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斩污除患》百日宣传计划文献综述怎么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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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展百日百场环保宣讲
&&&& 9:45:22&&&&中国环境报&&
:青海省环保宣教部门组织的百日百场环保宣传活动日前落下帷幕。在100天的时间里,20余名环保宣讲员在西宁、海东、海北、黄南、海南等地开展了101场专题讲座,约8万人接受了环境教育。本次宣讲活动以&同是地球之子、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走进学校、社区、机关、企业和村镇,结合受众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宣讲方案,希望推动公众环境意识的提升。在学校,宣讲员结合绿色学校创建,通过知识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激发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活动遍及西宁市及周边的37所小学、40所中学以及8所大学。在社区,宣讲组进入省科技馆、文化公园及社区居委会,重点讲解生活中的环保小知识。在机关,低碳办公、低碳生活成为宣讲核心。而在企业,宣讲组倡导树立绿色生产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对企业如何加强环境管理、和改善,提高环保守法和责任主体意识等进行讲解。此外,在宣讲活动中,24支大学生志愿者环保科普小分队还奔赴乡镇,将《村镇生活污染控制》等宣传册发放到农民手中,并播放了《农家人的环保新天地》等环保科普宣传片,重点向村民们讲解化肥、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防治水污染、水源地保护等相关知识,纠正村民在种地施用农药化肥时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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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二0一二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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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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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作者:监察支队&&&&文章来源:监察支队&&&&点击数:724&&&&更新时间:
遂环〔2012〕219号&&&&&&&&&&&&&&&&& 签发人:昝中国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2012年四川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环[2012]31号)部署,今年我市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一)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分工
3月20日上午,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在遂宁分会场参加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刘德福出席会议并对我市今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区、县均设立了分会场。
3月21日上午,市政府召集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副市长刘德福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遂宁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分管领导成员担任办公室主任。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并下发了《2012年遂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区、县也按照市政府要求,分别制定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对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分别制定了详实的部门工作方案,把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的人,从而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整个专项行动的安排,制定了相关的宣传方案,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地报道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大、违法性质恶劣的企业进行曝光,扩大了环保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让人民群众监督并积极参与到环保专项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已上报简报16期,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各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报道宣传20余次,编写环保信息共计70余篇。
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活动开展至今,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2300余人次,车辆680余台次,检查企业654家次。查处违法企业9家,其中立案查处3家,限期整改6家。罚款15.15万元。
(一)认真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年3月至10月,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686余人次,车辆230台次,检查企业226家次。一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彻底清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要求。检查了企业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并实地进行现场演练,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对涪江、V江、梓江、琼江等主要河流周边企业进行检查。对大英石化、兴茂石化、盛马化工、三鑫纸业等沿江沿河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消除流域内的化学品污染隐患。通过此次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进一步提升了环保部门和企业共同应对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铅蓄电池行业企业专项检查
安居区环保局加强对力扬铅蓄电池公司的监管督察力度,按照专项行动“六个一律”要求,责成力扬公司完成了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作。大英县对正在建设的大英励骏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池生产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县环境监察大队每周进行一次以上的现场巡查,并对每一处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进行现场查看、拍照、存档。目前,公司已建成负压厂房主体工程,修建了三级防渗排水沟,严格执行了环评要求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将投入试运行。同时要求公司将基本情况、建设进度、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安全防护距离等相关信息在《遂宁日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广泛参与该企业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措施,严管涉重金属排放企业
针对我市电子企业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全市组织开展了涉重金属行业的全面排查。重点对金湾电子、太晶电子、海英电子、四川君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市宁丰皮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市环保局制定了补贴方案办法,引导17家涉重、涉危企业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印发了《遂宁市危险废物巡查记录》,统一了管理要求,明确了巡查内容,并要求各企业成立内部监测室,安装pH、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建立特征污染物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其它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以及整理好环保档案,实现了试生产期间的规范稳定生产。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加强了宁丰皮革停产期间的现场监管,明确要求企业没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通过以上措施,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杜绝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加强监管,确保污染减排重点企业正常运行
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河东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每月进行4次巡查,重点对进水量、出电量、污泥产生量台帐进行核查。市监测站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检查中未发现企业超标排放。
安居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任务,9月底前投入运行,目前运行状况良好。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四川普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减排工程已投入运行;同时对治理无望的磨溪镇上街屠宰场,已依法予以关闭。
射洪县重点加强了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检查其是否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记录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和污泥处置台帐。监管结果显示该厂污水处理治理设施(包括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都稳定达标排放,污泥按规定送到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深度处理。
大英县对县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处理水量、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取得了第一手资料。规范污泥处置管理,严格污泥转移制度,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运行较好,出水水质达到控制要求,没有发现重金属排放。
蓬溪县环保局出台了《县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办法》和《污水处理厂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单位、监管措施,监察大队每周对污水处理厂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每月28日,对污水处理厂向环保局提供全面的监察报告,每月定期切实深入企业,现场核查上报数据;局监测站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的比对,指导污水处理厂的监测工作。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部分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农村面源污染、集镇污染防治正呈现上升趋势,亟待加强。规模化养殖对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些小河流在枯水期水质变化较大,恶化趋势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将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宣传教育重要突破口。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和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保护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对违法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保证区域环境安全。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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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环保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有序开展
 时间:&& 来源:巴楚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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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楚县环保局强化组织领导 确保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有序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5月28日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摸清全县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大事件,巴楚县环保局根据地区环保局《关于开展喀什地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喀地环发【2012】42号)精神,巴楚县环保局于6月12日,及时召集各股、室、队负责人在分管领导办公室召开了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部署会具体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分管业务工作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股、室、队主要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巴楚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和计划。同时,明确职责、划分任务:污控股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检查;监管股负责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矿山开发、企业安全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宣传和信息报道。形成分管业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业务骨干具体抓,各工作队之间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合有分、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为促进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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