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第六条,(首次使用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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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本站24小时内邮件回复!如对网站内容有疑,请在下方联系我们尽快修改!关于福州市公积金购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办理程序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贷款额度及缴存基数认定是多少?看下文了解↓↓ 关键词一:办理条件 1、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地区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2、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3、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办〔号)的规定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号)的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或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继续停止向第三次申请使用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日起实5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过去三个月贷款使用率高于95%,本季度将继续执行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8%执行,执行时间为日至6月30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这已经是去年8月1日起,连续第四个季度执行该政策。   据了解,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1月、2月的不含贴息贷款个贷使用率分别为107.51%、106.08%,含贴息贷款个贷使用率分别为116.78%、117.69%,属流动性紧张状态。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许多市民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还是不甚了解。办理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受理时长是多久?问起来都是一头雾水。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福州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fzzfgjj.com/fzgjjOnlineServer2.aspx,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福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内容 温馨提示:网站查询仅保留近两年的数据,建行的个人账户为9位数的个人账户。 一、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24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规定。今日起,在五城区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含2年)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停止向第三次(含)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调整首付比例范围为:在本市五城区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在七县(市)购房的职工家庭不受影响。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规定。今日起,在五城区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含2年)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停止向第三次(含)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调整首付比例范围为:在本市五城区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在七县(市)购房的职工家庭不受影响。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据了解,为贯彻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文件精神,福州市采取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项目竞买保证金、缩短土地出让金付款时限等措施,稳定土地成交价格。 为了稳控福州房价,政府出台“榕八条”: 为进一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详情 一、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何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记者从省直公积金中心获悉,由于连续三个月贷款使用率高于95%,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自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8%执行。 据了解,月,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分别为101.39%、104.18%和107.15%,根据《通知》,当公积金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 在此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福州公积金政策又调整啦!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业务进行了调整。 新规定自日起执行。 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改了啥。 公积金提取 (一)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或购房总价,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委托冲还贷,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已办理委托冲还贷的职工不得再申请提取。结清贷款的,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8月1日起,福州市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双双做出调整。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而当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下调至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 只能夫妻名下一套住房提公积金 根据通知,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同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或购房总价,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委托冲还贷,申请从7月12日起,福州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同时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支出高于收入时期,因贷款无法按时发放而执行轮候发放的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7月12日(含)以后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按照其在属地房屋登记部门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轮候。 7月12日以前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公积金贷款,视为存量贷款,拟于8月12日前发放完毕。当个贷使用率稳定回落至90%后,将适时终止贷款发放轮候制度与贴息贷款。 据了解,在实施住2016年度(日至日)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3750元,其中个人最高月缴存额由上一年度的1765元上调至1875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采取限高保低政策。2016年度,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5621元。中央驻闽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6035元。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方面,日前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参照2015年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为1350元;日后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参照届时省政府最新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相关政策,从今日(3月1日)起实施,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日前,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对该政策做了详细解读。 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提至50万元 据悉,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经过测算,如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低于20万元的,统一确定都按20万元给予贷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根据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月收入不需提供收入证明、鼓励异地缴存职工到福州购买自住住房……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中获悉,3月1日起,上述新政正式开始执行。 变化一:双职工缴存公积金 贷款最高额度提至80万元 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经过测算,如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低于20万元的,统一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3月1日起,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1 记者了解到,政策调整前,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此次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后,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则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同时,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 2 为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多贷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职工家庭的记者26日获悉,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办理流程、时限、所需材料等作了进一步精简和优化。 拓宽业务办理途径2项。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允许他人代办;单位已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允许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精简业务办理材料14项。租房提取的,减少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单位代办的不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由他人代办的,不再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离退休、离职、调离本省、死亡等提取不再提供公积金存折等。 放宽了提取范围。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和促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  《通知》指出,对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规定的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允许其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通知》表示,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符合《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强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文件的通知》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其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均可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记者27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13日起,福州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一窗式”服务,公积金提取不需再到银行办理。提取申请人只需在公积金服务窗口受理,即可办结公积金提取转账业务。银行端转账0.5个工作日可到账,实现住房公积金受理、初审和审批当场办结。记者昨天获悉,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9月23日下发了福州地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规定:职工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其他政策仍执行原规定,该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昨天,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称,这样调整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减轻他们再次购房的首付款压力。该中心并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政策进行解读。 什么是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谓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只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满足购房的资金需求,不要再另行申请配套的商业贷款。 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很多人买房时才会想到公积金,其实,公积金的用处不只这个,租房、治疗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情况也能用得上。接下来,小编帮你理理公积金有哪些具体用处,以及如何提取。 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一、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房还贷款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3.、购买房改房 4、二手房 5、拆迁房 6、集资房 7、自建房 8、危房重建或大修 9、租赁住房 二、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退休 2.、出境、出国定居 3.、调离本省 4.、死亡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企业兼并、破产且与职工买断工龄 7、辞退、辞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重大疾病(
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根据规定,首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从即日起,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的,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与此前施行的相关规定相比,新规放宽了提取条件。 《通知》规定,首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昨日,东南快报(微博)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福州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该暂行规定,职工可在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首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租金。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等非公共租赁住房的,按不高于每月600元的标准提取。今后提取标准如有调整,由管委会办公福州住房公积金新政解释 贷款不查房也不查贷
  作为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意见》(俗称“闽七条”)的回应,4月2日起,福州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新政,并于4月7日公布了“职工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等细则。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发布了相应的政策解释,下面配合案例为您一一解读。
  解读一 公积金贷不查房不查贷
  案例:2009年,福州市民赵先生与妻子使用公积金与建行组合贷款在晋安区购买了第一套房,2012年又通过商业贷款在上街买了第二套房子。如今公积金二次贷款首付降低的新政落地,赵先生盘算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意见》(闽建房〔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就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认,不再要求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档证明。
  二、职工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30%。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三、继续执行对第三次申请使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福州即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新政。政策看的头昏脑涨,要那么累干嘛?有什么问题,看这里就明白了!
  1.住房公积金贷款真的不查房也不查贷了吗?
  答: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查房是指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到房屋登记机构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了,也就是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证明材料了。同时,也不查贷,只以申请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来进行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允许使用2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能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记者21日获悉,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简化了办事流程。取消住房公积金开户需提供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提取凭证,取消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业务需提供的申请表等材料。管理中心还缩短部分业务的办理时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各管理部在出具缴存证明时使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专用章”,无须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用章。出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内办缩短为当场办结。此外,今后的楼盘报备信息由按季度更新改为实时更新,群众查询住房公积金可贷楼盘信息会更方便。(福州晚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简化了办事流程。 取消住房公积金开户需提供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 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提取凭证, 取消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业务需提供的申请表等材料。 管理中心还缩短部分业务的办理时限。 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各管理部在出具缴存证明时使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专用章”,无须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用章。 出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内办缩短为当场办结。 此外,今后的楼盘报备信息由按季度更新改为实时更新,群众查询住房公积金可贷楼盘信息会更方便。去年11月起,福建省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可支付房租或物业费。根据新政,福建省无房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自住房且房租超出规定的家庭收入比例,可申提住房公积金以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已申提的可根据上年缴交基数直接申提,每年提取一次。 用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吗? 要想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房屋承租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 在申请备案时,房屋承租人还应知悉以下声明事项:该出租房屋权属无争议,非危房2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有关单位在平潭签署《福建省内平潭购房异地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自明年1月1日起,平潭公积金异地贷款试点正式执行。福建市民如果想在平潭买房,可在平潭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此举对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完善了我省住房公积金使用制度,创新和探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模式,更好地支持职工购房需求,维护和服务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据了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于12月1日联合下发《关于福建省内非平潭缴存地职工在平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将根公积金户头在外地能否在榕拿来买房?   问:公积金户头在广州,想在福州买房,能否在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已经有一套公积金贷款的房子,目前处于还款状态,想和男友再买一套房子,能否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目前,全国范围内暂未执行异地互贷政策。针对您的第二个问题,目前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1] [02] [03] [04] [05] [06] [07] [08]进城务工人员如何申请公积金?   问:我是进城务工人员,在单位工作了17年,公司没有办理公积金,该如何进行申请?若想买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关于农民工是否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文件规定不统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在职职工是指城镇居民。2005年,《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201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要求“循序渐进,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您的情况,目前属于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只要缴如何办理减少公积金贷款年限?   问:已经办理了25年的公积金贷款,想改成10年的,该去哪里办理?如何办理?贷款利息是否会低一点?老屋修缮如何提取公积金?   管理中心:正常足额还款一年以后,可直接到原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办理减少公积金贷款年限业务。办理地址: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7号或9号建行窗口以及25号或26号工行窗口。   办理这项手续后,总的利息支出会减少。市民可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相关利率信息。   一般的房屋修缮,不能提取公积金。若属于大修,则可提取公积金。 [Ok3w_NextPage]进城务工人员如何申请公积金?   问:我是进城务  记者从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处获悉,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已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三项内容。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1992年到2014年3月,公积金利用率仅约50%。   三部门发通知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8贷款基准利率下调 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日前,央行下发通知,决定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26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福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按照央行新政执行,首套房贷款年限在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3.75%,五年以上则为4.25%,较之前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   50万贷20年每月少还67元   在此前,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其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贷款期限不同而有差别: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残疾人证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民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出具家庭困难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 办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遗赠等公证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继承或遗赠的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存折。 收费标准 免费 收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调离本省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 办理地址 福州市福屿路200号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可乘4路、10路到黎明站下车) 办理时间 星期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如新单位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症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上一年度医疗有效费用票据或医保部门出具的扣除医保后的费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当地民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 4、职工与患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一、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离休、退休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1、离(退)休证或相关部门的离(退)休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存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出境定居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原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 办理地址 福州市福屿路200号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可乘4路、10路到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 1、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已取得产权证的,所提供的提取材料同购买二手房。 二、购买二手房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契税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一、离休、退休 二、调离本省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五、出境定居 六、购买自住住房 七、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九、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十一、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二、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三、职工因遇到自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 办理地址 福州市福屿路200号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可乘4路、10路到黎明站下车)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 办理地址 福州市福屿路200号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可乘4路、10路到黎明站下车)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当地有关部门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灾损认定证明原件。 2、当地民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职工可在灾损发生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灾损金额。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婚姻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 2、银行加盖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原件和复印件(需打印至取款上月)。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异地贷款及商业贷款申请人需面签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其贷款真实性进行核实。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 办理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 FZ01GG-JD-0009-14 事项类别 行政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办理程序 填写表格→中心审核→银行签订协议 办理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 1、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均为同一承办银行的职工。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4、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款2个月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申报材料 1、借(贷)款合同原件。 2、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18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五区七县(市)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能申请。   套数认定标准有变   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五区七县(市)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职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五区七县(市)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套数认定标准有变 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五区七县(市)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职工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根据申请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查房10月28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福州城东支行联合推出“福州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以下简称“公积金龙卡”),这也意味着,今后市民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业务可直接通过公积金龙卡轻松实现。 据了解,公积金龙卡是由建行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面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个人发行的。作为新一代具备银联标识的金融借记IC卡,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集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于一体。 目前,市民办理公积金龙卡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建行归集公积金的单位向其缴存公积金的建行承办网点统一申请、统一领取并发放至职工本人,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也可凭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要想知道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首先要对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所了解,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认定的主要标准为: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历史缴存公积金金额+贷款申请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缴存公积金)×2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单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其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为60W;二套房最高为45w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经单位核实盖章,与所需材料一并提交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异地购建房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三)职工持身份证件、管理中心审批核准材料等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四)受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审批结果和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提取情形将资金转账至职工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账户、购房贷款还款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银行联名卡、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户或职工缴存单位账户内。申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的,提取的资金转账至提取申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政策信息,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测算方法如下: 原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每月归还借款本息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或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所交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计算。《规定》第八条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质)押物价值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 测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历史缴存公积金金额+贷款申请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缴存公积金)×2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那么,目前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呢? 根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什么?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年限为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根据《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时限;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资金; (五)本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申报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以下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 1、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已取得产权证的,所提供的提取材料同购买二手房。 二、购买二手房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契税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201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政策解读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议定意见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福州市统计局提供的2013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以及省政府公布的福建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现将2014年度(日至日)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标准 (一)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标准 2014年度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332元[2013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333元÷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网址:http://www.fzzfgjj.com/AcPerson.aspx 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fzzfgjj.com/PersonLoanSearch.aspx 福州住房公积金短信查询方法: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移动) 编辑GJJ+帐号发送至(联通) (例:GJJ)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fzzfgjj.com/ 电话:(本地拨打不需要加区号) 0(投诉)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办事指南   转移种类   (一)职工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后到本市(含五区八县)新单位工作需转移其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因省内工作调动,需转移其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因撤并、重组,需部分或全员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单位因撤销、解散或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   提交材料   (一)种类一,需提交:转移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新单位和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二)种类二,需提交:转移职工的有效身份证、工作调动相关证明、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 电话:70 公积金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咨询电话: 支取咨询: /50011 货款查询: /50107 煤炭分中心电话: 铁路分中心电话: 闽侯管理部电话: 长乐管理部电话: 福清管理部电话: 平潭管理部电话: 连江管理部电话: 罗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4〕4号)规定,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6月份开始为职工办理2014年度(日至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各单位应按规定统计职工工资总额,认真计算职工的月缴存额。经核定的月缴存额,规定年度内不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 第六条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提交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二)购买二手房:提交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三)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王小姐与张先生婚后买了一套房,产权证上只有张先生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王小姐把结婚证弄丢了,只有张先生一个人持有结婚证,王小姐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她的住房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结婚证带上一本就可以了,带上张先生持有的结婚证,及王小姐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借款合同、完税证明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手续即可。记者蔡希娜报道 自福建省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马上就办”省级示范点以来,通过加强组织保障、采取新举措,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近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结了“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并提出建立“马上就办”长效机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一流服务。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优则优、能快则快”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严格要求窗口服务人员牢固树立“时刻办好每件事、服务好每个人”的工作理念,尤其是要创新“马上就办”举措,在细节上见真章,在管理上提高水平,改进软硬件设施,优化办事福州晚报 5月26日,2014年福州市“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公开承诺第六场在福州电视台播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等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目前汇缴公积金的市民有几十万人,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也不断增加。年初以来,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贷款的明显优势,让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明显增加。在受理窗口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经常会出现客户等候时间较长等问题。   对此,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快速作出反应,承诺今年开始面向市民提供特色服务。该中心主任林锋表示,对各项业务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对一服务,一站式审批”的“一站式”办理,同时开展“预约服福州晚报 昨晚,2014年福州市“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公开承诺第六场在福州电视台播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等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目前汇缴公积金的市民有几十万人,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也不断增加。年初以来,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贷款的明显优势,让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明显增加。在受理窗口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经常会出现客户等候时间较长等问题。 对此,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快速作出反应,承诺今年开始面向市民提供特色服务。该中心主任林锋表示,对各项业务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对一服务,一站式审批”的“一站式”办理,同时开展“预约服务”“绿色服务福州晚报 昨晚,2014年福州市“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公开承诺第六场在福州电视台播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等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目前汇缴公积金的市民有几十万人,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也不断增加。年初以来,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贷款的明显优势,让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明显增加。在受理窗口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经常会出现客户等候时间较长等问题。   对此,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快速作出反应,承诺今年开始面向市民提供特色服务。该中心主任林锋表示,对各项业务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对一服务,一站式审批”的“一站式”办理,同时开展“预约服务”“问: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答: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答:应具备下列条件: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职工购买的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结清已满五年的;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购买首套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应为60%,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问: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否同时提取.   答: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当年还贷本息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住房补贴,但公积金及其住房补贴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还贷本息。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问:租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过管委会或管理中心规定的家庭工资收入总额15%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支出。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申请时提交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房产登记名字为配偶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除还贷提取可一年申请提取一次外,其他提取均须在发票或收据开出的时间一年内申请提取。
[01] [02] [03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问: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经交易登记中心交易鉴证的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发票(已办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完税证明)。   购买二手房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产权证、完税证明。   购买拆迁房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拆迁协议、开发商开具的缴款凭证(直接转入开发商监管户)或发票(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完税证明),如被拆迁房是祖产的要提供拆迁房产的所有权分割公证书。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在五城区外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五城区外购房时能否提取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五城区外购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福州七县(市)购房的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暂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购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福州城区及七县(市)购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问: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我市自日起,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问: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夫妇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二套房可申请最高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福州新闻网讯 22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问题回答市民提问。   哪些情形可动用公积金   问: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省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因本人及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重大疾病(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病种)造成家庭生活严温馨提示:网站查询仅保留近两年的数据建行的个人账户为9位数的个人账户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发展,有很多市民已经或者正在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他们对公积金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在信息交流高速发达的今天,短信已成为人们日常沟通的重要工具。为了提供广大市民更为便捷时尚的查询途径,我们推出了“公积金榕网通”短信服务。使用户能够随时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   公积金短信查询方法:   移动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22   联通用户编辑GJJ+帐号发送至   提示:发送格式为GJJ   维权须知   一、职工因下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接隶属于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中心”核定编制78人(含管理部);内设综合处、归集贷款管理处、业务受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信息技术处等6个职能处,下设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平潭等9个管理部。   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股管理中心-福州公积金查询处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福屿路200号   邮编:350002   咨询电话:6   业务受理处:9 1   投诉电话东南快报 福州的陈先生已经离婚,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申请贷款人是前妻,离婚后房子归她。近日,陈先生咨询:他若现在购房,能否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人变更?据陈先生介绍,前些年,他以妻子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后,住房归太太所有,到目前为止贷款还没有还清。而在贷款过程中,他也支取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现在他名下没有房产,想再购买住房供自己及女儿居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可以,是按照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政策?”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婚前的房屋是以一方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是贷款人,福州新闻网讯 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宣布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45万元。同时,平潭同城通贷业务将停止办理。新规本月21日起执行。   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出台,意味着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加速收紧。业界认为,新规无疑将进一步提升购房者的购房压力,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购买力,对于楼市影响不小。   【新规】   双职工首套房最高贷60万元   据悉,这是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去年3月以来的又一次调整。根据新规,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新华网 福州市公积金中心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该市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下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停止办理平潭同城通贷业务,该规定从本月21日起执行。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政策从紧对福州市二手房市场影响较大,使刚需购房者更加谨慎。 通知对房屋套数认定更加严格。规定在继续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住房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申请人需同时出具购房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证明,合计作为套数认定标准,而原先只需出具购房所在地的查房证明即可。 通知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有所下调。购买首套房,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为6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从60万元降为45万元新华网福州4月11日电(记者郭圻、董建国)福州市公积金中心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该市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下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停止办理平潭同城通贷业务,该规定从本月21日起执行。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政策从紧对福州市二手房市场影响较大,使刚需购房者更加谨慎。   通知对房屋套数认定更加严格。规定在继续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住房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申请人需同时出具购房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证明,合计作为套数认定标准,而原先只需出具购房所在地的查房证明即可。   通知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有所下调。购买首套房,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为60福州新闻网 为保证职工正常提取和刚性需求,抑制投资、投机购房行为,确保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职工首套购房需求,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从4月21日起,将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停止办理平潭同城通贷业务。 《通知》规定,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通知》指出,停止办理平潭同城通贷业务,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购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福州市城区及七县(市)购房的职工发放住东南快报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再度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从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了出具购房所在地的房屋信息外,还需要在公积金缴存地查房。 更为严厉的是,购买首套房,两名共有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为6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从60万元降为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也同步下调。 同时,停止办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同城通贷业务。福州职工到平潭买房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榕公积金管委〔2013〕1号文件中的部分规定继续执行。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结清未满5年的,暂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建省直单位、能源集团、福州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职工正常提取和刚性需求,抑制投资、投机购房行为;确保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职工首套购房需求,正确引导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在继续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住房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申请贷款职工需提供职工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在购房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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