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征信有过逾期,我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信用卡逾期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金投信用卡小编表示,购房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征信记录也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若一方有不良信用,即予认定该家庭有不良信用,因此仍不能受理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持有的在近24个月内发生90天以上逾期或逾期累计6期(次)及以上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因或信用卡信用不良曾被起诉的而被记录征信系统的。如果妻子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丈夫的征信记录良好,那么丈夫作为主贷人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金投信用卡小编表示,购房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征信记录也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若一方有不良信用,即予认定该家庭有不良信用,因此仍不能受理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信用卡或者逾期连续三次,即连续三个月逾期,或者在两年之内累计逾期超过六次,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目前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为5年,而一般银行或者公积金在办理业务时,主要参考贷款人最近 24个月的信用状态,据此判断个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一位内人士指出,大部分银行在办理业务时都不会因为有不良信用记录就把用户“一棒子打死”。“其实,信用卡用户平时经常刷卡消费,参加银行举办的各种活动,都是提高信用等级的途径。”不过,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万一因为疏忽造成了坏账记录,也千万不要以为还款后立即销户就能清除污点。而且现在个人征信系统早就实现全国联网,跨行和异地信用交易都能查询。正确做法是,污点产生后仍正常使用这张信用卡,多消费,按时足额还款,以不断修复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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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该怎么办?
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在延边州内,哪些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延边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业主、出租车从业人员及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和个人。
5、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答:所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持本人身份证明、经营满一年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向辖区内非公经济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可在其单位账户内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6、出租车从业人员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答:所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出租车从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或出租车经营权证明,向所属出租车公司提出申请,可在其单位账户内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7、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8、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收入。(最低不得低于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9、职工工资总额是如何构成的?
答: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10、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
11、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的10%,不得高于24%。
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的缴存比例之和。
1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照基本生活费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一年整存整取利息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一年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15、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哪列支?
答: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16、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及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7、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8、公积金贷款在用途上有什么规定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9、职工只要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的自筹资金比例是多少?
答: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具有购建房屋总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
2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抵押担保吗?
答:必须用所购买的住房做抵押。
2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平房、农房做抵押担保吗?
答:平房和农房不可以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做抵押担保。
23、什么情况下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家庭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在第一次贷款结清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借款人已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
24、提取公积金后,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有6个月的缴存额,是夫妻都留存还是其中一人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就可以再次申请贷款?
答:借款人一人留存即可,但再次申请时的贷款额度要考虑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额。
25、在异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延边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吗?
答:异地缴存的职工,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在延边州内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26、铁路、电力系统缴存的公积金,可否在我中心按异地缴存办理贷款?
答:可以。借款人家庭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27、州外调入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州外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余额划转到新缴存公积金账户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满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8、办理贷款业务流程?
答:持身份材料、征信报告至窗口初审→备齐材料→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开具付款凭证放款。
29、贷款业务可以由他人代办吗?
答:夫妻双方必须到场签字,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30、借款后夫妻离异,原共同借款人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注销共同借款人资格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1、异地职工在延边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样式可在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征信报告;
(3)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按缴存基数认定,无需另行提供工资证明;
(4)延边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32、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可以参与贷款吗?
33、直系亲属参与贷款解释?
答:直系亲属参贷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其父母或子女购房时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34、直系亲属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答:直系亲属身份关系认定,应以户口本上载明的有亲属关系的父母、子女身份为确认依据。户口本不能确认身份关系的,可凭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35、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方都可以贷款吗?
答:不能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允许一方贷款。夫妻均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可贷50万元。
36、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应提供什么证件?
答:户口不在一起的,除了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必须提供结婚证。
37、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吗?
答:借款人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38、购买商品房办理贷款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应提交房产部门备案合同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的合同和首付房款收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9、购买二手房办理贷款的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收据,契税完税证开具日为准一年内有效。
40、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贷款的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审批件,与工程队签订的建房合同书和预算书以及自筹资金证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42、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1)商业银行贷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商业银行贷款还款计划及还款明细,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3)拟抵押的房屋产权证;
(4)须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抵押价格按目前现行的政策执行;
(5)商业银行还款存折或还款卡号;
43、贷款申请表需要加盖单位印章吗?
44、贷款初审,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
答:各县市管理部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答复。
45、公积金贷款后什么时间还款?
答: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该日为扣款日。
46、吉林省外购房能使用延边州的公积金办理贷款吗?
答:不能。可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是否能在当地办理异地贷款。
47、州内可否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答:在购房所在地管理部申请办理。
48、房屋装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49、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缴存五年以上,并且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可以延长一至五年。
50、如何办理按揭贷款合作楼盘项目审批?
答: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多层楼主体封顶、高层楼达到整体建设的2/3以上,持相关材料及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报告,报各县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中心”审批委员会审批。
51、贷款的资金怎么拨付?
答:“中心”为借款人开“住房公积金支付凭证”,受委托银行应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房地产开发单位或者建房、大修住房承建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二手住房可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52、如何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贷款额度的确定:按以下条件综合计算后取最低值:   
(一) 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公积金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
(二) 不高于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次使用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次使用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三) 不高于家庭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之和×50%×12(月)×贷款年限;
(四) 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53、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政策?
职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
95、如何加入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
答:微信搜索公众号ybzfgjj
96、如何在网站注册账户?
答:登入网站后,进入页面右侧“个人网上营业厅”,点击“首次使用、账户注册”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即可注册。
97、网站注册用户时为什么提示个人账户不合法?
答:请将身份证号码中的“X”设置为大写后继续注册。
9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有“客户服务中心”,知道咨询电话吗?
答:“客户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12329
99、如何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答:三种方式: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窗口查询;2、在网站注册用户后查询;3、拨打热线12345、12329根据语音提示自助查询。
100、你知道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位置吗?
答:延吉市天池路3399号(金达莱广场西北,市法院西侧);延吉市下设两个管理部,1、延吉市天池路管理部在天池路3399号(州中心二楼);2、延吉市友谊路管理部在友谊路661号(延吉市七中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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