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生存保险金是怎么领取的

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多少种重疾?

***皮皮 / 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障90种重大疾病,50种轻症和6种少儿特定疾病。

这90种重大疾病种包括了规定的25种高发的重大疾病。

50种轻症可赔5次,每次20%保额,而且根据保险合同我们可以看到,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的轻症保障覆盖了很多高发的轻症。

6种少儿特定疾病分别为:白血病、重症肌无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重症手足口病和严重川崎病。

  • 司机、工人等,高危职业不打折,医疗保额最高至120%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本市/周边游

  • 承保热门运动,赔付比例高达100%,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援,可保本市旅游

  • 驾驶乘坐双保险,5份享50万保障

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1.4 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1.4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 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8.2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8.2 本附加合同对重大疾病进行了明确定义,请您仔细阅读9 本附加合同对重大疾病进行了明确定义,请您仔细阅读9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10.6 初次确诊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10.6 初次确诊 5.1 现金价值 10.7 意外伤害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10.7 意外伤害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5.2 保单贷款 10.8 毒品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5.2 保单贷款 10.8 毒品 1.3 投保年龄 5.3 保险费自动垫交 10.9 酒后驾驶 1.3 投保年龄 5.3 保险费自动垫交 10.9 酒后驾驶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10.10 无合法有效驾

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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