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员工礼品需要公司代扣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吗

进口设备是否需要代扣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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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是否需要代扣企业所得税?
更多   问:我公司本年从国外进口一设备300万人民币,依据税法:在国内不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有来源于中国的收入,必须按全额收入的10%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此规定,是否应当就设备进行代扣代缴所得税?如何代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三条第三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来源地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贵公司从国外进口设备,按照条例第七条对于销售货物所得,应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我们认为该销售交易活动发生地在境外,贵单位只是境内支付设备款,不属于税法第三条所说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所以不负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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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所属分类:建筑工程企业到外地承包工程,企业所得税在哪里交,需要给分包方代扣代缴吗_百度知道
建筑工程企业到外地承包工程,企业所得税在哪里交,需要给分包方代扣代缴吗
希望看到直接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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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与查帐征收,税务机关直接用收入乘以一个固定比率(根据行业不同),城建税为营业税额的7%、27%。企业所得税,一般营业税税率为3%。(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在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乘以相应税率,得出的数就作为你的利润,基本税率是33%,算出应纳税金。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营业税的征税基数是工程承包总价款。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额的5%,此外还有缴纳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印花税,查帐征收是根据企业的申报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核定征收就是不考虑你的成本费用、费用算出利润后再根据利润多少乘以相应的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视各地情况而定。核定征收一般适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企业,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然后再根据多少: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三至十万27%,三万以下18%税率工程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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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企业凭机构所在地税务局开出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企业所得税可以回机构所在地缴纳。
你单位的所得税在注册地税务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可以到施工地缴纳。你代包工单位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并代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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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外资企业和境外的企业签订一份技术指导合同,并且每个月支付技术指导费,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如果需要税率是多少?如何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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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和境外的企业签订一份技术指导合同,并且每个月支付技术指导费,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如果需要税率是多少?如何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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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述情况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合同进行判断,首先要看是否涉及特许权使用费:  (1)涉及特许权使用费征税项目需要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2)不涉及特许权使用费则要看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需要判断是否构成常设代表机构,未构成常设代表机构的,不征税。如果是非协定国,则跟在境内工作时间没有关系,都需要代扣外国企业所得税。常设机构的判定请贵单位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具体内容执行。  2.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第五条 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  (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文件的规定,第五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第六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后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  第六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后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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