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货币资金清查的清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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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2007]19号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更多本文章共7055字,分3页,当前第1页,快速翻页:123& 财政部关于印发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 发文字号: 财办[2007]1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防止流失,兼顾实际&的原则,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损益进行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资产核实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清理。单位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编制报表和撰写工作报告。
  (二)专项审计。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单位申报的资产清查材料(含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归纳、整理、汇总,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财政审批。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报送的资产清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清查结果予以批复。
  第六条 单位对资产清查中的损益事项应提供合法证据,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的资产清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资产盘盈
  第七条 资产盘盈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有价证券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项盘盈等。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有关手续,不作为资产盘盈。
  第八条 货币资金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现金和各类存款等。
  (一)现金盘盈,根据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和现金保管人对于现金盘盈的说明等进行认定。
  (二)存款盘盈,根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认定。
  (三)清理出的&小金库&和账外收入比照货币资金盘盈处理。
  第九条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材料和产成品等。
  存货盘盈,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证明和其他材料(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第十条 有价证券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盘盈,根据有价证券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有价证券的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单位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盘盈,根据对外投资合同(协议)、经济鉴证证明、情况说明等进行认定。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一)单位清理出的账外固定资产,若产权属于部门内其他单位而被本单位长期无偿占用,且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规定清退范围的,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账面价值申报无偿划拨;若产权属于部门外单位的,当事双方应对占用资产按市场价值签订转让或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对方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
  (二)清查出的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入账的无主财产,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确认为国有资产的,要及时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三条 无形资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盘盈,根据无形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自行开发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四条 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
  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盘盈,根据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与对方单位的对账单或询证函等进行认定。
  第三章 资产损失
  第十五条 资产损失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有账面记载,但不归本单位占有、使用或丧失使用价值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
  第十六条 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应逐项清理,取得合法证据后,对损失项目及金额按规定进行核实认定。对已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而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根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进行认定。
  第十七条 货币资金损失是指单位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和各类存款损失等。
  现金短缺,在扣除责任人赔偿后,根据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经济鉴证证明、短款说明及核准文件、赔偿责任认定及说明、司法涉案材料等进行认定。各类存款损失比照执行。 &本文章更多内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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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第二节 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方法的设计
一、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的授权批准制度
制度要求:
(1)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
&&&&&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
&&&&&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
&&&&&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分报告。
(3)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
&&&&&货币资金行为。
(4)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
岗位分工制度设计的宗旨: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即包括企业财会部门内部的出纳岗位与会计岗位的人工,也包括与货币资金运行有关的业务岗位分工和货币资金审批的领导岗位分工等。
性质: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是融于企业各级领导的岗位分工、各业务部门的岗位分工、各管理职能部门的岗位分工和财会部门内部的出纳岗位与会计岗位分工等一系列岗位责任制度中。
制度建立: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的领导、专用的印章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
不相容岗位分离:在一系列岗位责任制度中,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帐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帐户的记帐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
(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7)出纳人员应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帐的人员相分离。
二、货币资金收入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收入的控制程序&&&
(二)货币资金收入的其他控制制度
&&&(1)严格控制收款日期和收款金额,保证应得的收入及时收取,不缺不漏并及时送存银行。
&&&(2)所有收款收据和发票等收款凭证都必须连续编号,并建立一套严格详细的领用和回收制度。
&&&(3)建立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收入凭证的防伪检验制度。
三、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程序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程序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支付申请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员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包括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超出预算范围或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一般企业最主要、最经常、运行环节最复杂的货币资金支出是物资采购,其具体控制程序:
(二)货币资金支出的其他控制制度
&&&&(1)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尽可能地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款项。
&&&&(2)落实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取款的方便程序与开户银行商定的库存现
&&&&&&&&&金限额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这既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内部保证现金安全的重
&&&&&&&&&要管理措施。
&&&&(3)建立收支两条制度,将货币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分别运行和管理,防止由于收支不清可能造成的经
&&&&&&&&&办人员舞弊。
&&&&(4)对现金支付量较多的部门建立备用金制度,实行备用金管理。
&&&&(5)企业所有付款业务都要有合格的原始凭证,并经业务人员签字证明、主管领导批准,经会计部门
&&&&&&&&&审核后出纳部门才能据以付款。
&&&&(6)企业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
&&&&(7)严格按《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严格
&&&&&&&&&按照规定开立帐户,办理款项存、取和结算。同时,还应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
&&&&&&&&&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8)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远期支票,不得出借支票,也不得将支票交
&&&&&&&&&收款人代签。
&&&&(9)款项付讫后,出纳必须及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图章,以防止重付或漏付。
&&&&(10)对存出的保证金、押金和企业各部门的备用金等应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11)建立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和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
&&&&&&&&&制度。
四、货币资金清查控制制度
(一)库存现金的盘点制度--实地盘点法。
&&&&1.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
&&&&&&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在每日营业终了结出现金日记帐余额并实地盘点现金,将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实地盘
&&&&&&点结果相核对。如果发现帐实不符合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
&&&&&&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
&&&&&&性盘点。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有关帐簿等资料,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
&&&&&&法性,包括帐簿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无遗漏,计算错误等情况;检查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
&&&&&&有无"白条"顶库、挪用情况,并在清查盘点报告的"备注"栏说明。清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
&&&&&&应将清查盘点结果填列在"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上,并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
&&&&&&效力。
&&&&&&"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的一般格式如表5-1所示:
(二)企业与银行的对帐制度
核对原因:
&&&&第一、银行存款是企业最重要的流动资产之一,它由银行负责保管;
&&&&第二、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帐项往来频繁,双方都容易出现差错;
&&&&第三、存在未达帐项而不能及时入帐或没有入帐。
核对方法--对帐单法:
&&&&--企业出纳员应随时根据银行的对帐单及时与银行对帐。
&&&&企业至少应每月与银行对一次帐。
&&&&--专门清查人员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银行存款复核、检查性核对制度。
五、备用金控制制度
概念:备用金--指财会部门按企业有关制度规定,拨付所属报帐单位和企业内部有关业务与职能管理部门,用于零售找零、收购零星商品物资或日常业务零星开支的备用现金。
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设计:
1.设置批准制度
&&&&--对哪些部门、哪些业务实施备用金管理,应建立一个规范的申请、批准制度。
2.定额管理制度
&&&&--对批准使用备用金的部门,必须根据需要事先核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备用金定额。
3.日常管理责任制度
&&&&--使用部门必须对备用金指定专人管理,并明确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接受财会部门的管理及定期报帐等各项责任制度。
4.清查盘点制度
&&&&--财会部门必须对备用金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防止挪用或滥用,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完整。
5.审查入帐制度
&&&&--对备用金使用部门报销的所有票据,财会部门都要象对其他原始凭证一样,进行严格的审核后方能付款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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