运营情况,并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营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悉情况进行考察。 (二)内部风险控制 (1)汇率风险控制 报告期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厦门地区,业务规模较小且相对较集中,调钞 方便,公司现阶段主要通过判断汇率走势的和市场供需情况来决定外币现钞的 库存量,以降低公司的汇率风险敞口。 未来,伴随着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公司的库存现钞将增加,风 险敞口将增大,公司未来可以通过购买远期结售汇产品等手段来控制汇率波动 风险。 (2)操作风险控制 公司根据《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 业务,并根据《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柜面业务管理、备 付金管理的要求对相应业务流程进行严格控制。 同时,公司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 立了《本外币兑换资金管理制度》、《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规程》、《货币兑 1-1-60 换业务系统管理办法》、《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规程》、《网上个人本外 币兑换特许业务现钞支付细则》、《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业务操作规 程》、《本外币现钞业务反假货币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公司的业务流程进 行控制。 此外,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开展关于业务、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在新业务上线时开展业务操作规程及要点的培训;在 每月开展例行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以及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注 意事项进行培训。 (3)分支机构业务控制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营业网点及分支机构员工营业日终前应对现金 进行盘点,确定库存现金与系统内显示金额是否一致。员工还需核对录入国家 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数据信息与公司兑换业务系统的数据是否一致, 不一致的找出原因并进行查漏补缺。 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应通过OA及本外币兑换系统严格按照审核、授权制度 开展权限范围内的工作。总部管理部门可通过个人本外币兑换系统实时对各分 支机构的备付金、水单、日常报表、机构间本外币资金调拨进行审批和监管, 不定期监控巡查、督导和现场核查各项工作的合规性。 公司财务管理系统统筹管理各分支机构财务数据,财务部门不定时对各营 业网点的现金进行盘点,建立现金交接、盘点台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4)货币资金管理控制 公司的货币资金按照日常管理用的货币资金和货币兑换业务用的货币资金 两类进行分类管理。公司日常管理涉及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存 款;公司货币兑换业务涉及的货币资金包括公司现金备付金及银行存款备付 金。备付金是指特许机构办理兑换业务形成的库存现钞,以及通过在银行开立 备付金账户存储的用于兑换业务的资金。备付金需专款专用,不得将非特许业 务的收入混入备付金,也不得使用备付金支付日常费用。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进行了规范。对于公司用于日常管理的货币资金(即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存款),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其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规定。对于公司用于货币 1-1-61 兑换业务的货币资金(即备付金),国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 法》已有较为严格的规定;此外,公司制定了《本外币兑换资金管理制度》、《现 金库房提钞管理办法》、《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规程》、《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业 务规程》、《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现钞支付细则》、《本外币兑换分支机构管 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备付金的提取、保管、调度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 施、责任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按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 八、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监管 1、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公司 所属行业为“J金融业—J69其他金融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公司所属行业为“J金融业—J69其他金融业”;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J 金融业—J69其他金融业”。 2、行业管理体制及产业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个 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 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个人本币特许 业务的审批和监管部门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 经批准经营特许业务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应通过国家外 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货币兑换业 务。 境内非金融机构拟经营特许业务,应向外管局申请在单一外管局分局、外汇 1-1-62 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所辖地区内或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资格,并取得《个 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许可证》。 兑换特许证是境内非金融机构经营特许业务的法定证明文件,由国家外汇管 理局统一印制。外汇分局负责对辖内特许机构(含分支机构和网点)发放兑换特 许证。 (2)监管部门监管政策和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及《规范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外汇分局作为特许机 构的主管部门所涉及的主要监管政策和责任如下: 1)外汇分局作为所辖地区经营货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特许业务”)的 主管部门,接受特许机构的申请,负责特许业务的审批,并对辖内特许机构 (含分支机构和网点)发放《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 “兑换特许证”)。 2)外汇分局负责特许机构异地新增分支机构、新增同城网点的审批,并发放兑 换特许证。 3)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业务的审批。 4)外汇分局负责特许机构在持续经营特许业务期间发生特定变更事项的备案 和换发兑换特许证。 5)特许机构发生特定情形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外汇分局有权终止其特许业务 经营资格,并注销兑换特许证。 6)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外汇分局对特许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核查,加强对特许机 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7)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外汇分局及时处置特许机构、外币代兑机构不规范经营活 动,对特许机构违反规定的,采取及时暂停或取消特许业务试点,依法进行 处罚。 (3)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公司主要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与管理,业务经营涉及的政策法规如下: 序号 法律法规 生效时间 主要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8年8月1日 本条例对外汇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 1-1-63 序号 法律法规 生效时间 主要内容 外汇管理条例》(国 的规定,内容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 务院令第532号) 目下的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管理、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个人外汇管理办 本管理办法对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下 2 法》(中国人民银行 2007年2月1日 的个人外汇管理、个人外汇账户及外 令[2006]第3号) 币现钞管理进行了规定。 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 行年度每人每年5万的年度总额管 理,规范了个人经常项目、资本项目 《个人外汇管理办 下的个人外汇办理,个人外汇账户及 3 法实施细则》(汇发 2007年2月1日 外币现钞管理的业务流程和细则,同 [2007]1号) 时对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 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结售汇业务进 行了说明。 本暂行办法规定了网上本外币兑换 《电子银行个人结 系统如何申请接入国家外汇管理局 售汇业务管理暂行 个人结售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结售 4 2011年4月1日 办法》(汇发 汇业务,标明了接入个人结售汇信息 [2011]10号) 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各项技术参 数。 拟在单一区域或全国范围经营个人 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境内非金融 机构可按照办法的要求,向所在地外 汇管理局发起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经 《个人本外币兑换 营,同时办法规定了经营业务退出管 特许业务试点管理 5 2012年5月1日 理、柜面业务管理(当日个人办理累 办法》(汇发 计等值5000美元(含),年度个人办 [2012]27号) 理等值5万美元(含))、备付金管理 (每月仅可转入转出各一次)和所在 地管理局对辖内本外币兑换特许机 构的监督管理等。 (二)行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1、国内货币兑换行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长期以来,人民币都被国际社会归为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随着改革开放的 不断深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国际收支与外汇储备迅速增 加,我国推出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以外汇指定银行为中心的结售汇制,实 现了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下有条件的可兑换,并明确指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 1-1-64 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 1996年7月,我国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交易纳入了银行结售汇体系,取 消了经常账户下尚存的主要汇兑限制。 1996年12月,我国宣布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开放小额外币兑换。 2008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北京和上海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 业务试点。 2009年11月,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地区扩大为天津、上海、江苏、 山东、广东、北京、黑龙江、浙江、福建、广西、海南、云南、新疆等省市(自 治区),及深圳、青岛、厦门、宁波等计划单列市。 2012年5月,全国所有省市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取消对特许机 构备付金账户限额管理的要求,提高特许机构准入门槛。 截止目前,除商业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外,货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经外汇管 理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业务范围由传统的本外币现钞兑 换业务扩展至包括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换业务、跨境调运外币现钞业务在 内的兑换外汇业务。 长期以来,中国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主要由银行办理,而银行由于网点 数量、经营时间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 务的需要,这个问题在涉外交往和人员跨境流动频繁、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量大的地区尤为突出。试行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有利于发挥经营机构 营业时间长、兑换币种多样、经营机制灵活、专业化服务等优势,同银行的本外 币兑换特许业务形成互补,更好地服务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需要。 2、国内货币兑换行业市场准入及业务特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 项的通知》(汇综发[2015]38号)规定:对于新设立及发生股权转让的特许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分局(含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应认真开展现场 验收,严格审查申请机构的资质、股权结构或受让人业务背景,并充分考虑本地 个人本外币兑换实际需求,合理把握特许机构审批节奏,避免出现过度竞争局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全国范围 1-1-65 内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需要特许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 币,经营区域性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1年以上,开设营业网点5家(含)以上, 申请前12个月兑入、兑出不少于1000万美元,人员、管理等软硬件设施符合要 求,且未被外汇管理局处罚。 自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该项管理办法以来,全国已有59家货币兑换特许经 营机构,仅7家获得全国范围内的经营资质。 与银行相比,特许机构的外币兑换业务具有如下特点: (1)专业化服务:货币兑换业务对银行贡献的利润极少,银行对其重视程 度远不如特许机构,其开办该业务仅是为客户提供一项增值服务,存在着币种少、 服务单一的缺点。而货币兑换业务作为特许机构的主营业务,特许机构不断创新 服务方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货币兑换全方位、一站式、一体化的服务。 (2)经营机制灵活:在价格制定方面,银行各地分行无外币兑换定价权, 不能根据所在地市场及时调整价格;而特许机构的分支机构可根据各地市场的情 况,上报总部调整兑换价格。在钞源补充方面,银行各分行在钞源不足时,因货 币兑换提供的利润少,不会主动从其他同业机构调入外币现钞;而以货币兑换作 为主营业务的特许机构会根据客户的需要,从其他机构调入外币现钞,满足客户 兑换需求,留住客户。 (3)兑换币种多样:因储备外币现钞占用银行的人民币头寸且存在汇率风 险,现除中国银行可兑换的币种较多,其他银行仅兑换美元、欧元、港币等少部 分大币种;而特许机构为满足客户兑换需求,会根据各地货币市场供求情况和对 各币种的风险把控情况,自主选择货币开展兑换业务,实现兑换币种多样化。 (4)营业时间长:银行的工作时间与客户上班时间重叠,不便于大多数客 户的兑换;而特许机构营业时间一般从早上8点半至晚上10点,并且会根据营 业网点所在的区域、客户方便兑换的时间等因素制定工作作息制度,满足下班才 有时间兑换的客户需求。 随着中国对外交流的频率及范围越来越大,特许机构在货币兑换领域具有广 阔的发展空间。 3、国内货币兑换行业发展趋势及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巨大的提升。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深 1-1-66 入,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旅游、投资等也得到飞速的发展,外汇作为最重要 的国际支付手段,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交易市场。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新动 态,国家外汇管理局打破了外汇业务基本上只有银行可以经营的局面,允许境内 非金融机构在获得相关资质的前提下,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需求群体主要是出入境旅游、商务及留学人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跨境旅游业的发展和完善,出入境旅游已经成为常 见的休闲放松方式,个人本外币兑换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入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4》,2013年中国入境 旅游市场保持平稳发展态势。2013年我国接待入境游客12907.78万人次,全年 接待入境过夜游客5568.59万人次,入境旅游实现外汇收入516.64亿美元,同比 增长3.27%,旅游外汇收入位居世界第四。目前,我国港澳台地区是我国内地入 境旅游主要客源市场。2013年从全部入境客源比重看,香港同胞占59.56%,澳 门同胞占16.07%,台湾同胞占4%;外国游客占全部入境游客的20.37%,我国 四大客源国韩、日、俄、美占全部入境外国人的四成。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4》,2013年中国世界 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市场与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出境旅游 规模9819万人次,同比增长18.0%。出境旅游消费1287亿美元,同比提升26.8%。 签证放宽、有序发展的政策,为出境旅游发展营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在市场规 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出境旅游的市场需求和现实消费迅速平民化与多元化,出 境客源地正在从一线城市与沿海地区向二三线城市群和中西部地区转移。在出境 游目的地方面,内地公民出境仍以短途目的地为主,其中亚洲目的地占到近90%。 2014年中国内地公民出境游人数继续增加,2014年12月初,中国国家旅游局宣 布,中国内地公民当年出境游截至当年11月已首次突破1亿人次。 据国家旅游局预计,“十三五”时期,中国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送1.5 亿人次中国游客、2000亿美元中国游客旅游消费;同时还将吸引沿线国家8500 万人次游客来华旅游,拉动旅游消费约1100亿美元。 图1:中国出境旅游人数变化趋势 单位:万人次 1-1-67 数据来源:《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4》 图2:中国出境旅游消费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4》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的发展及中国经济条件的提升,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留学,中国留学人员数量急剧上升,规模空前。根据中国 教育在线《2014年出国留学趋势报告》,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一大留学生 输出国。截止2013年,中国出国留学总人数达到了305.86万人。进入21世纪 以后,中国留学生的人数除了在2004年有小幅度下滑外,一直呈上升趋势,每 年的出国留学人数不断增长。据教育部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出国 留学总人数为41.39万人,较2012年约增加14300人。随着出国留学人数的不 1-1-68 断增加,货币兑换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根据中国教育在线《2014年出国留 学趋势报告》,中国留学生学费、生活费总数约可达到亿人民币。 图3:我国留学人数变动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2014年出国留学趋势报告》 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经济条件的提升、更加开放及频繁的境外商旅服务及蓬 勃发展的留学市场,将给货币兑换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三)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1、政策风险 现阶段我国货币兑换行业受到监管部门较强的监管,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如 将来监管机构对于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准入门槛降低,将加剧行业竞争,对公 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15年8月13日,公司的网上货币兑换平台正式升级上线,公司业 务开始尝试采取线上(网上货币兑换系统)与线下兑换点相结合的业务模式。随 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领域的金融业务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政府不断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立法,给公司的“线上”经营环境带来一定 的不确定性。 2、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货币兑换的客户主要是出入境游客以及出国留学人员。我国经济增长速 度、国民收入增长水平的变化将对出入境旅客及出国留学人员人数、人均消费造 1-1-69 成影响,进而影响国内货币兑换市场。为此,公司积极探索货币兑换衍生业务, 并与监管机构持续沟通,以获取更多的业务经营资质,扩展业务维度,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3、汇率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汇率波动可能给公司带来成本增加及库存外币贬值的经营 风险。公司现阶段主要通过判断汇率走势的和市场供需情况来决定外币现钞的库 存量,以降低公司的汇率风险敞口。未来,伴随着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 公司的库存现钞将增加,风险敞口将增大,虽然公司未来可以通过购买远期结售 汇产品等手段来控制汇率波动风险,但汇率的波动仍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 响。 4、操作风险 公司现阶段采取网上兑换系统、实体营业厅等方式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 业务,公司在经营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因人员操作不当、互联网系统故障导致交 易不成功、公司备付金及信誉发生损失的操作风险。对此,公司不断加强风险管 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了《本外币兑换资金管理制度》、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规程》、《货币兑换业务系统管理办法》、《网上个 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规程》、《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现钞支付细则》、 《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业务操作规程》、《本外币现钞业务反假货币管 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培训与督导。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互 联网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在服务器间架设防火墙,设置安全策略,并进行异地数 据备份。尽管公司已加强控制措施来控制操作风险,但仍无法保证能够杜绝所有 人员操作不当、互联网系统故障事件的发生。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所处地位 1、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国内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特许机构。在商 业银行中,中国银行可以兑换的外币币种最多,其他银行主要兑换美元、欧元、 港币等大币种。虽然商业银行有着较多的网点,但不是所有营业厅都能办理外币 1-1-70 兑换业务,有些城市只有特定的营业厅可以办理,且对于大额或流通性不高的币 种的兑换需要提前预约。 特许机构相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有着服务专业化、经营机制灵活、兑换币种多 样、营业时间长等优势。国内其他主要特许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股东背景 主营业务 网点数 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 个人本外币兑换、电子旅行 海南航空 48 限公司 支票、代理退税 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 通济隆(国际货币兑换 个人本外币兑换 40 限公司 商) 北京联合货币兑换有限公 个人本外币兑换、电子旅行 创佳投资 40 司(港澳台合资) 支票、代理退税 上海汇元通商务服务有限 个人本外币兑换、电子旅行 香港汇元通 24 公司(港资) 支票 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公司 张江高科、艾西益(国 个人本外币兑换 28 (中外合资) 际货币兑换商) 目前,公司营业网点数量虽不占优势,但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 创新开发了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渠道,与商业银 行、特许机构、商旅平台、旅行社、酒店等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业务来源并不单 一地依赖网点。并且,公司深耕厦门市场,在厦门当地取得了良好口碑,积累了 广泛的客户资源。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区域市场优势 厦门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中部、闽南金三角的中心,与台湾仅一水之隔,是大 陆与台湾之间联系的重要窗口,地理位置特殊。随着大陆与台湾日益密切的联系 与合作,两岸经贸、人员往来日趋频繁,新台币兑换需求日益增加。根据国家旅 游局的统计数据,2014年四季度,赴台旅游人次占当期出境旅游总人次的10%, 台湾已经成为大陆游客的常规热门旅游地;根据台湾观光局公布的2014年1至 11月赴台游客统计,大陆游客为364.211万人次,较2013年同期增长38.2%, 按每人次兑换1.5万新台币(约3,000元人民币)计算,全年的兑换需求超过546 亿新台币。 公司在厦门地区市场经营多年,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和市场口碑,在厦门 1-1-71 市场占有率、门店数量居于领先地位。公司深耕厦门市场,新台币钞源较多,借 助公司多年市场积累,公司可获得较大份额的新台币现钞,满足新台币兑换的需 求。公司在积极巩固厦门本地市场的同时,可以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构建及分支机 构的设立将新台币钞源优势及公司经营经验复制推广至其他地区和市场,使公司 更快速、更健康地发展。 (2)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创新开发了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是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 家获得该资质的特许机构。公司开发手机端货币兑换平台、PC端的网上宇鑫平 台,发展线下实体网点和线上兑换平台两个互助渠道,为客户提供更便利、更多 样的兑换方式。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渠道,与商业银行、特许机构、商旅平台、 旅行社、酒店等开展业务合作。公司与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采取广泛铺开营业网 点的竞争策略错开,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充分发挥自身在互联网技术上的累积 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3、发行人竞争劣势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存在以下竞争劣势: (1)经营规模较小 公司虽然已在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但由于设立的时间较短,现在的业务 仍主要集中在厦门地区,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规模较小、经营区域较集中。 为此,公司创新开发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平台、在异地增设分支机构并积极拓展 渠道。未来随着公司异地分公司的增加与稳定,依托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平台的 推广与拓展,公司业务将由厦门地区走向全国,规模也将进一步提升。 (2)利润来源单一 公司收入主要依赖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利润来源相对单一。为此, 公司不断拓展业务维度,于2015年4月获得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资格 和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业务资格,于2015年6月获得在全国范围经营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资格;同时,公司积极探索货币兑换衍生业务,并与监 管机构持续沟通,以获取更多的业务经营资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 1-1-72 力。 1-1-73 第三节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形成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 的机制,为公司高效经营提供了制度保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创立大 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股份公 司《公司章程》;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 事长,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基本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公司治 理结构。 公司成立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 义务,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由 10名股东组成。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 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截至本公开转 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股份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主要对《公司章程》的制定 与修改、董事与监事的任免、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以及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决策等重大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 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严格按照 1-1-74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 署之日,股份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股份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案、管 理人员任命以及基本制度的制定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同时,对需 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规定提交了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三)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监事会制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 事组成,其中除职工代表监事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余2名监 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 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股份公司共召开1次监事会会议,就选举 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等事项做出了有效决议。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监事会的运 行逐步规范,所有监事均出席、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等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综上,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但是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 短,在实际运作中仍需要公司管理层不断深化公司治理理念,加深相关知识的学 习,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董事会对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的讨论与评估 (一)公司治理机制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做到 了严格执行。公司已经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股份公司现 有治理机制的建立情况完善;“三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职责清晰;股份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及通过程序合法合规。股 份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各项要求,制定了《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1-1-75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管理办法》、《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 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 公司全体董事在2015年9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现有治 理机制能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以及能否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 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对公司的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 制度以及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讨论。 公司董事会对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评估结果如下: 公司现有治理机制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制度层面上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关联股东和 董事回避制度,以及与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建立 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制度。公司现有制度能给所有股东利益提供 合适保护,也能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 决权等权利。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前述制度能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将根据发展 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更有效执行各项内部制度,更好地保护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存在的违法违规及 受处罚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 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最 近两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因违法违规被行政 机关处罚的情况。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 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分开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性具体情况如下: 1-1-76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公司根据《营业执照》所核定的 经营范围独立地开展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各流程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有效。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 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兑换交易管理体系,具有独 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二)资产独立性 公司是由宇鑫(厦门)货币兑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拥有独 立、完整、清晰的资产结构。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主要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均 由公司拥有;公司目前租赁使用的主要办公用房,均由公司独立与出租方签订租 赁合同。公司对拥有的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公司资产权属清晰、 完整,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聘任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员工均由公司自行聘用、管理,公司独 立执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四)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健全的会 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会计 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能够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1-1-77 (五)机构独立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等权力、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范围, 建立了健全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各机构、 部门按照《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并独立运作。公司目前已经具备 较为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的程序合法,不受任何股东或其 他单位或个人的控制。 五、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宇鑫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根据公司提供资料及实际控 制人出具的声明,控股股东宇鑫投资于2011年2月28日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厦 门市分局颁发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证》,具备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 特许业务资质,其经营范围亦载明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但是,宇鑫投 资自取得兑换特许证以来,并未实际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所有个人本 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均由其控股子公司宇鑫有限经营;2015年4月经国家外汇管 理局厦门市分局批准,同意宇鑫货币承继母公司厦门宇鑫投资有限公司网上个人 本币兑换业务和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业务,终止厦门宇鑫投资有限公司 特许业务经营资格。2015年6月,宇鑫投资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变更申请 取消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范围。 宇鑫投资除持有公司67.203%的股权外,其持有玉宇文化100%的股权,玉 宇文化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持有华兴龙腾 13.33%的股权,华兴龙腾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 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持有树海林业15%的股权, 树海林业经营范围为森林资源、旅游产业的开发,林木的培育、种植;林产品收 1-1-78 购、生产、销售。玉宇文化、华兴龙腾、树海林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上述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宇鑫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向阳、严幼眉夫妇通过宇鑫投资、玉宇文化间接持有公司 59.81%的股权。除此以外,程向阳、严幼眉夫妇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严幼眉女士持有宇鑫九鼎99%的股权,宇鑫九鼎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含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持有甲东南投资40%的股 权,甲东南投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宇鑫九鼎、甲东南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上述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向阳、严幼眉夫妇无其他对外投资。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宇鑫投资的经营范围虽然曾存在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 许业务,同时也曾具备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资质,但其并未实际开展经营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未实际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从事 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宇鑫股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宇鑫投资、实际控制人程向 阳、严幼眉夫妇承诺:本公司(人)目前没有、将来(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也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相同、相似的业务或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活动;本公司(人)参股或者控股的公 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主营业 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如果本公司(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造成公 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79 六、报告期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 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情况和对 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 形。 2015年9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防止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 则、防范资金占用的措施和具体规定、责任追究与处罚等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制度自建立以来执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行 为所采取的具体安排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的具体程序,制订 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公司将在今 后的日常管理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程序约 束,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做 了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各种方式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给 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 1-1-80 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持股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 严幼眉 董事长 16,716,520 间接持股 29.904 程向阳 董事、总经理 16,716,520 间接持股 29.904 严幼眉、程向阳 8,358,260 李剑晖 财务负责人 97,495 间接持股 0.1746 合计 43,106,000 - 77.113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程向阳与公司董事长严幼眉系夫妻关系,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重要协议和作出重要承诺的 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与公 司或子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作出《关于规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等承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以 外的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1-81 务 执行董事、 宇鑫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 总经理 台汇有限 执行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玉宇文化 监事 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严幼眉 董事长 执行事务合 宇鑫九鼎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伙人 树海林业 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企业 华兴龙腾 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企业 甲东南投资 总经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企业 董事、总 程向阳 树海林业 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企业 经理 董事、副 贾松 台汇有限 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董事、副 王迪 - - - 总经理 叶国兴 董事 厦门创投 副总经理 公司股东 监事会 柯月娜 - - - 主席 职工代 王雅彬 - - - 表监事 执行事务合 张思慧 监事 台汇合伙 公司股东 伙人 财务负 李剑晖 - - - 责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公司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对外投资企 投资比 被投资企业与本公司关联关 姓名 公司职务 /出资额 业 例 系 (万元) 宇鑫投资 10,066 40% 公司控股股东 严幼眉 董事长 宇鑫九鼎 20,000 99%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甲东南投资 1,000 40% 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企业 程向阳 董事、总经理 宇鑫投资 10,066 40% 公司控股股东 贾松 董事、副总经理 台汇合伙 1,511.8 上述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合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八、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严幼眉担任。 2015年8月,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严幼眉、程向阳、贾松、王迪、叶国 兴5人为董事会成员,其中严幼眉为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设监事一名,由柯月娜担任。 2015年8月,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柯月娜、王雅彬、张 思慧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其中柯月娜为监事会主席,王雅彬为职工代表监 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设经理一名,由程向阳担任。 2015年8月,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程向阳为总经理,聘 任贾松、王迪为副总经理,聘任李剑晖为财务负责人。 1-1-83 第四节公司财务 以下所涉财务数据或所作分析,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或利用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投资人欲详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政策等,请认真阅读《审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及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1-5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立会师报字[2015]第114829号)。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1-1-84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 (三)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单位: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1-1-87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660,000.00 - - - - - - - - -3,899,191.63 11,760,808.37 1-1-96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次申报期间为2013年 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 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七)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1-97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 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 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 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 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组合2 除组合1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组合1 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2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年末单项金额非重大但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类 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八)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备付金。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九)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1-1-99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36个月 预计使用期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十)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1-100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分类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5 0 20.00 电子设备 3、5 0 20.00、33.33 运输设备 5 0 20.00 (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 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1-1-101 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开办费 3年 直线法 装修费 3年 直线法 (十三)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1-102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 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收入 1、 一般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具体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客户持相关证件至各营业点柜台兑换所需外币,系统自动计算外币兑换所 需的人民币金额,营业员核对系统信息无误后打印“本外币兑换水单”,要求客 户核对“本外币兑换水单”无误后签字,并将现钞与“本外币兑换水单”客户联交 给客户,至此业务执行完毕,公司按卖出外币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全额确认为收 入。 (十五)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1-1-103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 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 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万元) 6,680.33 -0.05 -0.20 -0.15 金流量净额(元/股) 注: 1、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数(或实收资本额)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 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 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6、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2MiM0-S3M2M0-S4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2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3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4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2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股本 7、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2MiM0-S3M2M0-S4+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 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1-1-105 (一)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2.90 -36.08 -15.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2.92 -36.14 -15.20 (%) 公司2015年1-5月、2014年度、2013年度毛利率分别为1.28%、0.79%、 0.23%,报告初期,公司以低毛利的定价策略开拓市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 展,公司在市场享有一定的份额,毛利率有所提升。公司2015年1-5月收入为 2,488.05万元,2014年度收入为6,898.49万元,2013年度收入为6,650.71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47.87万元、-359.49万元和-193.44万元(2015年1-5月,由于大 额其他应收款的收回,公司冲回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相应转回约 105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5年5月31日 债,主要系生产经营所需往来款,从公司现有状况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低,对 偿还相关欠款不存在重大变动因素,可以按期偿还其他负债。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 12月31日的流动比率分别为868.55、3.05、17.60,速动比率分别为839.19、2.60、 15.24。公司2014年流动比率与速动比例的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2014年末 公司与关联方宇鑫投资间其他应付款往来余额增加,使得公司流动负债增加。 1-1-106 2015年1-5月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的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与2015年进行了 增资扩股,其中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分别增加了4,024万元和1,880万元,导致 公司流动资产大幅增加。 从整体来看,目前公司短期偿债相关指标较好,与公司特征相符,短期偿债 能力较好。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5年1-5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存货周转率(次) 30.22 42.28 67.78 注:由于公司的经营业务为个人的外币兑换业务,在收取或兑出外币的同时付出或收取 人民币现金,不会产生应收账款,故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指标不适用于本公司。 公司2015年1-5月、2014年度、2013年度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22、42.28、 67.78,公司存货主要是备付金,因是货币性资产,流动性强,因此存货流动性 较好。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现金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5年1-5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虽比2013年小幅增加,但由于增加营业网点,相关费用增加,导致经营性现金 1-1-107 流量下降。 b、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2015年1-5月、2014年度、201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10,227,453.00元、-227,610.00元、2,220,698.00元。公司2015年1-5月,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大幅增加主要是收到对厦门市鑫福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的资金往来款。 c、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2015年1-5月、2014年度、201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55,607,340.23元、3,432,659.77元、0.00元。2015年1-5月,公司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大幅增加主要是吸收股东投资款。 (二)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客户持相关证件至各营业点柜台兑换所需外币,系统自动计算外币兑换所需 的人民币金额,营业员核对系统信息无误后打印“本外币兑换水单”,要求客户核 对“本外币兑换水单”无误后签字,并将现钞与“本外币兑换水单”客户联交给客 户,至此业务执行完毕,公司按卖出外币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全额确认为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变动趋势及原因 公司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约6,898.5万元较2013年度收入6,660.7万元增加 247.4万元。报告期至今,公司处于业务拓展期:公司一方面依据国家外汇管理 局厦门市分局颁发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证》,在厦门地区积极布点, 巩固原有市场;公司在厦门地区的营业网点数量从报告期初的3家发展到现在的 7家。另一方面,公司积极进行业务创新,在互联网货币兑换、货币兑换衍生业 务、全国范围内经营等方面积极探索,获取新的业务资质;公司于2015年4月 获得了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和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业务 许可,于2015年6月获得了全国范围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其中,公 司获得的网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是全国首张及唯一一张该类牌照,全 国范围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是全国的第七张该类牌照之一。新的业务牌 照的获得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业务基础,但由于公司目前尚处于业务拓 展初期,经营规模仍然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成本及毛利构成列示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5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1-1-109 主营业务收入 24,880,542.24 68,984,890.72 业务时,外币兑换出价格与外币兑入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格之间的差异。买入价格 与卖出价格之间的差额本身较小,外币兑换业务毛利水平较低。 公司2015年1-5月、2014年度、2013年度毛利率分别为1.28%、0.79%、 0.23%。2013年,报告初期,公司以低毛利的定价策略开拓市场,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稳定发展,市场份额相对扩大,在消费者熟悉并习惯于在便捷的货币兑换 网点进行货币兑换业务后,公司货币兑换定价有所提高,毛利率逐年有所上涨。 (3)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列示 单位:元 类别 2015年1-5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货币兑换成本 24,562,283.74 68,439,269.23 66,353,316.19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系货币兑换业务所购入的外币移动加权成本。公司本外币 基本保持稳定,占主营业务比收入比重较

菲信通信:公开转让说明书

上海菲信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鉴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的特点,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基本业务模式是为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IP-VPN)服务、互联网接入(ISP)服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通讯服务及技术支持,取得增值服务收益。为了鼓励电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监控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电信业,国家对于虚拟专用网经营牌照的开放也将会使得市场竞争者数量的增加,因此,未来公司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不能积极进行业务拓展以及技术服务创新,公司将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使公司面临市场份额减少以及公司利润率下降。 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发服务领域的专业应用,凭借虚拟专用网业务安全性、可靠性与便捷性高的优势以及公司跨区域的特色服务优势,进一步为客户定制差异化的虚拟专用网业务服务。公司一方面积极拓展已有的外资连锁企业优势领域客户,另一方面着力开拓对虚拟专用网业务日益关注的国内中小企业市场,保障公司在虚拟专用网业务市场份额的稳步提高和业务拓展的可持续性。 (二)对基础电信运营商依赖风险 由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等基础电信运营商拥有广泛布局的数据中心,在骨干网络宽带资源方面具有垄断性优势。网络通讯服务提供商开展业务时一般都需要向基础电信运营商采购宽带资源,对基础电信运营商存在较强的资源依赖。2016年1-2月、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家基础运营商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兴炜 电话:021-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从事业务涉及的相关资质和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1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沪 上海市通信管 2012年3月27日 1-1-47 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B2- 理局 至2017年3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中华人民共和 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 2014年8月8日 2 2016年6月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菲信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股份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有限公司已存续的资格与资质证书正在进行变更,尚未变更完毕。公司承诺:原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质、相关证书等均由股份公司依法继承,公司将积极履行变更程序,将原有限公司所有资产、资质、相关证书等依法变更至股份公司名下,公司承诺所有资产、资质、相关证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租赁资产情况 公司名下无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办公场的租赁情况如下: 出租方 坐落地 面积 起租日 到期日 用途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上海仰皓置业 874.96 1063号中天大厦1幢 2 办公使用 有限公司 m 1063号4层403-407号 出租方上海仰皓置业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必要的证照及相关行政许可,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法律手续,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1-48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怡庆已出具承诺,如因上述地及房产的权属瑕疵,导致公司需要搬迁,公司实际控制人将连带承担公司因此发生的搬迁费用和损失。由于租赁房产所在区域及周边,可替代房源充足,如果被迫搬迁,公司可以较快找到价格公允的经营场所,搬迁难度小。因此,经公司租赁的经营场所权属存在瑕疵,对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公司员工整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人员96人,其中技术实施中心人员28人,占比29.17%,30岁以下人员44人,占比48.38%,符合通讯服务行业专业技术要求 1-1-49 高、团队年轻的特点。 3、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未发生重大变动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余瑞源,详见“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胡浩军,男,1986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已通过CCIE-SP、JNCIE-SP认证。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师;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长春蓝色快车计算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任技术专家;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上海菲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任售前技术负责人;2016年5月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担任公司售前技术负责人。 刘兴岗,男,1985年2月出生。毕业于长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大专学历,已通过CCIE-Security认证。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上海汇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08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任运维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上海菲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任运维团队负责人;2016年5月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担任公司运维团队负责人。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四、与业务相关的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及前五大客户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向客户提供网络通讯服务。2016年1-2月、2015年和2014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90.87万元、11,701.02万元和 1-1-50 9,262.77万元。 2、产品主要客户及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为深圳第一线通信有限公司、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太平洋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2016年1-2月 1 深圳第一线通信有限公司 541.38 27.19% 2 2016年1-2月、2015年度和2014年度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均未超过当期营业收入的50%,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0.58% 104.80 % 96.92 合计 1,922.90 100.00% 9,826.04 98.05% 7,674.40 % 2、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是公司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基础运营商采购的电信资源。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2016年1-2月 1 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向中国电信的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的50%,对单一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2016年1-2月,公司加大云端投入,从中国电信的采购比例下降到50%以下。 公司的主要采购为宽带及流量资源采购,该资源目前仍是传统电信运营商垄断。2016年1-2月、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家基础运营商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167.41万元、7,341.32万元及6,775.42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0.71%、74.71%和88.29%。由于公司经营网络通讯服务业务多年,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在业务开拓上能够得到基础运营商的有力支持,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建立了稳定、紧密、广泛的合作关系;并且对主要供应商存在一定依赖是网络通讯服务行业的普遍现象。 因此,对主要供应商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对基础电信运营商依赖风险”中提示相关风险。 (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1、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均正常签署,合法有效,且正常履行,不存在合同纠纷。参照披露标准为:销售额占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金额5%以上的客户与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框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同金额 签订 客户名称 项目内容 履行情况 号 (元) 时间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 业务安装、维护 框架合同 2016.2 正在履行 上海分公司 2 深圳第一线通信有限公司 租线业务 框架合同 2014.12 正在履行 3 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 网络接入服务 框架合同 2013.1 正在履行 4 太平洋电信(深圳)有限公司 网络接入服务 框架合同 2012.12 正在履行 5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网络接入服务 框架合同 2014.8 正在履行 2、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采购合同均正常签署,合法有效,履行正常,不存在合同纠纷。参照披露标准为采购额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金额5%以上的供应商与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框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1-53 序 合同金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签订时间 履行情况 号 (万元) 2013.7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1 电信宽带资源 框架合同 2014.9续签 正在履行 分公司 2015.1补充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电信宽带资源 分散订单 / 正在履行 宽带数据业务 3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框架合同 2015.2 履行完成 代理服务 宽带数据业务 4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框架合同 2016.2 正在履行 代理服务 5 上海乾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云主机租赁 框架合同 2015.8 正在履行 6 上海复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通讯服务 框架合同 2015.7 正在履行 7 上海辛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云桌面租赁 框架合同 2015.12 正在履行 五、商业模式 菲信通信是一家提供跨区域一站式通信网络服务的公司,拥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处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下游,通过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合作,整合网络资源,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的特点及自身特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的增值电信服务,以获得收入、利润和现金流。菲信通信的终端用户覆盖全国主要省市,菲信通信的虚拟专用网系统设计可承载的业务端口总带宽为合计约为5G。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菲信通信已为花旗集团、渣打银行、阿迪达斯、LVMH、安永、毕马威、麦当劳等多个知名外资最终用户提供了虚拟专用网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及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的经营模式及其影响因素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一)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为公司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基础运营商的电信资源采购和系统工程相关设备以及网络设施建设外包的采购。针对公司采购的宽带资源,公司根据潜在客户需求和资源分布配置等情况来确定采购需求。网络设施建设的采购方面,菲信通信主要向具有丰富的通信工程施工经验的专业通信施工单位采购服务,施工单位按照公司的技术团队提供的设计方案和要求,承担公司的网络设施建设工程。 (二)服务模式 公司由销售部负责实现公司业务的开拓,由技术实施中心负责规划具体的增 1-1-54 值电信业务,由业务运营中心负责协调、管理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服务项目的工作进度,由客服中心部负责持续跟踪客户后续需求。 公司通过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的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给用户,与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公司能够获得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来源,同时公司积极挖掘现有企业用户的其他增值电信服务方面需求,寻求和发展新的业务发展机会。 (三)盈利模式 公司的虚拟专用网业务主要依托公司的虚拟专用网络系统平台为客户提供互联服务,根据客户所选用的增值服务的类型来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和现金流。公司的主要收入来自客户向公司支付的虚拟专用网业务服务费用,主要成本为向运营商支付的电信资源采购成本。 公司提供虚拟专用网服务(IP-VPN)的计费方式分为两种:按固定值计费和按流量计费。固定值计费下,客户购买一定数量的带宽端口后,按端口数量计费,不考虑该端口下实际流量的大小。 无论是按固定值计费,还是按流量计费,由于并非所有客户的所有网点每时每刻同时满负荷使用其所购买的带宽和流量,公司可采用错时、错峰和延时等方法调节用户对带宽和流量的占用情况,而对用户体验不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公司向客户收费的带宽和流量合计数量,远远超过公司需要从基础运营商处购买带宽、流量,产生了“超卖”,并构成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 网络通讯为客户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了必要的支持,菲信通信为客户提供包括账单管理、代收代付等服务在内的网络通讯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减少精力的分散,提升管理效率,因此提高了通信服务总体附加值,并使得用户愿意为此付费。对于花旗集团、渣打银行等部分客户,菲信通信与其专门约定了账单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并据此结算。菲信通信不会针对某一客户仅提供账单管理或代收代付服务,只针对增值电信业务的客户提供附加的账单管理和代收代付服务,综合服务收入超过业务成本即可实现盈利。 (四)结算模式 1-1-55 虚拟专网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的计费方式,对使用带宽进行计费后,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和方式进行结算。一般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 六、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公司所属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下的“I6490其他互联网服务”小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大类。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490其他互联网服务”小类。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我国的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B13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和“B1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网络通讯服务,该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的通信管理局,实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部省双重管理体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信息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拟订市场准入、监管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市场秩序、设备进网、服务质量、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监管工作;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国际协调;承担移动互联网及智能终端的管理;拟订网络有关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管理政策,规范信息通信服务市场;拟订网络架构与运行管理、互联互通与结算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承担通信业应急体系建设及管理,组织协调国家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承担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对辖区电信业实施监管的法定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配本地区的频谱及码号资源、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2、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规范互联网服务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文件,具体包括: 序 时间 颁布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 1 2000.9 国务院 电信条例》 类,实行许可制度。 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 发《关于鼓励和引 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 2 2010.5 国务院 导民间投资健康发 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 展的若干意见》 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 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 工业和 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 3 2012.6 间资本进一步进入 信息化部 围。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 电信业的实施意 行政,为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 见》 良好的发展环境。 提出“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 《“十二五”国家战 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突破超高速光纤 国务院 4 2012.7 略新兴产业发展规 与无线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数字虚 办公厅 划》 拟、先进半导体和新型显示等新一代信 息技术” 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公众用户提供互联网 工业和 《互联网接入服务 5 2013.7 接入服务,应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服务 信息化部 规范》 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指标。 新增试点开放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 呼叫中心、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因特网 《关于中国(上海)接入服务四项业务;申请经营上述电信 工业和 自由贸易试验区进 业务的企业注册地和服务设施须设在试 6 2014.1 信息化部 一步对外开放增值 验区内,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 电信业务的意见》 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服务范围限 定在试验区内,其他业务的服务范围可 以面向全国。 《关于开放宽带接 意见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 工业和 7 2014.11 入市场的意见(征求 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民营企业参 信息化部 意见稿)》 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企业开 1-1-57 展合作;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 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附件, 是电信监管部门发放经营许可证、开展 工业和信 《电信业务分类目 市场监管的依据,也是电信企业规范自 8 2015.12 息化部 录(2015年版)》 身经营行为的基础。根据该目录我国电 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 务两类。 (二)行业发展概述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细分行业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随着我国的新技术、新终端、新业务以及新的应用发展和普及,我国企业现已广泛使用多种互联网工具开展交流沟通、信息获取与发布、内部管理、商务服务等活动,并将系统化、集成化的互联网工具应用于生产研发、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全业务流程中,互联网已成为我国企业管理运营的基本工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2012年9月发布《增值电信业务发展白皮书》,信息通信业现已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增值电信业务是其中成长最快、发展空间最大的领域之一,具有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特点,对国民经济有极强的拉动作用,逐渐成为增强经济活力、刺激经济发展的新兴增长点。2011年,增值电信业务收入达3,796亿元,同比增长18.7%,远高于GDP增速,其中,除基础电信企业之外的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增速达到48.2%,成为引领电信业增长的主要动力。近年来,国内虚拟专用网市场已呈现出规模扩大的趋势,并将保持持续增长。一方面,由于大型企业用户的通信业务量大,如果搭建和维护VPN前期投资大,而且需要专职人员从事网络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因此大型企业更倾向于把网络托管给电信运营公司或增值业务提供商,利用业务提供商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经验,用户的各种通信业务需求可以得到满足,并且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随着企业用户业务的扩张,用户对虚拟专用网服务了解程度加深,部分中小微企业对于网络安全性亦呈现出日益增值长的需求,由此带动虚拟专用网服务的新一轮发展。在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刺激之下,国内运营商在数据网络、VPN等业务服务上的能力逐渐提高。根据专业从事电信产业研究的咨询顾问公司Ovum的数据,从2009年至2014年,2014年中国虚拟专用网服务市场规模已达到了3.86亿美元,该机构预测2015年中 1-1-58 国虚拟专用网服务市场的销售收入预计可达到4.27亿美元。随着虚拟专用网牌照的发放,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在更多虚拟专用网服务商的推动下,未来中国虚拟专用网市场还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45,000 42,723 中国虚拟专用网服务市场规模(万美元) 38,620 40,000 35,000 31,489 30,000 25,953 25,000 21,511 20,000 17,878 14,529 15,000 10,000 5,000 - 11 14 2015E (三)行业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所处的电信增值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资源型 专业型 互联网用户 服务商 服务商 从上图可以看出,电信增值业的产业链由资源型服务商、专业化服务商和互联网用户等几个主体组成。 (1)资源型服务商 资源型服务商即传统电信运营商,主要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服务的通信服务公司,代表公司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 (2)专业型服务商 专业化服务商,即提供虚拟专用网及其增值服务等互联网综合服务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其掌握了虚拟专用网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的关键技术,增值业务提供商提供的虚拟专用网协助企业实现内部数据的统一规划,方便、经济地提供对客户服务与交流的网络平台。 1-1-59 (3)互联网用户 下游行业主要包括互联网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通过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接入互联网,享受内容提供商提供的浏览网页、下载、游戏、网上购物等服务,是服务的最终体验者。位于整个电信产业链的最末端,也是最重要的环节。随着我国信息化战略部署及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计划的发布和实施,各行各业加快了实现信息化的进程,企业客户对虚拟专用网的强烈需求带动行业的增长。 (四)行业主要壁垒 1、市场准入壁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必须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批准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的需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行业进入许可制度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2、技术壁垒 虚拟专用网行业属于高新技术行业,需要掌握数据通信、流量调度等多方面技术,并且需要综合性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对于服务商而言,一方面要对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实用技术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另一方面要投入相应的资金以及引进综合性人才和设备用于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市场需求,实现客户日益增长的对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的要求。 3、行业经验壁垒 虚拟专用网服务的配置及运维等工作,都需要进入者具备丰富的运营经验,针对客户对虚拟专用网服务的个性化不同需求,结合客户特点、网络覆盖的区域、客户的经营模式、最终用户的使用习惯等因素,设计出符合客户需要的方案,并随时快速相应和处理后续的突发状况。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需要一个长时间的积累与沉淀过程,需要企业在销售渠道进行长期的长期的资源投入、技术服务和市场推广,包括人才、技术、产品、资金等,一旦获取市场和客户的认同,就具有较高的客户黏性,通常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市场新进入者短期内一方面难以通过业务实践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另一方面也 1-1-60 较难获得客户足够的信任。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是在为客户长期服务中不断总结和积累形成的,是有效开展服务的关键因素。 4、人才壁垒 虚拟专用网服务属于高新技术行业,对知识条件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对综合性人才资源的依赖性高。虚拟专用网行业的发展亟需高层次、实用性、复合型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只有这样的综合型人才才能设计出既能满足客户需求,并符合电信网络要求的方案。目前我国互联网络应用专业方面的教育起步较晚,网络应用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端技术人才相对稀缺构成进入本行业的障碍之一。 (五)影响行业的发展因素 1、有利因素 (1)市场需求增加有效推动行业增长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展开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网民范围达6.49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较2013年提升了2.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设施的不断完善,互联网的功能不断丰富,应用的领域不断拓展。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由简单的信息浏览发展到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新闻、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互联网应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应用的多元化,需要以稳定、高效的业务平台为基础。不同行业、不同客户对业务平台的带宽环境的要求各不相同,这就需要虚拟专用网服务商能够根据客户所处行业的特点、客户的规模大小以及最终用户的访问特征等因素,为客户量身定制虚拟专用网业务平台解决方案,推动各类企业对虚拟专用网业务需求的增长。 (2)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为确保业务连续性,数据业务可靠、图像语音业务实时稳定、,网络通讯服务商需不断加大研发力度,研究开发新技术,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远程操控、网络监控管理、数据备份及恢复、网络流量统计等技术发展与应用,使得网络批发宽带等技术含量较低业务逐渐转向网络安全、资源占 1-1-61 用分析、数据流分析等高附加值的增值业务。虚拟专用网服务商全面注重对安全管理、设备管理、配置管理、访问控制管理、QoS管理等能力的改善和提高。 (3)政府的政策支持 工信部将虚拟专用网作为一个独立的增值业务颁发牌照,确立了虚拟专用网业务在增值业务中的重要地位,市场前景广阔,也意味着我国电信服务的进一步开放。牌照发放为增值服务提供商发展虚拟专用网服务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4)中小企业日益重视信息化建设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要制定和颁布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电子商务活动。企业在公共的信息化平台上通过互联网以及互联网的信息共享能力,对本企业有用的必要的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并形成信息资源的大面积共享,进而大大减少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因此中小企业对于网络通讯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 2、不利因素 (1)新技术应用不断涌现 网络通讯服务业发展迅速,产品更新换代快,对核心技术的把握要求较高企业的项目实施与管理人员需要准确把握行业技术与应用发展趋势,不断推出新产品和升级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新技术更新较快对行业发展构成了一定的不利因素,如果企业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而未能极视调整技术开发方向、或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未能被市场认可,对企业未来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国际服务商带来激烈的竞争压力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已逐步对外资开放电信业务领域。201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提出在上海自贸区内进一步新增试点开放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呼叫中心、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因特网接入服务四项业务,外资服务商可获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牌照。相对于国内互联网综合业务服务商而言,国外竞争对手在技术与资金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随着电信及增值 1-1-62 服务行业等服务业不断对外开放,国外互联网综合业务服务商可能对国内企业造成激烈的竞争压力。 (3)网络互联互通问题 由于我国的不同电信运营商在各自领地占有绝对垄断的优势地位,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网间互联互通效果并不理想。虚拟专用网在现阶段很难局限于同一个运营商范围来建设,客户在跨运营商网络基础上部署虚拟专用网网络时,经常会遇到由于客户的各分支机构选择不同的运营商提供的网络线路,两点之间通讯速度缓慢的问题。 (六)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虚拟专用网牌照增多,市场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市场客户群体的服务诉求、运营商的业务战略以及虚拟专用网服务的发展方向也将随之改变。 1、网络攻击风险在提高,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凸显 随着宽带标准提高、联网用户及设备的增多,在用户在方便使用网络的同时,也为互联网攻击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加之设备厂商和互联网用户在安全意识方面仍有欠缺。由于网络攻击风险的提高,特别是对于企业客户,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凸显,。 2、市场用户多元化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大型企业的稳定发展对虚拟专用网的需求相对全面,以业务区域拓展所需的新建网点、虚拟专用网增值服务及其他ICT服务的需求为主。未来随着中小企业的网络安全意识逐渐加强,中小企业将是虚拟专用网增值业务增长的新动力。 3、丰富相关增值服务成为吸引用户的关键 随着企业用户业务的发展,信息化需求不断提高。用户根据网络的私密性、经济性等因素可以自由选取适合自己的组网模式以实现基础虚拟专用网服务需求。为了有效吸引用户,提高用户使用粘性和资源利用率,服务商在资源网上开发了多种增值业务,包括资源占用分析、数据流分析、流量管理等,并不断深化服务内容和服务品质,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1-1-63 4、移动虚拟专用网或将成为未来虚拟专用网服务的热点 结合移动网络迅速发展的移动虚拟专用网业务逐渐被企业用户认可,根据诺达咨询的调研数据显示,具有多分支机构的企业中约40%的用户已经使用移动虚拟专用网,超过50%的用户计划使用该项业务,市场用户的高需求将促进该业务的发展。 5、具有全球网络资源的虚拟专用网服务商在未来市场更具竞争力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在华投资的外资企业逐渐增多,而我国企业在经济刺激下也将逐渐走出国门,企业的国际化市场战略在虚拟专用网服务需求上会更青睐于拥有国际网络资源的服务商。因此,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中,具有全球网络资源的服务商在未来虚拟专用网服务市场更具竞争力。 (七)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1、市场竞争风险 尽管行业存在一定的市场准入、技术、销售渠道等壁垒,但由于行业整体技术门槛较低,行业进入者不断增加。并且随着国家行业鼓励政策的落实,预计未来竞争会更加激烈。根据工信部2014年1月发布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满足条件的外资企业已获得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的牌照。随着具有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的国际互联网综合业务服务商不断进入中国市场,未来市场竞争将会日益增加,特别是对于菲信通信的最终客户主要是外资连锁企业客户的网络通讯业务服务商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2、人力资源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重要销售人员具备多年的互联网及相关服务行业经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积累和优秀的管理能力,掌握着公司的核心技术和重要销售渠道资源。一旦流失,会对企业技术水平、业务造成较大影响。 3、基础运营商政策调整风险 该行业特定的风险为基础运营商政策调整风险。公司的潜在风险主要是拥有互联网出口带宽资源最丰富的基础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或者中国联通调整 1-1-64 经营策略或其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情况,可能会造成公司利润率不断下降。 七、市场竞争格局和公司竞争优势及劣势 (一)市场竞争格局 2008年新一轮电信重组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已在基础电信资源市场形成寡头垄断,电信基础运营商通过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建立标准化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凭借其在资本和技术上的优势垄断了大客户,占据行业大部分市场份额。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商凭借反应迅速、灵活,服务细致周到,对专业的服务领域深入开发行业应用和个性化定制服务,更能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专业的高端服务、特色化服务,与电信基础运营商形成良好的业务互补,也在行业上占据了一定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随着国内虚拟专用网市场已呈现出规模扩大的趋势,在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刺激之下,国内专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商在数据网络、VPN等业务服务上的能力逐渐提高;用户对于虚拟专用网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旺盛。虚拟专用网行业受益于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和下游客户的迅速发展,未来业务需求旺盛,给行业内的公司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总体来看,旺盛的市场需求降低了行业内竞争强度。 (二)公司竞争优势及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 (1)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增值电信业务,具备了实施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人才大多来自全国各大电信运营商,多年的虚拟专用网业务服务项目,特别是针对跨区域的虚拟专用网业务服务项目,为公司积累了大量经验优势。 (2)产品服务质量优势 菲信通信的虚拟专用网业务具有安全性与可靠性高的优势,各业务均可实现多层面自动切换保护,支持数据、语音及视频等多业务。网络具有强大的扩展性,各业务均可以平滑扩容升级。全国业务集中网管,业务配置调度速度快捷高效, 1-1-65 灵活的组网方式与控制策略能够降低组网和运行成本。同时,公司与各基础运营商、地方网络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提供一站式、端到端服务。网管中心7X24小时对整个虚拟专用网系统平台进行监控,保证用户网络安全可靠。 (3)用户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立足于上海市场,与包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在内的多家电信运营商合作,延伸电信标准化服务,以用户为中心,整合自身各项业务,为用户提供专业的网络通讯服务。由于公司提供跨区域的特色优势服务,提高了公司的品牌认可度,目前拥有包括花旗银行、麦当劳等多家外资连锁企业用户,该等知名用户对公司服务的认可,大幅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公司的优质用户在公司的业务量普遍连年增长,且公司的续约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优质稳定的用户资源保障了公司在虚拟专用网业务市场份额的稳步提高和盈利的可持续性。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拥有多年行业项目实施经验,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依托对虚拟专用网业务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将技术创新和团队管理紧密结合,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使用户享受到真正高效的信息化部署与日常维护。公司将凝聚优秀的专业人才和把握前沿的技术,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运营团队有着长期的专网运营从业经验,运营人员均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多人持有CCIE等专业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5)渠道优势 公司经营网络通讯服务业务多年,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在业务开拓上能够得到基础运营商的有力支持,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建立了紧密、广泛的合作关系,已经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 2、公司劣势 (1)公司品牌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品牌知名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公司市场的开拓。公司目前仅在上海等区域市 1-1-66 场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有限,公司仍需通过品牌建设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提高其品牌知名度。因此,为了提升市场份额和产品销售,公司还需采取积极的措施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2)产品系列有待完善 目前,互联网飞速发展,不断有新兴技术涌现也不断有互联网应用被替代或者淘汰。因此,公司重视互联网应用所使用的技术,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加大对产品的研发投入的同时,寻求有增长潜力的互联网质量提升解决方案作为突破口,完善和扩充产品系列,形成独特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1-1-67 第三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依法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制度。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内部治理规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强化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与生产经营及规范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按照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设置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部门的责任权限,能保障公司的高效、规范经营运作。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三会”会议材料规范,会议决议能够正常签署,会议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 自2016年5月17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重大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都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2016年5月1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由有限公司原有股东足额认购。2016年5月17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召开股东大会两次。 2、公司董事会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1-1-68 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马怡庆为公司董事长,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召开董事会2次。 3、公司监事会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2016年5月17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韶华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蕾、肖雅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蕾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三会”的召开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债权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上述机构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能够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上述机构的相关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按照“三会”议事规则履行其义务。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管理层增强了“三会”的规范运作意识,并注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未发生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各种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检验。公司管理层将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勤勉尽责地履行责任。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一)董事会对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的讨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1-69 纠纷解决机制、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等制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保证了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1、股东权利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此,《公司章程》专门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包括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沟通方式等。公司还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 3、纠纷解决机制 《公司章程》第九条规定: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1-1-70 4、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与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相关制度,涵盖了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各个重要环节,较好地控制了公司的财务、管理等相关风险。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1、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建立了相对健全的股东权利保障机制。 (1)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参与权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在如下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1-1-71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F、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质询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4)表决权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形行事表决权,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大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A、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B、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C、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D、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公司年度报告; F、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特别决议是指对于股东大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A、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1-1-72 B、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C、章程的修改; D、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 E、股权激励计划; F、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公司治理机制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认真自查,公司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尚需进一步提高改进: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在新的政策和外部环境下,公司的内控体系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需要制定或更新现有制度与之相配套。 公司将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补充完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细化,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管理基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培训 由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且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不断完善和出台管理法规、制度,对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对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管,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上述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证券常识等方面的学习,提 1-1-73 高其勤勉履责意识、规范运作意识和公司治理的自觉性。 (3)持续吸引社会专业人才,提高专业人才在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比例 近年来公司不断吸引社会专业人才,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未来公司会持续吸引具有专业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不断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负责人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来访接待等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回答投资者的问询。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的声明 (一)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最近两年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机关、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上海市通管局等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2016年6月23日,公司出具《合法合规确认函》及《涉诉情况的说明》: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工商、土地、房产、税收、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及一期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1-1-74 公司现控股股东上海磐怡实业有限公司、现实际控制人马怡庆、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谈争光最近二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2016年4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江湾派出所出具证明:“至签发之日前未发现马怡庆有违法犯罪记录”。 2016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凉城新村派出所出具证明:“至签发之日前未发现谈争光有违法犯罪记录”。 2016年6月23日,马怡庆、谈争光出具《关于无涉诉情况的说明》,确认如下:“本人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菲信股份及本人自身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分开情况 (一)业务分开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网络通讯服务业务。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部门,不依赖股东方及其他关联方,与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资产分开情况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均已进入公司,并办理了财产移交或过户手续,不存在产权争议。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权属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不存在公司以资产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三)人员分开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 1-1-75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离;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没有在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分开。 (四)财务分开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未在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独立纳税。公司财务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分开。 (五)机构分开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机构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分开。 五、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怡庆。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控制本公司以外,马怡庆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情况如下表: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备注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木材、木 制品、花卉苗木销售;仓储服务 马怡庆 上海磐怡实业 (除危险化学品);道路装卸服 1 72.72%;张兴 公司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 炜27.28% 投资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 布、代理。 上海馨真投资 马怡庆 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公司股东;姬电 2 管理合伙企业 99.00%;姬电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 实业担任执行 1-1-76 (有限合伙) 实业1.00% 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 事务合伙人;张 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 兴炜持有姬电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实业的100%股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权 报告期内,磐怡实业主要作为马怡庆、张兴炜持股菲信通信的投资平台,未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但磐怡实业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部分重合,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磐怡实业于2016年6月7日完成在工商部门完成与公司经营范围重合部分的变更登记,并已终止网络通讯服务业务。磐怡实业与公司存在重合经营范围的情况已得到解决。 此外,根据工商登记信息,马怡庆的母亲张三妹持有菲信网络51%的股权。 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营业范围为: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及配件(除专营)、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安装。马怡庆及其母亲张三妹与任爱军的儿子朱海平于2016年6月2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并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1)张三妹所持有菲信网络51%股权实际由张三妹代其子马怡庆持有;(2)2008年马怡庆已将菲信网络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朱海平,但由于持有菲信网络49%股权的股东任爱军已去世,任爱军的在世家属无法提供其具有继承权利但已去世家属的死亡证明,导致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因此张三妹无法取得任爱军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进而无法办理转让所持有的菲信网络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菲信网络的法定代表人是任爱军的配偶朱忠鹏,总经理为朱海平,马怡庆及其母亲张三妹自2008年起并未参与菲信网络的经营管理。菲信网络与菲信通信的营业范围存在部分重合对本次挂牌不存在同业竞争影响。 除磐怡实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怡庆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包括馨真投资。馨真投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未来拟作为公司的股权激励平台,与菲信通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因此,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的同业竞争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就避免与菲信 1-1-77 通信构成同业竞争,表示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目前未从事或参与其他与菲信通信存在同业竞争的活动,特向菲信通信及其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菲信通信及菲信通信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菲信通信及菲信通信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未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开展任何在商业上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亦未在中国境内外参与投资直接或间接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拥有与菲信通信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也未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控制权; 2、在作为菲信通信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菲信通信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开展任何在商业上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参与投资直接或间接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拥有与菲信通信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也不会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控制权; 3、在作为菲信通信控股股东期间/菲信通信实际控制人期间,如菲信通信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与菲信通信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菲信通信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菲信通信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作为菲信通信控股股东期间/菲信通信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菲信通信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菲信通信对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向菲信通信赔偿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避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表示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目前未从事或参与其他与 1-1-78 菲信通信存在同业竞争的活动,特向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开展任何在商业上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亦未在中国境内外参与投资直接或间接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拥有与菲信通信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也未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控制权,本人未在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2、在担任菲信通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开展任何在商业上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参与投资直接或间接对菲信通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拥有与菲信通信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也不会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控制权,本人不会在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3、在担任菲信通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菲信通信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与菲信通信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菲信通信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菲信通信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担任菲信通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菲信通信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菲信通信对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向菲信通信赔偿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1-1-79 六、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因运营商半年度和年度回款要求较高,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谈争光及现实际控制人马怡庆均存在对公司的无息资金拆借,其中谈争光合计向公司提供借款50万元,马怡庆合计提供借款180万元。此外,谈争光、马怡庆亦存在对公司资金的无息占用,谈争光合计占用公司资金140万元,马怡庆合计占用公司资金88.86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0日,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 具体如下: 2015年12月30日 累计金额 228.86 (二)公司防止上述行为的具体安排 公司为有效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行为的发生,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使用、决策权限和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详细规定 1-1-80 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审批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权限及程序。 (三)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为避免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股份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2、今后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各项内控制度中对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做出的制度安排,并承诺愿意承担因违反该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马怡庆 董事长、总经理 直接和间接持股 9,082,764 56.77 张兴炜 董事 直接和间接持股 3,718,836 23.24 金海 董事 直接持股 1,660,800 10.38 谈争光 董事 直接持股 1,537,600 9.61 合计 16,000,000 100.00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权属不清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1-81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本公司 兼职单位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职务 与公司关系 马怡庆 董事长 上海磐怡实业有限公司 菲信的控股股东 执行董事 菲信的股东馨真投资的执 张兴炜 董事 上海姬电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行事务合伙人 余瑞源 董事 上海鼎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除兼职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监事 谈争光 董事 上海乾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除兼职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监事 财务 王璐琼 上海磐怡实业有限公司 菲信的控股股东 监事 负责人 除上表所列示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 本公司 对外投资 持股 姓名 经营范围 职务 情况 比例 会务会展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木材、木 上海磐怡 制品、花卉苗木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 实业有限 72.72% 道路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 公司 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马怡庆 董事长 上海馨真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 99.00%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 (有限合 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伙) 会务会展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木材、木 上海磐怡 制品、花卉苗木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 实业有限 27.28% 道路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 公司 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张兴炜 董事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 上海姬电 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 实业有限 100.00% 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建筑装饰装修工 公司 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 木材、木制品、花卉苗木的销售。 上海鼎邑 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通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 余瑞源 董事 信息服务 15%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 有限公司 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安装,计算机维修, 1-1-82 本公司 对外投资 持股 姓名 经营范围 职务 情况 比例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 接收设施)、电子产品批发、零售。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怡庆委托他人持有的企业从事业务的情况请见本节之“五、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张兴炜和监事王蕾分别持有菲信通51%和49%的股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于2004年4月13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24133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为: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安装、调试,语音图像和数据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器材、办公用品销售,商务咨询。为避免对外投资利益冲突影响,2016年3月3日,张兴炜和王蕾将所持有该公司股权转让给苏俊超和毛春蕾。后由于苏俊超和毛春蕾未能支付股权转让款项,2016年6月16日,公司与张兴炜、王蕾及苏俊超、毛春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受让苏超俊和毛春蕾持有的菲信通100%股权,转让价格为50万元,定价依据为菲信通于2016年6月16日的注册资本。该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各方已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菲信通成为菲信通信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谈争光持有上海菲信数据通讯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该公司于2000年8月7日注册成立,于2002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市税务局杨浦区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于2003年12月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已取得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8日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余瑞源持有上海鼎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5%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监事。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于2013年7月16日取得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2976K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为: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通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安装,计算机维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虽然该公司并 1-1-83 未实际开展业务,但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影响,2016年6月26日,余瑞源出具《承诺函》,承诺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递交工商注销申请。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中可以实施控制的企业与菲信通信的经营范围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不存在利益冲突。 除上表情况外,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五)最近两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 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无涉诉情况说明》,确认如下:“1、本人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菲信股份及本人自身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人在此确认,本人的上述确认是真实的,本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确认内容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其他对公司持续经营有不利的情形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对本公司持续经营有不利影响的情形。 八、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阶段,菲信通信未设董事会,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4日, 1-1-84 谈争光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5月,马怡庆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马怡庆、张兴炜、金海、谈争光和余瑞源为董事,其中马怡庆为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未设立监事会,仅设监事一名,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由金海担任。 2016年5月17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谢韶华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上海菲信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王蕾、肖雅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4日,由谈争光担任总经理,由马怡庆和张兴炜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5月,由马怡庆担任公司总经理。 2016年5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马怡庆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璐琼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自公司设立以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2016年2月,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谈争光变更为马怡庆,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由谈争光变更为马怡庆,公司治理机制一直保持稳定运行。除此之外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是为了规范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具体内容、公司收入及主要客户无重大变化,故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1-1-85 第四节 公司财务 一、报告期内的审计意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一)报告期内的审计意见 公司2016年1-2月、2015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1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1-86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369,420.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862.57 6,790,745.79 5,315,727.9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1-1-89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862.57 6,790,745.79 5,315,727.97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05.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92,105.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59,640.97 1,085,007.75 328,115.44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000,000.00 891,580.00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情况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金融工具 1-1-98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1-1-99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应收款项减值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 1-1-100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1-101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情况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①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及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②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③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④催收的最低成本大于应收款额的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5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部关联关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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