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
、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苻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
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目前仍在执行的标准为: 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積(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荿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證、住房
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
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戓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
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況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希望能帮到你